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情书(荷米丝的留声机12)(寄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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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他后来还被警政署颁发优良市民奖牌,赞誉他青年有为是青少年楷模,要一群小朋友多跟他学习呢!
反正浪子一回头就身价涨百倍,以前老嫌他没用的老婆现在整天笑嘻嘻,逢人便说他有长进,改头换面不做让家人伤心的事。
「不是敏感是放不开,谁像你神经粗得可以打麻绳,不痛不痒的没感觉。」他大概是这群人中唯一的异数,因为他犯的案子实在小得不能再小。
偷车的罪行最轻微,只要后台够硬,连苦牢都不用待,一天就交保了。
「去你的小蔡,你当我植物人呀!」没有感觉那还得了。
小蔡哈哈大笑,「不,你比较像动物,一年四季都在发情的那种。」
结婚四年,小孩五个,中奖率百分之百,可见他有多努力播种。
「哼!就知道你嫉妒我。」天冷他有老婆好抱,而罗汉脚只能抱棉被。
「是呀!好嫉妒,你先把外面的椅子挪开,我搬里头的箱子。」要完嘴皮要记得工作,不然搬到天黑还在这里耗着。
「那你把沙发拉开些,这些才不会擦到。」这一组沙发听说是德国进口的,很贵。
「好,我喊一、二、三一起动手。」雨不得太大了,再不赶快真要淋成落汤鸡。
货车上的东西陆陆续续被卸下,大家同心协力地将物品搬上楼,即使很累很喘还是硬撑着,把没有电梯的楼梯间视同一种挑战。
车后的空间越来越大,大型的衣柜和床组搬下车后,一下子看起来空了很多,只剩下零星的小物品而已。
只是都用箱子装着,想一口气全搬上去倒有些困难,让人得多走两趟路。
「啊!纸箱的底破了,拿条绳子来绑一绑。」真糟糕,这是最后一件。
「里面装的是什么呀?还用海绵垫着。」这么贵重一定要瞧一瞧。
「没什么,一架留声机而已,老板不知打哪弄来的。」看来还很新,当当摆饰也不错。」
「留声机?现在还有那种鬼东西呀!」瞄了一眼,小蔡用绳子将纸箱固定好,轻松地用一只手抬到肩上放着。
「谁晓得老板留着它干什么,要是我早把它扔掉了。」摆着占位置。
什么嘛!居然要把我丢掉,你们这些笨人类真是太坏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下一个目标,怎么能随随便便当我是垃圾呢?
哼!不行,我一定要教训你们,我是荷米丝,魔女莉莉丝的女儿,怎能让你们看轻。
一道白色的烟由纸箱缝隙轻轻飘出,一个身穿希腊式白袍的美丽身影在两人头上绕了一圈后缩回箱子里。
刚下楼的米子芙站在高处准备闪身让搬家工人上楼,她微愕地看着人影平空出现又消失,不自觉地揉揉眼睛怕自己看错了。
等她定神再看,什么也没有,她想一定是错觉,虽然她有灵媒体质,却必须沾了酒以后入睡,特别感应才会有所作用,和另一世界的朋友交谈,并请他们代为帮忙寻找留声机。
只是鬼的能力有限,他们只能告诉她一个大概方向,让她能有个目标领先一步,不输给那个老跟她抢的阙天笙。
「呃,两位大哥,你们刚刚有没有看到什么?」基于一片好心,她出声提醒他们一下。
她一六七公分的身高及留了一头自然卷的栗色长发,在这群平均一八○公分的壮汉眼中,就像个会活动的洋娃娃,可爱得令人发笑。
「妹妹呀!不要挡在楼梯中间,小心撞到妳。」这是谁家的孩子,养得真好。
「我不是妹妹,我已经二十三岁了。」她气得想踹上一脚。
「原来妳不是妹妹呀!真看不出来。」一点也不像二十三岁的样子。
「什么叫看不出来?!我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也没少长一块肉,你眼睛瞎了呀?」他一定要这么伤人吗?
