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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雌性的草地_严歌苓-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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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柯丹认识他,也认识他手里那把枪。她一步步绕到他侧面,正要扑上去,小歹徒却突然扭过头。他见柯丹扑来撒腿就跑。柯丹追了几步,眼看有希望擒住他了,他照着她便来了一枪。
众人见柯丹猛地矮了一下,然后越来越矮终于趴下。血从她手缝冒出来。柯丹倒下去同时心想:好小子,才四岁就不放空枪。她捂着受伤的大腿,他枪口若再抬高一点,就把他母亲消灭了。众人想,这大概是世界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
布布不动了。人们见柯丹躺着流血却不敢上去救她。牧马班的姑娘开始悄悄掩护参观者撤退,因为她们刚才数了,枪一共响了四下,证明现在枪里还有一颗子弹,不知他会把它栽种到谁命里。参观者蹑手蹑脚一个接一个地消失了。从此再也没人来参观采访。热闹了好大一阵的“铁姑娘牧马班”猛地寂静了,似乎静悄悄地在等待那最后一颗子弹炸响。
“布布,我是你阿妈,晓得吗?”柯丹捂着伤口,侧卧在地上跟他谈判。
他严肃地摇摇头。柯丹突然改用当地话跟他咕噜了一阵,意思还是解释妈这个概念。他怔怔地,显然听懂了这些语言。但妈这个概念他怎样努力理解仍是不明白。这怪不得他,因为在他最初的意识中,这概念就被根除了。
柯丹有点伤心:这样的谈判该早进行,起码在把他装进牛皮口袋之前就该跟他谈通。现在晚了,他撑破牛皮口袋就独立自主了。
姑娘们想,他准是在报复她们,为他长达近半年的束缚。柯丹的血还在流,再这么流下去人也要瘪掉了。但没人敢靠近她。她与枪口恰好是条直线,至多只有三步。
布布注意力不那么集中了,开始用那把枪到处瞄,似乎找不着一个可心的东西打。但那颗子弹憋在枪膛里总是祸种。于是大家便诱他:布布,看那飞着的小雀雀儿,把它打下来;看那边有个地拱子,打了它吧。布布像没听见,自作主张地朝自己看中的目标认真瞄着。直到天黑,那一枪仍引而不发,搞得人心惶惶,一刻也不得安生。有人说:指导员偏这阵不来。有人说:他来也没用,说不定正赶上挨最后一颗枪子。柯丹说:瞧我的。
她用沾了血发黏的手解开衣扣,露出一对乳房。布布虽然对它们陌生,但还是渐渐扒上去,咂起来。柯丹趁他咂得专心,试着抽他手里的枪。一模却不敢动了,因为枪口正抵在她肋巴上。布布狠狠地咂,却总也咂不出名堂,柯丹在他生下来后就给他吃牛奶马奶狗奶,虽然那时她被自己两个胀硬的奶子痛死痛活,却鉴于布布隐蔽的身份不敢公然喂他。现在她的乳早已干涸,布布很快厌倦了,愤怒了。他不再咂,而是仔仔细细看了那对乳房一眼,似乎认清了它们。然后便站起身。
大家眼巴巴看着布布提着枪飞快地跑进树林。等了一会儿,仍没听见枪响,却见布布空着手跑出来了。
柯丹的腿只受了点皮肉伤。人们七手八脚地料理柯丹的伤,而柯丹却把布布抱在怀里,用唾液涂抹他被牛角蜂螫肿的脸和整个身体。大家狠狠地想:这小祸害怎么没让毒蜂叮死,按说大人叮成这样也差不多死了。现在可好,那把枪不晓得被他藏到什么地方去了,树林子刨翻了也没找着。布布似乎猜到人们对他的恼恨,肿得发横的脸杀气腾腾。他从一线眼缝里,窥这个看那个,人人都不敢与他对视。养下这个崽儿等于埋了颗定时炸弹。见柯丹耐心地慈爱地往他脸上身上抹唾液,有人说:“夜里该把这小子放到外面去。他有枪,让他去打狼。”
