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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开出现象学之维-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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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略

论〈实践论〉中对认识过程的划分》一文(载《求索》1984年第6期)中认为,马克思提出实践是人的认识的现实性和真理性的标准之后,列宁进一步提出这一标准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而毛泽东《实践论》的独特贡献则可以归结为 “实践伴随、决定和统一着人的认识过程各个发展阶段”的论断,从而上升到在认识论上使实践观点进一步“深化”的阶段,它不仅把感性认识,而且把理性的概念、判断、推理都置于社会实践的不断重复、验证、丰富、淘汰过程中来理解。显然,这里面蕴含有中国传统“知行合一”的思想因素。毛泽东后来由此阐发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该语最早出自班固的《汉书》,按颜师古的解释是“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后来曾国藩归结为理学的“即物穷理”。毛泽东曾用一句通俗的话将这一原则表达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至于《矛盾论》,那么其中对中国古代《易经》和道家、兵家中辩证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则更是十分明显的,但采用的却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哲学术语,从而使传统朴素的辩证法上升到了系统性和普遍性的高度。其中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和对抗的关系等等的分析尤为细密,且有大量的活生生的事例(有许多是他自己亲身经历的事例)作根据,以此来体现这种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性质。总之,《实践论》和《矛盾论》是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代表作,在国际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中也是极富个性的,从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文献的宝库。

  然而,真理总是不断发展的。即使是正确的学说,即使是在实践中导致了巨大成功的学说,也都是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它不是什么不可超越的“顶峰”,而恰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毛泽东“两论”的哲学思想由于大量吸收了中国本土的传统哲学思想资源,而在很大程度上

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适应于当时那个大部分还是传统的社会环境和生活实践,因而

获得了成功;然而,当时代进入到20世纪下半叶,当民族和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转向经济和

文化的现代化建设时,有些提法就显得不适合变化了的历史条件了。中国传统的政治实用主

义在以武装夺取政权为目的的大规模社会实践中曾经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但共产党夺取

政权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如同几千年传统那样,建立又一个封建王朝,而是要彻底结束一切不

民主的制度。如何建设一个中国几千年从未有过的新社会,这对于已经获得政权的共产党人

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对于这个课题,任何人都没有经验。在这种情况下,过分强调认识

和经验的不可分的一面,而忽视了理性认识在一定阶段上超越狭隘经验及具体实践的相对独

立性的一面,就显得偏颇了。这种偏向很容易把过去的经验绝对化,而对未来的经验缺乏系

统理论的超前指导。另外,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矛盾学说历来都是强调“两个东西”(矛和盾)

的相互冲突,而忽视了“一个东西”在自我否定中自己与自己的冲突,因而即使有“无限可

分”的学说,最终仍有可能落入外部冲突的形而上学(参看拙文《中西辩证法的生存论差异

》,载《江海学刊》1994年第3期);毛泽东正是从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立场出发,排除了自我

否定、否定之否定这种西方辩证法的重要元素(马克思所谓“否定性的辩证法”),这就使一

个开放的向上发展的思想变成了一个原地循环往复、“过七八年又来一次”以永远保持原来

的“纯洁”的封闭思想了。毛泽东晚年的许多错误正是由这样一些从中国传统哲学中所受到

的局限导致的。

20世纪最后20年,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再次走上发展道路的20年。人们在思考:为什么一种曾经在反对左倾机会主义中树立自己的威信的理论没能预防严重的“左”的错误?为什么一种一度被视为“狭隘经验论”的学说不能阻止狂热的造神运动和“大跃进”的“浮夸风”?为什么越是让人们“洗脸洗澡”、“触及灵魂”,人们变得越虚伪、越残忍?理论界在重新清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影响,其规模之大,切入问题之深,决不下于世纪初的五四启蒙。人们开始摒弃苏式教条主义和许多约定俗成的简单化的解释,再次回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始文本,才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还有很多丰富的内容是我们以前没有注意到、甚至视而不见的。如异化问题和人道主义问题,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问题,人的本质和自由问题,存在问题与时间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严格地从理论上来分析,是中国传统哲学中很难有东西可以比附的,倒是能够从西方哲学源远流长的传统中、尤其是德国古典哲学中找到它们的根源。于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进入了其发展的第四个阶段,这就是认真追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西方哲学传统中的来源,以便全面、准确、深入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摆脱我们由中国传统哲学带来的某些在发展初期是不可避免的误读。与此同时,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们还高度关注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新观点、新成果,以及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新思路,力图将它们吸收为自身的营养。尽管这方面的成就还不大看得出来,但至少起到了一个作用,这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主义放到全球范围内,既注意它自身的传统承继关系,又超越一切文化包括中西文化的隔阂而对它作一种纯理论的普遍性探索,从而使它的视野大大地扩展了。

