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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狩猎美男之古旅-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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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来我的“情人护卫队”还有小牛子一人,现在由于小牛子的身份浮出水面,整个护卫队彻底解散了。先把这条小公狗暂时编入“护卫队”里,凑合着充数吧,聊胜于无。
    5.在客栈吃饭的时候还能拿它试毒。
    小白子在我贪婪的目光中打了一个寒战。真是出门旅行之必带黑狗。我好像以前也拿这话说过小牛子吧?
    回头看了眼萧瑟的村庄,我想我一生都会记得在地道里度过的这段苦难日子吧。刘爷爷,您在地府珍重,我会努力写一本《鼹鼠的故事》流传后人的。一人一狗就这样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晴空万里,微风习习,我和小白子结伴而行。赶路很乏味,尤其还是和一条狗。
    在地道中我一直要保持安静,不能发出一点声音。现在总算出来了,却没有交谈对象,真是郁闷。不管了,忍不住了,我开始叽里呱啦地对着小白子讲故事。虽然是对狗弹琴,但是我自得其乐。
    讲累了就喝口水继续讲,发扬刘爷爷要把一辈子的话都说完的精神,喋喋不休。就在我第三次喝水的时候,我发现小白子从先前的精神熠熠变得耳朵都耷拉下来了。难道是饿了?刚吃完没多久啊。难道是……按说我的故事这么有趣,它怎么能无精打采呢?真不给面子,我不讲了。
    我一个人生着闷气,不再讲话了,可小白子却恢复了精神,耳朵也竖起来了,尾巴还摇啊摇的。太可恶了,真是条没品位的狗,我不和你一般见识。
    就在这时,听到有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太好了,可以搭个顺风马。我朝马竖起了大拇指,露出一个自以为很靓的笑容。见马的主人毫无反应,意识到古代不兴这样拦顺风车,连忙喊:“英……雄……”
    我喊出雄字的时候,人家大哥已经在几丈之外了,只留下我傻站在路上,吃着爆起的尘土。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毫无君子风度。瞧都不瞧我一眼!想当初我在N大的时候还经常拦帅哥的自行车带我去主楼呢,屡试不爽,在国外就更别提了,没想到在古代竟让我吃了鳖。虽说鳖很有营养,但是我可不想这样吃法。你给我记住,咱俩没完!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是男人的模样,也难怪他不理我,终于又找回了自信。
    走了一段路,在路边看见一匹纯黑色的骏马。这不是刚才那帅哥的马吗?我不会骑马,偷了也没用,可惜啊。再说,听说骏马的脾气都很大,万一被摔下来就惨了。不过验验这马怎么样总可以吧。拿什么验呢?就它吧。我温柔地抱起小白子,突然就把它抛向了马,结果就见一条黑影在接触到马后腿后,呈抛物线飞进了路边的竹林。武艺高强的马啊,失敬失敬,佩服佩服,我们那里的宝马也没你这么大牌!
    我撒腿跑进竹林,去寻找不知落到何处的小白子。小白子,我对不起你,我以为你排名比马靠前,是它老大啊,没想到这匹骏马一点也不念你们的兄弟情谊。看来犬马之劳一说实在不可靠。
    这时,在竹林里听到打斗声,本想不找小白子,直接撤退了。可抬眼一瞟,其中一人正是那黑马的主人,他此时正手握青色佩剑和一名手持银鞭的娇美无比的姑娘对峙。这位帅哥,身着淡蓝色锦袍,肤色宛如温玉,凤眼略斜微扬,朱唇上挑,带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痞子味道。而那名女子还是那个词,娇美无比。其实我也就大概扫了眼那女子,女人提不起我的兴趣,就不浪费眼了,我这眼治好了也不容易呢。
    两人打得是花里胡哨啊,但却未见有人受伤,男子的脸上露着淡定的笑容,难道是切磋着玩?算了,莫问江湖事啊,再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痛快,说不定两人是情侣呢。你们继续增进感情吧,我找到我的小白子就走。
  狩猎美男(18) 
    终于在一垛草丛中找到了小白子,可它的一条狗腿被摔坏了,我看它那楚楚可怜的模样,连忙将它抱起,往大路走去。刚走了没几步,突然跳出一持刀大汉,拦住了我,我一害怕,惊道:“抢劫?”
