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巷说百物语 作者:[日]京极夏彦-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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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藏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只要做了请托,就能由神佛取人性命。哪管对方是善人还是娃儿,只要名字被写上了,便得魂归西天。决定死者该不该杀的不是神佛,而是委托人,委托人可就是常人了。到头来,欲除去商场或情场敌手的、看某人不顺眼的、乃至纯粹想寻乐子的,不都要涌来了?」
不都已经来了?又市说道:
「你方才不也说,那些黑绘马都已经给涂得乌漆抹黑了?」
「据说已被涂了一半。」
「这——可是代表已经死了四十几人?」
「若传言属实,应是如此。」
「你方才都亲口说过此事属实了。」
但我可无法将人数点清楚,长耳说道:
「也不知叫这些名的是否已悉数丧命——不,即便全都死了,其中或有几人在不同的绘马上写下同一名字,绘马数与人数或许未必吻合。既然都得涂黑了,这下也无从确认。但……」
「你认为——幕后必有真凶?」
「若无人真正丧命,这就不过是个无稽传言。即使被写上名的并未悉数丧命,但正因为真有人死了,此说才会广受注目。毕竟有善吉这种人,话很快就传了出去。不过……」
「即使善吉祈愿成真,也没得到任何好处——?」
「我想说的正是,为助这种一穷二白的穷光蛋祈愿成真,甚至不惜违法犯纪,究竟有什么好处?即便真是神佛所为,善吉可是连个供品、或半点儿香油钱都没供奉过哩。」
——有理。
其中必有蹊跷。然而——
这又与咱们何干?又市问道。
「的确无关。我并没有恨到非杀不可的仇人。不,仇人不是没有,但可没打算杀了他。杀人可没半点儿好处。」
说不定有人恨你恨到巴不得杀了你哩,又市挖苦道。
「或许有人把我当傻子,有哪个恨我了?或许有人怕我,有哪个喜欢我了?我既不讨人喜,也不惹人嫌。巴不得杀了我的疯子,世间保证是一个也没有。」
那就随它去吧,又市说道:
「既然你不写人,人不写你,人家想做什么又与你何干?」
「话是没错,不过,阿又,长此以往——包准有谁又要遭蒙损失,是不是?」
「损失?」
或许真是如此。
「唉,我都开始感觉自己吃亏了。」
话毕,仲藏站起身子,将酒钱摆在摆在毛毯上头,接着又说:
「走,陪我溜溜去。」
「我可不想上道玄坂。」
「谁说要上那儿去了?我不过是得上吴服町买些布,要你陪我走到那头的大街上罢了。」
长耳仲藏以经营玩具舖为业——平日靠造娃儿玩具溯口,但为戏班子造大小道具、机关布景,也是功夫了得。这下要买布,包准是又打算做些古怪东西了。
又市也没兴致独自赏花,心想同他四处遛遛也好。
反正左右也无事可干。
只见长耳缓缓移动着那副硕大的身躯,径自走到了大街对面的樱树下。
看来似乎是忧心忡忡。
怎了怎了?跟在后头的又市朝他喊道:
「喂,造玩具的,你方才那番话的确有理。这场黑绘马风波,背后必有隐情。倘若真是个取人性命的陷阱,当然会有人吃亏、有人伤悲,或许受害的已经有好几名了。不过,正如我常说的……」
咱们和这半点儿关系也没有,又市说道。
我也巴不得半点儿关系也没有,长耳头也没回地回答道。
「巴不得?」
「倘若事情找上咱们了,该怎么办?」
「找上咱们?」
「你脑袋怎这么钝?这可不是赌具磨损一类的损失,而是攸关人命的损失。吃了亏的人能上哪儿求助?光是租赁锅碗、被褥的损料屋可帮不上忙,唯一能找的就剩阎魔屋。要是吃了亏的家伙委托阎魔屋代其讨个公道,大总管又接下这桩差事——事情不就落到你我头上了?」
这话的确没错。
我可是害怕极了,长耳踏着步伐说道:
「阿又,你应不至于忘了吧?十个月前——立木藩那件事儿。」
哪可能忘了?
