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暮雨--上海 上海-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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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广泛,希望了解和享受这一切。倘是你作了她的男友,哈哈,有得好受了。
“今朝一道去陆嘎仔(陆家嘴是也)好勿啊?”还没到下班点,王MM便晃过来,伏在张志伟的桌子上。
“今天可能要加班,改天好吗?”张志伟的工作还没做完。
“嗯~~~~(~表示音调的不定变换,请注意体会)”王MM拉着他的手晃来晃去。
“去伐去伐,侬假使勿去我就……”。
至于这……的内容嘛,充分发挥你的想象力吧,你能想出来的招儿,上海MM绝对比你先行一步,总之一个目的:粘上你,一起去。你的艰巨任务就是:买单。
“你学着点吧!”我推了推旁边的路晓。
路晓摇摇头,“学不来,打死我也学不上来这么嗲!”
“我教你!”我向她挤了挤眼睛。
办公室是传播消息的最好场所。办公室里文员都是上海MM,她们放眼世界,是事都会扯来说说。比如哪个歌星第几盒专辑的第几首歌是什么,那个明星最近和谁拍托。
“假期有空,我们一起陕西玩吧?”我故意提高了声音,“我特想去那边旅游,总是没时间。”
当然,那个王MM也听到了,她转过身,问我们:“陕西是哪里啊?在哪里啊?”
“小夏说的是西安。”路晓和我一唱一合。
“哦,我晓得了,西安格那个陕西是勿啊?就是西安的省会对勿啊?”
吐血吧您,我怎么想起了方中宇。
“要不我们坐船去东方明珠吧!”路晓假装没听见。“好向往呢。”
她睁大眼睛说:“到东方明珠还要坐船啊!不是就乐乐外滩吗?”
——我倒!不光我倒,张志伟已经在那里吐血了。
制敌第一招:以彼之短,扬已之长。(大家千万别学,这是小说,不是写实。我也未没有针对上海MM的意思。)
在公司,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条件,就是每周一次的大扫除,全体员工都要参加。
这位王MM身型是豆芽型的,属娇弱类,端盆水从卫生间在办公区,一共同停下来喘了三次,“切力死我了(累死了)。我在家从小到大连衣服都没洗过,倒要在这里做劳工。”
反观路晓,一七三的个头,跳上跳下都很灵活,还能有说有笑。只要把这个让张志伟看到,记住就好了,以后就可以有个比较。
就王MM这身体,你娶了她之后,还能指望她收拾屋子做家务否?
打扫卫生是手在干活,嘴也不能闲着,得聊点什么吧!聊什么呢?房子吧!男的女的都感兴趣。听说现在上海人最大的消费项目就是房子。以前在马路上碰到,先问:“工资涨了吗?”现在,大街上见面,先问:“买房了吗?” 买房子已经成为上海人的生活必备,比电脑普及率要高。
“上海的房价真的是很贵噢!”不能每次都找路晓说话,太明显了。这次找个男的,最好是上海的男人。可巧身边就有一个,刚失恋的上海男人,我先当不知道。
“可不是。跟抢钱一样。”他为了结婚,刚买了房子。
“是啊!现在卖房那里有付现的,都要贷款,每个月工资的一半还要还贷了。”果然引起别人的兴趣。
“我有一个朋友说:贷款卖了房子,就等于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话题一打开,响应的人还不少。
“贷款买房子?太恐怖了。我们要是买房,就不要贷款噢!”王MM拉住张志伟,嗲道。
张志伟头上已经冒汗了,他一月不过五千多块,贷款买房已经够吃力了,不贷,抢银行吧。
再加把劲,我感觉目标近了。
“你们打算在哪儿买房?”办公室里好事的人多的是,一个上海MM问道。
王MM甜甜地说:“要买房当然买虹桥了,徐家汇也蛮好,上只角嘛。不然难道买大杨浦?”
