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令之天朝女捕快-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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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我们不远,王春福坐在地上除了哭就是反复念叨:“秀啊,我错怪你了……”在他的身边,王婶子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嘟嘟囔囔说着安慰的话,另一边是痛哭流涕的石头和面色阴沉的于忠。
“仵作的验尸报告上说苗秀的致命伤是在脖子的右侧,刀伤。左臂脱臼,右手的指甲缝里有血迹。但是她的死亡时间,仵作也难以给出准确的结论。”罗进皱着眉头看了看我们几个,“陈战?”
陈战说:“老板王春福事发当晚在五里铺的客栈里,有掌柜的作证;王婶子和石头在店里招呼客人,有客人作证;于忠在娼寮,妓女春兰作证;王融在学校,学校里打更的老周伯作证。”他放下手里薄薄的两张纸,抬头看看罗进,又看看我:“这些人是不是都要分头重新查查?”
老周伯看到我和曾平,还没有说话先叹了口气:“又来查王先生?王先生可是好人啊,官差大人,最好快些结了案子,要不你们总来找王先生,人家会误会王先生是犯了什么事啦!”
我也叹了口气:“要快些结了案子,也要找出真正的凶手,对不对?要不被害死的人在地下也不得安宁。”
他又叹了口气,“我这就给你喊王先生去。”
我赶紧拉住了他:“老伯,不用找王先生了,我来问问您:就在楚元帅进城的第三天晚上,你是在学校看到王先生了吗?您再想想。”
老周伯眨巴着眼睛反问我:“姑娘,你是不是以为我老糊涂了?”
我赶紧说:“当然不是,但是这个是很重要的问题,所以您一定要想清楚了。”
老周伯说:“楚元帅进城的第三天,是我家儿媳妇生孩子的日子,我当然记得清楚,我急着想回去看看家里,可是那几个调皮的孩子没有背出书来,王先生正一个一个的给他们补课,我心里还一个劲的埋怨他们耽误我的事。他们走的时候外面刚敲过了初更。”
石头说那天王融回来的时候,他在楼梯上碰见了他,王融跟他要了一壶热水,当时是初更刚过。从这一点看,时间倒是吻合的——那时,苗秀的门已经从里面插上了。假如王融的话可靠,那么他初更回来时,床单已经收了上去,也就是说凶手那时已经在苗秀的屋里了。
我低着头走出了学校,曾平皱着眉头跟在我后面。一直走出好远才说:“苗秀是刀伤。王先生不象杀人凶手。”
我瞟了他一眼:“人不可貌相。”
曾平还是一脸较真的神气:“王先生是读过书的人……”
“切,”我不屑的说,“世界上多的是斯文败类。”
曾平坚持说:“总之,王先生不象。”
我反问他:“那你说谁象?于忠?”说完这句话,我自己愣了一下。忽然就想起事发当天,我上楼的时候从他身上闻到的那股脂粉味。
我拉着曾平匆忙赶到了照林大街的侧巷。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娼寮就在这条弄堂里,我们敲了半天门,才听到一个懒散的声音问:“谁呀?”
我瞥了一眼曾平,曾平默契的说:“客人。”
门吱的一声打开了,门里面是一个四十来岁的胖女人,穿着一件邋遢的桃红色外袍,一边拢着头发,一边懒洋洋的说:“客倌来的好早,找哪位相熟的姑娘?”
曾平说:“我找春兰。”
胖女人扬着脖子吆喝了一声:“春兰!春兰!接客啦!”吆喝完这一句,忽然发现我们是两个人,而且都穿着衙门里的黑袍子,大胖脸立刻一僵。
我从曾平的身后站了出来,丢给她一块碎银子:“你放心,我们不是来查你的。问春兰几个问题就走。”
胖女人收了银子,脸上的神气也缓了过来,客客气气的把我们迎到了后面的小厅里,一边殷勤的说:“两位官差请这里坐,这里清净,没人打扰的。”
我问她:“君悦客栈的于忠是不是你这里的常客?”
