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有时徒有虚名-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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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陷进手掌里去了,一阵刺痛袭来,我终究松开了手。
在靠S城最近的Z城落脚,盘缠已经不多,太远的地方当然力有不逮。我其实无甚远大追求,只想脱清一切债务平静地生活。
费尽口舌和房东谈妥低廉的租金,并用一条银手链换得她出售的旧床,木床是涩涩的凉,凑近去可以闻到时光的味道。坐在阴暗潮湿的小房间里,我轻声安慰自己:可以开始生活了。
从报纸上找得一份记者的工作,虽然整个报社论资排辈勾心斗角,好在经理程欧待我不薄,好的线索会照顾给我。时间开始被林林总总的采访填充,早出晚归,回到家即匆忙洗漱倒在床上。无暇再想起从前。
半年后我把电脑钱赚了回来。开机时电脑发出“滴”的一声清脆的响,我听得落下了眼泪。我猛然想起宗尧说要借钱买一台电脑,〖JP4〗曾经困顿潦倒的片段突如其来,瞬间压迫得我呼吸逼仄。
我终于明白,我其实永也无法忘记对沈宗尧的抛弃。虽然距离彼时已有半年,虽然他的一切甚至生死,对于我,永远都会是个谜了。
次年春天,我的工作渐渐崭露头角,本市最具头脸的商界人物郭氏被我独家采访到,一时间洛阳纸贵,杂志竟在三天内脱销。水涨船高,我亦在公司扬眉吐气,原本傲慢眼高的老牌记者不得不降低姿态与我修好。风光突如其来,我依然掩饰住内心喜悦,一如既往地低调行事。
周末黄昏,正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经理程欧留我下来,彬彬有礼邀请我共进晚餐:就当感谢你给报社带来业绩,可否赏面?我微笑:别这么说,本该谢谢你给我机会。
他驱车带我去海边餐馆,龙虾刺身和清蒸深水斑,程欧一一亲自交代厨师做法,讲究至极。他温柔夹菜给我,在红酒的过滤下,眉山眼水流露出暧昧。
我方才开始正视程欧,一年来只顾低头工作,没发现他原来是个儒雅男子,风度翩翩,姿色尚可。想到这里我的脸微微发烫,低下头继续听程欧与公事丝毫不沾边的言语。
他说公司一拨女子,惟独我给他感觉独特,从不阿谀奉承,从不佯装甜蜜,连面目表情也恬淡如一。他说某天经过我的办公桌,我一心伏案头也未抬,他不着痕迹地打量我,我始终没有抬头。
第六部分第52节 台湾的摄影师
我也要走了。我说。小绿停下来,愣愣地望着我,她手里抱着一大堆白婚纱,像一堆没有形状的棉花,她看了我一会,忽然扔下那一大堆东西说,真他妈没劲。
婚纱店盘给了那个台湾的摄影师,我和小绿分了钱,然后又在一起吃了一顿饭,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然后抱头痛哭,那个时刻和从前是一样的,我们以为又回到了从前,小绿说我们还在一起住吧。我答应了。但第二天早晨一切都不一样了。我们又回到了现实中,小绿没有来和我一起住,而这也正合我意。
不久,我们收到了安子的请柬,她结婚了,照片中的男人是一个很斯文的人,戴着眼镜,安子说是她的同事,她们教一个班,孩子们都很听话。我们都没有参加她的婚礼,因为小绿真的和一个港商去了香港,而我留下来,整理我们三个在一起时的东西。然后我准备搬家。我没想到过去的信息如此之多,我们写过很多小条子,还有很多照片,三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子在一棵樱花树下站着,安子的身上飘着樱花,那时我们只有二十岁。我们爱着同一个男人。这注定了我们的悲剧结局。
