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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让爱缠绵-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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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的光明之路,它就摆在我们的眼前。可惜的是,自从迈进这个学校的大门,我们就被黑暗一面、无可奈何一面冲击得迷失了方向,从来没有注意到就摆在我们眼前的这条金光大道。
  人的麻木的意识一旦苏醒,一旦有了新的奋斗目标,便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于是我们班里燃起了前所未有的学习热潮。起初是四十多名同学有一半参与其中。大家都不想失去这个机会,考上研究生不但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还可以争取公派留学的机会。特别是那些对自己的前途要求得比较高又没有任何社会背景的同学,他们非常看中这次机会,仿佛这是他们通向成功的唯一途径。有几个同学的刻苦程度甚至不亚于高中阶段。我也挤身其中,我想,凭我的基础,再加上些努力应该很有希望。
  我开始挑灯夜战。秀辉没有相伴我的左右。她说,自从黄继文事件以后,她讨厌这个校园,她的内心似乎有一个无法抹掉的阴影,这个阴影每时每刻都在折磨着她,使她无法有安宁之日。她只想快些毕业,早一点离开这个校园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去。
  两个月后,有一大部分同学坚持不下下去了。真的研究起学问时我们才发现,平日里我们所学的书本知识是那么的肤浅。以往考试的时候,有些老师给我们划范围,当时我们拍手称快,到现在才明白,这种划范围的考试对我们的坑害有多深。
  学习成绩是通过长时间努力得来的,并非一朝一夕的勤勉。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在这次拼搏中获胜。我把每天的睡眠控制在四小时以内。刚开始困得受不了,很多时候一边看着书就睡着了。每当这时我常责怪自己的毅力不够坚强,我命令自己不能躺在床上看书,不管几时醒来都要到教室去学习。一段时间之后我终于战胜了困魔,而且连四个小时的睡觉时间也用不了,一躺到床上脑子里乱作一团,无论怎样都不能像以前一样入睡,最严重的时候三天三夜一点觉也睡不着。
  这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学习方法不正确。急于求成的心态无时无刻不在鞭策着我,好胜的性格使我忘却了身体的不适。好几次周末回家时,劲雄见我可怜兮兮的样子都不忍心碰我一下。他多次劝我说:你不能这样,无论怎么说身体是最重要的,你自己看不到你的变化有多大,再这样下去你会受不了的。为了这件事,他甚至找过叶澜让她劝劝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鬼迷心窍了,谁的话都听不进去。我的心里充满了必胜的火焰,我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失败,我一定要考上,哪怕考上之后不去念。
  就这样,我苦熬了一学期。临近期末考试的时候,我感到胸部十分难受,而且失眠的时间已经到了极点,这使我非常痛苦。我强忍着没把这件事告诉劲雄。好不容易考完期末试,我的胸部也从不适发展到疼痛,而且浑身发烧,脑子里模糊一片,走路时仿佛周围的景物都在摇晃。
  放假的前一天,我终于坚持不住了。迷迷糊糊中,我隐约知道秀辉给劲雄打了电话,后来叶澜也来了。我住进了医院,诊断的结果是我得了胸膜炎,而且很严重,有大量的浮水。医生叮嘱我必须卧床休息,不许再看书。劲雄寸步不离,我只好遵命。