我们办公室里有一个“房精”,就是办公室主任,现正蜗居在大杨浦。他已经半天欲言又止了,听到王MM的这番话,马上便不高兴了,发表了以下长篇大论(以下部分属摘抄,特此注明)
“我的许多朋友迁居虹桥一带,说那里是上只角富人区。那里物业费上千元,在下只角可以按揭买房子。那里家家有车,你独自骑自行车要寻个理由,否则邻居以为侬是送快递的。面孔粗相点,当心保安向侬敬礼查身份证。到大门口,门警一扬手,拦下排队的出租车为侬开门,门警不是撬边,而是服务。你不能不坐,这是体面,于是付起步费,到抬腿即到的程家桥调57路,这叫摆渡费,有点“十三点”寻开心。(“十三点”,沪语:神经开小差不正常。)
我呢依住在大杨浦,说得豪迈些:叫置业;说得酸腐些:叫陋室。物业费0.48元,一样的标准:“门卫穿制服,臂章大盖帽,立正又敬礼,稍息带微笑。”早上后门大饼四角一只,油豆腐细粉汤二元一碗,一干一湿,畚箕扫帚,一搭一档。奢侈点,汤包,一口一泡汁,皮薄如纸,好一盏灯影水晶包。点心是扬州人独擅天下的天赋,馋痨胚与苏北人比邻而居是一种福气,是一种生物链,如鱼食虾米,虾米食虫。这些在富人区是有碍风度、礼貌、视角效果、食品卫生,于是绝迹。附近也有室内游泳池,六元一场;室内羽毛球场,十元一场,这些是虹桥费用的零头,这就是上只角的代价,之间的差价就是泡沫。
我的杨浦不动产,实际上也是新的市中心。与浦东陆家嘴金融中心、南京东路购物中心、人民广场政治中心、外滩观景长堤是扇形五公里等距离,拍马即到。马路均是罗马大道,条条属于大肠、直肠,不是鸡肚鸭肚。坐公共汽车半小时内搞定,一张晚报正好翻完。出租车不过十五元。倘若住在虹桥,到外滩属于“鬼子进城喽”,属于“红军不怕远征难”,属于“浏阳河弯过了九道弯”,属于“永远到底有多远”的千古迷惑。开车坐车最好备一套长篇小说,夸张点后车箱放一套《诸子百家》、《四库全书》消闲消气消火。尤其还要忍受早晚一路堵,此时此刻,默诵一句名人名言“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一万年”就是大气磅礴。
我呢,属于“少也贱”,从小住在下只角,没有上只角的优越,所以很平淡地看待上海东西方,自有一套“定理”:“做生意要在富人区,吃住还是平民区”,价廉物美。跟富人相处,当然信息多,等于多了些MBA的活教材,但交朋友有些累,你总不能永远吃嗟来之食,回请又不能在永和豆浆店,休闲洗澡不能在混堂里,出必车舆,食必海鲜,游必出洋,奢华得有些不真实。我个人以为是吃鸦片。为了维持这笔开销,你必须牺牲休闲与爱好,与赚足这笔钱,这是交际的成本,可惜太高。”
我们都听得一愣一愣的,平时不爱说话的主任,一开口便扬扬洒洒,涛涛不绝。
“偶像。”我是佩服他了。
“老大,你能不能再说一次,我好记下来。”好几个人围在主任旁边。
“看来,你们很闲啊!”汤姆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即然这样,你们把办公区的所有会议室也打扫一下吧。”
扔完炸弹,他下楼去了。
“不是吧?”每个人都变成苦瓜脸,除了我和路晓。
第二招:打破美丽童话,让他面对现实。
阴谋与爱情续
这一天过后,张志伟和王MM成功分手,原因我们也不知道。不过我还真有点感觉对不起他们,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栋婚。我对我拆的“十座庙”里神佛只能说对不起。一个星期后,王MM身边就出现一个外籍男友,黑皮肤的。
“那还要不要继续啊?”我这里都快成路晓的信息中心了。
“当然了。不然就白费力气了。”苏眉在电脑上工作,她刚进入自己网编的角色,忙得要命。
路晓一脸为难:“可是我不会做饭啊?”
“让她教你。”我和苏眉一起指向对方。
我们的第三招就是: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这招虽然老套,却百试百灵。
于是,对路晓“恶补”了一个星期之后。
“张志伟,能求你点事吗?”还得要我出马。
“小夏,别客气,说吧。”他正闲着无聊。
“我想改造一下露台,你也知道,我是女人,有的东西搬不动。”这个借口一点都不好,可是临时我也想不出来更好的。
“没问题。这些活本来就该是男人做的。”没想到这个人还挺讲究,不枉废我们对他这么动脑子。
“那先谢谢你了。周末我给你电话。”
一切都搞定。
为了路晓,我布置了露台,安了张桌子,装了个凉棚,可以在上面喝茶,看风景。原本只在上面晒衣服的。
张志伟在露台上忙碌的时候,苏眉在厨房看着路晓做饭。因为时间紧,我和苏眉只教了路晓几道最简单的家常菜和汤。只不过是东北风味的,就这个我们熟。
“油开了,先把火关小点。”“菜呢?该下锅了。” “少放点盐。”“汤还要再煮一会儿。”苏眉压低了嗓子说,比她自己做还紧张。路晓更是手忙脚乱,我突然开始担心我的厨房,我没上保险,不知道房东太太上了没?