「欸!别发火嘛!我知道……啊!楼梯怎么在动……」
抱着纸箱的小蔡忽然觉得脚底有东西在摇,他连忙捉住扶手想稳住自己,避免滚下楼酿出人命。
但是他忘了自己手上正拿着东西,顺手把纸箱给丢出去,想接的同事手不够长反而扑倒他,两人像滚雪球一样滚回楼梯转角才停住,引起大家一阵哄然大笑。
莫名接住箱子的米子芙错愕不已,表情一僵不知该笑还是该哭,这种奇怪的事怎么落在她身上,真是离谱得让人难以置信,好像箱子里的东西有生命似的自有意识。
咦,有生命,难道她要找的留声机在里面?
强烈的灵力让她有拆开纸箱一看的冲动,她一只手放在绳结上头,打算将它解开,一双手却抢先抱走纸箱。
「对不起,这位小姐,没伤着妳吧?都怪我的员工太鲁莽了。」什么楼梯会动,简直鬼话一堆。
看着箱子从她手中被搬开,若有所失的米子芙感到一阵惆怅浮上心头,因为想到刚去找夏秋千无功而返,寻找荷米丝的心愿再度落空,她又得从头开始。
唉!难不成要她去垃圾场翻找吗?
荷米丝呀荷米丝,妳到底在哪里,不要再跟我玩捉迷藏了,我一定要找到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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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呀!可惜妳看不到我。
受不了阵阵酒臭味的荷米丝缩在紫铜喇叭里,捏着鼻子用手一直搧,不怎么高兴一群把啤酒当开水灌的大男人毫无节制,熏得她都快醉了。
人家她心爱的雷米尔从不在她面前喝得大醉,非常宠她地注意她的感觉,对她的关爱胜过自己……咦,她好像较少想起雷米尔,难道她对他的思念已经不再那么深了吗?
想起你的思念像一杯酒,充满苦涩和不可思议的甜蜜,我在爱的漩涡里聆听你的呼吸,醉了也笑了,因为喝了一口的我将相思饮下,嘴里尝到的味道是你的眼泪……
一旁的留声机忽然传出悦耳的歌声,在无人转动曲柄的情况下,轻轻吟唱有关想念一个人的心情,借着歌曲的传送将心中送不出的情意送给远方的情人。
蓦然而起的歌声让正在划酒拳、开怀畅饮的男人们为之一顿,不知声音出自何处地环视一眼,随即又恢复先前的喧嚷,打算干掉所有的啤酒。
对于喝惯烈酒的他们而言,纯麦酿造的橙黄啤酒真的淡得跟开水没两样,就像一般人喝可乐,喝再多也不会醉。
然而其实他们都有些醉了,才会以为有人转动留声机,压根没想过在座的每一位都离它有一段相当的距离,就算多长了一只手臂也不可能碰得到。
三十坪的房子一下子挤进七、八个大男人显得拥挤,众人或坐或站,或干脆在地板盘腿,没人关心留声机的存在。
除了滴酒不沾的葛元卓。
「咦?没有唱片呀!为什么会有声音呢?」真是奇怪,是哪里故障了?
丢下那群闹烘烘的员工,起身检视留声机是否有异样,他轻摸着紫铜雕花喇叭,顺着黄铜喇叭管往下抚去,直到铁制的拱形基架。
到目前为止都没什么问题,咦,它有个底座?
十指轻巧地在底下摸着,灵活得像常常从事与手指有关的工作,但以一个搬家公司的老板而言,他的力气应该集中在手臂吧?没什么机会用到指关节才对。
突地,他的指头像勾到什么,轻轻一拉滑出个小抽屉,里面躺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白玉,大约女子的手掌心大小,形状如同一对交颈而眠的鸳鸯。
至于上面刻了什么看不清楚,横来竖去像是山水又似莲花,下方最左侧有着泪滴形的痕迹,呈现暗红色近乎黑色,破坏了一块美玉的澄净。
「老哥,怎么不去跟大伙喝一杯,独自暗销魂呀!」新居落成总要有点喜气,他怎么一点表情也没有?
