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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君婚我也婚 作者:影子说想你(晋江2014-06-09完结)-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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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么,连他和大哥都没能要到,可见父亲是极喜欢她的。

  只是后来,她离开了。而她本该乱糟糟的床,被整理的很彻底,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整理掉了。书桌倒是没有,桌子上现在还放着翻开的繁体的《古文观止》、一本牛津英语大辞典、笔记本、纸张、散落的笔。。。。。。他没让人进过她的书房打扫过,都是自己动手。而她的宝贝书也还在。可能她也带走了几本最喜欢的,也可能没带走就留着。

  在她的书里,种类范围很广,有心理学、经济金融类、军事政治类、文学艺术类、生活类。。。。。。而在这之中,又以小说、旅游、历史的居多,差不多占了二分之一,也是她看的最多的。小说的话,从古代的四大名著,到古龙金庸的武侠小说,琼瑶的经典爱情,各种的诗词歌赋应有尽有。从国内到国外,国内的话,古代的一定是文言的,而国外的话,大多数是原版的。当然,这之中偶尔也会有几本现代的言情小说。

  那时的她,不用工作的时候,就喜欢选上两三本书,泡上一壶花茶,坐在阳台的摇椅上,盖上条薄被,静静的坐着,像只午后慵懒的享受阳光的猫,满足的消磨一天的时光。

  在电子产品泛滥的今天,在各种娱乐方式眼花缭乱的今天,能靠着一本书一壶茶就度过一天的人,活得实在是难得;也有些不真实。

  而她,偏偏就是这类中的一人。

  他有空的话,也喜欢坐旁边陪着她,就算彼此不交流,他也很满足。

  有时她看得累了,便把书搁在一边,把椅子往前一挪,在椅中小憩,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树叶透下几缕,柔柔的洒在她身上,形成斑斑点点的光晕,风吹动树叶发出“莎莎”的细小声响,画面温馨而安宁,而他也会把手头的东西放下,像她一样小憩,生活节奏也慢了下来。每每这种时候,总令他觉得最安然的岁月就应如此。

  当你遇到了想要过一生的人,你就会狠狠的在乎对方,会小心翼翼,也会矛盾。一方面,你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因为你有太多的事情想和她一起做,有太多的心情想与她分享,有太多的时间能陪着她,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只要有她在身边就足够了。而另一方面,你会想如果时间就此已经到尽头,下一秒就白首多好,那你们的爱情就会地老天荒,就会永恒,就会停在这幸福温馨的时刻,并会在横生枝节,没有离别,没有死亡,没有伤痛,除了甜蜜温情,什么都没有。

  可是,感情本身就是一种历练,真金不怕火炼,真情也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就如同大浪淘沙,只有经过历练,才能还原它最初最真实的模样。只有在历练中,两人不断地争吵、磨合、收敛,然后默契,最后是爱与性的统一与契合。

  她离开后,他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坐在她坐的位置,发呆,想她离开的缘由,终是无果。也曾愤怒得想要把她的书房毁掉,把她最喜欢最宝贵的书毁了,谁让她狠心离开。但终是不舍!这样,家里,她的气息就更少了。那他,该怎样度过不知何时是尽头的等待。

  而后的时间,他进自己书房的时间少了,会在有空的时候进她的书房,挑上几本书,泡上杯咖啡,坐在她喜欢的位置,消磨一整个下午,了解她的世界,想想她当时可能的想法。

  所以,素来只关注财经政治偶尔看看体育赛车的他,从不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上的他,在不知不觉间也把她那些小说看得七七八八,虽然每次都只是随手一翻,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阅读这种事,不止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有时也能消融心与心的隔阂。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七天后,漆郗出院,也是夏亦清与自己儿子PK之时。

  易扬和杜宇两人知道夏亦清被自己儿子宣战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时,幸灾乐祸的就差把这几个字刺到脸上了,而在知道了比赛的内容后,更是深感不去不行,这种看夏亦清好戏的机会可是千年难得一遇,怎可轻易错过,软磨硬泡撒娇耍宝就差抱大腿一定要夏亦清带上他们。得到肯定答案后,特意早早就把那天的时间空出来提前一晚来到了H市。

