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重生小地主 作者:弱颜(起点vip2013.12.13正文完结) >

第209章

重生小地主 作者:弱颜(起点vip2013.12.13正文完结)-第20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想让幼恒哥去领。”
  连蔓儿说的比较直白。当然,还有一个考虑,她并没有说出口。她认识的最有权势和本领的人,只有沈家的沈六。但是王幼恒一家,却并不一定是如此。谁知道王家是怎么想的那。她也并不知道怎么样,才对王幼恒最有利。如果她贸贸然地将事情告诉沈六,那就等于将王幼恒、王家也拉的与沈六近了。
  这么做,对王幼恒和王家是否有利,他们是否愿意?
  所以,连蔓儿想将这件事情,交给王幼恒去决定,她甚至没有提议将沈家作为一种选择。
  王幼恒听了连蔓儿的话,就笑了,看着连蔓儿的目光中满是暖意。
  “蔓儿……”王幼恒叫了连蔓儿一声,突地顿住,低笑了几声,这才又再开口,“有玉米的事情在先,这地瓜的事,还是告诉沈家的好。”
  “幼恒哥,你不用为我们考虑。反正我们是小百姓,啥都不懂。玉米种子是我从沈家要的,玉米的事我才跟他们说。地瓜不一样的,幼恒哥,你不用顾虑。要不,这事先放两天,幼恒哥你回县里,和家里商量好了再说。”
  “不用,这件事,现在我就可以做主。”王幼恒就笑道,“蔓儿,晌午在这吃饭吧。……五郎、小七,你们都留下吃饭。”
  正说到紧要处,王幼恒突然说要留她们吃饭。
  而且王幼恒说做就做,立刻就叫了王掌柜进来,让他安排厨房做饭。
  “蔓儿,你喜欢吃什么。五郎、小七,你们也捡喜欢的点。”王幼恒就道。
  “幼恒哥要请吃饭啊。”连蔓儿就笑。
  “对,爱吃什么,我让厨子去做。”王幼恒就笑道。
  连蔓儿、五郎和小七交换了一个眼色,以前王幼恒也常留他们吃饭,不过今天,总觉得王幼恒些奇怪。
  “幼恒哥,留我们吃饭行,还用点啥菜啊。幼恒哥,你平常吃啥,我们就跟着吃啥。”连蔓儿就道。
  “对。”五郎和小七都点头道。
  连蔓儿、五郎和小七都不肯点菜,王幼恒也没强求,只是向王掌柜说了几个菜名,要厨房里务必好好预备。
  小七坐在椅子上,大眼睛忽闪了忽闪,歪了头,心里纳闷,“怎么幼恒哥说的这几道菜,都是我姐最爱吃的那?”
  小七双手托着包子脸,看一眼王幼恒,又看一眼连蔓儿,心里暗想,果然,幼恒哥还是最喜欢我姐的。
  王掌柜退了下去,大家才又继续刚才的话题,最后商定,还是由连蔓儿写信给沈六,说明地瓜高产的事。
  “现在就写,一会就送到石太医家去。”连蔓儿就道。
  “也好。”王幼恒点了点头,就铺开信纸,用镇纸压了,又亲自研磨,然后将笔蘸好了墨汁,又在砚台上匀了允,这才交给连蔓儿。
  连蔓儿结果笔时,不小心碰到了王幼恒的手。
  “幼恒哥,你手上有茧子。”连蔓儿看着王幼恒的手道。和庄户人家因为做惯粗活而形成的粗糙的茧子不同,王幼恒手上的茧子不大,而且还有些软软的、凉凉的。
  “写字多了,就会有。”王幼恒道。“你看五郎手上也有。”
  连蔓儿就让五郎伸出手来,果然在相同的位置也有茧子。
  “五郎很刻苦。”王幼恒道。刻苦的超过了同龄的几乎所有人。
  小七也将右手伸出来,低头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同样的茧子。
  “我和哥一天上的学……”小七幽幽地道。
  “你自己也知道了,你看哥是咋念书的,再看看你。”连蔓儿就虎着脸道。
  “我要跟哥学。”小七两只小胖手握成了拳头,眼睛闪闪地道。
