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我欲成神-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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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梗咽,泪水横流,嘴里喃喃地说:“子辛,杀了我……”
一个急刹车,陈凌岳猛然惊醒,出了一身冷汗。
前方有一群不怕死的鸭子,大摇大摆地横穿马路,司机不耐烦地骂骂咧咧。他惊魂未定地坐在座椅上,尸尸绝望的眼神像一把利刃,深深插在他的胸口。
他开始感到恐惧,对自己的前世。
那样残忍地对待尸尸,让他遍体鳞伤,折磨他的肉体和心灵。
“子辛对你很不好,你为什么还愿意和他一起死。”在他的记忆中,失去民心的殷纣王,最终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只有尸尸愿意为他殉葬。他不明白,这样一个该被人唾弃的渣滓,为什么还能获得尸尸的爱,对他死心塌地,不离不弃。
尸尸楞了一会,大概也猜到他潜意识里还保留着前世的记忆。他微微一笑,很是坦然:“因为我爱他。”
陈凌岳发现,每当提到子辛时,本座尸尸就会用“我”来称呼自己。
只有这时,他的身份不再是大商世宗的巫觋,不是为西伯昌卖命的细作,更不是在权利漩涡中沉浮的男宠。
他只是他,很简单,很单纯,爱着他的子辛。
“那子辛爱你吗,书上说他是个暴君,我看一点也不假,怎么能这样对你?”尽管这个话题很残忍,但他还是忍不住开口:“就算他是我的前世,我也要说,他根本不值得你付出这么多。你在古墓里孤独等等待了三千年,最后他也没有来救你,为什么你这么傻。”
尸尸没有说话,只是笑:“我们应该停止这个话题,不然别人会把我们当怪物看。”
汽车里没有什么私密空间,人和人挨得这么近,就算小声说话也很容易被人听到。他们要一直说什么古墓前世几千年的等待,怕是要被人当成神经病。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陈凌岳有些尴尬地坐正身子:“抱歉,我太激动了。”
“你刚才都看到什么了?”虽然想停止这个话题,可尸尸还是很好奇。从短暂的相处中,他已经摸清了陈凌岳的性格,这个人不是什么侠义之士,也不是好人。他的一切都是以自己为出发点,根本不会管别人的死活,能让这样的人如此气愤,估计是看到相当过分的场景。
尸尸张着眼睛看他,眼神很纯真,充满了阳光,完全无法和刚才的绝望重合在一起。
可以说吗,陈凌岳犹豫了,因为他不希望说出那些伤人的过去,让他再痛苦一次。
“是把我的指甲全部拔掉,还是打断两条腿,我记得有次用烧红的铜针插到骨缝里,真是痛不欲生。”见他半天不说话,尸尸干脆自己猜测起来。似乎天下间最残忍的刑罚都在这个柔弱的身体上用过,听得人浑身发毛。
“别说了!”陈凌岳捂住他的嘴,一句也听不下去。
他向来不是个好人,人品也够低劣了,却没想到子辛比他更渣!
“不要再说了……”他痛苦地捧着尸尸的脸,他不应该吃这么多苦,受这样残忍的折磨:“你给我听好了,快点把这个混蛋忘掉,把他从你记忆里面彻底删除。从今天起,我不许你再想这个人渣,不许!”