  反观当事人,从头到尾都很淡定。他只是不愿自己开车,想着漆郗才刚出院,在车上能照顾她,有人代驾总是好的,就让易扬他们买了一些必要的材料,而自己在医院等他们来。

  一大早,易扬他们的车就到了。快速办理了出院的手续,漆郗和夏亦清坐进了车后座,出发。

  车子一路向北开出了市区,漆郗指挥着杜宇把车驶向了郊区。高大的建筑物越来越少直至没有,望出去是被收割了的稻子留下的谷茬,隐约还可见田间地头悠闲的村民以及路边吃草的牛羊。

  车子还在向前,已没有了田地,只有一座座的山,南方的山,即使是十月,也还能看到绿色和黄色相间的叶子,而一棵棵红恋树更是增添了几分妖娆。

  车子就在山间穿行,绕出一个又一个“S”。

  汽车行驶了两个小时,在漆郗的指挥下拐进了一条隐蔽的小道,又继续前进了半个小时,终于接近目的地,来到一个狭窄的谷口,从谷口顺利驶进谷地。而眼前的景象,让除了漆郗之外的三个人都惊住了。

  一眼望去,极目的是一片桃花林。已经是十月份,秋天,树叶已变黄变枯,大部分已经掉落。但不难想象,如果正值阳春三月,桃花开得正好,粉粉的,一团团、一簇簇立在枝头。一阵风吹过,下起了阵阵桃花雨,美得让人不忍打扰,真正似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而在桃花林的中间的一个稍微突起的小山头上,一幢高大的白色建筑物尤为显眼,且诡异的又十分和谐:站在巨型建筑的正前方,背对着阳光看过去,建筑物是一个近乎透明的规规矩矩的长方形,像一道依山而立的屏风,而屏风上,一只昂首阔步的纯白色狐狸浮雕跃然于上,它的头高高扬起看向天边,表情有些妖媚,带着骄傲,又有些许的不屑,身后是九条摇晃的尾巴,总的说来有些。。。。。。妖气冲天;对,就是“妖”。除了狐狸浮雕的白色部分,其余全是透明的。而在“画”的右下角,“狐仙居”三个红色的篆书明晃晃的立在那。这般景象,与周围的景色合起来,竟不显突兀,反而生出一种本该如此的浑然天成。

  易扬啧啧称赞,脱口问道:“为什么是狐狸?还是九尾狐?”

  而很显然,另外两人对这个问题也感兴趣。

  漆郗神游在车外风景的思绪被拉回来,随口便道:“你们不都是说女人是狐狸精吗,那我们就狐狸一次咯。”

  事实上,当决定要用一种动物形象来构思一幅画立在楼的前边时,她们惊人一致的选择了九尾狐,反正每种东西,有人喜欢它,那肯定也有人不喜欢它,就算是金子也不一定人人爱,重要的是自己喜欢就好。而至于以什么姿态,当初她们九个想了好久,最后由唐婉和余瑶两人设计出来的。

  狐狸,有些慵懒,又有些狡猾小聪明,是她们喜欢的一种生活态度,况且九个人的话,九尾狐正好。虽然没有一个女人喜欢把自己比作狐狸,但她们却喜欢这种动物。

 《山海经》上记载:在青丘上生长着一种“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的兽,也就是九尾狐。

  她们几个虽然性格上的确有些天南地北,但仍有很大的共同点:第一个,就是懒散!绝对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即使勤奋如项程芯也如此!但她们总是能提前超量优质的完成一件事。

  第二就是看人的眼光独到,更可以说是狠毒,包括唐淇淇,虽然很多时候她都是凭借强大的人品误打误撞遇上贵人,能有人在旁边看着她。有部电影叫《闻香识女人》,她们则是凭直觉、眼缘识人!

