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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跋扈骄颜-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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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了一下我凌乱的发丝和衣衫,絮儿笑得温柔,“难得见你有如此兴致。”

    瘪瘪嘴,老是待在马车里,会闷死的。我喜欢安静,却不是一个安分的主。若是没人给我闹腾,就会觉得难受。看了看隐藏在角落里像是个隐形人般的慕雨,顿时没了心情。如是想着,愈发思念起任我戳圆戳扁的小朵子来。

    马车停下,絮儿扶着我下了马车,木头人慕雨紧随其后。而马招财,自然是去了醉云楼的下房。看到眼前这一番景色,我这才理解了为何说醉云楼是奇特的。

    碧绿清澈的湖水,湖面盛开了大朵大朵的莲花,粉色的,白色的,不时有飞舞的蜻蜓盘旋其中,美得不可思议。这个湖泊比杭州西湖还要大,而在这醉云湖的湖中心,屹立着一座古典的五层大楼。不似其他的客栈酒楼,这醉云楼,竟是没有门的。大开的殿堂,是四根粗壮的紫檀木制作的大梁支柱。上面刻着繁复的图文,和飞鸟山水,甚至还有前人的诗句,看起来温雅而又不失大气。底楼大柱之上,是一块两边雕刻着栩栩如生的飞凰的沉香木匾。“醉云楼”三个大字,用的是行云流水的楷书,却是一副好字。仰视而上,同样是四个尖角飞鸟的楼层,最顶端是一个尖塔,倒没有什么饰物。整座大楼,给人一种稳重雅致的感觉,不像是酒楼,反而像是一个别致的书房。

    不时有衣着华贵的男子,或是携带者女子一起进入,也有少数的人出来。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这醉云楼的生意,却是极好的。做的,更是有钱人才能供的买卖。

    与絮儿一起,踏进了这醉云楼,身后跟着默不作声的慕雨。抬眼扫视了底楼的大堂,人影满桌,而在最角落处,却有一个空位。见我的眼神久久盯在那里,絮儿已是明白了我的想法。这醉云楼肯定是越往楼上越是雅间,可是本小姐就看中了这底楼的那个位置。靠窗的边缘,人气少,通过轩窗却可以欣赏醉云湖蔓延的莲花景色和碧绿的湖水。在那里品茗用餐,反而是一件更舒心之事。

    径直朝着轩窗的位置走去,却在将要坐下时,眼前出现一道阴影。那是一个从左边进来的人,几乎与我同时走到这位置旁。不耐烦地抬起头,冰冷的眼神望了过去。

    那是一个打扮奇怪的男子,全身的白衣,看材料却是极为昂贵的雪缎,想来是一个有钱人。高大的身体,看起来却是略显削瘦的,面上一个斗篷薄纱,遮住了他的面容。在他身后,跟着一个一身青衣的俊俏少年,看样子应该是他的仆人。

    “这是我先看上的位置。”

    尽管身高上无法和那人正眼相对,我却以一副嚣张的样子,冷冷开口,随即便坐了下去,霸占着位置,宣告主权。身后的絮儿状似无奈地苦笑,我却知道,他会纵容我这样做,甚至在那漂亮的眼瞳里,还会隐藏着狡黠的赞同。

    “这位公子,舍弟无礼了。看公子衣着气段,定是大量之人,不会与小弟一番计较吧?”微微做了个揖,絮儿状似抱歉地开口,那语气里的意思,却还是在暗示:这个位置,还是属于我们的。你是有钱人,就滚到楼上雅间去吧!

    正在这时,大堂的掌柜的也跑了过来,对着那面纱男鞠躬,语气抱歉道:“真是对不住公子了,既然这位公子已经坐了这个位置,公子不如跟下人到楼上的雅间如何?”

    这掌柜的,倒是挺会做生意嘛!淡淡地抬眼,我霸在座位上,却感觉有一道强烈的视线投射在我身上。是那个蒙面男,即使隔着白纱,他的目光的确是注视着我。满不在乎地迎上他的视线,眼神里,是满满的挑衅。本小姐看上的东西,怎会拱手让人!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男子啊?”

