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痞子王-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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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鹰惊问:
“你的建议?”
卡丹你统帅直视着神鹰的亮眸,坦然道:
“我建议你先兼任金人军团的统帅,暂主要负责金人军团的大小事务,这是降级使用,不知你是否接受?”
在神鹰沉吟间,卡丹尔统帅补充一句:
“保留你副统帅的地位,同时,只要你以为合适,金人军团在接受你的统领之后,正式改名为神鹰骑士团。”
哇塞,看来,卡丹尔统帅完完全全是为自己着想哩!我先前的犹豫看来完全是多余的。神鹰心道,他已决定接受卡丹尔统帅的建议,是故,一待卡丹尔统帅说,他便诚挚道:
“统帅,我完全接受你的建议,而且,请相信我一定会将神鹰骑士团统领得好好的,一定会让神鹰骑士团成为大陆最优秀的骑士团。”
大陆的纷争,以骑士团决战的胜负作为关键决定因素,空中军团乃是辅助手段,而海中军团作用更微乎其微,是故,各族都甚少发展海上力量。
自神鹰与卡丹尔统帅谈话之后,神鹰骑士团便被宣布成立。
尽管神鹰的职位仍是十分重要高贵的,但是,他总算被降了一级,是故,众人的不满之词似乎少了些,不过,总有人背后风言风语的。
第二十章我行我素
“小强,阿超,你们俩给我滚出来,三脚猫的藏身功夫也在我面前献丑。”
坐在副统帅府内闭目沉思的神鹰,突然头也不回地说道。
“嘻!嘻!嘻!神鹰果然异乎凡人,几日不见,如隔三秋呀!没想到你的功夫现在这么深了,不见其人,便知其人,了不起呀!了不起!”
小强一跳而出,一边笑,一边大拍马屁(现在他们的好哥们,神鹰,升任副统帅兼神鹰骑士团统帅,若不好好巴结巴结他,日后别指望升官发财享艳福了)。
神鹰正想着飘雨,本来心情十分苦恼,焦灼,如今给小强阿超他们一闹,不由失笑出声,调侃道:
“能自由出入我的府第,而且飞行藏躲之际呼吸粗重的人,并且是一对人,你们说不是你们又会是谁?‘不见其人,便知其人’,我岂非成了神?大笨猪!”
阿超让小强抢了拍马屁的先机,心中正懊恼不已,他不等神鹰话完,已大声道:
“依我看,你就是神!”
“胡扯八道!”神鹰气恼地斥现着,胡乱将人比作神是对神的冒渎,他可不想如此。
阿强碰了一鼻子灰,神情更是惧丧,偏偏小强了他一个得意(幸灾乐祸)的眼光,这使得他更加懊恼。
顿了顿,神鹰问道:
“你们来找我干嘛?是不是为了关于军中的事务?”
正队长阿超又抢先一步,(他不甘心落败于小强哩!),大声道:
“不关乎军中的事情,是我们的好朋友,飘雨,她!她终于回来了啦。”
副队长是插上一段补充(告状?)的告白:
“不对,不是我们的朋友,而是神鹰的朋友,是不是,神鹰?”
可惜,他的话神鹰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正拉住阿超的双手,用力地捏紧,生怕阿超飞走了回答不了他的问题似的。
神鹰急急地大声道:
“华姐?!她回来啦!?她在哪?”
阿超被他捏得双手钻心的痛,却不好意思说出来,只好一边扭曲着唇嘴,一边回答:
“她曾在,迪比物高级魔法学院出现过,有人看见了她,但是,现在却不知在什么地方。”
神鹰有些微的失望,放松阿超的手,沮丧地道:
“原来是这样,她为什么不来找我?她应该很清楚地知道副统帅府的位置呀?为什么?”
