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暮雨--上海 上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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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暮雨
序章
上帝在这里关上一扇门,必然在别处为你开一扇窗。
我叫夏暮雨,二十四岁,出生在北方一个小山城,在这里出生,在这里生活,也在这里工作。我是一个很满足现状的人,我不需要刺激、紧张、挑战;我只希望安安静静地过我的生活,平淡的生活。
我的男友,也算是未婚夫吧,叫林枫,我们是高中同学,辛辛苦苦一路走来,直到2001钟声敲响的时候,他向我求婚,很简单的一句话:“我们结婚吧!”
我相信平平淡淡才是真。特别是看到身边的人分分合合,离离散散,而我们还能在一起,便相信童话故事中王子与公主一定会幸福的生活下去。
和林枫相恋七年,使他成为我感情生活的一切。我的爱情格言向来是认为:爱情只是付出,不需要回报。可我最后得到的,却是一个毁灭性的结局。我以为这种只会在那些言情小说中出现的情节,在我身边上演,完结了我的童话故事。
凡事结婚这种事情,大家都喜欢和什么日子碰在一起,一来是好记,二来是有纪念意义。婚期定在十二月二十二日,因为二十一日是我的生日,这一天我满二十三周岁,我大学毕业以后第一个生日。
我的故事就这样开始,平常的让人看过之后,便不会再想起般的平常。
七年之痒
因为结婚的时间定的很近,装修的时间很赶,为了不耽误工程,我整月都借宿在大学死党苏眉家里。时间很紧,自然也就很忙碌,什么都要亲力亲为,这时才感受到:原来婚姻是从忙碌中开始的。没有埋怨,因为幸福。
“我可以锁住我的笔,却锁不住爱与悲伤,幸福总是乍现就调零,走得最快的总是最美的时光。”
在林枫单位的宿舍楼下,正好碰到于强。于强和他同屋,是他们单位计算机室的,大大咧咧的吉林男孩,对谁都特别好。“好好先生”是我们送他的外号,人如其名,温柔的一塌糊涂,这可不是损他,这年头,这样的男人可是不多见的,整天一付笑脸,“有事您说话”是他的口头禅。
“小夏。来,我帮你拎吧!”看到我,于强锁好自行车,把我手上的东西接了过去。
“星期天也不休息?”于强肯定是帮忙去了,因为人太好,都快成公用劳工了。
于强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小慧她爸请我吃饭。”
小慧是于强的野蛮女友,一般是“小慧的爸请吃饭”就等于做一天苦力。不过于强还是一脸的幸福模样,在他看来,未来的岳父请吃饭,也是对他的一种肯定。
和于强一起说说笑笑,不用补钙上五楼也没费劲。打开门,一股酒味冲了过来。知道男生的宿舍不干净,但从没这么冲。于强扶起一个酒瓶,一瓶二锅头都洒得差不多了,满屋的酒味就是从这而来。
“这家伙,怎么喝这么多啊”?于强只说了一句,就不再开口了,桌上一片狼籍,而且是两付碗筷。
“那个、那个小夏,你先去我屋待会儿,我那个、那个收拾一下。”于强转过身,把我向他屋里推。
直觉是不会骗人的,而况那个直觉是我的。我有时迷糊,但却不傻。推开林枫的房门,一幕活色声香印入眼帘。
“靠!”我骂了一句,把门摔回去。从没想到过,林枫能做出这种事情来,我在客厅的沙发坐了下来,脑袋里一片混沌。
屋里的人被我摔门声吵醒,穿衣服,咒骂声杂在一起。于强站在旁边,一脸的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于强,你先回屋。”我不想他站在这里,更不想让他看到后面的一幕。
于强没有动,只是站在那里看我。这时,门开了,林枫从里面走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女的,或者应该叫大妈,没有粉妆的脸上有许多皱纹。
“小妹妹,别生气,我们只是逢场做戏;仅此而已。”女人在我肩上拍了一拍,转身向门口走去。
“等一下!”我语气平静的连自己都害怕。我从来没想过,遇到这种事情,本能的反映是什么,是应该大哭大闹,还是应该剁了他们这对“狗男女”?
久历尘世的人到底是不一样。那女人果然停下脚步,转回身,笑道:“小妹妹,还有什么事情吗?”