  躺在病床上我非常苦恼。医生和劲雄的谈话我偶尔听到一些,它使我意识到在考研这条路上我可能是无能为力了。首先劲雄这一关我就过不去。我的突然病倒,他放弃了手中的一切工作在医院陪着我,为了我的病他可以牺牲一切。我不敢正视他那焦急的、心痛的目光。在医生为我抽出胸部积水的时候,我看到了劲雄在偷偷地流泪。他的泪水让我很惭愧。我重新面对生活,我提醒自己就算为了劲雄,我也应该放弃。这种想法一旦确定下来,我也就逐渐减轻了因病而无法继续深造的痛苦。
  面对现实我清醒了许多。我告诫自己,我现在的生活是两个人的生活,我身体的好坏已经不完全是我自己的事了,它直接波及影响到另一个人,我有责任有义务让他快乐,而不是现在这样一筹莫展地坐在我的病床前。我接受了医生和劲雄的意见,安心养病什么都不做。
  胸膜炎是一种慢性疾病,它的治疗过程很慢,而且还容易复发。整整一个暑期,我都没离开打针吃药。先是在市里的医院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到了我们那个小县城医院,再后来,在家里治疗。
  在我治疗的过程中,叶澜来看过我两次。有一次是到家里来的,在我们家住了两天。她说她快要结婚了,希望我能快些好,去参加她的婚礼。劲雄趁热打铁,和叶澜一起劝我不要再拼命了,好好听医生的话,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本来我就决定放弃了,再经他们俩的一番劝说,我便更加坚定不移了。
  从小到大我几乎没得过什么大病,这是第一次让我感觉到病来如山倒的滋味。常言说,有什么别有病。当病魔真正来到你身上的时候,你才能真正理解生命的意义。当一个人健康活泼的时候,他会有很多幻想和愿望,还常常抱怨命运的不公平。但是,当他不得不躺在病床上,被病魔折磨得四肢无力的时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这时候,连这个简单的愿望都会变的得奢侈了。
  叶澜永远都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她劝我:就算为了劲雄你也要保重、善待自己。你想,如果你连健康都没有,在日后的生活中你拿什么让劲雄幸福,你又怎么会给予他幸福呢?
  在众人的劝说之下,也由于我的意志不够坚定,我树立起的雄心壮志就这样被一场大病打倒了,我放弃了考研究生的志愿。这个决定虽然让我颓丧、惋惜、不甘心,但我仿佛又可以原谅自己。因为这不是我心甘情愿放弃的,不是我的主观因素,是因为我病了,是一场大病导致的结果,如果不是这场病,谁都知道我一定还在孜孜以求呢。
  5.外人的眼光
  新的学期又开始了,我的病基本上也痊愈了,但仍需调养和治疗。为了更加稳妥不留下什么后患,劲雄刻意请学校医务室的老师吃了顿饭,并再三叮嘱秀辉代他好好照顾我。
  由于劲雄实在担心我的身体,来往学校频繁了许多,我们的爱情也因此公之与众。在同学们面前,我私生活的面纱化为了空气,我露出了本来面目。很多同学非常吃惊,他们没想到一直安分守己的尚小晴原来早就在暗地里彩蝶飞舞了,而且那个人还是一个大她许多的暴发户,没什么文化。一时间,有关我的话题在我们班里沸沸扬扬,大家众说纷纭。羡慕的说:现在社会是越来越需要金钱了,只有爱情是不够的,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都离不开钱。尚小晴的选择是正确的,荣华富贵的生活毕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所追求的目标。如果不是为了物质生活,那么我们这个关闭已久的社会主义国门为什么会在改革的春风之中打开,还大力倡导开放呢?鱼和熊掌不能兼得,选择高物质生活就要相应地放弃一些精神生活,毕竟现阶段的社会现象是脑体倒挂。有知识有文化的一族,像我们的教授,有的几乎和我们学生一样贫穷。但是,大部分同学持反对意见,有的人甚至对我的人格都产生了轻视。他们说:没想到一向冰清玉洁的尚小晴,原来她那股清高都是做给别人看的,实际上她的选择证明了她比我们还要俗气,她连爱情都可以出卖,把自己廉价卖给一个没有文化的暴发户,这种目光短浅的选择,日后一定会让她吃苦头的。