当时不仅是又市自己,整个阎魔屋的一伙人都差点小命不保。
「我虽生得这副德行,但也想图个全寿,可万万不想再同高人过招。」
「高人……」
倘若这起黑绘马风波背后真有隐情——不论是什么样的人、怀的是什么样的企图,必有擅长取人性命的高人参与其中。若非如此,绝无可能将不分对象的杀人差事干得如此俐落。
若真是如此……
长耳转过头来问道:
「那些家伙有多骇人,你比谁都清楚不是?」
「嗅,当然清楚。那些家伙远比咱们懂得分际。」
该如何下手。
该改变些什么。
该帮助些什么人。该如何纾解遗恨。
这些家伙丝毫不理会。以杀人为业者,绝不为任何理由,只要将人杀了便成。若要勉强找个理由——想必就是酬劳了。碰上这种人,任谁都要束手无策,唯一能做的只有求饶保命。当然,再怎么苦哀求,他们也绝不理会。
还真是麻烦——
只能祈求这回的情况不至于太麻烦。
「若真碰上了,不参与不就成了?」
接不接下这桩差事,毕竟是自己的自由。
「由得了咱们么?上回那桩寻仇的差事,你不就被强迫接下了?」
「哼,我可不是那只母狐狸的娃儿或下人,和她既不是什么主从关系,也没欠她人情,压根儿没义务听她的吩咐办事。我都说过好几回了,咱们也有权选择差事,不想干就别接,不就得了?」
「的确有理。但你真拒绝得了?」
「若真要强逼,我干脆离开江户,哪有什么好舍不得的?」
又市边走边说道。
我可无法这么潇洒,走在后头的仲藏说道。
「怎么了?难不成你欠了大总管什么?」
「是不欠她什么。但我可是有个家。」
「那栋破屋子和你的小命,孰者重要?」
「我可不像你,过不了漂泊不定的日子。」
「瞧你生得如此吓人,胆子却细小如鼠,哪来的资格嘲笑善吉?首先,咱们都还没——」
才刚在小巷里转了个弯,又市便闭上了嘴。
在朝前绵延的板墙前方。
竟然站着一名大人道(注3)。
此人身长六尺有余,身穿褴褛僧服,粗得像根木桩的手上还握有一支又大又长的鍚杖。虽然剃了发,但满脸的胡渣子又生得一脸凶相,怎么看都不像个真正的僧人。
整副模样,看来活像戏绘中的见越入道(注4)。
只见他伫立窄道,挡住了两人的去路。
跟着又市弯进小巷中的长耳,也给吓得屏住了气息。
长耳个头已经不小,但这人道更形巨大。
「久违了,阿又。」
入道以低沉的嗓音说道:
「找你找得可辛苦了。」
一名个头矮小的男子,自入道背后探出头来。
【贰】
时值樱花初开、天候微寒时节,南町奉行所定町回同心志方兵吾,领着冈引万三与小厮数名,造访了涩谷道玄圾旁的缘切堂。
宫益坂上尚算小店林立,但一登上道玄坂,便不复人迹。放眼望去,尽是山林田圃。
虽然沿途并无任何显眼标记,但抵达目的地前,志方倒是没迷多少路。
眼前是一座没多大的杂木林,一旁有块荒芜空地,后头便是一座倾颓的堂宇.
大人,就是那儿了,万三说道:
「那就是缘切堂。大人可看见堂宇旁的绘马了?」
此时仍是艳阳高照,但堂宇周遭却颇为昏暗,教人想看个清楚也难。
「不过,大人。这究竟是座寺庙还是神社?唉,看来咱们一行应是无权插手此事。依理,此处应属寺社奉行管辖才是。」
「本宫还真巴不得是如此。」
事实上,志方已向笔头同心打听过好几回。
寺社领门前町的确属寺社奉行管辖,町方理应无权插手。
不过……
「万三,此处并非寺社奉行之领地。那块空地上的确曾有座寺院,但打从五十多年前便荒废至今。如今,这块土地不属任何人所有。」
「不属任何人所有?大人,话虽如此,但土地上头可是有座堂宇哩。」
「这也的确不假。」
看来果真棘手。
「详情本官并不清楚,但原本座落此处之寺院,据传香客多为非人乞胸之流——看来亦非一般寺院。本山(注5)那头亦极力撇清,坚称不谙详情。」
「那么,是否能找非人头(注6)的车老大打听?」
「本官当然透过上级打探了。」
同非人头车善七、长吏头浅草弹左卫门(注7)均照会过,双方均宣称与此处毫无干系。
「每个——都宣称不知情。看来这块空地既不属任何人所有,这座堂宇亦不受任何人管辖,活像颗路边的石子,压根儿无人闻问。」
路边的石子?万三以十手搔了搔额头。
「倘若是路边的石子——便该由咱们町方采查?」
「话是如此。」
但同心宿舍中竟无人有意愿出此勤务。
「未料竟个个胆小如鼠。诸同侪平日以血气方刚驰名,听闻有凶贼暴徒作乱,哪怕是扔下吃到一半的早饭也要赶赴现场,这回却个个意兴阑珊。」
难不成是给吓着了?万三说道:
「毕竟这回的对手,可是有求必应的黑绘马哩。」
「有求必应?此等荼毒人命的不祥之物,岂可以有求必应形容?神佛可不会毫无缘由便取人性命。」
「不、不过,大爷……」
「本官都知道。」
声称自己在这些个黑绘马上写上名字,而且被写了名字的真的魂归西天——光是有人行文自首,含两封匿名的在内,便已多达八件。而且所有的受害人皆已确实亡故。
担忧遭官府问罪而主动投案者,有三名。
前来询问是否将为此遭罪者,有两名。
尚有捱不过罪恶感煎熬而自戕者,一名。
情势逼得志方再也按捺不住。
「这座堂宇——据传俗称缘切堂,但本官并未探得任何在此祈愿便可断缘之说,亦不见任何称此处为缘切堂之文献。唯一查得的记载,是境内有一专司山神祭祀之小祠。」
「山神?何谓山神?」
「不就是山之神?」
山?万三作势环视周遭说道:
「咱们江户哪来的山?地势虽有高低,此处也的确位于坡道之上,但也称不上山吧?要说江户有什么山,大概仅有那寒酸的富士讲(注8)所膜拜的富士山吧。哪可能有什么山神?」
「但文献上的确如此记载,本官又能奈何?」
话毕,志方举步踏进了荒地。
总不能老站在这儿干瞪眼。
走到一半回过头去,望见万三与众小厮竟还呆立路旁。志方狠狠瞪向胆小如鼠的手下斥道:
「还站在那儿做什么?」
「噢,这……」
「没什么好解释的。」
志方怒斥道。
此等无法无天的行径,岂可放任不管?