好久没有看到林子飞了。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一个酒会上,周围依然是很多美女,他看到我,只把手中盛着红酒的酒杯向我举了举,很虚无的动作。
小绿给我发来邮件,她说,我很想你,也想安子。
我泪流满面。オ
e属于前世的今生お
一
年之后,安子有了孩子,而小绿得了血癌,那个香港人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回来了。我把她接回来,她说,知道吗?世界上永恒的不仅仅是爱情。我说不,爱情都不能永恒。我一直陪着小绿,直到小绿离开。林子飞来看过几次,给过几次钱,再也没来过。我把钱退了给他。
小绿的头发越来越少,她说,我们真的那么年轻过吗?我们真的爱上过同一个人吗?我点头。我看到小绿的泪水顺着她苍白的脸流了下来,而那个男人,根本不值得去爱,只是我们一个人喜欢了,所以另外两个才喜欢的,因为我们三个,本来是同一类型的女孩子。也许前世,我们根本是一个人。
小绿临去的时候安子也来了,带着她的小女儿,一个粉白粉白的女孩,小绿握着她的小手说,多想,这是我的女儿。安子的脸上,挂满了泪水。安子说,我以为自己不会哭了。
小绿走后我一直梦到她,有一天我看到她跟着我上了楼梯,其实那天是林子飞来告诉我他要结婚的消息——他要和董事长的女儿结婚了,那个女孩子长得可绝对不是张柏芝。他进来时我没让他关门,他问为什么,还怕我吻你吗?我说,不,因为小绿在后面。他花容失色。像抽干了水分的树。
第六部分第53节 结婚
年底我与杜岷住到了一起。说结婚,太重了,我们都受不起,但是住在一起便好了很多,我们也像模像样地过起日子来。闲时这个人喜欢说,要与我去领一个婚姻证件,说时仿佛已经觉得没那必要,便笑嘻嘻地,希望我不会当真。
日子良莠参半,不能说不快乐。杜岷后来做起乐队经理人。我偶尔会与他参加应酬,认识他的朋友,有一些人是待熟小明星,染了红头发,戴着黄眼镜,叫我嫂子,有一种江湖的感觉。我也喜欢这个调调,所以渐渐与他们混得熟了。
我后来认识了一个叫郑樱桃的女孩。她没赶上好时候,又不肯跑路,现在在给乐队做化妆和杂务。那天我没事可做,便打算到杜岷那里去玩。进门我看到了郑樱桃,正在给当天的一场小演出做准备。看到我,她把眼睛翻翻,说:“闲人免进。”当下有人介绍,她才又羞怯地叫了我一声。她有一双格外深浓的瞳仁,因此看上去有点天真又有点狠劲,我很愿意有机会与她交往。
后来我们便一起去逛街,偶尔也会很无聊地去喝酒。樱桃的酒量很大,常常令酒保惊奇。其实她那个年纪贪酒的原因至多是好奇,我以为我可以将她看透,但是每一次我扶着她由灯火阑珊处出来,出租车在不远处停下,车灯偶然打在她的脸上,可以看到一些不易觉察的忧伤自这十九岁女孩的脸上泛起。我想也许是因为在成长得不顺利这一点上,我与她有某种相似的缘故,所以那时我总是心有戚戚。オ
[手心冰凉]お
某一日,工作至深夜回家,以为房间里没有人,开了灯却见杜岷正坐在客厅里讲电话,卿卿复卿卿,当我是个透明人。我觉得十分疲倦,想睡一会,可是他不给我安静,他一直讲下去,讲下去,更深夜静,那声音真恐怖。如果没有爱情,我还想保有自己的尊严,当夜我搬到宾馆里住。
正是炎夏,深夜时分时常会落下一阵雨,坐在宾馆的窗台上,牛绳粗的大雨,浓旧阴沉,落满我心头。我将擎着烟的手伸进粗糙的雨里,烟噗地熄了而手心冰凉。
几天没有见到郑樱桃,她有一点憔悴,在和几个小明星打麻将,我看到她的手,手上无端多了一枚钻石,她看到我,把脸微微扬着,说要请我去喝酒。我们便一起出去。
樱桃的脸,静如瓷玉,忽然抬头对我说,在我离开的时候,他已经与杜岷在一起了。オ
