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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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莉此时似乎狂性大发,深藏心底的野性喷薄而出。癫狂的舞蹈开始了。跳踉奋勇,肢体扭曲,翼行侧进,双脚猛地发力,蹬在直接与一根粗大盘簧相联的大引擎上。轰鸣的声浪中,我捂住耳朵,被震得眩晕不已,只觉得这层楼面和阶梯己经断裂,正坠向夜城。我仿佛看到我们砸穿夜城破败的小屋屋项,穿过晾晒的衣物,像熟透的水果一样,在地面砰然炸裂。但是,缆绳挺住了。杀人层汹涌起伏,像大浪滔天的金属海洋。浪尖之上狂舞不休的,是莫莉。
就在这时,在杀手最后一次掷出拇指尖的前一瞬,我看到了他脸上的表情。那种表情似乎不应该属于他。既非恐惧,也非愤怒,我觉得是一种难以置信。对他来说,此刻看到听到的一切——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可理喻。茫然不知所措,混杂着极度的厌恶,审美意义上的厌恶,他的文化背景无法接受这种喧嚣。他收回“嗖嗖”舞动的细丝。细丝翻卷,划着圆环。一振臂,圆环收缩到餐盘大小。举手过顶,手腕一勾,餐盘应手而落,拇指尖像个活物似的,倏地探向莫莉。
杀人层带着她向下一沉,单分子细丝险险擦过莫莉头顶。杀手这一边,楼面像跷跷板一样猛地一抬,将他举到细丝飞回的路径上。它本来应该绕过他的头顶,缩回自己的金刚石巢穴。细丝从他手腕上切过,卷走了这只手。他面前的地板上有个大裂口,他踏进裂口,跳水运动员般翩然而下,带着一种奇异的优雅,像战败的神风敢死队员,坠向夜城。我想,之所以自寻死路,可能还有一个目的:至少在坠地前的短短一瞬,他能够逃离可怕的声浪,享受几秒钟体面的宁静。
她用文化冲击杀了他。
低科技族欢呼起来。有人关掉了扩音器,莫莉双脚踏着杀人层,控制着它,让它渐渐稳定。她面无表情,脸色惨白。楼面的尖啸渐渐低下去,只有剧震后的金属发出的微弱嗡鸣和铁锈摩擦的吱吱声。
我们在这层楼面四处搜寻那只断手,可始终没找到。只在一块锈蚀的钢板上发现了一弯优美的曲线。这是单分子细丝掠过的地方。切口亮晶晶的,像刚镀上一层铬。
我们始终不知道日本黑帮是不是接受了我们开出的条件,连他们收到那条信息没有都不清楚。我只知道,他们那个程序仍在悉尼中央区五号三楼一家礼品店后向房间的一个架子上,等着收件人埃迪·巴克斯。说不定他们手里还有一份拷贝,而且早就以高价卖回给原主了。不过,他们或许的确收到了那条黑客广播出去的信息,因为时间己经过去了一年,一直没人来追杀我。就算真有人打算来干掉我,他们必须在黑暗中向上爬好长一截才行,还得通过小狗设下的哨卡。另外,这些天里,我的模样已经不再像埃迪·巴克斯了。整容的事儿是莫莉替我安排的,用的是本地的麻醉剂。我的新牙已经快长成了。
我决定待在这上头不走了。我有时望着杀人层,心想:他来之前,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做别人的容器,这种事我受够了。现在,我几乎每晚都会爬下去,去拜访琼斯。
我们成了搭档,我和琼斯,还有莫莉·米利安,抛头露面的事交给莫莉,她负责在航空港酒吧代表我们跟别人谈买卖。琼斯仍旧待在游乐场,但他现在有了个更大的水箱,每周换上新鲜海水。还有,毒德发作的时候,他总有最好的货色。跟孩子们对话时,他还是用那套彩灯,但跟我对话时,他用上了一套新的声画系统。设备安装在我租的一间小屋里,比他干海军时用过的装备还好。