“当然。”话没说完,我已经抓起桌上一个酒瓶,向她头上敲去。
正中红心。
我以前可是在校队投过铅球的,力道本已不轻,加上怒火中烧,可想而知被我扔中的结果。除了一声惨叫,玻璃落地的声音格外清脆。
“小夏!”两个声音一起响起,一个是林枫的,一个是于强的。于强是被吓坏了,因为在他眼里,我虽然不是一个百分之百的淑女,但绝对是那种温柔可人型的女人;林枫也被吓到了,因为他知道,平和的我生起气来,比山崩地裂差不到哪里去。
血已经从那女的头上流了下来,当我再去寻第二个酒瓶的时候,两个男人拉住了我。她没也有再给我这个机会,尖叫着,从门口跑了出去。
于强看她已经跑远了,放开了抓住我的手。得出空的手,毫不留情地甩在林枫的脸上,就这一下,打断了我们七年的爱情,也打断了我们原本以为是天定的婚姻。
“林枫,你真他妈的不是人。”我感觉力气一下抽离了我的身体,跪倒在地上。
林枫只是看着我,没有言语,一边脸上是我明显的五个指印。我曾经和他说过,我虽然不是完美主义者,但我不能接受我的男人背叛我。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不能骗我。现在出了这种事情,什么都不会再有可能了。
婚姻和爱情,难道只是我一个人做的一场春梦?
崩溃的边缘
我从来不会隐藏自己的情感,开心就是开心,不开心也就是不开心,当我冲到瑟瑟秋雨中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崩溃了。
原来,传说中,“所有的痛苦分手都会伴随着大雨”这句话是真的。我没有幸免,大雨浇在身上,很冷,象是对我的嘲讽,又象是要把我打醒。我在雨中哭泣,整整四个小时,直到自己弄得不人不鬼,疲惫不堪。
“小姑娘,你没事吧!”一辆警车停在我的身旁边,我才发现,自己站在城市中间跨河大桥上。
我摇头。
从车上下来一位年老的巡警,为我披上一件雨衣,“先上车,这样会淋病的。”
我麻木的上了他的车,车子里很暖,和外面的天气相比,象春天。
“你家住在什么地方?我送你回去吧!年轻人遇事不要想不开。”老巡警点上一根烟,在这个桥上,曾经跳下过许多和我年龄相近的女孩。
我的手机响了,是于强。
我接通手机。当老巡警把我送回家的时候,于强站在我的楼下。
“年轻人,要珍惜感情。青春转瞬即逝,没有多少好可光可以浪费。”老巡警在开车离开时,对我们这样说。
我病倒了,发着高烧,送到医院的时候一度神志不清。急火攻心,医生如是说。原来感情的伤痛,真的可以谋害人的。可我挺过来了,苏眉也对我爸妈说,不小心淋了雨,重感冒。因为我从小感冒不断,爸妈也就没有太在意,这件事,现在还不能让他们知道。
“于强,给我一个真相,无论什么,我都能接受。”当我清醒的时候,我问于强。于强咬着牙;不知道说什么好。后来我知道他们在一起已经快一个月了,那个女的是个老板,离异,四十岁。林枫和她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两个人一直来往过密,这是人所共知的,除了我。
果然恋爱中的女人都是傻子。
……
“还不是因为钱在做怪。”苏眉一直在陪我。朋友们不放心我一个人,他们怕我想不开,会做傻事,所以轮留在医院陪我。
有一段时间,我是真的不想活了。连死法我都想好了,先吃药,割脉,然后打开煤气。这种方法,是绝对救不回来了,成功率100%,而且不会死得很难看。就算得不到,我也会让林枫一辈子活在不安中,一辈子背负着一条人命生活。也许这世上真有鬼,那我就要变成厉鬼,缠着他一生一世,看他会不会被老天惩罚。
钱,果真这么重要么?
——多年以后,我原谅了林枫,因为我知道了:钱,也许就是这样重要。从农村出来的林枫,他所经历的,是我这个从小不缺钱的人无法感受的。象我这样,只要想要的东西,只有撒撒娇,几乎没有什么是得不到的。林枫只有中专学历,没有一技之长,没有潘安之貌,上学时候的凌云壮志早被社会磨得面目全非。所以他选择了一条可以让自己少奋斗几年的道路,不过而已。
可在当时,我不能原谅林枫,甚至不能原谅我自己,一提到他的名字,我就感觉到烦心。从没想到过一个男人会为钱而出卖自己,如果当时我看到的是一个比我年轻漂亮的女孩,我会什么都不说,转身就走,宁愿相信是七年的时光把感情冲淡。人都有喜新厌旧的嗜好,林枫也不能避免。但是为了钱,把灵魂出卖给一个比自己大十四岁的“老女人”。这是让我最不能接受的,输给一个“老女人”,我心有不甘,感觉自己失败的无法言语。
“我不是输给一个老女人,我只是输给了钱。”这是我给自己下的结论,在我和林枫分手的一个星期之后。从此之后,我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努力赚钱,不是想要林枫到时候把肠子都悔青,而是使自己有一个相对较强的优势,不让钱再夺走以后我任何一个男人,任何一个我爱的男人。
“小夏”。苏眉时时提醒我,“你和林枫在一起有避孕吧?!”