冬宰时,人们都亲眼看见这样一件事。一头非常高大的牛,大得所有人都暗叫一声“好家伙”!这头牛又缓又呆地被牵到场地中央,对刀和血泊以及同伴的尸首全无反应。它被杀掉,放完血,突然站立起来,人们全惊叫着跑开。它仍旧迈着又缓又呆的步子走向远处,没有人去追它,眼巴巴看着它走没了。
这年冬宰的牲口量比往常大一倍。吃了一冬肉的人们精壮起来,而过了冬的狼却都更加贼瘦。没了枪的叔叔仍是最棒的猎手,除了使枪,他还有各种各样的打狼绝技。比如将一根木棒系在三丈长的皮绳上,能把一头狼活活打烂。
有天参加场部军马应征会,半夜才回到自己的帐篷。远远看见一条黑影窜进帐篷,是条少见的大个头狼。三丈长的木棒在帐篷里是舞不开的。此时打狼已收尾,狼像绝了迹一样,有时人们一连多日的埋伏和扫荡都是徒劳,人们不甘心是在于没干掉那只灰褐色狼王,它能叼起一头比它体积大得多的牛犊飞奔。
叔叔一想到将要赤手空拳与这头大狼肉搏,他就感到一阵狂喜。满身肌肉活了似的乱窜。他远远地下马,脱下靴子,一点响动也没有地堵在帐篷口。蓦然拧亮的手电中,他看见一双惊恐得发红的兽眼。狼在毒猛的光柱中失散了视力,一时不知往何处跑。叔叔熄掉手电,心里已有数了。他有意将身子挪开条缝,给它一线逃生的希望。就在它迅猛地窜出帐篷的当口,叔叔以更加迅猛的动作转身,扑住了这条肥壮的野兽。不知害了多少条命,它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力大无比,叔叔想。狼在他怀里扭动,他从后面扑住它,因此它的姿势被动,拼命扭过脖颈,张到极限的大嘴就在叔叔的咽喉下。叔叔嗅到一股令人反胃的气味,那是狼所特有的口臭。它们见什么吃什么,有时吃同伴腐烂的尸体,这股臭味实质上是一切腐烂物质的气息。
叔叔用两只膝盖死钳住它的腰部,一会儿一股热乎的液体便从狼裆中溢出来,流到叔叔的赤足上。叔叔知道,他钳碎了它的肾,血与尿交融稀稀拉拉濡湿一大片泥土。狼疼疯了,玩命挣扎,叔叔几乎要捺不住它。扭打一阵,帐篷的支柱被狼撞断,帐篷塌了下来。
叔叔此时半个身体在帐篷外,他索性再撤出一些,用帐篷捂住了重创的狼。
然后叔叔掏出那把大锁头,往狼头部轻轻一磕。再掀开帐篷看,狼已昏厥过去,满帐篷骚臭刺鼻。这时叔叔不慌不忙地将它拴好,扔出帐篷,自己便在塌了的帐篷里一觉睡到天亮。天亮时,那只狼早已苏醒,他一出帐篷就与它打了个照面。他突然感到这只狼眼熟。它吧嗒吧嗒眨眼的可怜相透出几分憨厚。
叔叔终于认出,这只人们传说中的狼王就是曾经当狗豢养的憨巴。憨巴也认出了叔叔,它四脚被牢牢缚住,竟还在叔叔的怒视下蹭出去好大一截。那个军犬专用的皮项圈还套在它脖子上,叔叔拾起皮项圈,狼成了肥硕沉重的一大串,一直曳地。
叔叔扔下它,它不再往远处蹭,却蹭到叔叔腰边,谦恭地舔着叔叔坚硬的皮靴。它用这个奴性十足的动作来乞求宽恕,叔叔冷眼看着它舔。
草地深部有棵很高的柞树。旁边的矮树全被砍光。柞树的所有枝叶也都剥净,只剩一根光秃秃的主干,斜斜地伸在那里,像个天然绞刑架。一只硕大的灰褐色狼被四脚朝天地吊在顶端。它大张着嘴,嘴里支撑着一根铁棍。这就使它有了一副永固的仰天大笑的表情。风一刮,它的四肢便脱节地晃动,晃得十分灵活奇妙,仔细一看,原来它肢体全被截开,又用细绳穿上,因此它比生前动得还活泼。
许多牧人跑来看,说:是它!
