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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树上的悬崖-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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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上的悬崖
残月
    那些茂密的树叶挡住了星斗,从一个树杈当中可以看见残月。几日来,它越来越细,越弯,但依旧孤寂地挂在东南方向的天空上,就像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在黑板上写歪了的“C”。不知为什么,从昨天起它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听不见任何可以称之为声音的响动。没有了噪杂的人声,无论是尖厉的吵闹或温柔的细语;更没有了噪音,听不见小区对面工地上那些吨位很大的卡车隆隆地自栅栏外面驶过,也听不见从机场刚刚起飞的飞机所产生的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呼啸。
    照说我应该听见风声。的确,我感到了风,一些飞扬的细碎沙粒正不断地攻击着我的脸和手臂,可我没有听见,什么也没听见。暗暗的长夜,没有鸟儿的啼鸣,秋虫的呢喃,万籁俱静。
    黄昏的时候我曾再一次朝市区望去,东边两座缓缓的山坡当中刚好露出它来,不知道那里跟这儿有多远。经过一次次测算,我认为约在15至20公里之间,直线距离应该是三分之二,可能更近,或许只有一半。暮色中,它的上空显示出更加浓重的灰色。那一刻我曾经突发奇想,假如某一座大厦的楼顶支着一只倍数极大的望远镜,恰巧有人正用它观察西方这座山,没准儿就会发现我。那里微弱地闪着一片萤火虫般的光亮,就像落在地上的银河,遥远而渺茫。漆黑的四周只有我自己,以及一棵粗壮结实挂满野酸枣儿的老树,这便是我的世界。
    我在寒冷中不停地回忆,但却越来越糊涂,原本那些很清楚的事开始变得不明白了──怎么我就生出杀人的念头,而且同时要杀两个女人,具体又是怎么计划怎么付诸实施的,忽然间,脑海里一片空白。好在,这种情形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我就把一切都回忆了起来。
    上个星期六,确切地说是五天以前,我把莲子和林黛带到了这座山上。此时,我再一次意识到,因为我所精心策划的谋杀计划,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两个女人了。
    对我而言,所有的事都是那么离谱儿,都是那么不可思议。比如那场车祸,前天,我整整花了一个晚上也想不通,为什么当初狠狠地被林黛的保时捷撞倒,我的胳膊腿儿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小肠却破了一个大约八毫米的小口子。当然,我那会儿根本不知道,只是疼得脸一阵阵发绿,不停地冒白毛儿汗,在CT和核磁共振都没有结果后,不得不龇牙咧嘴地在一份看也没看的声明上签字,接受剖腹探查。
    按那位姓周的大夫的说法儿,这个要命的小口子是被我衬衣上第三个纽扣硌的。手术后的第二天下午,那小个子站在外三科病房一扇阳光灿烂的窗户跟前这么告诉我。当时,他的脸处在逆光之下,秃顶上松软毛茸的头发闪着金光,脸颊两旁各有一只因透了光而发红的耳朵。那家伙和我一样喜欢汽车,尤其喜欢跑车,不管法拉利美洲虎还是麦克拉伦,哪一款都背得滚瓜烂熟,他其实并没有真的见过保时捷,可还是知道那车的发动机在后面,前鼻子很低,不可能直接撞到我的小肚子。
    “你一定是被铲了起来,”那小个子说,“连同你的自行车,而后再摔下来落在什么凸起的地方。”他分析,十有八九是我的车座子。周大夫很有想象力,并善于严谨的推理,坚持认为除了那玩意儿,没别的什么东西能使我受到如此的伤害。
    当时的我还没有想到自己日后会精心策划这场谋杀,那一瞬间还曾为那家伙错误地选择了当医生,使中国少了一个精明的侦探而遗憾。不过,幸亏如此,显而易见这位还是应该当大夫,倒不是说一旦他当了侦探我就一定会撞到他手里,我只不过是想告诉你──如果不是他坚持在我肚子上拉一刀,真不知我后来会怎么样,闹不好,根本没有什么后来了。
    关于离谱儿,还远不止这些。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当我骑着车飞快地从胡同里拐出来冲到林黛眼前时,那工夫儿那么短,连一秒钟都没有,坐在我后面的莲子是怎么跳下去的?反应怎么那么快?打着伞的她怎么能那么利落?