  上述第四个阶段表面上看似乎又回复到了第一个阶段的某些特征,如大量地翻译和介绍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著作,常常甚至表现出某种猎奇求新的偏向,但其实是向更高层次的提升。这种提升表现在:一是比较注重外语原文的表达,许多学者还建立了与国外学者的直接交流关系,力图引进“原版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二是注重对这些哲学与整个西方传统的思想牵连的清理和追溯,不是急于将外来思想“中国化”,而是更注意这些思想的“陌生化”的思想锋芒;三是与中国的特殊现实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而更关注这些思想与全球性现实问题的密切联系,因而摆脱了急功近利的倾向,具有长远的理论指导作用。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即第五个阶段,我以为应当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去吸收现代西方哲学一切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种成就和时代精神的巨大进展,而建构出一批具有历史文化深度和严格的逻辑训练、表现出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提供实际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指导的作用、真正中西文化融合(而不仅仅是“化西为中”)并在当代世界哲学中独树一帜的个性化哲学体系。这就是进入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对“自我意识之谜”的解答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在欧洲近代哲学中,“自我意识〃这一范畴的提出是最重要的哲学现象之一。自从笛卡儿将“我思故我在”这一著名命题作为他整个哲学的出发点以来,人类哲学思维便开始由对象世界的探讨转入人的内心,转入人的认识活动、认识能力和认识基础,转入对人类精神本质的研究。由于有了与对象相对立的自我,有了与对象意识相区别的自我意识,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才真正作为这样的问题而被提出来和意识到,对人的认识和实践的能动性的探讨和研究也才有了理论上的可能。然而,自我意识的本质却从这一概念提出的第一天起就笼罩着一层神秘莫测的光圈。也就是说,在马克思以前,整个近代欧洲哲学都在自我意识的本质问题上纠缠不休,那些哲学家们或是唯心主义地,或是自然主义地、或是抽象地、形而上学地理解人的本质,因而始终找不到问题的正确答案。“自我意识〃成了人类哲学发展道路上的斯芬克司。使这个吃人怪物摔下悬崖去的人是马克思。
    马克思第一次把人的本质在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的现实的实践关系中明确规定为人的
最基本的感性的社会活动——劳动。由于劳动的社会性,由于“直接同别人一起共同实现的
活动等等,成了我的生命表现的器官和获得人的生活的一种方式”①,因此,人的本质“在
其现实性上〃,又被规定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②。正是这种对人的本质问题的解决,
才给自我意识之谜的解答提供了钥匙。
    与黑格尔相反,在马克思那里,不是把劳动作为自我意识发展的一个环节,而是把自我
意识作为劳动本身的一个本质环节。自我意识被包含在作为人的现实本质的劳动活动之内。
    “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
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
是有意识的“③。这就是说,人作为社会的存在物,其社会性本质(“类本质”)首先在于
劳动。正是劳动使人成了“有意识的存在物”,因为劳动本身就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
这种意识既不是黑格尔所说的那种哲学家头脑中抽象的“纯粹意识”,也不是费尔巴哈所说
的“自保本能”或“情欲〃,而是与感性活动紧紧相连的“劳动意识”,它包括在劳动过程
中劳动者的自觉性和目的性。自觉性是人在劳动中的自身关系,是人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
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目的性则是人在劳动中与对象的关系,  “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④。自觉性和目的性实际上是同一件事,它们都是把作为精神自我的主体和作为自然界对象(包括肉体的我)的客体区别开来的意识,这种区别使劳动具有了不同于动物生命活动的特性,是劳动本身不可缺少的本质环节,只不过它们考察的方向不同而已。须要指出的是,劳动不光是意识在自身之内的活动,更不是 “纯粹的”、抽象的意识活动(如黑格尔那种“抽象的精神的劳动”),它同时是人的一种现实的筋肉活动,并且是人为了维持自己物质性的肉体生存而进行的活动,因此它必须对客观外界发生现实的物质作用和影响,以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需求。然而,正如人在意识中把主体客体(意识与目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区别开来一样,人在他的生命活动中(由于意识的加入)也把这个活动与直接的肉体需要区别开来,他“甚至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他摆脱了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因此他能够“自由地与自己的产品相对立”⑤。