    还嫌不够的补上一句,看见满堂客人呆滞的神情,以及蒙面男惊愕的眼神,我心中有些恶作剧成功的得意。絮儿挡在我前面,从我这里可以看见他有些忍俊不禁的侧脸。不过,最先反应过来,一脸怒色的,却是蒙面男身边的那个俊俏的少年。

    “大胆,你竟敢、、、、、、、、”

    “墨辞!”

    话未说完,便被一个声音打断了。这个声音,很冷,就像冬至时节雪山上的寒冰,一听,就让人心生寒意。可是,这声音,却也异常磁性动听,让人有一种想要探究下去的欲望。不过,这并不包括我。

    奇异的,阻止了自家仆人,蒙面男看着我,面纱下的嘴角,却勾起了一个微笑的弧度。

    “你,很好。”

    

正文 第二十二章

    说完这话,蒙面男就上了楼,那个跟在他身后的少年,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便跟着自家的主子上去了。

    好?好什么?莫名其妙的怪家伙,既然他识相走了,我也懒得和他纠缠。絮儿为我叫上饭菜,习惯性地坐在我身边,给我挑理食物。慕雨低着头,恭顺地站在一旁。

    小二陆续上了几道醉云楼的招牌菜,尝了尝,味道还是不错的。我的身子不能吃太过刺激的食物,在落霞山的时候,荤腥的菜色,都是要絮儿精心调制的才能下肚。上了一道红烧鱼,我忍不住皱起了眉。

    “今晨,把鱼身上的香菜和鱼刺剔了,放到盘子里。”

    疑惑地抬起头,今晨是谁?目光扫视到慕雨身上,絮儿淡笑道:“她以前的名字不能用了,以免带来怀疑。以后就叫她今晨了。”

    这样也好,我点头。

    楼上,雅间。

    面罩下的视线,却始终停留在楼下那个嚣张的少年身上。不可一世的神情,慵懒的行为,还有他身边的男子,对他仿若至宝般的宠爱。果然是个被宠坏的人,难怪如此放肆,而那个男子,怕就是造成他这样性格的“元凶”吧。奇异的,他突然对那个被宠坏的少年有了一丝兴致。眼神流转,无意间觑到那个低着头挑着鱼刺的婢女,眼中划过一丝莫名。

    若是,失去了你所有的依仗,那么,你还会有什么嚣张的资本?

    用完午膳,絮儿便提议在这醉云湖四周游玩一下,醉云湖的主景虽然是醉云楼,在它的周围还有许多林里的店铺和酒楼,湖面上甚至还有精致的画舫。衣着艳丽的歌姬抱着玄琴立在船头,透过微开的舫布,可以看见悠闲听曲饮酒作乐的官宦子弟。自古以来,有钱人都是懂得怎么享受的,这样的物欲,也是人们不断努力想要去争取的东西。

    漫步在宽大的街道上,四周是来往的人群,街上的东西很多,古代的小玩意虽然简陋,但是对我来说也相当稀奇。凡是我停留过一眼的东西,絮儿都会转身示意今晨掏钱。很快,今晨那瘦小的身躯便挂满了大包小包,可惜的是,我与絮儿在前面走着,根本就没有回头的意愿。正午的太阳有些刺眼,微微皱眉,絮儿轻笑,走进一个卖伞的店铺,出来的时候,已经撑着伞站在我身边。

    为他的体贴而心暖,我们继续向前走着,身后,是一脸倔强的今晨。繁华的大街,似乎因为我们这样的怪异组合而有一瞬间的停滞。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婶,拉着一个小孩经过,那小孩一直看着我们,随后用稚嫩疑惑的声音对着那大婶问道:“娘,那位哥哥为什么要打伞,是下雨了吗?”

    眼神一转,我看着那个单纯的小孩子,神情莫名,看不出喜怒,絮儿却板起了脸,阴沉地瞟了那大婶一眼。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管!”

