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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岁月是朵双生花-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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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长时间贴近过,难免紧张,而且我觉得势必要踩到他的脚,就更加紧张,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曲子的问题。
  他身上有酒的味道,我一直低头密切关注脚底下的情况。他好像丝毫不担心被我踩到,节奏踩得又稳又从容。他捏了一下我的手:“你在看哪里?”
  我心尖突地一跳,连忙抬头:“没看哪里。”
  他叹了口气:“别紧张,跟着我就好。”
  我也叹了口气:“我跟不上你,我从来没跳过舞。”
  他搂了搂我的腰,笑了一下:“你跟得上。”
  绕过他的肩膀,郑明明正在对面叉着腰喝水,颜朗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们,发现我望他,立刻移开目光,假装欣赏茶几上一个装牙签的玻璃罐子。
  秦漠带着我转一个圈:“现在自然多了。”
  我嘿嘿笑了两声:“是你带得好么。”
  他愣了愣,突然靠过来贴得很近,气息就吹在我耳边上,直发痒,想挠一下,手又被他握住,他在我耳边说:“宋宋,给你讲个故事,你想不想听?”
  他就这么紧紧靠着我,一副就算我不想听也要强迫我听下去的架势,真是令人无从选择。但这件事其实也没什么好选择的,即使他不强迫,我也会欣然一听,因为我有一颗八卦之心。
  秦漠说:“宋宋,你还记不记得九年前?”
  我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过也许这只是他的习惯,就像《诗经》里说正事之前总要先讲点不相干的转移下大家的注意力,比如在痛斥丈夫变心之前先讴歌一下桑树的生长情况什么的,文学上称之为起兴。
  我摇了摇头,说不记得了。他没在意,声音沉得别有韵味:“九年前,我妈生病,我陪她回国疗养。和一个女孩子成了邻居。那年你……那年她十七岁。”他顿了顿,像在思考接下去怎么说:“我二十三岁生日,我妈喜欢热闹,在家里办了个舞会,她也来了,还有她的男朋友。那天晚上她一直坐在角落,谁也不理,仅有的四支舞是和我跳的,就是这支曲子,一直是这支曲子。”
  我终于听出点门道来,原来他是要讲他的情史。
  我点头说:“这首曲子满好听的。”
  秦漠看着我的眼睛,很久没说话,而舞曲也行将结束,我被他看得直发毛,在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他终于开口:“我一直没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很高兴。”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居然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回忆起年少时和林乔的一段孽缘,不禁油然生起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唏嘘之感。我联系自身情况发表意见:“没告诉那姑娘也好,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又特别心软,就该三个人都痛苦了。”
  秦漠没说话,半晌,轻轻拍了拍我的背:“你看,我们一直都配合得很好。”
  郑明明又唱了两首歌。
  颜朗水喝得太多,吵着要上厕所,被秦漠带出去了。
  失去百分之七十的听众,郑明明的演唱热情无以为继,立刻丢下话筒,过来找我说话。而在和她说完话之后,我也不得不上了趟厕所。
  我在厕所里结结实实洗了个冷水脸,水珠从脸上滑下来,落进脖子里,冷得人直哆嗦。
  郑明明抓紧时间说了很多废话,这些废话废得让人完全归纳不出大意和中心思想,行将结束之时,我好像随口问了她句什么,针对我那个不知道是在问什么的问题,她回答说:“我特不待见苏祈,真的,所以凡是她反对的就是我赞成的,凡是她批判的就是我拥护的。你肯定是她要反对和批判的,我看着你就特别亲热。哦,你不认识苏祈,没关系,你总有一天要见到她。她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女儿。前年她出国,我爸让秦漠帮着照应一下,她就喜欢上秦漠了,听Vanshirly说她在纽约也不好好读书,没事儿就往秦漠的事务所跑,还转了系,非要读建筑。哦,你也不认识Vanshirly,那是秦漠的秘书,嗨,反正你跟秦漠都这样了,早晚全部都会认识。苏祈她妈说她以前自杀过,为了前一任男朋友的事儿,好不容易对感情乐观起来了,千万不能再受刺激,怕她再自杀一回,我们体谅她自杀过,也不好说什么。可秦漠又不能因为她自杀过就娶她嘛,结果她就跑去找我姑妈,就是秦漠她妈,打算曲线救国,彻底惹火了秦漠,她一看秦漠火了,又跑去自杀了,可惜救活了,她怎么就那么喜欢搞情杀,真是搞得我们家永无宁日……”