作者有话要说:美女需要对比,人渣也是,其实陈大叔还是很温柔的~对了,当时起这个名字是因为纣王自焚在摘星楼,其实和全文没多大关系。准备改个名字,不死和我欲成神,大家觉得哪个好。
☆、霍少
“不想他,难道想你吗?”尸尸仰起头,似笑非笑,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本座虽然是个男宠,但也知道从一而终。”
和吃货完全不一样的语气,带着诱惑,让陈凌岳再次感到不适。他有点怕这个时而冰冷时而妖艳的男人,本能地想疏远。再次往旁边挪了一点,浑身都不自在:“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别逗我了。”
明明是一摸一样的面孔,他还是无法把本座和吃货看成一个人。
本座尸尸在吃东西方面,也会流露出一些似曾相识的气息,但他们完全不一样。吃货很蠢,举手投足像个未经世事的孩子,不会微张嘴唇挑逗他,更不会露出双眼迷离的表情。而且,就算经过这几次的相处,已经不再反感本座,也还没有到喜欢的程度。
他心痛他受过的折磨,大部分是因为这个身体里有他怜惜的吃货。他甚至希望本座尸尸继续说谎,这样他就可以见到傻乎乎的小笨蛋。
不过,本座似乎不想给他这个机会,这一次他一直没有说假话。
陈凌岳的拒绝让他稍微露出一点失落,不过很快调整过来,靠在椅背上看风景,不再说话。他不开口,另外一个也不便继续,两人在行驶的汽车上缄默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深夜了,就算是盛夏,夜风还是有些凉。尸尸抱着胳膊,在微微发抖,陈凌岳便不动声色地把外套披在他肩上。
“谢谢。”本座低下头,又密又长的睫毛像一排小扇子。
“你饿了吗,我们先吃点东西吧。”气氛变得莫名其妙的尴尬,只好胡乱地找话题。长途客车站周围还有通宵营业的小饭馆,他摸了摸兜里的钱,足够尸尸大吃一顿。
酒足饭饱,便带着尸尸走小路回家。
一路上蹑手蹑脚跟做贼一样,就怕路上埋伏了讨债公司的打手。这些人大部分都是社会上的混混,专门负责追讨欠款,从中谋利。陈凌岳可是吃够了苦头,好比被迫贴上一张狗皮膏药,撕也撕不下来,硬拽还会扯掉一身皮。光他一人还好说,带着尸尸,担心会吓着他。
幸运的是,途中没有遇到任何困难,平安无事地摸回父母居住的小区。
门铃响了很久,才传来母亲睡眼惺忪的应答。
“妈,是我!”他挺激动地大喊一声,毕竟在外面吃了不少苦,又受了惊吓,就觉得家里格外最温暖。
漂泊在外的人就是这样,骨子里都有故乡情结。
逃债的这段时间,他几乎没有回过家,就怕连累家中的亲人。但现在浩劫难逃,他不得不赶回来为他们安排一个安全的住所。本座尸尸说过,可以找一个有地热的地方把父母安顿好,他就能借助周围的环境设下保护屏障。这个东西虽然对付九尾妖狐无效,但足以抵挡丧尸,保证他们的人生安全。
不过,要怎么劝说父母,并且让他们相信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是个大问题……
“我儿回来了!”陈妈妈拉着儿子,上上下下检查一番,才算放心。大概做父母的都是如此,先确定孩子好不好,才会注意周围的一切。过了几分钟,她才发现站在角落里的尸尸:“这位是?”
“战友的弟弟,来找工作的。”胡扯了几句,他没办法和母亲解释原由,说了她也不会相信:“妈,先让我们进去吧,站在楼道里算个怎么回事。”
“我都老糊涂了,快进来!带你朋友去擦把脸,妈给你们下酒酿汤圆吃。刚刚包好的汤圆,新鲜。”不顾陈凌岳的反对,做母亲的立刻当厨房忙碌,听到声响的父亲也从房里走出来。和护子的女人不一样,男人只是拍拍他的肩,从柜子里拿出一瓶老白干倒上,反复唠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父母健在,而舅舅一家已经命丧黄泉,这让陈凌岳特别伤感。偏偏还不能把这种悲痛表现出来,还得挺住。
他和父亲干了几杯,闲话家常,尸尸不喝酒,只顾埋头吃汤圆。
“家里没事吧,那些混蛋有没有为难你们?”讨债公司的人都心狠手辣,为了要钱不择手段,拿不到钱就抢家里的东西。他自己的家被砸了个稀烂,老婆受了惊吓,就带着儿子跟别人跑了。
他提到这事,父母还警觉地看了看尸尸,意思是不要在外人面前多嘴。
“没事,自己人,他什么都知道。”顺手把自己那碗汤圆递过去,尸尸毫不客气地吃起来,他还是第一次吃这样糯糯香香的甜食,很好吃。
“前几天有个男人找上门来,说是你的老朋友,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追债的人来闹事,就帮你还了。”母亲的一句话,差点让他满嘴里的酒都喷出来,世界上还有这种傻逼,五百万随便就给他还了?