  第三百五十六章 出伏
  笑闹了一阵,连蔓儿才坐下来写信。在信中,她依照着上次玉米的事,将他们是如何种植地瓜,又如何发现地瓜产量很大的事详细地说了,好列上了她估计的地瓜的产量。当然,她在心里还着重提到了地瓜是来自于王幼恒王家。
  写好之后,连蔓儿就将信递给王幼恒看。
  王幼恒看了信,点了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他们王家交游自然广阔,但是在辽东府做事,他们不好越过了沈家。王家与沈家也有来往,王太医就曾几次去沈府,为沈家的老太君诊脉。当然,他选择沈家还有为连蔓儿考虑的原因在内。
  说实话,从方方面面来考虑,沈家都是必然的选择。所以他才说他就能够做主,并不需要回家去问家里的意思。
  连蔓儿又将信给五郎和小七看过,这才装进信封里。时辰还早,她打算现在就将信送去石太医的府上。
  “我送你去吧。”王幼恒就道。
  从书房出来,王幼恒就叫王掌柜将连蔓儿送来的地瓜挑好的装了个小篮子。
  “总要让人看到实物才好。”王幼恒道。
  连蔓儿也没和王幼恒客气。
  “幼恒哥,等我回去,另外送地瓜过来。”连蔓儿就道。
  王幼恒又要叫人准备马车,被连蔓儿拦住了。
  “幼恒哥,总共也没几步路,走过去就行了,花不了多少工夫。”连蔓儿就道。
  “那也好。”王幼恒笑了笑,没再叫车,而是叫伙计送了两把油纸伞来。
  “幼恒哥,拿伞干啥,天又没下雨。”小七就道。
  庄户人家的孩子,都没那么多的讲究。冬天的北风地里,夏天的大太阳底下,他们都能玩的活蹦乱跳。油纸伞是稀罕物,而且只是在雨天用来挡雨的。他们根本就没有遮阳这个概念。
  “太阳有些毒,遮着点好。”王幼恒说着话,递给五郎一把伞,然后就将自己手里的伞撑开,遮在了连蔓儿的头上。
  五郎也将纸伞撑开,遮在了他自己和小七的头上。小七并不怕太阳晒,但是伞下的阴凉很好玩。
  纸伞撑在头顶。连蔓儿有瞬间的错愕,随即就莞尔,王幼恒真的是个相当体贴的男人。
  他们挑了条安静的小巷子走,不逢集日,巷子里行人稀少。有了年岁的青石板路面,因前两天的雨水冲刷,显得格外的干净,杂草顽强地从石峰里钻出来。偶尔还能看见一朵、两朵黄色的、小小的野花,就在路中间,向行人扬起它的笑脸。小巷两侧。大树下有三三两两乘凉的人。
  空气中弥漫着花香、草香、还有某一户人家厨房里飘出来的饭菜香,某个小媳妇刚晾出来的新洗的衣裳上淡淡的胰子香,不知哪家淘气的孩子突然大声哭了起来,隔壁邻居家的狗就跟着汪汪叫,一个男人的斥骂声,接着是一个老年女人的斥骂声、劝哄声,之后都归于沉寂。
  亲切的、实实在在的生活的味道和声音。
  连蔓儿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会心的笑意。
  王幼恒略微低下头,就看见连蔓儿脸上带着笑,头上两根扎抓髻的豆绿色的绸带子,还有豆绿色的裙摆。都随着她轻快的脚步,像花丛中翩翩舞蹈的蝴蝶。
  似乎感染到连蔓儿愉悦的心情,王幼恒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柔和。他将手里的纸伞又稍微向连蔓儿挪了挪,将连蔓儿小小的身影完全遮在阴凉下。
  很快就到了石太医家,有管事的将他们接进去待茶,连蔓儿就将篮子里的地瓜和信一起交给那管事。
  那管事的正因为上次给连蔓儿送信。过后很得了一些赏赐,沈六还将他叫到跟前,亲口问了他几句话。这次连蔓儿又来要他捎信,他哪里敢怠慢。
  “连姑娘放心,这信,我立马就给六爷送过去。”管事的说到。
  现在动身,要在夜间赶路,凌晨的时候能够到府城。