倘若遇上什么教人束手无策的不幸,或许将之推托为神鬼作祟,也未尝不可。
世间的确不乏此类非得如此视之,方得以排解的无奈。
但假借神佛法力取人性命,可就不容宽恕了。即便这真是祈法应验的结果,应允此类祈求者必是恶鬼邪神,祭祀此等神鬼者必为淫祠邪教。
况且——
于社稷间蔚为流行,人人趋之若骛,更是法理难容。
毕竟真有人丧命。姑且不论此神佛灵验之说究竟是虚是实,出了人命这点是事实。
若知此法可致人于死而用之,即便非亲自下手,亦与亲手杀人无异。至少,志方自身认为两者无异。
不论是信其有而写之,抑或不信其有仍信笔涂鸦,只要在绘马上写了人名,便是犯了忤逆政道、违背伦常之凶行。
不过——吸引百姓犯下此恶行的,想必是无须亲自下手,便可取人性命的简便。既未亲下毒手,欲以在绘马上写名为由将人治罪,说实在也是无从。
一有人写,便真有人丧命——
若是出于惊惧而出面自首,或未自首但心生悔意,便还说得过去。但想必或多或少,亦有人眼见仇人丧命而暗自窃喜。
此等不法之徒,岂可任其胡作非为?
这座堂宇,绝不可放任不管。
事实上,如今世间并不平静。据传,北国有名日三岛夜行一党之山贼横行,西国则有名曰蝙蝠一党之海盗肆虐。值此乱世,轻视人命的确可能蔚为风潮。如此一想,或许人人都将怪罪到官府头上。
——若是如此。
此事更得严加查办。
还不快过来?志方再度怒斥道。
万三朝小厮使了个眼色,弯着腰屁股拾得老高地踏上了荒地,活像个窃贼般小心翼翼地走了起来。
「有什么好怕的?根据坊间传言,此处在子时最是热闹,而此时可仍是日正当中。百姓都不怕,当差的有什么好怕的?」
「大人,小的并没有怕。」
「没怕?瞧你都给吓成这副德行了。当差的岂能轻易听信坊间流言?即便传言果真属实,也不代表此处是个生人勿近之地。传说仅提及遭写上绘马者必死,可没说到走近便将遭不测。」
这小的也了解,万三说着,再度停下脚步,环视周遭。
「不过,大人。」
「怎么了?」
志方无奈地转过身来,万三快步跑向志方,朝其耳边一凑低声说道:
「小的是担心,咱们可能遭人监视。」
「遭人——监视?」
「唉,大人,说老实话,小的压根儿不信神鬼之说。但再怎么不信,这回可是真有人遇害,况且,还无一幸免。」
「正因此事极不寻常,吾等方才前来查探。」
「是。不过,倘若取人性命者并非神明,又会是何方神圣——?」
看来,遇害者应是死于凡人之手,万三继续说道:
「小的怕的并非神明。不,倘若真是神佛所为,当然更是可怖。但神佛均是慈悲心肠,理应不忍将小的这有子女嗽嗽待哺的老实人送上西天才是。但倘若真是凡人下的毒手……」
「若真是凡人又如何?」
小的乃官府授与十手之身,万三说道。这本官比谁都清楚,志方回答:
「因此更不该听信蛊惑人心之流言。」
噢,大人这道理,小的也清楚,万三打断志方的话说道:
「但对凶贼而言,官府差人前来此地,自是不妙。即便没将咱们名字给写上去,也可能将咱们给……」
一派胡言!志方怒喝道:
「当差者不可贪生怕死。难道你将十手视为无用饰物?倘若此地真有凶贼潜伏,将之正法便是吾等使命。你说是不是?」
「的、的确是如此——」
但这回的对手可是……万三望向志方身后说道:
「唉,若是宵小醉汉,小的当然要挺身而出,将其绳之以法——但这回的对手,可是不见踪影的杀人凶贼哩。」
这——
的确有理。倘若真是凡人下的毒手,万三的恐惧也不是无从理解。
毕竟尚未详加调查,实际上究竟有多少人遇害,奉行所亦无从掌握,但目前已知者,实有八人,而其死因——
到头来,依然不明。
志方仅得以亲手检验其中两名,然两具尸身上均无明显伤痕。
其中一名看似遭人绞杀,但死状甚是怪异。
另一名则看似窒息而死,两人之死因并无共通之处。
唯一能确认的,是两人均非寿终正寝,亦非死于自戕。
至于其他六名死者,传出案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