  人们的评论不时传到我的耳朵里,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无论是赞成的还是反对的,他们所看到的都是一种表面现象。真正的爱情是没有什么身份地位的高低之分的,这一点谁都知道,可是伦到我身上,他们就不能往深处去想一下,这让我对很多同学的智商产生了怀疑。
  这个学期是朱自云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而且大部分时间还要到社会上去实习。开学不久,有一次劲雄来看我,往出走的时候正好迎面遇上朱自云,这是他第一次看到他的情敌——劲雄。
  第二天,他就跑来找我,说要和我深谈一次。那天天气格外晴朗,天空蓝得犹如涂上了一层颜料,一丝云彩也见不到。我的脸上挂着凝固的笑容,使我感到非常不自然。我想此时我这张脸一定很难看,也十分可笑。最可气的是我为我这张脸感到尴尬无比时,朱自云的那双雪亮的眼睛却分毫不离地跟着我的脸转。
  他说:“我马上要去实习了,很长时间才能回来,回来后也很快就要毕业。离开这个校园,再见到你的机会就少了。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理解自己,在你的面前我碰了无数次钉子,你连一丝机会都没给过我,我应该不再有什么奢望了,我应该知难而退。但是我就是做不到,特别是昨天我见到了你的那位,我觉得我有必要和你深谈一次。他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你们并不是一路人。他身上挂着暴发户的明显特征,这一点不需要和他谈话,从外表就看得出来。高档西装、高级皮鞋、领带发型都足以说明他要把自己包装成一个现代贵族。正是因为这种夸张的包装,才更明显地暴露了他空洞的内在,以外表的富有来掩饰腹中空虚,这种人其实很浅薄,只需和他交往几天就能完全读懂他。我觉得和这样的人厮守一生你会很寂寞、很无奈、很空虚、很后悔你现在的选择。小晴,你相信我,你和他不合适,有一天你会后悔你醒悟得太晚了。”
  我有些厌倦了,我不想听他再诋毁劲雄,于是很不可气地打断他的话。我说:“爱情只能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其中的滋味只有当事双方最清楚。世界上的人三教九流,不可能完全是一类,但是哪一类人中都有优秀的和伪劣的。暴发户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产物,他们的人品也是参差不齐,难道他们其中就不能有几个有点内涵的吗?他们毕竟走在时代的前面,为我们这个社会创造了经济价值,在这个时代中脱颖而出。正是他们的与众不同才引起人们的注意,正是他们创造了经济价值,过上了富裕生活,使我们对我们这个社会对我们未来的生活才充满信心才更有希望。他们在暴发的过程中,大多数人都历尽艰辛和磨难,同时还要忍受很多无奈。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既然是人,他们懂的就不仅仅是赚钱,他们也需要爱情也懂得爱。别的暴发户什么样我不太了解,至少徐劲雄——你见到的那个暴发户——我的恋人他是这样。我认为他不仅懂得爱,而且对爱情非常执着,非常专一。在你不完全了解他的时候,我希望你不要对他枉加评论。”
  我本以为我的这番话会让朱自云很尴尬,没想到他反而笑了起来,他说:“小晴,没看出来你的口才可以当律师了,而且还是个痴情的律师。”
  他的表情让我有必要再重申一下我的态度。我认真地说:“据我所知在我们这个校园里,有很多女生喜欢你。我的爱情不可能有任何变动,你就不要在我身上枉费心机了。我的爱情已经定位到婚姻的格式里了,我不希望你因为我错过选择的机会,你就要毕业了,我希望你能转移你的感情,找一个真正爱你的人。”
  朱自云耐心地说:“这你就不完全了解我了。我的爱情观是——第一眼不让我动心的女孩是没有选择余地的。我相信一见钟情,就像我第一眼见到你那样,你身上有一种使我神魂颠倒的魅力,于是我就弃而不舍地追求到现在,而且还会继续到你结婚为止。”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我真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你能遇见一位令你一见钟情的女性。”