我们挣了大钱,比我过去挣的多得多。琼斯的乌贼能读出我以前的所有客户在我大脑里储存过的资料,他通过那套声画系统把内容告诉我,用的是我能看懂的语言。所以,我们知道了我原来那些客户的许多秘密。以后,我会找个外科医生,让他把我脑子里那些芯片全抠出来。到那时,我脑子里保存的只是我自己的记忆,不是别人的。我会过上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但那是以后的事儿,现在还不行。
在上头过日子真的不错。高居黑暗之中,抽着中国过滤嘴香烟,听着穹顶天棚的积水向下滴落。这上头真静啊——除非有哪个低科技族决定在杀人层蹦跶一番。
而且能学到许多知识。有琼斯帮我分析我脑子里储存的技术资料,我准会成为这座城市里最在行的技术型。
注释:
①港台译名为《强尼的记忆》,这里根据大陆习惯重新订正了译名。
②作者杜撰的当时的风头人物。
③费斯,face,脸的意思。
④指日本人。弧光灯时代:故事发生的时间,人类生活在穹顶之下,靠弧光灯照明。
⑤即量子扰动超导探测器。这几个词的首字母组合在一起,正好是英文中“乌贼”一词。电影《黑客帝国》中也用了同样的设定,只不过把它具象化了。或许这是对前辈表达的敬意。
⑥吉布森小说中的常用词,指跟电脑相关的智能系统,如赛伯空间,意为由电脑构成的虚拟空间。
⑦美国总统尼克松曾指使特工潜入位于水门的竞选对手总部,盗窃机密资料。
⑧前文说过,拉尔菲用了雅利安人雷盖乐队歌手的脸。从雅利安人这个名字可知,拉尔菲是个纳粹崇拜者,所以采用纳粹的“卐”字符号作为密码。
⑨乔万尼·皮拉内西:1720~1778,意大利建筑师、艺术家。
⑩一种德国猛犬。
⑾小狗说的话不大规范。
《约会》作者:星新一
李有宽 译
一个春日的午后,明媚的阳光照耀着繁花似锦的原野,和煦的春风吹拂着嫩绿如茵的青草。
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只不知从哪儿飞来的、周身闪烁着银色光芒的飞碟,它悄无声息地降落在这片原野上。随着一阵轻微的金属声,从打开的门里走出了三个穿着紧身的血红色服装的人。正在这儿采摘鲜花和玩着捉迷藏游戏的一群女孩子立刻发现了他们。
“快看啊,那儿来了好几个怪人呢!”
“是些什么样的人?快去看看吧!”
孩子们跑了过去,天真烂漫地叫喊起来:“叔叔,你们乘坐那个东西,是从哪儿来的呀?”
穿着血红色服装的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其中的一位以一种奇妙的语调答道:“我们是从宇宙的那一边,从一个非常遥远的星球上来的。”
“那你们来干什么呢?”
“你们还准备到哪儿去?”
孩子们胆怯地抚摩着他们奇特的服装,惊讶而又好奇地问道。
“我们是在到其它星球去进行调查的途中,偶然发现了你们这个星球,顺便下来稍事停留的。我们不能耽搁很长时间,只想收集一些植物标本回去。”
“那么我们把采集的鲜花送给你们吧。”
“对,让我们来帮助你们吧。”
孩子们重又分散到点缀着各种颜色的花朵的草地上,不一会,又一个接一个地跑了回来。
“看,我采来了。”
“我只采了这么一点。”
“谢谢。多亏你们的帮助,使我们能够提前离开这儿。该送给你们什么样的礼物呢?”穿着血红色服装的人这样说道。
孩子们悄悄地交头接耳商量了一番,然后开口说道:“叔叔,你们能做什么事呀?”
“我们的文明程度要比你们这个星球高得多,一般的事情我们都能办到。你们需要什么,说说看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想要求能够改变大人们的一些做法。譬如说,使大人们不再说谎,这样的事也能做到吗?”