  第三的话,就是不离不弃,认准了,就是一辈子!

  而这个地方是她们在机缘巧合下找到的,最难得的是桃花是原来就有的,已经开了两年多的成年桃花林了,只需要重新规划按照她们的设计图纸把需要换位置的换一下就行。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屋前的桃花林并着屋后的栽了一年多今年应该会开花的梅树林,加上房屋,如果从空中俯瞰的话,也是一直九尾狐,一只眯着眼悠闲地趴在地上晒太阳的九尾狐,房子正好位于小狐狸的头部。

  “哪有这么漂亮的狐狸,对吧阿亦?”易扬的话是对着夏亦清说的,可是却对着漆郗笑的暧昧。

  “嗯。”夏亦清随意敷衍道。他从进到桃花林就开始走神:看来她真的是喜欢桃花与梅花,虽然屋后山上的树还没开出花朵,但他直觉那一定是梅花。她曾经说过,说以后不想待在城市里,就带着她爱的人去深山老林隐居,种上一大片的桃林梅林,春天就在桃花林间钓鱼看书小憩,冬天则可叫上几个好友一起踏雪寻梅煮茶烹酒。她说她的家不一定要豪华,但一定要温馨,还说到时可以邀他去住上几天,那时他不予余力的打击她太过天真理想化,可却默默的为她建她的桃花源。

  她活的太过简单太过纯净,也太过理想。

  不过,他有能力维护她的简单理想,这是种不错的能力。

  虽然在A市那种寸土寸金的地方,要找到合适的地方的确比较困难,但他还是找到了。找到之后又自己设计里边的一草一木。那里的总面积比这还大,只是建筑没有这里的大,因为她曾经说过,太大的话住着太空了,太冷清,所以他把它设计成了温暖的小家,整幢房屋都是用木头和竹子建起来的,有凉亭,有种满睡莲的池塘,还有交错的桃花和梅花,有她喜欢的鹅卵石铺成的林间小路,他甚至还在小屋里设置了孩子的婴儿房以及屋外圈出一小块做孩子的游乐场,却唯一没有的是女主人。

  从修建开始到现在,都是他亲力亲为。而建好至今已有三年多,他却不敢去,正所谓近乡情更怯,他害怕在她的梦想国度却没有她的气息,他只能一直找人打理。他想等到她回来,他们一起去。里边的桃树和梅树也是他种了好多次终于成活了,管理那里的福伯告诉他去年就已经开花了,可好看了。

  他的桃花林为她留着那个唯一的位置,而她的,记住了其他人,却唯独忘了他,他有些难过。

  如果直线行走的话,一分钟的车程足够。但它的路线显然不是这样的,它是沿着狐狸的五条尾巴弯曲着进来的,让他们花了整整十分钟在桃花林里绕了才到达“狐仙居”入口。

  下车,顺着石阶而上。

  易扬跺步到夏亦清身边小声说:“这里和你那有的一拼,在建筑上,豪气壮观你不如它,但你的胜在温馨浪漫。”

  夏亦清的桃林他去过两次,一次是和他一起去选址规划,挑地盘他可是很在行,后来就只在图纸上讨论过,而后一次去则是在它建成时,前后间隔了差不多两年,从夏亦清结婚一年后开始建的。

  漆嘉义小朋友穿了一身白色的燕尾服站在门口,见到漆郗便欢快的跑过来抱住她的大腿。而他的旁边跟着沈尘风,看得夏亦清眼神又黯了许多。

  “妈咪,你都好了吗?我想死你了!”漆嘉义用胖乎乎的手臂占有性的圈住他妈咪的脖子,还在他妈咪脸上亲了一下,挑衅的看着夏亦清。

  漆郗被他的如此“热情”的举动有些受宠若惊。要知道,她这儿子虽然一直很乖巧懂事,可是有些少年老成,还把她管得死死的,就连她想做点什么都会被他一本正经的阻止,每每弄得她哭笑不得,她们都说很大程度上更像是她的第二个爸爸。而对他的其他几个姨,则是做尽了调皮捣蛋之事,弄得她们苦不堪言却乐在其中她并不是不知道,只不过她们都纵容着他,她也乐见其成。