  我深刻思考郑明明口中的这个苏祈到底是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苏祈,前后对比一番,觉得希望不大。曾经为情自杀仿佛是两个苏祈除了名字之外唯一的共通点,但这个共通点实在太不具典型性,完全不能成为判断标准。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丰衣足食的今天,大多数有条件的姑娘都曾经为情自杀或梦想为情自杀,已经成为一种……校园文化。而假如上天执意如此安排,让爱着秦漠的苏祈和爱着林乔的苏祈成为一个人,那就只能化用一下丘吉尔首相的那句名言了,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情人也没有永远的情敌,只有永远的……情杀。

  第十八章(上)

  走廊上四面楚歌,震得我脑袋一阵一阵发晕。开门关门之间,各个包厢里飘荡出来的歌声歇斯底里混在一起,如同魔音灌耳。都说下班后来K歌能够使人得到放松。看来这种放松必须通过放纵来达到,真是欲要放松,必先放纵,欲要放纵,只需放松。
  本来以为今天晚上已经足够跌宕起伏,转过一条过道,拐角处林乔颀长的身影却告诉我,否极泰来、乐极生悲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生活很精彩,故事也许并未结束。
  我预感将要有事发生,因为林乔所在处是回包间必经的过道,想绕远路避开都不可能,真是设计上的一个重大失误。他就站在那个地方,静静地看着我。我赶紧回头看了一下身后,发现没有其他人,确定他的确是在看着我。
  嘈杂乐声中忽然传来玻璃器皿落地的一声脆响。低头一看,发现是走动过程中不小心带倒了过道上做装饰的一只小花瓶。我毫无知觉,它却哗啦一倒又哗啦一碎,可见带倒它确实不是我蓄意为之。
  我呆呆看着眼前这滩花瓶碎尸,觉得此事必然不能善了。果然立刻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个如花似玉的服务员,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番,摆出职业微笑:“小姐,我们歌城规定损坏公物要理赔的,这个花瓶三千,您是现金还是信用卡结账?”
  我脑袋里顿时一麻,赶紧接过她的话陪笑:“你看,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不然这样,我把这里打扫了,也减少你们的服务成本,再把身份证押在这里,回头给买一个一模一样的赔过来?”林乔仍然操着手在不远处看着。那是我在连面子到底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的年纪里就喜欢的男孩,而那个时候我在他身边就很要面子了,多年后今天这一瞬,在特别没有面子的情况下遭遇他驻足观看,我的感想很复杂。但也只是复杂了一瞬,我立刻想到这个举动虽然有点丢脸,可说不定能和对方从理赔三千和解成理赔三百,心中顿时释然。那花瓶在批发市场最多不会超过三百,把这个歌城里水果们的标价和外边正常水果的标价除一个倍数,再用这个倍数去除花瓶的价格,就可以轻易弄明白。
  服务员再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眼,职业微笑摆不出来了,皱眉说:“那您等等,我去请示一下我们经理。”说完小碎步跑开。
  隔壁包厢门突然打开,乐声飘出来。林乔没有回头,侧身靠着墙站在那里,穿着衬衫和棕色毛衣,居高临下,风姿卓然。我那时喜欢他,是喜欢他最初在阳光下的一个侧面,虽然漂亮,在这个女人比男人还男人、男人比女人还女人的错乱时代里,却难得的一点都不阴柔女气。有男声哼唱道“在心底,千万次的练习,千万次不停的温习,只怕已来不及,只是还没告诉你,对不起我爱你,没有你我无法呼吸”如何如何的。我叹了口气蹲下来捡玻璃,谁离了谁无法呼吸呢?正解只有人离了空气无法呼吸。
  林乔走到我身边来,我抬头看他,半晌,他说:“你变了很多。我记得那时候你,什么都不在乎,口头禅是不为五斗米折腰。”
  一个没留神玻璃划破手,血珠浸出来,他一眼看到,蹲下握住我的手指,我本能挣扎,他手一紧,突然道:“这是什么?”他的目光逗留在我手腕一道弧形伤痕上,那正是当年自杀留下的刀疤。
  他学医,我手腕上这道疤保存完好,太容易辨认,还没等我回答,他已经自行参透答案,慢慢抬头望着我:“颜宋,你自杀过。”我想这是个陈述句,无需回答,继续要把手指拽出来。他却突然发狠,一把将我拉起来压在墙上,声音都在颤抖:“五年来,我一直在找你,你跟我说你过得很好,你说你过得很好,你怎么能去自杀?”