“谁,您别被骗了,现在满大街都是骗子。”根本不相信有这种好事,而且昨天打电话回来时,母亲也没有提过。
搞不好是逃债公司为了骗他回来上演的戏码,等他掉以轻心回家,正好被围剿。
“那个人留了的名片,是你的战友,还给我们看了你们当年当兵的合照。我印象里面你提起过他,不像骗子。妈虽然没文化,也不会害你不是。”母亲提到战友二字,陈凌岳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想到了霍少。
果不其然,结果名片一看,明晃晃印着霍亥两个大字。
当初是走投无路,就想卖掉尸尸还钱,谁知道相处几天下来他根本就舍不得了。接着又是各种混乱一直没法跟外界联络,没想到霍少还真当了真,等了几天没等到消息,干脆跑到陈凌岳老家来寻人。
“妈,我带他出去住几天……”来不及抱怨,拉起尸尸就走,一边吩咐父母,千万不能把他回来的消息告诉任何人。
如果有人平白无故帮你还了五百万,换成谁都会打个问号。可这老两口都是本本分分的老实人,没什么心眼,虽然知道儿子欠债,却不知道是这么一笔巨款。况且那些追债的虽然来过几次,但因为逮不到陈凌岳,也没有怎么为难他们,所以夫妻两一直被瞒在鼓里。
这次多亏霍少还了钱,当然是感恩戴德,丝毫没有起疑。
再加上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才几万块,以后让陈凌岳给他打工还钱就行,更是让老两口坚信遇到了好人。
直到儿子露出慌张的神色要走,才知道把事情搞砸了!
“妈妈是不是做错了,那人不是你的朋友对不对,这可怎么办。”陈凌岳已经够慌了,还得安慰母亲没什么大事,他只是出去住几天而已。
好不容易安慰好惊慌失措的父母,尸尸这边又不知道如何解释。
“急急忙忙的去哪,那个霍亥是什么人,让你吓成这样。”凭着超强的直觉,尸尸觉得这里面不简单,
“我实话跟你说了吧,当初我欠了几百万,去挖你的古墓是图点殉葬品卖钱,结果什么都没有。后来看你长得很漂亮,就想卖给霍少,谁知道出了这么多事。”事到如今,他已经不想再骗尸尸了,哪怕被他知道以后可能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他也不想说谎。
人一旦沉迷于谎言之中,就会一个接一个的说下去,不停想办法圆谎,他不愿意这样。
尸尸停下脚步,在楼梯间站住,冷冷地把手抽回来:“本座值多少,够你还债吗?”