  孩子本就是天使,应该天真快乐的活着,无忧无虑。

  但自从夏亦清出现后,父子两一遇到一块,他会经常做些幼稚却符合他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行为,对此她颇为高兴。她知道儿子心疼她,不愿给她添一点点麻烦,可是她更心疼他,年纪小小却要承担更多。所以,对于夏亦清的出现,她是欣喜的。

  漆郗想要抱起儿子,但漆嘉义转身跑向身后的沈尘风,沈尘风顺势把他抱了起来对着漆郗说:“都好了?”

  “嗯,都好了。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有人为自己担心,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沈尘风直接无视和漆郗一同来的人,和漆郗并排走了进去,淡淡道:“只要你幸福就行。”

  漆郗的眼眶有些红。

  屋子的门口,不仅“巾帼”的除漆郗之外的八人全都难得的聚齐了,还多了两男一女以及一个女生脚边正趴着的一条装狼的哈士奇。关于那两个男人,夏亦清知道他们,他们一个是“巾帼”中排名老二的唐婉的未婚夫,另外两个则是H市刚刚结婚的虞品墨夫妇,那是一场很轰动的婚礼,当时他也去了。

  由于易扬和杜宇走在后边,漆郗她们便在门口等。等到他们来了,漆郗向儿子介绍他们:“这是易叔叔,这是杜叔叔。”

  “易叔叔好,杜叔叔好!”漆嘉义乖巧的叫人,糯糯的童音叫的人心里甜甜的。

  易扬和杜宇是第一次见到真人版漆嘉义,看着缩小版的夏亦清,觉得可爱极了,也好奇极了: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孩!姐姐家的小慕橙也很可爱,但最近天天跟在她的小竹马后边不理他,他好郁闷啊。易扬拿出了给他准备的礼物;“小义好,这是叔叔给你的礼物。”说完捏了捏他圆圆的小脸。

  漆嘉义也不在意,他还是很喜欢这两位叔叔的。“谢谢叔叔!不过我不能要。”

  周围的人都看着他们,杜宇忍不住出声问道“为什么?”

  漆嘉义想都没想就直接开口:“妈咪说‘穷养儿富养女’我是男孩子,要穷养。”他对金钱的概念,姥爷一直教育他“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虽然他不知道易叔叔手上的东西有多贵,但东西上的logo他在网上见过,而且前久干爹给他带了同一个牌子的东西,结果他和干爹都被妈咪训了一顿。

  “小义——”不带这么出卖你娘的啊!虽然这话是她说的没错,主要是因为她爸妈以及沈尘风他们每次都给他买得东西又贵又多,多到她不用给他买他也用不完。她每次让他们少给他买点,可他们让她站一边,这是给孩子买的,她管不着,然后依旧我行我素买很多。更何况,这小子哪一次听过她的!哪一次没收礼物!

  不过好的一点是,他们就算再宠小义,也有底线,绝对不会溺爱!

  易扬和杜宇看着他身上的装扮,哪一点都看不出是穷养的,光是他身上的衣服就是顶级的,价钱丝毫不比自己穿的便宜。又瞥见他身后椅子上的礼物,易扬接着问:“那你怎么收了他们的礼物?”

  “因为妈咪说不能拒绝别人的好意,但是要懂得感恩!”所以他每次都是感恩过后才要的啊。

  易扬一听有趣:“那你是怎么感恩的啊?”

  漆嘉义把他的笑脸凑在蹲着的两位叔叔面前,在每人脸上亲了一口。

  易扬与杜宇怔了一下,原来他是这样感恩的,哈哈大笑把礼物给他:“你已经感恩了,那礼物就是你的了!”转头对着一脸吃瘪样的夏亦清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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