  我从没见过他这样,场面完全不可控制,我被他压得简直不能呼吸,但好歹听懂了最后那个问句。这个问句深深刺激了我,沦落到自杀这件事是我第二不愿回忆和面对的过去,虽然未遂,但我觉得,刀片下去,我毕竟还是杀死了一部分自己。尽管大部分人的棱角总有一天都将无一例外被磨圆,不管幼年时有没有发过“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宏愿,但人家的棱角是被社会磨圆的,是正品,我的则完全是被自己用刀片一点一点削圆的,是个山寨产品,保质期有限,副作用明显。但是,那时候确实没办法啊。我望着过道上几盏壁灯说:“你不要以为我是为情啊为爱的,我妈坐牢了,我外婆重病了,我也没书念了,我们家没钱,连五斗米都没有,我不自杀就只有沦落风尘了,你看,我也是过不下去。日子要能稍微好过点,谁还去自杀啊……”我又在心里想了一遍,反应过来这话不对,没有普遍适用性。正想改成“日子要能稍微好过点,正常人谁还去自杀啊”,被林乔的神情震住了。
  他紧蹙起眉头,脸色苍白,好像我伤害了他,或者他正在被急性阑尾炎加胃穿孔伤害……总之,那一贯云淡风轻的表情很……不云淡风轻。
  我被他惊吓得忘记手上的动作,不知道是不是灯光原因,觉得这个人突然变得陌生,他捧住我的脸,在微微地发抖:“我在找你,我也在原地等你,你不让我找到,你也不来找我。”
  我反应了好一会儿,又无言又惊讶:“我们两个只是朋友,而出了那样的事,我以为我们的朋友关系就已经到头了,不管你来找我还是我去找你,都毫无道理,你说是不是?”
  他突然笑了一声,把头埋在我肩膀上:“经历了这么多事,你还认为我们只是朋友?你就不知道我对你……”
  我心头一跳,预感这将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话。
  一般来说,为了戏剧冲突,不管是言情小说还是武侠小说,像这样的重要台词从来不可能一次性表达清楚,要不是说话的人突然遭遇暗杀,要不就是听话的人突然遭遇暗杀。此时此刻,我和林乔虽然安然无恙,但他这句话仍然没能说到最后。原因无他,被突然出现的韩梅梅打断了……我想,这也算是符合小说创作规律吧……
  符合小说创作规律的韩梅梅无声无息站在两米开外,咬着嘴唇,怕惊动什么似的,轻轻说:“林乔,医生说你身体不好,你不要太激动。”
  这句话就像一道僵尸符,贴在林乔的身上,他伏在我肩膀上顿了一下,慢慢抬起头来。而我的胸口像涌进一团火,又热又呛人。
  说话说一半憋着和上厕所上一半憋着一样叫人不能忍受,我执意问一个究竟:“你对我什么?”我其实已经能猜出来他要说什么,但想象中的这个答案对我来说实在太过刺激,一时半会儿无法接受。
  他动作轻柔,放开我,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我看着他的眼睛,都不知道哪里来的灵感,我说:“林乔,你是不是喜欢我?”