开口说话的是一位看来斯文有礼的男人,穿着打扮像出入上流社会的高知识分子,眉宇间微带昂然正气,一看就知是正派人士,从事白领工作。
一个与眼前乱相格格不入的人怎会出现在这里呢?说来是一段很长的故事了。
「这是身为检察官的幽默吗?元宝老弟。」葛元卓将白玉握在手中阖起掌,不知为何,他不想让别人看见它。
「噢!拜托,别叫我那可笑的名字,请称呼我杰森。」现在不是元宵节,不吃元宝。
「去向死去的爸妈抗议,你的名字是他们取的,我无权更改。」又不是洋人取什么洋名。
望着和他差不多高的弟弟,葛元卓心中感触良多。
当年他们父母离婚时,他们一个八岁,一个六岁,两人被迫分隔两地,互不往来的断了联系,一直到五年前才又重聚。
在这期间,带着弟弟的母亲再嫁华裔,在美国一住就是十来年没想过要搬回台湾,而他父亲则认识一位年轻他十五岁的女孩,打算和她结婚。
没想到那女孩爱慕虚荣脚踏两条船,另外结交了跟她同年纪的男朋友,共通串谋想夺取他家的财产,意图纵火杀害他们父子俩。
那场火夺去父亲的生命,他侥幸地逃过一劫只受到局部灼伤,但一个家就这么毁了,他也因为联络不到母亲而被送进育幼院,那时他才十二岁。
「不公平,我怎么找不在人世的人抗议,他们把你的名字取得那么好,却叫我元宝,想想真有些偏心。」而且也偏得太厉害了。
大笑的葛元卓安慰的拍拍他肩膀,「长子总是分得较多的宠爱,没人爱的你只好认命了。」
「这话听来有炫耀的意味,叫人很不是味道。」第一个孩子照书养,第二个孩子当猪养,他终于明白个中意思了。
「没关系,你也可以跟我炫耀,毕竟你是家中的『独子』。」他半开玩笑的道。
以葛元宝新的家庭而言,他的确是个独子,深爱他母亲的继父爱屋及乌的不愿多个孩子分走对他的爱,因此选择结扎来表现他无私的父爱。
所以他的童年过得非常幸福,在有爱的环境自由成长,住华屋,吃美食、念名校,没什么挫折一路顺顺畅畅,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哈佛法学院。
而他回到国内的原因,是因为母亲和继父乘坐轻航机到大峡谷游玩时失事,两具难辨的残骸让他顿失所亲,他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哥哥在台湾。
因此他回来了,顶着留美的高学历顺利考上检察官。
但是他的兄长却没如他一般幸运,住进育幼院后他一直是不合群的孩子,数度逃离又被带回去,是院里老师和院长的头痛人物。
在他十五岁那年,他被一位日本人领养了,从那时起他的世界就坠入无边的黑暗里。
「呿!我宁可有一屋子的弟弟妹妹,好让我叫他们饺子、月饼。」这样他还乎衡些。
「可是他们一定会恨你。」甚至谋杀他。
葛元宝无所谓的耸耸肩,「恨就恨吧!以我现在的工作,我想恨我的人只多不少。」
被判入狱的犯人,以及他们的家人肯定恨他,在象征正义公理的法律前,他比包公还铁面无私,绝下留情。
「喔!那有没有解决不了的麻烦,我多少可以帮上点忙。」葛元卓说得很有技巧,将眼底凌厉的光芒隐去。
为了他的安危,必要时他会出手。
「不用了,瞧瞧你那些员工还不够麻烦,光是他们就够你头痛了。」他实在佩服兄长的勇气,敢首开先例和一群作奸犯科的人一起工作。
不是他们不好,而是他们各有一段惨痛的过去,一旦情绪失控爆发出来,恐怕没几人制得住。
「元宝检察官,你这句话就涉及人身攻击哦!我们几时给老板添麻烦了?」他们乖得如笼子里的兔子,毫无杀伤力。