稍微平息了一下心头的苦恼,神鹰继续似是自言自语般地道:
“莫非,华姐怪我不去找她吗?可是,我军务缠身,实在分不开身呀!如今,她既然在母校出现过,我一定得寻找到她。”
神鹰说完,丢下瞠目结舌的小强和阿超,大步流星地出了副统帅府,也没有跟任何亲随打一声招呼,便径直寻找飘雨去了。
第二十一章泊罗美女
神鹰抛开军中事务,在拜伦帝国境内寻找了十多天,却没有发现飘雨的丝毫足迹。
莫非他的心跳表示着不祥之兆吗?
神鹰的心情是愈来愈急,愈来愈忧,不知不觉间,他寻到了泊罗江畔。
时已黄昏。
随着夜幕的降临,泊罗江边愈来愈是热闹,有那乘轿坐车而来的远方游客,也有三三两两结伴闲逛的少年。
他们来的方向虽然不同,然而其目的却是一样,全都是为了寻欢而来。
只有那些车夫,轿夫,为的只是赚取足够的生活费用,他们送了主顾上舫,有些回到城里,有些则在岸边竹棚里停了下来,等待着回城的客人。
那些竹棚搭得非常简陋。
有些小店里是供人饮酒用饭,有些帽是供人喝茶观赏江边风光的。
此刻,那些卖饭菜的棚里,客人愈来愈多,几乎都要坐满了,由于这些客人大多是以脚夫速卒为主,因此棚内显得格外的喧闹。
这些人虽然一辈子都可能没机会踏上河边的画舫,但是,他们所谈论最多的却是银舫上的姑娘们的韵事。
只要几个人聚在一桌,来两壶酒,话匣子便打了开来,不是某舫的姑娘有几个恩客,便是某银舫的姑娘功夫最好,说到酣畅之处,便是一阵哈哈大笑,接着来的帽是三箸四飞。
由于这些人都是执贱役的,他们根本不够资格踏上银舫,却因为虚荣心的驱使,才使他们更加大声地把平时在主人嘴里得来的韵事,加以宣染一番说了出去,似乎在比寒谁说的粗野,谁就更能博得别人尊重。
这一片喧闲杂乱的情形,每个棚子都一样,与城里的银舫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尤其是江下游停泊的银舫。
那几艘较其他银舫要大上一半的龙形银舫,如今没有簇拥狮而人身形的国王专舫,它们并列排在江边。
这些银舫不但布置得富丽堂皇,五彩缤纷,而且舫上拥有乐伎,阵阵的丝乐之声,从舫上飘出,使人听了可以想像到置身画舫里该是何等的欢愉美妙。
不过,谁也知道那只是可不可及的愿望,这泊罗江上近四十艘的银舫,只要带着五十两银了,还可以壮胆去一趟。
十几艘大型银舫,则是有二百两银子就可以饮酒作乐到深夜。
唯独停在下游的几艘银舫,则非是高官雅士,富豪贵客不能进入,要在那几尽一夕之欢,千两银子也不算多。
特别是停在中间的那艘油壁绿色舫,此龙形银舫名为绮罗春,是近日来最红的姑娘残红所有的。
高雅的银舫,好俗气的名字!
不过,那残红可说是花中之魁,不但长得美艳无比,并且棋琴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所以来往之人无一百丁,全都是拜伦帝国里的高人雅士。
至于残红的来历,由于见到她的人少之又少,故显得十分神秘。
因为,那便是无论带有多少银子,若是不通文墨,绝对无法上得绮罗春银舫,并且就算是渊博之士,残红姑娘假使看不上眼,也不能被允许上舫。
然而说也奇怪,尽管她有这么高的身份,来往的人却经常是身无分文的穷儒,他们到了舫上,吟诗诵唱,作歌饮酒,往往不花分文。
不过她这么做,反而更加增加了她的神秘感。
任谁都想不通以她这等聪颖美慧,既不为钱财,又不为赎身,为什么要在泊罗江边过这种神女生涯。
她的身世如谜,而且又如此神秘,使得近月来她的名声愈来愈响,以至有更多的人都想求得一见。
关乎她的传说愈多,泊罗江银舫的生意愈好,有许多人到别的银舫去招妓作乐,倒是为了想见她而不着之故。
神鹰一路之上,也曾听闻残红的种种传闻,但是他一心寻找飘雨,故而并不将其放在心上。
只是,残红?