    还有林黛,她后来竟然说──尽管我弯腰勾背地坐在湿漉漉的马路上,脸上贴着一块黑泥,鞋还丢了一只,可她一下子就爱上了我。而她在细雨蒙蒙之中把脏了吧唧的我扶上她的高级跑车,拉着我朝海淀医院飞驰时,居然会认定我就是她苦苦寻觅的男人。
    当时莲子没有陪我一同前往,我至今深信她对此充满了悔恨。但她当时的确情有可原,实在是出于无奈,一方面是林黛的保时捷只有两个座位,更主要的是她急着去坐300路,如果不能在35分钟之内赶到赵公口,登上7点钟开往廊坊的长途汽车,她的老板一定十分不快。
    为了自己的饭碗,加之推测我并没有什么大碍,莲子咬着牙把我扔给了林黛。一周后她出差归来,提着一小口袋香河麻糖风尘仆仆地赶到医院,结果看见林黛亲昵地坐在我的身边。站在病房门口的那一刻,她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死人般的灰色。
    当然了,那会儿的我刚刚拆线,况且是在医院里,不可能真跟林黛干点儿什么,不过莲子依旧有她的道理。可不──即使不知道林黛是个百万富婆儿,光是她那裸露的丰满而白皙的大腿和薄如蝉翼的粉红色短衫,便足以让所有的女人妒火万丈,更不要说林黛的美貌──虽然往上捯五代都没有外国血统,甚至包括她姥姥的祖先,可不知为什么,林黛就生得像一个漂亮的欧亚混血儿。就算你是个人人夸讲的好看女孩儿,林黛也会让你自叹弗如,何况莲子。莲子实在平庸,眼睛、嘴、鼻子乃至胸、腰、臀,总之从头到脚哪儿哪儿都是一般般,没一处可以指责却也没一处可以称赞的地方。
    当莲子奔过来时,两只眼瞪得黑眼珠儿上下露出了白眼珠儿。我那时紧张到了极点,以为她会扑过来抓起林黛直接扔出窗外,倘若不是这样,她起码也要破口大骂:“你这个骚货!世界上难道还有比你更无耻更下流的女人吗?”好在只是一场虚惊,这些事儿都没有发生,怒火中烧的莲子相当克制,不过是把自己尖尖的手指放在了林黛的鼻子上,大声地命令她离开。
    这当然也够瞧的,病房里当时简直是一片寂静,连病号带家属全都瞠目结舌,一个个连气儿都不敢喘,包括一条腿被高高吊起,脖子上安着复杂支架的那个脾气最大的家伙。
    我真的很钦佩林黛,在满屋子人的注视下表现得那么镇定那么从容,走到屋子当中时,竟然还能像个模特儿似的优雅地转过身,给了我一个甜蜜的微笑。
    林黛的出现彻底搅乱了我的生活。在此之前,日子说不上有多快活,却完全称得上安宁。差不多两年了,我一直和莲子平静地住在双榆树九号楼那套只有44个平方的两居室。要说起来,以我高大的身材和英俊的容貌,不可能屈尊就驾于莲子,与她这样寻常的女人结伴生活实在委屈了我。
    这完全是事出有因。首先,从初二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俩一直同班,而且有8个学期同桌,后来又一起去了“海跑”(“海”就是海淀大学,“跑”就是走读的意思)吃力地啃下了大专文凭。那一年,恰好我当兵的爹妈双双被调到了陕西的一个导弹基地,于是我便在莲子一遍遍耐心的动员之下搬到了她那儿,她说一来她一个人住两间房子太浪费,二来我的公司就在马路斜对面,走过去不过5分钟,何苦每日在西山与中关村漫长拥堵的路上奔波呢?