老狗姆姆与金眼一天路过此时,看见了它。它已风干缩小;而它大笑的表情依然如生。它似乎在笑在嘲讽金眼,在嘲讽一切违背天性、非自然的忠良。它视这种狗所特有的忠诚为奴颜婢膝。就是死了它也记得金眼被人毒打时的情形;它只有一个发泄方式就是一口咬住木桩,把牙咬出血。金眼的可悲在于它对自己狗的身份信以为真,而在人误解它冤枉它时,它不能把自己恢复成一头狼向人们痛痛快快地反扑。金眼死死咬住木桩任人毒打,木桩和它一齐颤动,仿佛一个拼命憋住不哭出声的孩子。这情形被永远留在憨巴已风干缩小的脑子里。它做了半生狗又做了半世狼,它了解狗因此蔑视狗。它体验过作为狗的屈辱:忍受虐待,遗忘虐待,甚至去舔刚踢过它的脚。狗的自豪不过是依仗人。在它回归原野重返自然时,它作为一只独立的狼来肯定和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它顺其自然,为所欲为地活过,因此它大笑着承受了死。金眼见它兄弟终于遭了报应,人用如此酷毒的方式给了它惩罚;它罪有应得,金眼却不禁地战栗。
最后是狼。狼被集合在这高高示众的同类面前,静默地坐着。已风干变硬的四肢经风一刮像风铃那样晃动作响。狼在它被动摇晃的肢体上看到一种号召与鼓动。一大片狼在太阳升起之前以完全相同的姿势坐着,被人一贯认为是狡诈凶残的狼脸上,呈现出正义与悲壮。它们就这样坐着,直到太阳升起。这在狼是罕见的,狼很少公开与太阳照面。
金黄色流星马驹三个月时,它的父亲红马光荣应征了。那时人们顾不上欢送它,整个牧马班为陆续赶来的一批批参观者忙碌了半年。这期间只有沈红霞与小点儿守护马群。马群已繁殖到四百九十匹,不断地有马驹出世,因此小点儿几乎一天到晚双手沾着血。红马与其他二十多匹马应征几乎毫无声势,不像往日那样给应征马披红挂彩,再一程又一程地长相送。天不亮时,沈红霞就赶着它们过了白河。
送红马应征的前一夜,小点儿蓦然觉醒,她听见帐篷外有什么声音。探头一看,见沈红霞正在沐浴。月亮很大,照着她赤裸的身体。她骨架很大,按说该是个体魄强壮的身材,但她却很消瘦,辜负了天生优良的体格基础。她是坐在那里浴洗的,身下垫了件雨衣。小点儿注意到她两条修长优美的腿软软地搭向一边,像没有知觉的身外之物。那两条腿已开始萎缩,力量和肌腱一同退化了。她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深夜浴洗,虽是初夏,但此地的夜还是寒重霜浓。小点儿见她洗得十分认真,动作透出某种神圣和神秘的意味。
这些天,小点儿一直觉得沈红霞是个不可思议的人物,此刻她愈发唤起她想探究她的迫切心情。她注意到她洗下的水都仔细用一只大盆盛接着,然后她开始哑声呼唤:红马,哦嗬,红马。她边喊边全身裸着慢慢站起。
没有蹄音,而飕的一阵风,红马已立在她面前。她双手捧着盆,用浴洗了她全身的水饮它,她像盲人那样高高仰着脸。小点儿想,她曾经多么艰苦痛楚地两度征服了这匹红色骏马的心,而绝不采用这方式来骗取它的生理直觉。她曾多次表示她蔑视这种简单易行又百灵百验的驯化手段,她视这手段为龌龊。她只靠她的意志与坚韧获得了与红马最尊严的沟通。现在,她与红马的感情比所有骑手与坐骑的感情都来得深沉可靠。与其说红马对她服帖不如说对她怀有钦佩。她尊重红马桀骜不驯的品格,从不用手喂它食物,从不用哄骗的方式给它打绊。她与它的关系从未间断过搏斗与冲突,但他们的感情是真实的,不是靠某种计谋轻取的。红马早已不是她的骑马,在决定送它应征的半年前已将它放养到马群中了,但只要沈红霞一声召唤,它立刻应召而来,四蹄站得笔直,俨然如战士。而今夜她却用这盆水饮它,头一回使用这个一向被她反感的方式。
沈红霞离了拐杖的双腿渐渐支撑不住,她倒了。不是一下跌倒,而是一点点瘫塌下去。似乎她体内不再有实质,全部身心都在刚才浴洗时溶解于水。红马舔着盆里仅剩的水,渐渐舔得盆底轻柔地沙沙响。她像盲人那样根据轻微的响动来判断物体方位,像盲人那样用感觉而不是用视觉来聚精会神地看它。