    那女人看了我们的衣着,有些惊吓,低低斥责了一句,便急忙拉着自己的小孩走掉了。

    古人都习惯明哲保身,尤其是平民,那大婶的举动,我并不想去责怪什么。她见我们衣着华贵,定是权势人家,肯定不敢来招惹。我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事实上这也没有什么好重视的。那个小孩子无意的一个疑问,没有触犯到我的禁忌,很快便将此事置诸脑后了。可是,我却低估了絮儿的在乎,更没有想到,他居然会因为这样一点小事,差点毁了那个小孩的一生。

    停留在一个玉器店里,我进去看了看,掌柜的见我们的装束,很是热情。将店里名贵的玉器都一一摆了上来,介绍道:“公子,我们这里的玉器可都是名品。您看这镯子,可是用雪玉羊脂制作的,整个凉云都找不到同样的精品啊!还有这琉璃盏杯,相传乃是我凉云开国大帝曾经用过的、、、、、、、、、、、”

    “够了!”

    打断老板的喋喋不休,他还真以为我们是傻子,这些话也会相信吗?不过是一些一流的赝品,虽说可以以假乱真,但是又怎么瞒得住我。在相国府里看多了名贵的宝贝,什么是真品我们还是可以分辨的。

    细细打量着柜台上的东西,良久,被一个搁在角落里的指环所吸引。那是戒指!很好奇这个朝代怎么可能会有这个东西,我急切道:“把那个给我!”

    掌柜的有些不敢置信,但还是顺从地将那戒指取了出来。那是一对银戒,上面镶着一颗细碎的钻石。带上无名指,居然刚刚合适。有些惊喜,这趟果然没有白来。絮儿见我欢喜的样子,也不禁露出了微笑,对着掌柜的吩咐道:“这个多少,我要了。”

    “这,”掌柜的迟疑道:“不瞒公子,这对指环乃是老朽的祖父和一个来自外洋之人交换的,当初老朽的祖父见这东西稀奇,便买了下来,不想放在店中几十年,竟无一人问津。本来是打算就这样放着的,既然公子喜欢,老朽也不会平地起价,就一口价,一百两如何?”

    一百两,的确不算多,这样的钻戒,放在现代也值个好几千。絮儿对钱完全没有什么概念,他最多的,怕就是钱了。当下很是爽快的答应了。

    只要是我喜欢的,他就算是拼了性命也会给我拿到,我深知如此,蓦地一动,取出另外一只,抽出了他的左手。

    “童童,做什么?”好奇的看着我,却并没有阻止我的行为。那戒指套进了他的无名指,竟是刚好。一瞬间,我有些出神。这对戒指,仿佛是给我们量身定做一般,絮儿,难道真是我在这个时代的良人吗?

    “絮儿,你可知在西方,结婚的男女会送对方一只戒指,套在这无名指上,就代表套住了对方的心。”抬起头,看见絮儿认真聆听和略带羞涩的表情,我忍不住轻笑道:“絮儿,你的心,可被我套住了?”

    狐狸般绝美的男子,蓦地在一瞬间红了脸,拉住我的手,絮儿的语气低柔。

    “嗯。”

    童童,你可知道,不需要这个戒指,絮儿的心,早在初见,便已经被你完全套住了啊!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得了戒指,我的心情很是愉悦。走的也有些倦了,便转身道:“我们回去吧。”

    点了点头,不经意间看见今晨松了一口气的神情,眼中闪过笑意。絮儿照旧打着伞,我们一起走在回程的街头。没了初来的兴致,一路上便只是到处看看四周的景色。

    略显拥挤的街道,角落里居然蹲着为数不多的乞丐,大致看了一眼,大约有五六个的样子。他们装扮破碎肮脏,全身都是漆黑一片,衣不蔽体的,散发出一股恶臭。厌恶地皱了皱眉,果然,再繁华的地方,也存在着贫穷。

    见我面色不愉,絮儿上得前来,以身形悄悄挡住我看向那些乞丐的目光,柔声道;“童童,不要让那些下贱之人脏了你的眼,我们走吧。”

    世事就是这样,你越是想要远离的东西,就偏偏越是喜欢向你靠近。正要走开,那乞丐堆里突然窜出了一个身形有些高大的男子,直直地跑到了我们面前,一把抱住了我的腿,哑声道。

    “公子行行好吧,赏小人一点、、、、、、、、、、”

    话未说完,我便厌恶地一脚踢开了他,扑通一声,那乞丐跌了个跟头,倒在了一米外的地面。

    “滚!”