    现在想起来,莲子的确工于心计,而我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傻帽儿,当初听到她的建议时,我只是觉着她说的这两点很实际,没有过多地考虑就抱着电脑和铺盖搬了去。可谁又能料到──仅仅半个月之后她便会偷袭我──她居然打开浴室的门一丝不挂地跟我要浴巾。
    当然了,这也怪我,我怎么就那么……不不,我实在是情有可原,那些天我着实郁闷,刚刚住下没几天,便被新来的经理炒了鱿鱼。唉,总之……我那一刻没有去她房间拿浴巾,却像一个梦游者一般痴呆呆地走过去,伸开双臂和胸膛裹住了莲子赤裸的身体,在一个处女的阵阵呻吟之中失去了童真。
    从此,我和莲子便真正地同居了。我其实并不想这样,那天晚上一夜都没合眼,我这辈子从没有那么难过那么后悔过,我一直企图推醒莲子向她道歉,并告诉她天一亮我就搬走。可谁曾想———当太阳升起时,我却被一阵令人窒息的吻堵住了嘴,跟着,她便再一次把柔软而炽热的酮体覆盖在我的身上。
    最初的一个月我真的是痛苦万分。一切发生得太快,让我好一通儿不明白,我不明白怎么我就丢掉了工作,怎么我就委身了莲子。在我的心中,我其实还拥有另一个女孩儿,可是我却让自己陷进莲子的泥潭──意识到将失去那个永远梳着两只辫子的姑娘,我一把揪下来后脑勺上的一撮头发。
    那个女孩儿叫小茜,也是“海跑”的。低我和莲子两届,在中文系选修古代汉语。小茜说话非常好听,嗓音别提有多甜了,如果你听见她背诵李清照的《一翦梅》,我保证你当即便会被她倾倒。小茜人长得也好看,一个漂亮干净的大脑门儿,两只黑黢黢的大眼睛。小茜不单人长得好,而且才华出众,写了一手漂亮的小楷,看见她抄录的《长恨歌》,我还以为是印出来的。她的文章更让人赞叹,曾有一篇散文刊登在《北京文学》上。我一直迷恋着这个女孩儿,每次在去饭厅的路上与她相遇,心都蹦到嗓子眼儿。那个夏天,我满脑子都是她,不管是坐在教室里还是挤在346路汽车上。一个下午,苦苦等待了将近三个钟头,我终于成功地与她“邂逅”在北图高高的台阶下。


紫竹院
    “嗨!”那天,飞快地把车骑到小茜面前,我猛地捏住闸,猝不及防地跟她打着招呼。虽然十分愿意像一个古代骑士叩见公主那般翻身落马,再跪下一条腿向她致敬,但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实际上,我连车都没下,只是像大多数毛头小子一样用一只脚支撑着平衡,就那么跟小茜说话。我还故作诧异,好像真的是偶然碰见了她。
    “你怎么……会在这儿?”
    认出我后,吃了一惊的小茜冲我点了点头,脸色微红地告诉我她刚刚从北图出来,并且认认真真地说──每个星期,她都要抽空来北图看看书。跟着,她反问起我。于是我便指了指一旁的紫竹院,回答她我要去散步,并且也像她那样认认真真地说我常常去紫竹院散散步,我还煞有介事地解释──公园里新鲜而又湿润的空气有助于思考。
    “怎么样,一起进去走走吧!”
    我就这样邀请小茜,说话时徒劳地抑制着局促的呼吸和加快了的心跳,尽力使脸上的神态趋于自然。以我事先的猜测,十有八九小茜不会答应,实际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小茜看了看表,微笑着摇了摇头,说还要回家复习功课,跟着就冲我摆了摆手。危急关头,我忽然急中生智,跟她提起头天晚上电视里的一则新闻。
    “上个月飞来的那两只大雁刚刚孵出一窝儿小雁,不想去看看吗?”