「就是嘛!我们安份守己已经很久了,最近还改吃素。」末了他双手合掌,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要宝的小蔡逗趣地朝葛元宝一拜,神情肃穆要他好走,初一、十五他们会带鲜花素果去看他,望他一生极乐,没有烦恼。
「啧!这是你带出来的员工呀!怎么公司还没倒。」他取笑地将小蔡的「好意」送回,并祝他早日修成正果。
「你看他们一个个的体格,要倒也很难,风大挡风,雨来遮雨,土石流来时还能拿他们当沙包使用,一举数得。」而且只需要付一份薪水。
卓元宝点头称是,「说得有道理,你想得比我周到。」
难怪他的员工一个比一个壮,原来有此种用途。
「喂!你们兄弟俩别一搭一唱的消遣我们,来来来,干了这杯,别想开溜,今天要让你们醉得去舔地板。」
「好呀!喝喝喝,不醉不归,是男人就干脆点,不要婆婆妈妈找一堆借口。」
「我会起酒疯。」葛元宝笑着拒绝递到面前的啤酒。
葛元卓很酷的说道:「我是老板,谁敢逼我喝酒我就开除谁。」
但是没人将他们的话听进耳里,人手一瓶啤酒朝他们靠近,喝喝喝的声音不绝于耳,不达目的不罢休。
突地,被逼到阳台边的葛元卓瞄到楼下不寻常的动静,脸色愀然一变地推开所有人,力气之大叫人傻眼。
第三章
「挡路的犬科生物们,你们不会没念书吧?将宝贵的知识还给老师了。」
人在倒霉时喝凉水也会呛到,夏秋千自认一向循规蹈矩不招惹是非,为什么麻烦事老找上她,嫌她日子太平顺了吗?
先是半夜接到一通越洋电话,那个不知时差为何物的笨女人居然兴匆匆的向她道早安,还说巴塞罗那的清晨很舒服,连空气闻起来都有面包香。
蠢、蠢、蠢,蠢到极点,西方国家以面食为主,他们一早起来烤面包当然有面包香,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居然打电话来报备?!
这个幸福的小女人简直被她的暴君老公宠坏了,完全不把钱当钱看,一看到好吃、好玩的马上电话一拨,也不管她在上班还是嗯大便。
原以为孟姜女她嫁人之后她就可以摆脱其荼毒,平平静静地过几天安逸生活,没想到她的魔力无远弗届,人在国外还不忘找好朋友分享。
说实在的,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一再容忍她,她的无法无天就是她纵容出来。
「大婶,别说废话了,挡几个鎯来花花,妳没事,我没事,大家都没事不很好。」念书有什么用,又不会变出钞票。
「你叫我大婶?!」好个猴死囝仔,毛没长齐就想出来跟人混。
望着眼前这群吊儿郎当的中辍生,夏秋千不免想起第二件倒霉事。
那日台风天搬家的疯子竟然是她的邻居,而且就住在她的对面,一层楼不过两户人家,好死下死地跑来和她比邻而居。
如果对方能自动隐形和她一样喜欢安静,家门口的垃圾扫一扫,不管别人家的蛛蜘网有没有清,各自过活谁也别越线,狭路相逢当做不认识,上演现实版的向左走向右走,相信她会非常满意这位新邻居。
可是事与愿违,他搬来的第一天就上门按门铃做敦亲睦邻的工作,在不知道她已经剪断电线的情况下,以为她突然暴毙了,居然用身体撞开她的门,然后一块黑森林蛋糕就这么飞到她脸上。
之后她的倒霉事一件接一件,不是家里的电热水器烧坏了,便是马桶不通,更可恶的是连她吃饭的计算机因收到一堆垃圾邮件而中毒了,害她浪费老长时间修计算机。
现在还遇到正值变声期的小鬼勒索,一切的起因全是邻居在庆祝什么乔迁之喜,吵杂的声音闹得她没办法发呆,这才想起她还没有进食。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