  “那就有劳了。”连蔓儿笑道。
  安排好了送信的事,几个人从石府出来,回了济生堂。王掌柜将他们迎了进去。
  “饭菜已经准备齐整了,少东家,要不要就开饭?……已经打发伙计给连记送了信,连四爷和连四奶奶又让伙计捎了一篮子的咸鸭蛋过来……”
  连蔓儿听了心里暗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三十里营子的连家老四连守信和张氏,在众人的口中慢慢地变成了连四爷、连四奶奶。
  王幼恒就让人将饭菜摆在院内的石桌上,有伙计端来清水,几个人洗了洗,就都围在桌子旁坐了。
  连蔓儿她们并不是第一次在王幼恒这吃饭。王幼恒远离县城的老宅,在这镇上,一来是学着照看铺子里的生意,二来就是为了专心读书。厨房的掌勺师父,是王家的老人儿,被打发来,专门照看王幼恒的饮食。
  与王幼恒一起吃饭,几个孩子一点也不拘束,连蔓儿吃的很香,嫩滑的糖醋里脊,还有炸的酥酥的小鱼,都是她的最爱。
  吃完了饭,连蔓儿几个要回家,王幼恒就让人送了一篮子的沙果进来,让连蔓儿带回去吃。现在还没有到大批沙果成熟的时候,早熟的果子并不多。这是王幼恒家里一个嫁到邻县去的姐姐派人给送来的。
  连蔓儿略做推让,也就收下了。
  王幼恒又从书架上拿了两本书下来,递给五郎。
  “拿回去看吧,看完了再还我。”王幼恒笑着对五郎道。
  王幼恒的书房中,藏书极为丰富,五郎爱看书,每次来了,总要挤时间找书看。不过,他是极懂事、不喜欢给人添麻烦的孩子。虽然心里喜欢的不得了,却从来不会开口向王幼恒借书。有时候,王幼恒看出他喜欢哪本书,会主动的要借给他。
  五郎接了书,小心地收在怀里。
  连蔓儿几个就要走回三十里营子,这次王幼恒没听她们的,坚持让铺子里的马车,将她们送了回去。
  “看你们去了一趟,就给人拿点地瓜和咱家园子里的菜,这是吃了一顿饭回来,还饶上这么多东西。”张氏见她们回来了,就笑道。
  “王小太医对咱,是真没的说。”连守信道。
  …………
  日子过的飞快,当早起感觉到空气中有了一丝凉意的时候,连蔓儿才发觉,三伏天就这样过去了。这个夏天,没有空调,没有风扇,但是回想起来,连蔓儿并不觉得如何难熬。三十里营子的三伏天,虽然有烈日当头,却有无数的阴凉,有没被高楼大厦阻隔的畅通无阻的凉风,有丰富的新鲜瓜果蔬菜。贴近大地、亲近自然,即便是被晒黑了皮肤,热出一身的汗,那也是舒畅的。
  伏天过去,秋天就要到了。连蔓儿一家又开始忙活菜园子里的活计。
  豆角和黄瓜都过了季节,都要拉架。那些做支架的秸秆经过这些天的日晒、雨淋,已经不能再用了。但庄户人家是不会浪费一草一木的,这些秸秆再晒干后,依旧是很好的柴禾。
  黄瓜秧子和豆角秧子,则会被从架子上扯下来,扔进猪圈里,连蔓儿家养的那几头猪,如今已经有一百多斤了,它们爱吃这个。
  至于从黄瓜秧子上摘下来的最后一茬小黄瓜,则被张氏洗净擦干,扔进了大酱缸里。腌制上一段时间,就是美味的酱黄瓜,最为下饭。
  还有长的十分粗大,颜色早就由绿转变为黄白颜色的老黄瓜,这不是留着吃的。当然,如果有人想吃也没人拦着他,老黄瓜生吃的味道并不好,但是去皮切片做汤,却有它独特的味道。将老黄瓜破开,里面是已经变硬了的黄瓜子。这些,连蔓儿都小心地搜集起来,留着明年做种。
  至于豆角秧子上,也捡个头大的豆角留了一些,这个时候已经长的有些干枯了,将豆角皮去掉,里面是饱满的、已经长实长硬了的豆角豆,这也要小心地收藏起来,留着明年做种。至于那些豆角皮,因为上面的纤维已经长硬了,人类的胃无法消化,也被扔进猪圈去喂猪了。