    这一踢费了我不少力,加上被那个乞丐触碰到的肮脏感,让我气得身形不稳。絮儿体贴的一把搂住我的腰,绝美的面容却浮现出暴戾的神色。他知道我的身子虚弱,根本使不上力,刚刚强行踢开那人,定是伤了自己。见他的掌心聚力,我摇摇头握住他,光天化日之下,他难道要杀人吗?

    四周的行人看着这一幕,都胆怯地站在原地,看戏似的,倒没人上前为这乞丐说些什么。絮儿阴沉的看了他们一眼,竟是抱着我用了轻功,瞬间便消失在街道。

    “今晨,自己回马车。”

    身上背着大包物事的少女,咬紧了嘴唇。看着那倒地的乞丐,嘴角露出了鲜血,心中不禁有些同情和愤慨。上前,取出一些银两放进了那乞丐的怀中。

    “你没事吧?”

    那乞丐只是被踢了一脚,伤的倒不是很重,见了怀中的银子,眼中浮现贪婪谄媚的光芒。

    “没事没事,谢谢姑娘赏啊!”起身,拍了拍衣衫的灰尘,乐颠乐颠地走开了,那样子,哪里像是刚刚被踢出去时候的惨状。今晨眼中闪过困惑,心中对那跋扈的少年却是愈加不满。就算是一个低贱的乞丐,他也有自己的尊严。就算他不想给乞丐银两,也不该这样去对待他。少年眼中对乞丐的厌恶和鄙视,今晨看着眼中,恨在心底。她想要摆脱他的愿望,更加强烈了。

    知道我的洁癖,絮儿抱着我进了马车,便立刻从车厢里取出一件新衣为我换上。正系着腰带,今晨突然拉开了门帘,见絮儿抱着我,而他的手还在我的腰间,暧昧的姿态,让她惊讶地红了脸,立刻退出车厢,把自己隔绝在外。

    “今晨,把这件衣服拿出去烧了!”

    扔出去的,正是刚刚被乞丐碰过的雪缎锦衫。今晨看着自己手中洁白名贵的雪缎长袍,恍若新衣,却只是因为被别人碰过,便要毁掉。这衣服,平常人家十年的积蓄,都不一定买得到。咬了咬唇,眼神一暗,却还是走了出去。

    “那丫头,怕是在心中恨我了吧。”

    躺在絮儿怀中,我冷冷开口。“絮儿也觉得我冷血无情了吗?”

    噗哧一笑,絮儿亲昵地点了点我的鼻尖,“童童,如果这样就算冷血无情的话,那么我就是这世上最残酷之人了。那乞丐身体健康,正值壮年,却懒惰度日,宁愿乞讨也不尽力靠自己养活自己。这样的人,怎么值得去同情!若不是童童拦着我,我早就把那个家伙给杀了!”

    心中一暖,絮儿果然是懂我的,别人的想法,我并不想去在乎。就像今晨,或许在她看来,我今日的行为是极为过分的,她眼中一闪而逝的不满与恨意,现在的她,怕是在想着如何逃离了吧。可惜了,现在的她,还是我们手中一颗隐秘的棋子,慕家之事,经过絮儿手下的查探,果然另有隐情。她将是对絮儿极为有利的一个人,我是不可能放过她的。

    今日之事就这样算了,下午的时候,我们也要启程到下一个城镇。一路上走走停停,有点相当于是在游山玩水。不知不觉便到了凉云国度——越京。意外的是,这一路耽搁,我们反而还提前几天到了。絮儿飞鸽传书给了老狐狸,马车便径直朝着相国府驶去。

    沿途的街巷,景色没变,可是一切,早就已经是物是人非。车厢里静悄悄的,絮儿的脸色一片祥和,只是,那不停卷着我发丝的右手,显示出了他内心的不平静。握紧了他的左手,给与他温度,我会一直陪着他。

    手心被反握,风絮扬,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风絮扬,对于以后,他,充满期待。

    相国府,此刻是一片张灯结彩。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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