    “啥?你也抢劫?俺们是同道中人?”大汉惊讶地说。
    “失敬失敬,小弟不知这是您的地盘,刚刚还让我的小狗在这里的树下撒尿做了标记。如今知道是大哥的地盘,万不敢造次,小弟我先行告退就是。”既然他误解我是他的同行,就先胡说下,兴许能糊弄过去呢。自从客串神棍后,我现在是满口瞎话,越说越顺。
    “看不出来,小兄弟你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竟然也做俺们这行当。为啥不拿刀抢劫,而抱只狗呢?”
    我这才发现人家大哥至少还有个行头——一把大刀,而我一点专业操守都没有,手里竟抱只残疾狗,怎么看也不像打抢的。
    “这狗是我抢劫的独门武器,大哥你不知道它的厉害啊。它是我十几年训练出来的抢劫专用狗,咬人毙命于眨眼之间。”(小白子:我统共还没两岁大呢!=_=|||)
    “小兄弟,看你还挺能矫情的,快交出财物,俺没空和你磨嘴皮子。”
    现在的强盗怎么素质都那么高啊,不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色了,全都是智勇双全型的。唉,这可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啊~
    我趁他不备,又把小白子朝他扔了过去,转身向着帅哥美女打斗的方向跑去。为什么我用“又”?几分钟前刚扔了一下。
    跑了十几米,远远看到帅哥和美女还在打斗。再回头一瞧,那强盗果然被小白子弄蒙了一会儿,不过随即便朝我追来。在强盗快追上我的时候,我破釜沉舟,索性停了下来,转向他,朝帅哥方向一指:“看到没?那人就是我大哥。”
    强盗一愣,朝我指的方向看去,大概是见帅哥武艺非凡,脸色一变,沉思片刻,然后提刀走了。算你识相!
    等他走远,我又折回去找小白子,它现在已经荣升为我的救命恩狗了,我不能轻易地遗弃它,只要它还没死,就有利用价值。当我再次找到小白子时,它恶狠狠地盯着我,我都不敢去抱它了。犹豫了一下,看在它救了我半条命的分上,还是小心翼翼地抱起了它,剩下的半条命是帅哥救的。这时发现小白子的两条后腿都受伤了,已是半身不遂。小白子,你真可怜,痛苦吗?还是那句劝过小牛子的话,早死早托生吧。(小白子:我遇人不淑啊!我要去动物保护协会投诉你!)
    本想等帅哥打完,问他能不能带我进城,转念一想,他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呢,再说看他和他那马的转样儿,估计不太可能会带上我,我还是自力更生吧。这地段的强盗已经遇过了,应该不危险了。果然,在官道上走了约一个时辰,我终于进城了。
    进城后,我先找家饭店填饱肚子。经由强盗事件,我觉得书生样很容易被人欺负,为了防止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我决定采取些措施。首先不能手无寸铁,于是我到铁匠铺买了一把小铁匕首(寸铁),放在贴身处,又买了一柄佩剑佯装武林人士。接着去了画坊,我要文身。对于没本事的我来说,只能虚张声势保护自己了。我左胳膊写上“打遍天下无敌手”,右胳膊题上“我只是随便说说!”看不同场合亮不同胳膊,最后在脖子露出的地方画了一个骷髅头,骷髅头底下有两根交叉的骨头,就是现代有毒物品的标志。