胖女人连连点头:“是。不过他有时来的早,有时来的晚,因为他是熟客,所以我们也不跟他计较,他正攒银子要给春兰赎身呢。”
我心里微微一动:“他什么时候来的晚?都有多晚?”
胖女人想了想,很抱歉的笑了笑:“有天都过了三更才来,到底是哪一天我记不住了,客人太多,不过春兰必定是记得的。”说着一回身,把小厅门口刚出现的桃红色身影推到了我们面前:“两位官差大人,这就是我家的春兰。”
春兰懒洋洋的神气和胖女人如出一辙,因为脸上的粉扑得太厚,所以猜不出她到底有多大年纪,从二十岁到四十岁都象。她懒懒散散的行了个礼,又抛给曾平一个媚眼,笑嘻嘻的说:“官差大人有什么想问的?”
“于忠是你的常客吧?”看到她点头我又问:“他是左撇子吗?”
春兰大概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愣了一下才说:“他双手都会使筷子。”
我点了点头,“春兰,你好好想想,楚元帅进城的第三天晚上,君悦客栈的于忠是不是在你这里过夜?”
春兰懒洋洋的说:“是呀。睡到快晌午了才走的。”
我又问:“那他什么时间来的?”
春兰飞快的瞟了我一眼,慢吞吞的说:“他呀……天一擦黑就来啦。”
她的神态好象很防备我们的样子,我决定套套她的话:“你一定是记错了。再想想。”
春兰笑嘻嘻的说:“怎么会记错嘛,他可是我的常客。”
我笑了笑,“人都有记错的时候。我说你一定是记错了,因为于忠天刚擦黑的时候是在一个女人家里。我们有人证。”
春兰狐疑的看着我,“女人家?不可能啊。”
“怎么不可能?”我说:“那女人是个寡妇,二十来岁,有点家底。想招个上门女婿,那天早些时候,他跟媒人上门去说礼。”
春兰一愣,半信半疑的咬着嘴唇,两只手开始扭手帕。
我又说:“君悦客栈的案子你大概也听说了,里面有关系的人都要查一查。人家女方清白的人家,当然不能这么轻易的就要了一个跟命案撕扯不清楚的男人,所以于忠故意跟别人说他一早就在你这里,也是要保护人家女方名声的意思。听说只有等案子结了,于忠才能办喜事。”说完,看看她气红了的脸,知道这话起了作用,看来于忠是真的跟这女人有过赎身之类的许诺了。
“所以他自己也着急要证明自己的清白,”我说。
其实我这话漏洞很多,但是这么话赶话的说出来,这女人一腔妒火烧得正旺,一时半会恐怕还想不清楚,“我们也理解他的苦心,男人嘛,毕竟是为了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但是我们办案子的,人情要照顾,案子也要办利索,我们还是得对一对他到你这里的确切时间。当然,为了成全人家的亲事,我们不会对外说破的。”
春兰“哼”了一声:“他就只会拿我做幌子——我偏不如他们的意。”气鼓鼓的说:“他那天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三更了!”
我一惊:“你记得没错?他可是说早早就从那女人家出来了……”
春兰的脸好象越发的绿了:“他这边叫门的时候,外头打更的正敲着三更。这混蛋进门就去洗澡,从没见他这么爱干净的——定是怕我闻到他身上有女人的味!”说到这里脸色一变:“没错,这王八蛋是背着我跟了那女人了,他肩膀上有女人抓出来的印子!”
我懒洋洋的靠在明韶的怀里,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
从福烟楼包厢半开的窗户望出去,天空中残月如钩,耳边是客人们隐隐的笑语,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酒香和饭菜的香味,一派再祥和不过的生活画卷。
“月半弯/好浪漫/月光下的你显得那么的好看……”我长长叹了口气。为什么身处温柔乡也不能完全的打消我心里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呢?