幸运的是,我没有这个荣幸。我不是新潮的女性,对性还是很隐晦,和林枫在一起,他也从未迫我;总是顺其自然;我相信情到浓时的感觉。把身心都交付给一个人,可见对此人的信任已到巅峰程度。可是现在突然明白,保护自己,是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没有百分之一千的把握,不要相信男人。就是有百分之一千的把握,也不要轻意相信男人。
我就是太相信感情,相信林枫,相信七年的时光中的每一分分钟。结果受伤害的,只是我自已。
苏眉给过我一句评语:“生活的强者,感情的白痴。”很适合我的评语。
中间还有一段插曲,就是我在医院这段时间,于强给我带来一个消息:听说那个女的不甘心被我敲被头,准备要报复,让我小心一点,除非我赔钱赔罪,她或许看在我年少无知的面上放过我一马。
“如果她有兴趣,就让她来吧!”我向来不喜欢受人威胁,特别是我视如死敌的人。我现在能深刻理解古人口中“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是什么滋味。一时间毁掉我一生的女人,我倒想看看有她的份量。相遇是不能避免的,而况在我们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市,如果她想找我,我就是躲也没有用。
除了感情生活,我在其他方面的运气一直都非常的好。老女人要找人摆平我的时候,竟碰到了我小学的一个同学。这让我感觉到做好人的好处。那个同学在我们那个城市还算是有名的混混,因为小学的时候我曾经帮过他,一直无以报答,便出面把事情压了下来,而且威胁那个老女人:如果我少一根毫毛,他都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这也是后来我才知道的。
我完结了和林枫七年的爱恋,由一对亲密爱人,转眼变成了陌生人。爱之深,恨之切。从此,我们便不再有交集,成为两条永远没有交点的平行线。
“对不起,请原谅我。”这是林枫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七个字,便抵了七年的感情。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我的爱情,原来是如此脆弱的东西!
有失必有得。我这个倒霉的塞翁休假一个星期后,收到一份录取通知。在我大学未毕业的时候,曾在一次毕业招聘会上参加过面试,因为当时这家上海的公司要求的得严格,而且条件很高,我早已不抱希望,或是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了。没想到间隔了几个月之后,他们忽然录取我了。
我开始相信命运,我以往的想法是:人定胜天,命运在自己手中改变。现在我突然想把一切抛开,我要改信命运,看看命运给我带来怎么样的奇迹。
那一年,林枫二十七,我二十四。
初到上海
经历了我人生中第一个最大的打击,我决定重新开始我的人生。日子还是要一天一天过,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
先是剪掉了一直引以为傲的齐腰长发。总是听说长发为君留,留了七年的长发,如今要利剑斩断情丝,自然有些不舍。但这头长发,也经历了我所有的喜怒哀乐,剪断长发,也把七年来,有关林枫的点点滴滴,全部删除。日记、书信、照片,随笔和未被人见过的小说,都是亲手一张张撕烂的,就算美国FBI来了,也决不会找到把它们复原的方法。整整撕了一天,整整撕了一个麻袋。结果是两只手的手指因为撕纸而变得红肿,我要把引起回忆的东西全都毁掉,如果有地方可以洗脑,我也要把我头脑中有关他的一切全部洗掉。
临走的时候,给爸妈留了一个交待,新房已经装了一半,不想半途而废。之后便随他们处理,是住也好,是卖也罢。走的时候,只有苏眉一人来送我,她叹了口气“换个环境也好!”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吧。
我下定决心,不能让林枫的事情打乱了我的生活,不就是没结婚,不就是七年的感情,全当交学费,没什么可丢人的,我这样安慰我自己。女人也要拿得起,放得下,决不能委曲求全。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从飞机的窗口看去,外面下着冷冷的小雨。坐飞机的人很少,大家懒懒地站起来,拿行李,仿佛这两个小时的旅程才刚刚开始,便结束了。
上海是多雨的城市,这让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上海。
出口处,一个高大的外国男子举着一个显眼的牌子,上面用中英文双语写着“夏暮雨”,我的名字。他叫汤姆,是公司的后勤主管。我们之前在网络会议上见过一次,他的普通话说得比我还好,京腔京味,儿话音也找得很准;不象我,带着厚重的东北口音,显示出我的来历。
“你好!”我握了握他伸过来的左手,感觉很不习惯。很少见的左撇子。
他笑了笑,露出很整洁的牙齿。“欢迎你到上海!”
汤姆开着车,我没让他开空调,因为不习惯那种气味。我宁愿摇下车窗,感受小雨带来的丝丝凉意。这就是上海?!我对自己说。
“夏小姐是东北什么地方人?”汤姆不太确定我的口音来源。
“我朋友都叫我小夏。”我不习惯别人叫我夏小姐,特别是在工作场所中,“我是辽宁的。”
对于我的冷漠,汤姆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