好奇怪的名字!
神鹰心中掠过一丝惊奇,在竹棚里闹哄哄地谈论着的时候,他走进了一家叫万家香的小饭店。
他进了棚内,径自穿过那些把脚架在长凳上,正在高谈阔论中的客人身边,走到靠近角落的一个位子上去,坐了下来。
第二十二章狗石一队
这时。
满屋子里坐着都是脚夫走卒之辈。他们全都是衣衫简陋,形貌粗鲁之辈。
神鹰一进来,顿时,使得在高谈阔论,猛饮狂喝中的那些人全都停住了话声,向他望去。
可是,他们才只望了一眼,便都又垂下头来,不敢多望,甚至连谈话的声音都小了下来。
神鹰长得剑眉星目,俟逸超群,本是令人不由多望两眼的美男帅哥,应该使人注目才对。
然而,现在的他因心情不佳的缘故紧抿嘴唇,冷厉烁亮的眼神和严肃的脸色,却使人见了之后,油然一股寒冷的感觉从心底升起,不敢多望。
神鹰到壁角坐定之后,没有呼唤伙计,目光冷冷地凝视在摆在桌口的箸筒,似在入神之中。
那身兼厨房大师父和掌柜双重任务的大胖子,正在柜台旁用竹篱隔出来的厨房里炒菜。
当他盛起一盘菜时,突然发现店里的声音小了下来,忍不住探着朝里面望去。
一眼便望见神鹰,他顿时皱了皱眉,自言自语道:
“怎么来了个怪人?”
这时在店里招呼客人的伙计走了过来,搭讪道:
“老板,来了一位好怪的客人!”
“来了又怎么样?”掌拒的神色不悦,闷闷地道。
“你快去招呼人家呀?”
“我……”
那个伙计苦着脸说道:
“我不敢,他好冷的眼神,好冷的面孔,好像咱们借了他的大米还给他大麦似的。”
“怕什么?他难道会吃了你不成?”掌柜的板着脸忖道。
“你快点招呼了他,吃完了饭他不也就走了,不然弄得所有的客人都吃不下饭喝不下酒。”
他说完了话,见那伙计依然站着不动,瞪了他一眼,叱骂道:
“胆小鼠,还不去?当心我炒你鱿鱼。”
那伙计方才畏畏缩缩地向壁角走出,脸上勉强堆着笑容,向神鹰毕恭毕敬地道:
“客官,你要点什么?”
神鹰无意饮食,只是因为心情极具恶劣力来此小坐,是故冷冷地望了伙计一眼,道:
“一碟素菜,半条鱼,一盘花生。”
那个伙计嗫嚅问:
“你是用饭,还是喝酒?”