沈红霞双手抱住红马长鬃披散的脖颈。她喃喃诉说却低哑无声。小点儿压根听不清,或许连她自己也听不清,弄不清她究竟与红马在倾诉什么。也许什么也没说,只是无知觉无意义地呻吟;而红马却听懂了,它怔住了,渐渐支起头,它预感到要发生什么。女主人反常的举止使它预感到它一生的转折就在眼前,但它尚未预知到永远的别离。
它又慢慢屈下颈子,舔着沈红霞的脸,舔那满脸的泪水。整个马群在安睡或嚓嚓食着带霜的草,天边有了一条光亮的纽带,暗暗的红马渐显出纯红的本色。小点儿没想到沈红霞会哭。她过去对她是否有泪腺都怀疑。这个从未爱过任何男性,从未尝到爱情的姑娘却将初恋给了一匹马。
这个女性用谁也没机会没福气领略的柔情爱抚她的红马。她此刻的目光会令所有男人动心,她此刻的脸简直称得上美丽,可惜这一闪即逝的美与一切男性失之交臂。他们永远错过了她最美的一瞬,他们至多只崇敬她,误会地认为她过于坚贞,毫无亲近可能。
小点儿感到嘴角被螫了一下,原来她为这场景淌下了真实的泪。她感到不便惊动它与她,悄悄钻回帐篷,抱住头,感到脑子既混乱又清净。她听见沈红霞吆着所有应征马远去时,赶忙钻出帐篷。马与人快要不见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灰白黎明。
沈红霞赶着马群往前走,她知道芳姐子和陈黎明在目送她。她俩已伴了她长长一程。路上,陈黎明突然叫起来:“你的头发!你的头发里有一些白了!……”其实沈红霞也看见她头发中掺杂的白发。当俩人为此惊异时,芳姐子无言地摘下军帽,她俩看见她已是满头花白。
马已跑远,她别了她们追去了。远远响起欢送军马应征的锣鼓,过于寂寥的草地上这热闹显得十分零散破碎。
马听见锣鼓一刷齐站住,又一刷齐地转头望她。
有个人对沈红霞说:跟我来。她立刻从这声音听出另一个人的指令。她跟他走出军马应征的会场,随着八九点钟的太阳照透了雾,她视觉恢复了。她渐渐看清在前面引她的是那个女人:应该是她妈妈又务必不能承认的母亲。
沈红霞纳闷极了,她怎么会一大早出现在这里。她跟她上了小楼,在楼梯口看见神色紧张的父亲。他显然垂手肃立在这里久等了;然后三个人竖着排成一列,走进独一无二的大房间。途中她已知道一切:为了来看她送马应征,他受伤了——他们的轿车翻到沟里,偏偏唯一伤了他。
她看见白发苍苍的老人被人扶起,父亲在他被扶起的同时啪地行了个军礼。沈红霞这次站在父亲背后,清清楚楚看见一个普通军人的敬礼过程。她认为他所以敬礼敬得漂亮带响,是因为有种挣扎感。
“你是我的女儿。”老将军说。她见父亲对此话毫无意见。“你要记住你是我的女儿。”他身边的人正解开他头上一圈圈的绷带,他不能动,所以只好他们忙碌地绕着他转圈。一个人转过去另一个人接过绷带再接着转。渐渐地,她再次看见他两只通红透明的耳朵。
接下去,她第一次看清他的脸。他躺下了,太阳正照在他面孔的伤疤上,一块陈年的但仍很新鲜的疤痕将他嘴扯歪了。从此这小楼再不许人随便进,这将要变成一位老将军的纪念馆。人们不明白他为什么执意要将自己埋在草地,从城里一批批地运来他的遗物——其中有一绺拴着红线绳的头发。
送交了军马后,叔叔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挤在一群吵嚷嚷的人群里。他打问一下,据说那些人在等待招工指标。他们已在此等了半年多。从去年招了一批知青回省城或进自治州后,他们就在这里生了根似的等。还有人暗中发票,票面上写有号码,说下次再来什么指标都不能让上面的人无声无息地分光,得按票上的号数来。这种自发的秩序自然维持不住,每隔一小会儿数目顺序就被推翻一次,排在后面的人另找纸笔,按自己的愿望重编一次号码。谁编号谁就把自己和至亲好友写到头几名,于是势必立刻被推翻。光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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