明韶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发,懒洋洋的笑了:“这是首情歌吧?怎么让你唱成这个样子?”
我把脸埋进明韶的怀里,再叹了一口气:“不舒服,我很不舒服。”
明韶又笑了:“你不是说案子结了请我喝酒庆祝的吗?怎么又这么不舒服?”
我摇头,总之就是不舒服。只要想起死了的苗秀和活着的王融,就满心的不舒服。王融已经离开了中京回老家去了,按照他的话说,这辈子都不会再踏足这伤心地了。
严青也走了,去兆郡跟他的商队会合。
王春福暂时回乡下去了。王婶子和石头还在,他们正在招募新的厨师。
“到底怎么回事?”明韶问我:“还是因为这案子吧?”
我说:“这个厨师于忠一早就打苗秀的主意,调戏了几次都被拒绝了。大概是因为大厨不好找,所以苗秀一直没有跟自己丈夫说过这些事。于忠发现了王融和苗秀暗中来往,心里十分嫉妒,趁着王融没回来跑到窗下学王融吹口哨,让苗秀放下床单他顺着爬了上去。然后就是逼奸不遂,挣扎中失手杀了人。再然后就近毁尸灭迹。”
明韶看我无精打采的样子,没话找话的说:“我今天进宫见到了一个人。”
“谁?”他的用意我明白,于是很配合的发问。
“就是在临水阁要跟我们打架的风堡主,”明韶给我的杯子里再斟了一杯甜酒:“不过,他好象很不高兴见到我。”
我安慰他说:“牛人一个。见了天仙也是那么一副拽样子。你别在意。”
明韶问我:“他很在意你?”
我的酒差点喷出来:“你在后面少说了两个字:‘的马’。”
明韶笑了笑,并没有把这个话题深入下去的意思,转而问我:“给舅舅弹奏的曲子准备好了吗?”
我说:“过一会儿再想,成吗?”
明韶又笑了:“过一会儿是什么意思?现在你要干什么?”
我把他的脖子拉了下来,在他散发着淡淡酒香的嘴唇上轻轻一啄:“我心情不好,所以没吃饱。现在让我咬两口先垫垫饥。”
明韶的嘴唇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喃喃的说:“欢迎品尝。”
如梦令之天朝女捕快 正文 第五十一章
章节字数:6595 更新时间:07…08…15 12:59
余韵散去,我抬头问老爹:“意下如何?”
老爹凝神想了想,说:“听着怎么有点乱糟糟的感觉?”
我的脸耷拉下来:“老爹,有你这么挖苦人的吗?”这可是我改编的《十面埋伏》啊。只能说是我改编的喽,人家正版那个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因为我小时侯一听《十面埋伏》就烦,节奏又快,几个指头根本忙不过来,总被老师敲手。想当然,好多细节都只能凭印象填上去。可是那也不至于就“乱糟糟”啊。
老爹笑眯眯的说:“昨天弹的《塞上曲》再弹一遍,让我比较比较。”
《塞上曲》是除了《春江花月夜》之外我印象最深刻的曲子,因为我学古筝的最后一年,老师选了这首曲子让我和其他三个同学一起参加了市里的演出,印象里好象还得了个小奖项,回来以后,老爸还特意带我去吃麦当劳的冰淇淋以示奖励。
想到老爸那双笑眯眯的眼睛,心里的感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已经不再是酸楚了,满满涌起的只是怀念。抬头看看老爹,他微微闭着双眼,用手撑着自己的下巴,一副陶醉的样子,手指还有一下没一下的在书案上按着拍子。
自从老爹调回了中京,就一直做着礼部侍郎,这四品京官虽然看似清闲,但是我觉得老爹眉宇之间总有几分“虚负凌云万丈才,一身襟抱未曾开”的抑郁。
老爹睁开了双眼:“我看还是选《塞上曲》好了。”说着摇了摇头,戏谑的笑了:“难怪人都说女大不中留啊,瞧瞧,这还没过门,就开始挖空心思要讨好明韶的长辈……”
我冲他扮个鬼脸:“不光是为了明韶,楚元帅是大英雄,我的偶像哦。”
