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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第4章

小说: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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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
  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感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逼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们在海边等待日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
  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象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干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干杯!」迪之举杯。
  她对性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
  「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
  「是什么兼职?」
  「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讨厌补习。」
  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
  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他。
  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个个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纸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拿走。当林方文回到房间,看到我送给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动。
  三个小时后,他在校园里寻找我,当时我正站在储物柜前面。我以为他会情不自禁跟我拥抱,他的样子却很吓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气冲冲问我。
  「什么口琴?」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的乐风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给你,你没看到吗?」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样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旧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还给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开储物柜,把那支口琴拿出来,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泪都涌出来的了,何以爱一个人,会如此心酸?口琴有什么秘密比爱情重要?
  「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
  「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
  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已经看不见他。
  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后面。
  「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
  「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
  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
  「恼我吗?」林方文问我。
  我努力地点头。
  「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
  「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
  「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
  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色却依然完好。」
  「你妈妈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爸爸死后,她重操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
  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还恼我吗?」他问我。
  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
  「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
  「那个录音室技师?」
  「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问她。
  「几天前才学会的。一个人无所事事,抽一根烟,时间会过得快一点。」
  「不要抽烟。」
  「你的运气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坏,我还不知道。」
  「他有没有跟你上床?」
  「没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样说,暗示了她跟技师已经有关系。他们走在一起,才不过三个星期。
  「你知道,女人怀孕的时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个烟圈。
  我和光蕙默默无语。
  「程韵,可以请我喝酒吗?」迪之问我。
  「当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骗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说。
  「我你你们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钱!」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干了,奇怪,她为什么陪迪之喝酒?
  「我们去南丫岛!」迪之说。
  「现在去南丫岛?去那儿干什么?」我说。
  「去找邓初发!」她看看腕表,「现在还有船。」
  我们坐最后一班船往南丫岛,来到邓初发的石屋前面拍门。邓初发看见我们三个,很是意外。
  「邓初发,我们来探你!」迪之倒在他怀中。
  「她喝醉了。」我说。
  邓初发带我们进石屋,这间屋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块热毛巾替迪之敷脸。
  迪之双手绕着邓初发的脖子,温柔地对他说:「我要到你的房间睡。」
  邓初发无奈,将她抱走,他们会再次走在一起吗?
  光蕙问我:「你最恨哪一个人?」
  「暂时没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骗我,我认识了孙维栋,才知道什么是爱情。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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