    从画坊出来后,天已经黑了,我开始找客栈投宿,连找了两家客栈都客满,而第三家却大不相同,门可罗雀,甚是冷清。最奇怪的是,客栈的门上竟贴着一副字“凤姿母狗和煞炙公狗不得入内”。带狗的就不能进去?不是专门针对我家小白子吧?怪是怪了点,但是我总不能露宿街头吧。我硬着头皮进了客栈,掌柜上下打量了我两下(上一下,下一下),说:“兄台还是投宿别家吧。”
    我以为他见我抱着狗而不让我投宿,连忙可怜地说:“掌柜,我这狗的两条后腿都断了,您就行行好,让我住下吧,我只住一晚。我交两倍的费用。”
    “兄台,您可看了门上贴的字?”掌柜迟疑地问。
    “看了看了,我这狗是公的,但它不是煞炙地出的狗。”见掌柜有些犹豫,我忙补充道,“如果您是因为这个不让我住的话,我现在就把这狗阉了,那它就既不是公的也不是母的啦。”
    小白子,我只能牺牲你了。反正你都已经半身不遂了,再被多阉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作只阉狗多有特色啊~就这么定了,我替你做主了。
    掌柜无奈地摇了摇头,同意让我住下。YEAH!不用露宿街头了,我高兴地把狗递给掌柜。他诧异地看着我,我赶紧解释:“我和我家小狗有感情了,下不去手,您来阉吧。”
    掌柜摇摇手,说:“不用阉了。让小二带您回房吧。”我连声称谢,跟小二上了楼。
    为了安全起见,我枕着包袱,手握寸铁地睡下了。一夜好觉,醒来时已近晌午。包袱已不在头下,寸铁也掉在了身边。我赶忙查看,幸好东西并无遗失。
    我走出客房,在二楼找了个靠边的座位,坐下后,把小白子放在桌下,开始点菜。菜刚上来,就听门砰的一声被人打碎,紧接着一名妙龄女子盈盈走进客栈,随之一种醇酒般醉人的香气便在客栈溢散开来。长的呢,还是那个词,娇美无比!好吧,换个词,无比娇美!=_=这名无比娇美的女子,风姿俏丽飘逸,仪表娴静,给人一种淡雅怡人的感觉。如果说竹林里那娇美无比的女子是浓艳玫瑰的话,那现在这无比娇美的女子就是淡香白莲。总之,比我漂亮的女人我都很少关注,太容易受刺激。
 
  狩猎美男(19) 
    这名女子袅袅婷婷地走进客栈后,她身后又十几名青衣少女鱼贯而入。这主角和配角上场的架势还真是天差地别啊。
    小二、厨子,还有住客也都闻声赶来。大厨的手里还拿着大勺呢,看他如此匆忙地赶来,不知道他关火了没有?打更的经常嘱咐我们“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你怎么就不好好听呢。
    掌柜这边是清一色的男人,个个怒容满面,万分警戒。看样子要打架了,一边是纯男的,一边是纯女的,我这个女扮男装的假男人应该站在哪边呢?按说我应该站在女方,毕竟我是女的,可是那样的话,小白子就要站在我的对立方了。它是残疾,需要照顾,所以我不能站在女方。支持男方吧,从他们紧张而女子轻松的表面现象分析,他们可能实力没女方强。我正在为倒向哪边烦恼的时候,就听掌柜一声惊喜的呼喊:“公子!”
    他话音刚落,一位翩翩公子便从二楼破窗而入,落在了我身边不远处。原来是竹林里骑着骏马的痞子帅哥!