  紧跟着,就是茄子。其余的辣椒、韭菜那些,可以多留一段时间。韭菜能够一直吃到秋末,而辣椒,让它留在秧子上由绿辣椒长成红辣椒,再晒的干干的,最方便储存。
  这样,菜园子里就空出好多的空地来。连蔓儿一家就开始忙着种秋菜。
  秋菜的重头依旧是黄瓜和豆角。不过夏末种的黄瓜、豆角和春天种的品种是不一样的。夏末种的黄瓜是旱黄瓜,而春天种的也有一个相对的名称,叫做水黄瓜。豆角则是片豆角,这是张氏的说法,实际上就是扁豆。
  萝卜、芥菜也种了很多,有足够多的地,种子也没问题,连蔓儿一家又种了些茄子,这是留着以后晒菜干,冬天吃的。
  出伏了,菜园子里的玉米已经卖完了,连蔓儿将账目归拢了归拢,拿出结果给张氏几个看。一家人都笑的合不拢嘴。当初保守算的是三百八十四两,最后结账,她们实收的银子是三百九十六两八钱有零的银子。
  这是她们分家以来,赚的最大的一笔银子,比去年卖葡萄酒赚的还多,大家怎么能不高兴那。
  “娘,咱地里的嫩玉米,还能卖上几百两那。”看着一家人高兴的样子,连蔓儿就笑道。
  第三百五十七章 酸
  菜园子里的玉米卖完了,正好这个时候地里的玉米也下来了,而且正是嫩的时候。连蔓儿家就接着卖地里的玉米。
  这个时节,正是玉米快速灌浆、往实里长的时候,估计这茬嫩玉米,也就卖上十来天,之后,就只有等着玉米完全长老、长实,最后收获。
  菜园子里黄瓜和豆角拉架的同时,除了留下做种的十来棵玉米,连守信也将其它的玉米杆子都割了。玉米杆子上大个的玉米都当嫩玉米卖掉了,不过还有一些小个的,长的不太齐整的玉米棒子留了下来。这些玉米有的是个头太小,有的是玉米粒长的太稀疏,总之都有各种各样的缺陷。
  这些玉米,现在还没有完全长实,就是完全长实了,也不能留作种。而如果烀着吃,这些玉米又太老了。
  连蔓儿就将这样的玉米棒子都掰下来,和五郎、小七、连枝儿几个将玉米粒尅下来,五个小玉米棒子,尅下来的玉米粒装了满满的一小盆。
  “姐,这玉米咱咋吃啊?”小七就问连蔓儿。
  “咱炒着吃。”连蔓儿就笑道。
  “好哎!”小七欢呼,对于吃的东西,这小家伙是百无禁忌,勇于尝试的。
  连蔓儿就将大铁锅刷干净了,连枝儿坐在灶下烧火,连蔓儿就将一盆玉米粒都倒进大锅里,然后拿着铲子将玉米粒均匀地平铺在锅底,等锅热上来。连蔓儿就加快速度,扒拉着玉米粒,尽量让每一粒玉米都受热均匀。
  “姐,用中火就行。”连蔓儿告诉连枝儿。
  这个时候的玉米,不嫩,但是也不是太老,炒着吃。是最好吃的。而且用不了多少的火,等看着玉米粒都变了颜色,中间包裹着胚芽的部分因为受热而鼓胀起来的时候。这玉米就炒好了。
  将玉米从锅里铲出来,几个孩子就围了盆子开始吃。这样炒出来的玉米,就是要趁热吃。才最好吃。甜甜的,有水份,又有嚼头。如果放凉了,这种炒玉米就会变硬,不那么好吃了。
  “好吃。”小七抓了一小把塞进嘴里,有些含糊不清地道。
  连蔓儿就招呼了张氏和连守信也过来吃。
  “你们几个,还挺能琢磨的。”张氏抓了一把吃,也觉得不错,就笑道。
  “是不错。”连守信尝了,也点头。“其实吧,这玉米虽说是老了点,大点火烀熟了,只要牙口好,啃着还挺有嚼头的。也顶饿。”
  即便是现在的生活过好了,连守信对于吃的东西,最高的要求就是吃饱。至于美味与否,他是并不太在意的。张氏就常常笑说,连守信“好答对”,“好伺候”。
  吃了炒玉米。连蔓儿就想起另外一件事来。
  “今天我爹生日,咱晚上吃点啥?”连蔓儿问。
  连守信的生日,早上张氏给他煮了几个鸡蛋,都被连守信分给连蔓儿她们吃了。原本没分家的时候,连家像连守信、张氏这些成年的儿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