“啊,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真的?那太好了。要知道,大人们尽干些坏事呢。我们虽然还不十分清楚,但是像贪污什么的,也……”
“嗯,知道了。我们一定替你办。不过,我们现在还有紧急任务要去完成,等我们返回的途中再来办好吗?你们等着吧,我们既然约好了,就一定会实现的。”
“好,请你们一定来吧,我们等着你们啊!”
在绚丽的晚霞中,在一片再见声里,飞碟重又起飞了。
“真是一些心地善良的孩子啊。”在飞碟中,宇宙人向他的同伴说道。
“啊,快飞吧,但愿能早些实现我们的约会。”
飞碟置身于无边无际的太空,增加了速度。
归途中,宇宙人重又在相约会面的地球上着陆。
“那些孩子们不知怎样了,他们会不会来啊。”
为了寻找与之约会的孩子,他们派出了一个伙伴。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
“难道我们来晚了吗?”
“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他们。现在,他们都已长成大人了。”
“真找到他们了吗?”
“找到了,可是这个星球上的人真奇怪啊。”
“哦,究竟怎么了?”
“他们似乎全都把此事忘得精光了。我提醒他们,可是他们抚摩着自己大腹便便的肚子,一个个都说:‘啊,难道曾经有过这件事?真有过这样的约会吗?不过事到如今,就不要再做这种多余的事了。’”
《月光掠影》作者:布赖恩·奥尔迪斯
这是我的经历,也是世界的经历。虽然这件事并未发生,而且在历史的长河中,可能千百万年以后才会发生,但是它的真实性,可以很容易地用过去几千年中所发生的事来加以检验。简单地说,就好像百万富翁们坐在华贵的寓所里,想像着在某个充满希望和恐惧的时刻他们会衣衫褴褛;或者说,一贫如洗的穷光蛋们,梦幻着有一天他们会同国王和王后们亲密无间。
在一个盛夏里,我和堂弟麦克在一起。我们已经30年没见面了,在那期间,他是临时政府的农业顾问,跑遍了非洲和印度,而我一直呆在斯堪的纳维亚,为社会的繁荣进行商业中心和办公大楼的设计工作。我们的相见是在我父亲,也就是麦克的叔父的灵柩旁。在这里,我们重温了儿时的友谊。为了庆祝这次重逢,我们一同驱车前往故乡的郊野,去寻找那些还是我们穿裤衩和球鞋的童年时代去过的地方。我们看到,时间虽然已经流逝,但这些地方的景色却依然如故。
在一个偏僻的小县里,我们玩得格外高兴。那里人口稀少,甚至比15世纪时的人口还要少,因为在15世纪以后,黑死病袭击了这个地方。在那幽径草丛和沼泽海滩上,我们发现了一种原始的力量,看到这些,就好像暍了一杯苦涩的饮料,令人感到精神格外焕发。
我们把车停在一个教堂废墟的阴影下,然后赤着脚下车步行。烈日和酷暑笼罩着大地,我们白天在浅海中尽情游耍,晚上露宿于干涸的河渠和荒芜的乱石之中。谁会想到,在离这儿150英里的地方,曾经有一个100多年来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呢?