    这下儿,小茜动摇了,显然被那些毛茸茸的小家伙儿所诱惑。她转过身,犹疑片刻便点了头,随我一同进了紫竹院。
    那一刻,公园里微风习习,春水荡漾,夕阳挂在西三环边两座高高的塔楼中间,湖面上波光粼粼,岸边一座座葱郁的小山丘旁的小路格外谧静。我和小茜时而热烈交谈,时而沉默不语。在那个短暂而又美妙的傍晚,我度过了这辈子所度过的最幸福的时光。
    照说这是个不错的开始,可跟着我就犯了个错误──我把与小茜的约会告诉了莲子。一天,下了自习课之后莲子叫住了我,先咨询了一些关于“dos”和“excel”的具体问题,跟着便关心地问我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我说过,我是个傻帽儿,根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便和莲子谈起了这件事。
    “嗨,我……恋爱了。”坐在课桌上,我摇晃着两条腿对莲子说。
    “啊?”莲子大吃一惊,“你说什么?”
    “我说……我恋爱了。”
    “哦……哦,这是真的?可是……”
    莲子随即就语无伦次。不过,听说我只与小茜见了一面,而且除了李清照李煜苏东坡欧阳修我们并没有说别的,她很快镇定下来,脸上恢复了血色儿后便诚恳地祝福我成功,还说要帮我,问清了究竟谁是小茜,当即表示要替我去探探虚实。
    莲子真的那么做了,星期四中午篮球比赛,正当我飞身扣篮,得分后双手摽住篮筐时,我一眼看见了她俩──在操场西头儿,莲子和小茜正站在那儿聊天儿。我好歹捱到了放学,正要打听究竟,不想莲子却被几个女生簇拥着离去。第二天一见面儿,我便迫不及待地向莲子询问结果,一时,她显得有些难过,犹犹豫豫地说拿不准是不是应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
    “真不知道该怎么讲……我不想让你伤心……可是……”
    从莲子吞吞吐吐的叙述里我渐渐地了解到,尽管看了小雁之后小茜又陪我沿着湖边的小路整整转了一圈儿,而且还仔仔细细地给我讲了一通儿“唐宋八大家”,可小茜对我并无太多的好感,“别的……倒没提什么,”说话时莲子靠在了黑板上,“只不过与她那位在同济大学哲学系读博士的男朋友相比,觉着你略显粗俗……”
    我很轻易就上了当。我感到受了伤害,男人的自尊一下子冒了出来──妈的!同济大学?哲学系?内心之中的爱恋与嫉妒顿时混到一起变成了憎恨,再与小茜相遇时,忽然就觉着她哪儿哪儿都不顺眼了,无论是她那漂亮干净的大脑门儿还是她那黑黢黢的大眼睛,连她那甜甜的嗓音都透着虚伪。可不!既然你已经有了可恶的哲学博士,又觉着我粗俗,何必还要几次站在校门口等我过去,跟我说话呢?
    当然了,我后来得到了答案。只是太晚。带着莲子和林黛爬上这座山之前的十天左右,我在海龙大厦对面的加油站看见了小茜。当时,她刚刚买的红色“派利奥”恰好停在我的“陆地巡洋舰”后面。虽说她拒绝了我一同去“好伦哥”吃晚饭的建议,可还是在马路边上和我聊了起来。我们从黄昏聊到天黑,这一次,她没有再和我谈她的古典文学,都是一些家长里短,想起什么就说什么,直到一个骑摩托车的警察闪着警灯出现。
    我惊奇地得知,莲子和她一直有联系,不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出差去什么地方,每隔一段日子莲子总要跟她通通话,向她倾诉自己的苦恼。因而,小茜对我的情况无一不晓──知道我和莲子已经同居两年,知道林黛撞了我的故事,知道那段日子我、莲子以及林黛之间的三足鼎立;知道目前莲子和林黛正住在一起;还知道我因此搬到了我表姐夫的茶馆;甚至还知道我们三个相处得不错,以至于某个星期六,竟然一起去了西四红楼看电影。
    “在我看来……你恐怕有点儿麻烦,不少问题都需要解决……”小茜最后说。
    “是吗?你具体……指的是什么?”虽然她说得很明确,可我还是这么问道。
    “很难讲,我只是觉得……”
    那一刻她双手交肩,亚麻色毛衣衬托着的好看脸蛋儿,她似乎显得成熟了许多。现在想起来,虽然小茜没有把话说完,但却意味深长,或许她已经意识到在我与莲子和林黛之间,存在着某种危险。可那一刻我并没有留意,即使正面临有生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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