[清纯少女转脸涂满胭脂]お
再见到杜岷的时候,我和他谈了分手的事情,他没什么异议,然后收拾了东西。我冷眼看着这个男人,心头掠过一抹酸:曾经,他的鬓边别着我的蔷薇,半真半假恳求我与他去领一纸婚书,他也曾在我面前涕泣如雨,然而这些都过去了,青春原是酒杯上的唇影,而欢爱,只不过是一场昏醉,消散得如此迅速。
我不大见到樱桃,听说杜岷已经找到肯出资包装她的人,她摇身一变成为清纯小女生的代言人,一身粉红粉蓝,腮颊涂满胭脂。她渐渐红了,报纸杂志上次第出现她俏丽的面孔,有小男生收集她的大幅海报。
我只是觉得彻心彻肺的寒冷,还有寂寞,于是开始考虑离开这里,但是离开这里我又能去哪里呢?不如把平时的一点积蓄花掉,去游山玩水吧。オ
[让我将真相透露]お
我打了周游的电话,这是五年来我们第一次联系,我对他说:“周游,我想去你那里走走,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见个面吧。”说完这句话我在心里发问自己,何以我要在这时想起周游,忍不住也看不起自己,我是这样的懦弱。可是周游在那端说,好,我等你来。语气仍旧耿耿温柔。
我在周游那里停留了一个星期,这短短七天成为我人生里至为美好的时段,虽然,多数时候,只是在阳光下坐坐,或是到游乐场中骑木马,木马缓缓地转了一圈又一圈,仿佛可以持续这样的动作至永久。
我去周游住的地方看看,房间很宽敞,我坐在他的椅子上饮一杯速溶咖啡。周游一动不动地站在窗旁望我,有小小的风吹来,吹动他的白衣襟,那样的清扬,仍是五年前白衣楚楚的少年。
他忽然问我:“你是否认识一个叫郑樱桃的女孩?”
“是。”
周游便不语,过半晌,好像想起来该说话了,他才说:“她在这里演出,场面很盛大。”
“你见过她了?”
“哎。”
隔一会儿,周游又说:“朋友喜欢听演唱会,我帮他定多了两张票,就一起去了。回来的路上,郑樱桃的车抛锚,停在我们的车前面。就这样认识了。”
末了又补充了一句:“她人很直爽。”
啊,周游确实与我隔阂了,这算什么?坦白交待?但是我没有打算听这些啊。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我笑着说。
说完这话,我们就都沉默了。
是的五年了,周游已不复为当初的周游。此时他用略含歉意的语气说:“畅薇,你知道,我做人不够活络,我和你,不太可能……”我忽然觉得他非常好笑,忍不住大笑起来:“放心,我不是那种旧式女人,我还不至于因为和你恋爱一场就让你负责我的一生。”低头,看到了周游桌上女子的照片,是樱桃。
周游却又慌忙解释起来:“不是的,五年前,你离开我,我就认识了郑樱桃。”
“那时我刚刚在这家报社做,采访的时候认识她,那时,她是个不良少女。”
“我请她吃东西,后来,她说喜欢我。”
“我寂寞的生活,因为她有了一点生机,但是,她还是离开了我。”
……
第六部分第54节 周游那里
我离开周游那里。
时间是最好的治疗师,半年过后,我心情已经好了很多。
一个雨夜,我坐在S市繁华夜街的一家咖啡店里,无聊地摆弄着手机。就在这时,手机忽然响了,我吓了一跳。
“畅薇,你还好吗?”是杜岷。
“我很好。”
“畅薇……你离开我以后,我很想念你。你知道,我现在,很孤单……”他想继续说下去,可是终于没有说。
因为没人想听。
我不想听,并不是因为他曾经背叛过我;并不是因为他背叛我,它的孤单就理所应当。我不想听,只是因为他太像我,真的,我爱的人,永远是另外一个我自己,倔强,好胜,薄情,还有最致命的一点,软弱。
我们,我与杜岷,周游与樱桃,我们不过都是一些水仙花兄弟,我们爱的,永远是我们自己的倒影。
一分钟后,我收线。
我走到外面去,决定换一张手机卡。雨已停了,清澈的夜盛大地来临,一些事情,应该从此成为过去。