    这古代怎么这么时兴砸门破窗啊。那娴静女子砸门进,这翩翩公子就破窗入,你们演天仙配啊。好好的正路不走,偏走些歪门斜窗的,而且一点也不爱护公物,真没公德!掌柜的也是,在门口写什么“母狗公狗不得入内”,还不如改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呢。
    现在全场视线都集中在二楼这里。无比娇美的女子甜甜一笑,柔声道:“雅竹公子果然不是浪得虚名,看来我妹妹一定没好好招待你。”
    “苍虎夫人过奖了,不过碧蟒夫人昨日不小心受了些伤,你定要嘱咐她好好休养才是。”雅竹公子脸上的痞笑带着十足的冷漠。
    这古代的人起名字可真怪,一个花般柔弱、无比娇美的女子竟然叫苍虎夫人。难道是因为她喜欢踢门,所以有了母老虎的称号?以她的特长应该在足球队当个前锋才是啊!估计她妹妹是喜欢缠人,所以叫蟒蛇夫人。
    雅竹公子一个潇洒的飞身已然到了楼下,对掌柜说道:“管家,让你受苦了。”
    “公子,你平安回来了就好。”掌柜无比激动地说。
    雅竹公子转过身,对母老虎说道:“苍虎夫人,既然你嫌你妹子没招待好我,那现在你就好好招待招待我吧。”说着就抽出了腰上的宝剑。
    刚才母老虎那边似乎还占有优势,现在痞子来了,形势变得不明朗了,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才是上策。可楼梯上堵着痞子的人,门口还有母老虎的人,从大门出去的路全被他们封住了。跳窗子吧?太高了,跳下去腿一定完蛋,难道我要和小白子同命相怜了?对啦,小白子!我哧溜一下就钻到了桌底,和小白子做伴去了,还不忘把饭菜拿到桌下和小白子一起吃。
    已经开打了,痞子和母老虎交手,其余人各自配对。总之,一男一女对打,感觉像开舞会。幸好母老虎那边没有多余的人闲出来,否则我真怕有女的过来找我配对呢。
    母老虎的兵器和她妹妹差不多,区别只在她的鞭子是金色的。鞭子甩得虎虎有声,所到之处,桌子尽被打碎。痞子就是痞子,打斗中也带着招牌痞笑,剑舞得轻巧优美,看似游刃有余。痞子嘴里不时地说着什么,渐渐地,母老虎变得恼怒起来。一定是痞子调戏人家,这种人啊,和我一样,都是祸水。如果我们俩在一起的话,不知道谁能把谁先祸害了去。
    我正看得入神,不知何时身边多出个十五六岁的小弟弟。我被他吓了一跳。是敌是友?我的手偷偷摸上了身上带的寸铁。
    小弟弟面色如玉,唇红齿白,长长的睫毛下,墨似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好一个粉雕玉琢的人。此时他正挑着眉毛,像发现新奇宝贝似的冲我巧笑。
    看似不是敌人,于是我对他抱怨道:“小弟弟,你没事跑这里来吓人啊?”
    “我长得吓人吗?”他沮丧地说。
    “那倒不是,只是你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跑到我身边,会影响我的食欲。还有,你来这里干吗?”
    “看你在这儿,我就过来了。”说完,他就自顾自地坐在我边上,不客气地吃着饭菜。
    楼下母老虎明显落于下风,节节败退。眼看痞子这边就要大获全胜,忽然间,掌柜大厨他们僵直不动,眼神空洞。原本和他们对打的青衣少女们停了手,转过来围住了痞子。这时母老虎退了下去,坐到一边,优雅地接过随从递过来的琵琶,开始弹奏。掌柜他们听闻乐声后,竟然失心疯般朝痞子攻去,少女们则退在了一旁。
    掌柜他们招招狠毒,且毫不顾及自己性命,而痞子却不敢痛下杀手,招招留情。不一会儿,痞子身上已经中了好几刀,鲜血染红了衣衫,好在看起来并不是很重。母老虎曲子的节奏越来越快,痞子的情形变得更不乐观,招招都是险象环生。
    才一会儿功夫,情况便急转直下,幸好刚才没投奔男方,否则现在哭都来不及。我正琢磨着战斗结束后怎么求母老虎饶我一命呢,边上的小鬼此时却失手打碎个盘子,一名少女闻声提剑朝我们这边走来。这小鬼却嗖的一下从二楼窗户逃走了。白吃完我的饭菜,还暴露了我的藏身地点,然后一个人跑路了,好你个没良心的!可惜他还小,如果是男人的话,一定不舍得留下我这个闭月羞花的美人!(你现在是男装啊!)
    少女已走到楼梯中间了,我情急之下,习惯性地抓起小白子朝她扔去,她下意识地身子一闪,小白子就朝楼下继续沿抛物线掉了下去,不偏不倚地落向痞子那里。痞子被掌柜他们逼得情形紧张,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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