“用饭。”
神鹰似乎连话也不愿多说,简短地吐了两个字,便紧紧地闭上了嘴。
那个伙计见到神鹰这副样子,不敢再多罗嗦,只想尽快离他越远越好,点了点头,像得行赦似的匆匆走到厨房边。
掌厨的胖子听完了伙计报的菜名,撇撇嘴,不屑地道:
“这怪人派头不小,可惜荷包太小,你还是快把他要的菜送去,让他早点吃了上路吧。”
那个伙计唯唯诺诺,找了个大盘子,在菜柜里夹了三样小菜,装了一钵子饭,送到神鹰那儿去。
当他走过去的时候,本来就已是心中忐忑不安,等到行至神鹰身边,突然发现冷漠的神鹰正在玩弄着一双竹筷,桌上已堆了一小堆苍蝇。
他怔了一怔,还没想通是怎么回事,已见到神鹰用筷子虚空夹了两下,竟把在他面前嗡嗡飞过的毒蝇夹住,放在桌上。
这个小伙计立时惊骇得张大了眼睛,觉得非常有趣而且不可思议,一时之间倒看得呆了。神鹰似是发现背后有人注视着自己,猛地回过头来,冷冷地望着小伙计。
这个小伙计啊了一声,只觉对方目光如刀似冰,使人看了心中不由一寒一凛。
他连忙垂下目光,不敢与神鹰的视线作亲密的接触,低首端着大盘子战战抖抖地走了过去。
“客官,你的饭菜来啦。”
神鹰接过盘了摆一边,说:
“你将桌子擦干净。”
那小伙计应了一声,慌忙取下搭在肩上的抹布,把桌上的苍蝇擦掉。
收起那双夹过毒苍蝇的筷子这时,小伙计忍不住再看了看,想不到这种普通平凡的竹筷,放在神鹰的手里,竟是如施放了魔法,显得如此神妙,连飞着的毒蝇都夹得下来。
神鹰见到小伙计那副傻B样子,不由微微笑了一下,说:
“你们这店清洁度达指标,到处是毒蝇,不过嘛,菜倒是做得不错。”
这个小伙计见到神鹰一笑之际,唇角浮起两个深深的酒窝,使得整个表情为之一变,就如同在严寒之中吹过一阵和暖的春风似的,使人心里觉得一阵温暖。
他一时之间都看得又傻了。
想不到一个人的神情有如此大变化,并且在这样一冷漠威严,寒霜满脸的年轻人面上,竟然还有男人少有的酒窝,……
等到小伙计定过神来的时候,他已见到神鹰的脸色回复了原先的凝肃。
他干笑了一下,说:
“我们这儿大师傅的菜是炒得好,在这附近谁都知道……”
“你没事了可以退下,我吃饭啦。”
神鹰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声,不耐烦地说道。
小伙计讪讪地笑了笑,收起端饭菜的大木盘,又像逃命似的离开了神鹰的身边。
他回到厨房,才觉心里定了下来,刚吁了口气,那肥胖如猪的掌柜走了过来,向他问道:
“旺财,你今天胆子真不小,我看你与那怪人还聊了大半天,倒底说了些什么?”
旺财摇了摇头,道:
“没什么,他仅是说了老板的菜做得很好……”
“呵,他这么说?”
掌柜兴奋地打断旺财小伙计的话,望了望神鹰一眼,又说:
“其实呀!他还没有吃到我炒的菜呢,像糖醋活鱼,青豆是是虾仁,红烧鱼唇,都是我的拿手好菜,哪样不是顶瓜瓜的,只怕他没钱吃!”
“那个人真怪!”旺财说:
“他长得那么的英俊漂亮,却整天都板着脸,令人看了害怕,尤其是那对眼睛,真跟冰刀一样,不过,其实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老板,我还看到他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呢!”
“哦,他还会笑?”掌柜的胖子惊奇问道,笑了笑,又得意地道:
“我还以为他这一辈子都不会笑,打从他出现起,什么时候见到他笑过?整天寒着一张冷脸,好像人家欠他多少钱没还似的。”
“老板。”
旺财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说道:
“告诉你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胖掌柜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不以为然地淡然道:
“什么事?”
旺财以更加神秘的表情小声说:
“我刚才看见一件稀奇的事情,那怪人竟然用竹筷夹毒蝇哩!”
胖掌柜呸了一声,不屑地道:
“我道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少见多怪,不就是用竹筷夹毒蝇吗?有什么了不起,我还能夹毒蚊呢!”旺财道:
“他并不是摆在桌上挟,是在毒蝇飞来飞去的时候,这么夹的……”
肥胖的掌柜明显愣怔了一下,惊奇地道:
“旺财,我看你是昏了头,这怎么能够夹得住毒蝇哩?又不是死翘翘的,”
“真的。”
旺财的表情十分肯定,神色间仿佛尚未从刚才的惊骇中回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