    综观劳动的整个过程,在劳动的两个本质环节(意识,,和“生命活动”)中,  “人不仅象在意识中所发生的那样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而且在实践中、在现实中把自己化分为二,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⑥。劳动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是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的统一,而劳动者在主观意识中的自觉性与目的性、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统一,以及在生命活动中的自由活动与物质需求对象的统一,则不过是上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在劳动各环节上的反映而已。
    劳动中所包含的劳动意识,正是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感性活动形式或现实形式。人在劳动中所表现的自由,就是人类最基本的自由。劳动把人的意识(精神)与自然界区别开来,同时又能动地联系起来,且正有赖于这种区别,这种联系才是能动的。人与自然界在劳动中结下了不解之缘:一方面,“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⑦,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另一方面,“抽象的、是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⑧,整个自然界在与人的这种能动的关系中都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而作为精神的对象则成了“人的意识的一部分”和“人的精神的无机自然界”⑨,成了由人的科学和艺术性活动(包括最初的劳动技艺)所产生出来的 “精神食粮”。马克思在这里,使人和对象、主体和客体的这种统一(也包括两者在意识中的统一,即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统一),不再建立在自我意识的“不言而喻”的先决前提之上,而是“颠倒过来”,建立在“对象性的存在物”之上了。这就象一道灿烂的阳光穿过唯心主义的浓密云层,投射到“自我意识”,和人的本质之上。马克思对此作了精辟的阐释:  “当站在牢固平稳的地球上吸入并呼出一切自然力的、现实的、有形体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而把自己的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作为异己的对象创立出来时,这种创立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而这些本质力量的作用也必然是对象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对象地活动着,而只要它的本质规定中没有包含着对象性的东西,那么它就不能对象地活动。它所以能创造或创立对象,只是因为它本身是为对象所创立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⑩
    这就是说,人能动地创造对象的过程并不是作为“纯粹活动”的自我意识创造对象(对象意识)的过程,而是现实的有形体时人的“对象性的(即客观物质的)活动创造现实的对象的过程,自我意识、精神则不过是这个对象化的实践活动中的“主体性”,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创造性的“主体”。一旦从人的本质中丢掉了“对象性的东西、自然的东西的规定,那么它就不能现实地创立对象,人的一切本质力量及其能动性就会化为乌有。
    自我意识一旦由第一性的、先验的绝对范畴下降到它的这样一个合理的位置上,笼罩在它身上的神秘的迷雾便立刻一扫而光,人的精神通过实践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在唯心主义形式下受到的歪曲也就得到了纠正,于是能动性回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来了。自我意识和对象、以致于思维和存在之间的关系第一次得到了最真实、最完满的解释。
    在此基础上,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待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和唯心主义也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实际上,从人类原始意识的发生来看,对象意识才是比自我意识更为基本的意识。  “意识起初只是对周围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以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同时,它也是对自然界的一种意识,……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11。在这里,  “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仍然还只是把自身当作与对象、自然界并无区别的经验事物来意识的,这仍然只是一种对象意识。从现代儿童语言发展的情况来看也是这样。心理学早就发现,儿童并不是首先学会一个“我”字,然后再“综合”进、或“外化”出其他概念,相反,在他知道说出一个“我”以前,他已经有了一系列不同抽象程度的对象概念,如“糖果”、 “汽车”、“吃、“这个”等等。这些概念以语言的形式固定在他头脑里,具有一定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因此他这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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