我随身带了一枝运动步枪,在梯特卡姆沙丘中,我们打了几只兔子。我把兔子的内脏掏了出来,然后带到就近的一位老乡家中去。这位老乡是个很随和的人,他曾在罗得西亚干过活,所以很了解麦克所熟悉的人。他借给我们两匹马,一匹灰色的,一匹栗色的。于是,我们便骑着骏马,顶着隐隐的雷声,趁退潮的时候从梯特卡姆角一直走到布朗斯登滩。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穿过浅水滩又缓步回到了老乡家中。那天晚上,我们按照当地的习惯,睡在老乡的牲口棚里。第二天,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我们又来到了海滩上,自由无羁地,使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感到兴奋无比。
最后,我们终于又回到了现实世界,然后驱车回到了我在米德兰的家中。当我们一踏上家乡的土地,就发现这里的一切都被雨水浸透了,金色的庄稼被暴雨打得伏倒在地,龟裂的土地变成了一滩烂泥。一路上,马栗子树上不断往下滴着水珠。天已经是黄昏了,西北方向的天空上布满了玫瑰红和仙客来似的余晖。
家里没有开灯,室内一片寂静。
我打开侧门,愉快地向屋里打了一声招呼,可回答我的不是孩子们的欢叫,也不是我妻子和麦克夫人的嬉笑,而是一片沉默,只有大厅内的时钟传出庄严的滴答声。我在屋里走着,每间房都很安静,这可爱的寂静显得那样迷人,又那样凄凉,它们用不同的格调,迎接我的查巡。
我妻子给我留了一张便条,说是在昨晚的风暴中,闪电击中了我们的住房,使供电中断,孩子们十分害怕,于是他们便到离这儿不远的城里一个朋友家去了。说他们第二天早晨就回来。
“我们用不着点灯,月亮已经升起来了。”麦克说。
在前厅的信袋里,有一封从国外寄来的信,信封上贴着外国邮票。我打开门,站在走廊上撕开信封,麦克手里拿着两筒罐装啤酒也凑过来看信。
信是从美国寄来的,是一位欢乐而又狂热的学者写给我的。他今年春天曾经拜访过我。对他没有什么好说的,他正在编写一本关于如何在公共场所盖房子的书,希望同我合作。那天晚上正是满月,令人十分亲切的中秋之月,皎洁而又明亮,所以借助这明亮的月光,我完全能看清信上那粗壮的字迹。这位朋友写得一手漂亮的意大利斜体字,他的书法比他的照相技术要强得多。在信封里夹着3张照片,是他离开我们时拍的。在这些快照上,我和我妻子以及两个孩子站在一起,我父亲(那时他刚刚生病,由我们照顾他)站在走廊前的4根柱子中间。
照片是从远处拍的,我们几个人的面前有一条黑影,不知是什么东西。我借助月光凝视着,想像着当时的情景,忽然意识到这是一片蒲草的叶子,是在拍照时被风吹进镜头的。春天惨淡的阳光使照片上卧室的窗户变成一个白色方块,好像窗内的百叶窗全部关上了一样,由于曝光过度,当然也许是我在月光下看的缘故,这3张照片就像是在银白色的月光下拍摄似的。
我把照片递给麦克。
“你和约丽丝变瘦了,”他笑着说,“是不是在冬天节食了?”
由于曝光的原因,加上现在的月光,我和我妻子的确变得苍白了,孩子们也显得呆滞迟钝、面无血色。只有我父亲看起来还很健壮,好像还可以活很久似的。我现在是这样的健壮,就像初升的太阳,又像红色的葡萄酒,这些照片与其说是我过去的记录,倒不如说是我的将来。虽然我不是个爱胡思乱想的人,但是一种神秘的预感充斥着我,这是一种虚幻的感觉,一种连我周围的一切都不复存在的感觉。突然,我不想同麦克呆在一起了,我需要马上见到我的妻子和孩子。
我们在洒满月光的花园里走着,顺便想摘点蔬菜,可是蔬菜已被旱魔摧残得奄奄—息。这场大雨下得太晚了。
“今晚我不想在屋里睡觉。”我说。
他问我到哪儿去睡,我向南指了指,在石墙和原野之外,一行山脉依稀可见。
“咱们还是到山里去,做最后一次露宿。”
今天的晚饭很丰盛,有面包、洋葱、莴苣、小萝卜,还有奶酪和酒。吃完晚饭我们便开始起程。从我家到远处的山丘要经过好多弯弯曲曲的公路,加起来约有12英里,正是这些小路,把高原地带的村庄同干线公路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四通八达的公路网。这些高原的山村,都有着音乐一般的名字,什么金斯顿溪谷、莱特波山庄、澳尔居斯熔岩,贝布尔尼水湾……这些美妙的村名加在一起,简直是一首旋律逐渐加强的田园交响曲,直到澳尔居斯山地,乐曲达到最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