老爹微微一笑,眼神里又闪过一丝淡淡的落寞。我赶紧说:“老爹,还想听什么曲子,说出来,女儿伺候着。”
老爹想了想:“《春江花月夜》吧。”
前生今世的两位父亲都钟爱这首《春江花月夜》,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中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其实这大半年以来我总是东跑西跑的,这样悠闲的陪伴他的时间可以说少之又少,而老爹从来都没有抱怨过。似乎,他的某种心愿就附着在我的身上,和我一起享受着无所顾及,恣意成长的乐趣。
我头一次这么深切的体会到了老爹心里的落寞。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换了男装,规规矩矩的跟老爹和罗进一起坐着马车去赴宴。
听明韶说,因为楚元帅不喜欢热闹,所以这次庆生宴并没有请太多人参加,但是我们到达王府大门口的时候,还是看到了很多马车。明韶和弟弟明笛正在大门口迎接客人,看到我们的马车,明韶匆匆走过来跟老爹和罗进打招呼。
他穿了一身深红色的长袍,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他穿这么妖娆的颜色,不过真的很好看。他伸手帮我抱着古筝的时候,我悄悄说:“一个字:帅!两个字:很帅!三个字:非常帅!”
明韶瞟了一眼不远处的老爹,抿嘴一笑说,“进去吧。”
我们还没有走进大门,身后又传来马车粼粼的声音,一个清脆的声音喊我:“西夏!”
回头一看,一个矮小的身影从还未停稳的马车上跳了下来,三步两步跳上台阶,一头扎进了我的怀里,气鼓鼓的说:“你都说了要进宫来看我,说话不算数!”
我搂住他,心里忽然就涌起丝丝歉意。这一段时间也忙,也是有意无意的想要躲开东宫的人,所以一直没有去看他——他可是住在东宫啊。
明华扬起小脸,皱着眉头说:“你再这样,我就真的不理你了。你想我了吗?”
我赶紧说:“想啊,当然想你。”
明韶又好气又好笑的皱起眉头,上下打量着这个小家伙。这时,马车上又施施然下来两位锦衣公子,走在前面的是太子明德,跟在后面的竟然是穿着男装的清蓉。
我跟着老爹和罗大人跪下行礼,明德上前搀扶起老爹的胳膊,声调和缓的说:“免礼。
岳父快快请起。”自从出宫养伤之后,我虽然也有进宫去看望舞秀和清蓉,但是一直没有再见过他。此刻在夜色里看去,依然是风度从容的翩翩公子,只是眉目之间隐隐带着疏离,仿佛跟这世上的芸芸众生都隔着天与地的距离。他的目光淡淡的从我脸上一扫而过,落在了明韶的脸上。
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这两个男人对视的时候,气氛忽然之间就变得有些微妙起来,他们虽然一句话都没有说,却好象暗地里交换了很多的东西。明韶的嘴角依然挂着恬淡的笑容,但是眼神却越来越凝重。
我偷眼去看老爹,他的目光也正凝视着明韶,似乎正在暗地里叹气。只有罗进不动声色的看着眼前这一幕,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六王爷和王妃适时的迎了出来。
我悄悄的伸手握住明韶,他紧了紧我的手,想要安慰我似的露出浅浅一笑。他的笑容依然和熙如春风,但是眼底的凝重却还没有完全散开,象有心事的样子。
清蓉扯了扯我的袖子,把我从明韶身边扯了过来。我凑到她的脖子边闻了闻,提醒她说:“下次再穿男装的时候不要搽粉。”
明华粘在我旁边,随声附和说:“就是。还总伸手摸头发,根本就不象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