一お
我与王可饶约会,时间定在下午六点半,地点在我公司楼下的小酒吧。
其实我最讨厌酒吧这种地方,因为讨厌中国当下流行的伪小资调调:以为喝过一杯喜力就成为一个酒醉浪漫的女子,以为和老外对视一眼,就习得了靡费的生活气息。我不屑这些,而且厌恶这些。
但是,在那个下雪的黄昏,我还是换上旗袍,披了大衣,捏了我的珍珠鱼手袋,等着王可饶自他的小小凌治下来,挽了我去喝一杯。我就是这么虚荣,我又是这么懦弱,当我爱上某一个男子时,我想我是什么都愿意迁就的。
王可饶来了,今日他看上去有些特别,哦,原来他剪短了头发。“怎么想到剪头发?”我问他。“不好看吗?”他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看起来像辛普森。”我笑。其实他一点也不像辛普森,他比那个玩具人物漂亮多了,而且他不尖酸,很平和,他也不会像辛普森那样用“Doh”来表示做了蠢事时的情绪,他是我心中的王子。
“有那么可爱吗?”他开心地说。他是个商人,经营连锁快餐店,生意很好,手下有六家分店。他最关心的应该是餐馆的营业额,而不是自己在一个女人心里可爱不可爱吧。
我们坐下,王可饶对侍者说:“一杯碎冰得贵利,一杯龙舌兰日出。”
他没经我同意就点了龙舌兰日出给我,他常常这样,很主观,但是我也许就是爱上了他的这一点吧。我低头把酒杯上嵌着的小橙片取下来,啜了一口酒,不错,杯口的盐和柠檬汁、辣的龙舌兰酒一起,混合成一种“呛”的感觉,直奔喉咙而来,真痛快。
王可饶也呷了一口酒,问我:“周末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去周庄。”
我点点头。我每个周末都有时间。オ
二お
周游是我的同事,我和他的办公桌正对着,中间隔着一张隔音板。
不过,很久以前,他还曾是我的大学同学。那时候他是个风流侠少,成绩不好,但是人很聪明,尤其在追女生的时候。
我没想到有一天他的情书竟然放到我的课桌里来。
我觉得很厌恶,其实他根本不必用写信这样老土的方式追求我,他大可以拦在路上问我愿不愿意做他女友,或是缠着我要我接受他的约会,就像他对别的女生那样。
我把他找来,把情书原封不动地还给他,说:“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类人。”
当时,他笑笑,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Alice,能借我一张软盘吗?”周游自办公桌那端站起来问我。
我把一张新软盘递给他:“要先格式化一下。”
他没出声,坐下去了。近日有人传说他遭遇美女,随时准备扑火,所以一直怪怪的,我能体谅,我真心希望他这次能找到他喜欢的人。
就在那天中午,我胃疼没有出去吃饭,坐在办公桌上边喝冲剂边摆弄我的辛普森玩偶,那是前一天我和王可饶从酒吧出来后他买给我的。
这时忽然有人拿起我的辛普森。“真好玩。”抬头,是周游。他突然出现在我身边,吓了我一跳,但是我忍耐着没有生气,“你也喜欢辛普森?”我问他。“不,只是这个玩偶放在你这里显得挺可爱。”他说得我心情高兴起来。
“你没有吃午饭吧?”他问我。
“嗯,胃疼。”
“告诉我你想吃什么,我去买。”
“不用了,不必客气。”我不想平白欠他人情,连忙推辞,他却一溜烟走到门口,回过头来看我一眼,说:“我也没吃东西,我们一起吃。”
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手里拿着麦当劳的巨无霸和热可可。说真的,我真有些饿了,虽然我不喜欢吃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