总算菜都上桌了,我也松了口气。总算我们一个星期的功劳没有白费,色、香、味还都齐全,接下来,就不知道张志伟的评判了。
“今天我们做路晓大厨。”我还得介绍一下,“路晓,把你的菜介绍一下啊。”
路晓脸红红的,不知道是厨房火烤的,还是面对张志伟时不好意思。她今天可以说是被我们精心打扮出来了,别看只是家居服装,也花费了我们不少心思。既不能显得太土,还得感觉干净,简朴,最好还得稍稍有点性感,又不能显得不正派。
我面试的时候都没这么因为找衣服而苦恼过。最后我们决定,上身一件宽大的T恤,我献出了我的LEE,因为它有一个宽大的领口,可以在某些时候可以香肩微露,就算露不出来,也可以露出一根细细的肩带,这种感觉才会更诱惑吧?下身一件牛仔短裤,不能太短,但一定要紧,颜色一定要鲜艳,却不能花梢,天蓝色最好。因为路晓的皮肤不白,是健康的蜜饯颜色。但她的腿却很长。
我们的装扮没白费,成功的伏获了张志伟的眼光。
苏眉给了我一个眼光,然后打断了他们俩个的眼光交流,“路晓,菜凉了。”
果然,两个人都回过神来,“我不太会做饭,做得不好,请大家多多见谅。”路晓总算说出了话。
“不会啊,很好吃。真的很好吃。”
看来张志伟真的很久没吃过家常菜,一顿饭下来,桌上的菜都光光的只剩下盘子,我有点伤心,以往这种情形只有我做饭的时候才会发生。我感觉自己被抢了风头。不过看在我自己主动做媒的情况下,就不和他们计较了。
这顿饭后的第三天,路晓开始和张志伟约会。我便把从前的内疚心情一下子打散了,和苏眉一起坐在家里的露台上,享受我们的成就感。
还是朋友
自从苏眉回绝了小朴的爱情,让小朴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以至于我都不再敢找方中宇聚会,也不敢赴他的约出来。生怕看见小朴不知道说什么好,弄得回绝小朴的人象是我自己一样。
周末,公司里同事一起去泡吧,我现在已经和他们混得很熟,融入他们其实并不难,我也不想在上海的日子过得孤单。虽然有人曾说过:在热闹的人群中,会感觉到更孤单;但人们还是喜欢在热闹的人群中享受这分孤单。
他们选了一家PUB,一个很有欧洲风格的酒吧,听说老板是外国人,是汤姆的朋友,这里的服务员都会说几句英语,还有一个特点,这里的服务员都是男的,一个女的都没有。
我们一群人喝扎啤,男女适宜。来这儿的人外国人居多,不过高大的外国男人身边,不乏有娇小水灵的亚洲女孩,来这里的人很少说汉语,英语居多。在上海,外国人中新加坡人,马来西亚人,日本人,韩国人,都占很高的比率,如果她们不自我介绍,很难看出是哪国人。
还有一伙人,大概也是同一个公司的,突然来了兴致,到我们这里来叫板,斗酒。这在酒吧里常有,不过我从来没遇到过。
规则很简单,单挑,由大家抽签产生,一边儿出一个人,先倒下的人就算输。输的一方请客付酒钱。
同事给我讲玩法,我很有兴趣,当酒杯摆在桌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么玩是会玩死人了。一字排开,有二十多个酒杯,里面装着不同的酒,都是调制出来的。鸡尾酒看起来很淡,味道也不浓,但是却是很容易醉,
我不幸被抽中。对方被抽中的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外国男人,气势上就输了一半了。他们很高兴,叫我们不如直接认输算了。
“我还从来没在喝酒上认过输呢!”我英语说得不好,便用中文叫板,这一下可好,引来了不少人观战。在东北,不会喝酒的人少,会喝酒的不喝烈酒的少。我不是酒鬼,却是酒友。
我先喝了杯橙汁垫底。二十个杯子从大到小一字排开,颜色各种各样,倒是十分漂亮。我从大杯开始喝,他从小杯开始喝,一开始我的战术就被认为是不正确的。从大杯喝,一杯下去可能就倒下了,这样一来,就要算输了。
可我不这么想,这和性格有关,小杯喝起来没劲,再说,小杯可以留到后来喝不动的时候喝;如果到时剩的是大杯,便连底气都没有了。
喝到第十杯的时候,全体人都兴奋了,因为对方已经慢了下来,而我还是一口一杯,面带微笑。我的体质对酒精的反映要比常人慢很多,这可能就是能喝的原因。
第十五杯的时候,对方已经要几口才能喝完一杯,而我,还在笑,这是心里战术吧,其实我也感觉到酒劲在体内慢慢发挥作用了。
第十六杯,对方需要更久才能喝完一杯,而我,已经到小杯区了,一口下肚,已经感觉不到酒味了,那酒,是甜的。
第十八杯,对方开始晃。我胜利在望,我不急于喝光杯里的酒,只是笑着看着他,所以的人都在为我加油:“小夏,小夏。”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在为我叫好。
第二十杯喝完的时候,对方已经在桌子下面了。我顿时成了同事的偶象。
可在对方人群中又站出来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撂美金,“敢再和我喝一次吗?”
“他说什么?”他说的不是英语,我听不懂。于是问旁边的同事。
“他想和你再比一次。”德国的同事哈德给我充当翻译,“他说的是意大利语,”然后哈德又说了一句:“要不要我替你问候一下他的母亲?”
哈德说的是中文,声音也不大,可是听到的人都在偷偷的笑,哈德在公司别的没学会,用中文骂人不再脏字的本事还是不错。
“叫他把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