  这句话一落地,所有人都像被吓了一跳,我也被吓了一跳。韩梅梅首先反应过来,激动反馈:“颜宋,你别血口喷人。”她这个成语用得很失败,而我却突然平静下来。
  林乔依然保持沉默,抿着唇角,整个人都紧绷着,表情却像海沙垒建的城堡一样脆弱,仿佛我这句话竟然伤害到他。很久,他慢慢地笑了一下,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笑容也显得冰冷苍白。他退后两步,淡淡道:“我不喜欢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你怎么会这么想。”
  从包厢出来太久,突然就觉得冻人。明明是柔和的灯光,却没有温度。幸好是这个答案,这个答案才合情合理嘛。不然兜兜转转五六年,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我都是在干什么。我看着那些洒下来的灯光,说:“嗯,这样就最好了,你看,你一直想找我谈话,我以前有心结,一直躲你,其实我现在还是有心结,但今天已经说到这个地方了,干脆就一次性说清楚吧。那天,你追苏祈去了,他们都说是我的错,你妈让我去苏祈床前下跪。后来我去苏祈他们楼下跪了两天。你和苏祈两个人,我不能单纯说恨或者不恨。我当年自杀的时候就想,这些虽然是我的错,但要是没有遇到你就好了。真的,要是从一开始没遇到你就好了。我一心想忘掉以前的事,好好生活,总不能如愿,就是因为每隔十天半个月的就能看到你一次,你也忘掉以前的事好好生活吧,咱们以后都注意点,为了彼此好,再也别见面了。”
  他看着我,他的眼睛真是漂亮啊,他就那么看着我,我想也许这辈子就这么一眼了,也看着他。他突然剧烈咳嗽起来,韩梅梅急忙过来拉住他。我想了想,说:“上帝保佑,再不见了,林乔。”他停住咳嗽,手盖着眼睛,半晌,说:“好,再不见了,颜宋。”
  但我忽略了一个问题,这个歌城为了追求……梦幻感,走廊两边安的全是玻璃幕墙。说完这句话转身抬头,立刻和印在玻璃中的他再次相见,我还说了上帝保佑,不得不说,上帝真是太伤害我。
  我正在发愣,镜中的他突然急步到我身后,在我还没来得及迈出下一步之前紧紧抱住了我。他的头埋在我的肩颈处,慢慢地,温热的液体湿润了luǒ lù的肌肤,我脑袋里空白得没有半点想法,觉得这状况真是不知所云,他不喜欢我,他女朋友就站在我们身后,他居然抱住我?想了半天,领悟过来,大概是为了纪念我们终于死去的友情,一时怅然。在韩梅梅又惊又怒乍红乍白的脸色中,他终于放开我,却像一句话卡在嗓子里总也不能说出,也确实什么都没有说出。他转身而去,步子迈得又大又急,像很多年前,傍晚时分,他永远和苏祈走在前方,留给我一个背影,倒映着日光。
  我想,那一场荒唐的青春,总有一天要在记忆深处落幕,就像姑娘终将变成徐娘,一半的徐娘还要再生下姑娘,这是生物规律,不容动摇,并且一定会成为现实。而最野蛮原始的生物规律,却往往是凌驾于一切社会法则的东西。

  第十八章(中)

  我想通这些,回味一遍,觉得有点哲理,到底哲在哪里,又说不太明白。但没有关系,明白的道理就不是哲理了,哲理本来就是不明不白的道理。
  前方指向走廊尽头,尽头旁有一条岔道,岔道的尽头还有一条岔道,通往郑明明定的312包间。
  我瞪大眼睛,举步前行,拐过一条岔道,又一条岔道,一路寻找,艰难辨认,终于看到312,还有靠在312门外抽烟的秦漠。
  香烟在他指间不动声色地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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