“我知道这么说很荒唐,可是我不会卖掉你的,相信我好吗,我可以用自己的命担保。我当时一定是疯了,才会做这么畜生的事。”察觉到他的疏离,心中竟然没来由地一阵抽痛,他再去抓尸尸的手,还是被他冷淡地甩开。
“本座不是你敛财的工具!”愤怒地打掉对方的手,尸尸赌气地朝外面跑。
“别走……”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陈凌岳一把抱住他往回拖:“你先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求你冷静下来听我说。”
“放手!”尸尸挣扎得厉害,因为怕伤着他,所以陈凌岳不敢用力,没想到一个重心不稳被推倒在楼梯上。为了阻止他追来,尸尸甚至放了几只火犬拦住去路。他从门洞中跑出来,把陈凌岳远远甩在身后。
小区的路他走过一次就知道了,一口气跑到外面的马路上。
可恶,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那个男人都没有把他当成人对待。他只是他的附属品,是没有灵魂的玩物。他双手撑在路边的花坛上,胸口起伏得厉害,不是他有了呼吸,而是胸腔里那颗心脏,痛得快要跳出来了。
他落泪,所以丝毫没有注意到一辆黑色的宾利远远开过来。车窗摇下,后座上坐了个面目凶狠的男人,目光锐利。
“美人,总算把你逮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我一定是得了挖坑综合征,爪子又痒了,谁来阻止我……
☆、被劫
尸尸抬起眼,正好对上男人鹰隼一样锋利的目光,立刻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压迫感。
“像你这样的美人,跟着陈凌岳实在是太可惜了。”男人相当直接,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欲望。他走到尸尸身边,上下打量了一番,露出满意的表情:“真是倾国倾城,美若好女,虽然让本少等了好几天,不过也值了。”
“本座不认识你。”大概知道他就是替陈凌岳还钱的霍少,但要他因为这个理由束手就擒,绝对不可能。他往后退了几步,单手结印,如果这个人敢对他无礼,就把他烧成焦炭。
“生气的摸样也好看。”勾起一抹坏笑,抬手在尸尸脸上摸了一把:“床上叫起来,肯定更勾魂,我都等不及了。”
触电一样猛地甩开他的手,厌恶地拉起衣领擦脸:“麻烦你放尊重一点。”
“哎呦,居然说出这么良家妇女的对白,弄得我好像下三滥的坏蛋流氓一样,这可不好。”嘴里发出嗤嗤声,霍少干脆抱起胳膊,饶有兴趣地观察眼前的美人。明明长了一张男宠的脸,就差在脸上写来上我三个大字,居然还跟他玩纯情小媳妇的游戏:“爷我可是实打实花了五百万,别想几句话打发我,要怪就怪把你卖掉的陈凌岳好了。”
话声刚落,就去抓尸尸的胳膊,把他往自己怀里带。
尸尸受了惊吓,一时间挣脱不开,虽然知道不该在普通人面前展示法术,但他别无选择。
他掌心冒出火球,压向霍少面门。正常人忽遇大火球迎面扑来,绝对会本能地闪躲,但霍少异常淡定。尸尸的火球在接触到他皮肤时,一道银光如同保护罩一般将他包裹起来,并且熄灭了火焰。
“美人别这么着急,有的是时间给你享受。”抓起尸尸的手嗅了一下,表情猥琐地继续说:“你这身子是抹了什么香水,这么香,让我好好闻闻。”
“混蛋,放开本座!”到了这种时候,就算是本座尸尸也无法冷静面对了。
这个凡人不简单,居然有白泽护体,他到底是什么人!
“我不叫混蛋,本少姓霍单名一个亥字,你可以叫我霍少,霍哥哥,霍相公都可以。”这霍少也真是奇人,不说话时五官凶狠异常,如同千年寒冰,使人畏惧。可一开口就变成市井混混,完全没个正经:“美人,你就从了我吧,给你吃香的喝辣的,好酒好肉供起来。”
“别碰我,你到底是谁,说!”好不容易把一直扑上来的男人推开,本座尸尸已经惊出一身冷汗。
白泽乃昆仑山上的灵兽,能感知过去,预言未来。只有在朝代更替,天下大乱时才现世,选择能治理乱世的圣人而栖,奉之为主。这样的灵兽,居然保护一个二皮脸混混,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可是你未来的相公,来,香一个。”某人继续不知廉耻地扑上来,从兜里掏出一个喷瓶晃了晃,嘴上说:“省省吧,你那点雕虫小技可对付不了我,不过要拿下你就很简单。”
尸尸看着他手里的喷雾,一脸疑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喷了一脸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液体,然后身体一软就失去了知觉。
陈凌岳好不容易甩掉火犬的纠缠,跑出小区,马路上已经空无一人,连个打酱油的路人甲都没有。
他身上一毛钱都没有,还不熟悉地形,这么晚了究竟会去哪里。陈凌岳心里焦急万分,又后悔又自责,恨不得把自个撕成两半。附近的公园、河道、通宵营业的小吃店、网吧和桑拿室都翻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