  朱自云长叹一声,长声长调地说:“我也希望,你能早点醒悟,最好是发生点什么事情来洗刷洗刷你昏迷的头脑。”
  他的这句话使我愈加气愤,我要结束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谈话,可朱自云说无论如何今天得让他把话说完。接着,他谈古论今,举出很多传说中的、实际生活中的、古代的、当代的,以及影视剧中的很多因为文化的差异而造成的开头轰轰烈烈结局悲惨凄凉的婚姻。他每讲一个我都当作一个很好听的故事来听,就是没办法把故事中的女主人与我联系在一起。
  我独自一人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回想着朱自云看我时眼神里流露出的痛苦的神情和那凄婉的苦笑,心里酸溜溜的,仿佛有几滴泪水滴落在心房上。我又想起了劲雄等我长大的痴情,黄继文因为爱情走火入魔,一时间我心里五味具全,我替朱自云难过,好几次都几乎返回去安慰他。
  我想,如果朱自云爱上的是别人,我或许会帮着做些工作,可是这个人偏偏是我,我无能为力,我只有狠下心不回头。
  6.又一个神秘境地
  一个月之后,叶澜和林强结婚了。婚礼并没有附带很多富商色彩。叶家只邀请了亲朋挚友,我和劲雄、秀辉和高井河是作为叶澜的好友被邀请的。
  我们都是第一次和林强见面,但是彼此对彼此的名字都很熟悉。在我们北方人的印象中,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一带的男人都是身材矮小瘦弱单薄的。可林强却不然,他除了长了一个南方人的面孔之外,身材完全是一个东北人,几乎和劲雄差不多。他整个人英武雄壮,使前来参加婚礼的人都羡慕不已。
  婚礼服对于男人来说实在是不公平。在这个时代里,男人的婚礼服几乎就是西装,而且颜色也只能那么几种。和平常不同的是胸前多了一朵带有新郎标志的小红花,头上撒了一些细碎的彩纸。但女人却不同,女人的婚礼服多姿多彩、千款百种。对一个女人来说,当她穿上新婚礼服和自己的心上人步入红地毯的时候,那是她一生中最漂亮最幸福的时刻。不同的婚礼服也会使她千娇百媚风情万种。
  叶澜首先穿了一套大红的手工刺绣的质地和做工都非常考究的婚礼服,头发均匀地盘在脑后。这也是自从我和她相识以后她第一次变换的发型。这种发型虽然掩饰了她的一些风度,但是在这种场合却恰倒好处,增添了她无限的娇媚柔情,使她显得更加年轻有活力。她小鸟依人一般相伴于林强身边,她那柔媚的甜蜜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位,特别是像我们这些还没来得及走进婚姻礼堂的年轻人。
  劲雄情不自禁地握住我的手说:“小晴,叶澜这身衣服太漂亮了,穿在你身上会更加妩媚。等我们结婚时你一定要多选几套漂亮的礼服,蜜月中,最好是每天都新娘装扮。”我笑他迫不及待的样子,和他一起向往着那一天。
  秀辉不像我们一样溢于言表,她非常平静。她这个人就是这样,任何心理活动都只能在心里,表面上平静如水,任何人都无法通过她的神情了解她的内心。高井河目不转睛地盯着叶澜和林强,看样子他心里的激动和我们差不多。他凑过来说:“小晴,等我们毕业了,我们四个人一起去选择礼服,我们穿著同样的婚礼服在同一天在同一个酒店举行婚礼,好不好?”
  劲雄抢先回答:“好哇,人多热闹,我求之不得呢!”
  我思索了一下说:“不好,不好。劲雄你也不想一想,秀辉那么漂亮,我和她在同一天,穿著同样的礼服在同一个酒店当新娘,众人的目光不都被她吸引去了吗?我遭到冷落还会幸福吗?”
  这时候,叶澜又换了一套水粉色的礼服。顿时一股淡雅恬静、飘飘欲仙的神话中仙女下凡的气氛弥漫整个礼堂。我们又融入到另一种气氛之中。
  婚后第三天,叶澜和林强回新加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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