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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中国涉外事件秘闻-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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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的小生命,说不定,你妈妈也不会活下去了。这是在作孽呀。”
  最后,我妈说,我们既然遭到美国佬的陷害,为什么不去美国人大院找美国上级官员告胡克一状。我们不能就这么老老实实地干吃哑巴亏。告状的目的,不是为了要从美国那里捞到什么,不是为了要美国赔偿什么,我们中国人虽穷,但有骨气,是有勇气维护自己的人格、维护自己的尊严的。我们强烈要求美国当局严惩胡克这种罪犯,还我一个公道,以立此存照。日后,我们也好向出生的子子孙孙有个交待。
  妈妈的主意有理有力,有一种大义凛然的气质,还有一种不畏强暴、顶风而上的胆识。我赞成妈妈的主张。我也明白,我妈的意思是,要把胡克的罪行告到美国官方,以立此存照,以便对后人有个交待。这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天,我去了美国人大院。
  美领馆是红砖盖的两层小楼。他们办公的人都在楼上。我进大院没有困难,要上二楼,须经过秘书。我向秘书说明来意,要见美国驻沈阳负责人告发胡克。
  秘书出来说,领事不在。
  接着胡克便出来应付我。
  我一见到胡克,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我气极了。我恨不得一口把他咬死。我大喊:“我不要看见你这个野兽畜牲。”这时,我已难以控制自己,便跳起来去抓这个恶魔。我还继续大叫:“我要找总领事告发你。”胡克摆出一副流氓样子说:“你告我什么?你是疯子。你凭什么告我?告我什么?这里不准随便乱叫乱喊。”我的肺都要气炸了。当时,一种羞辱感使我无地自容。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气得发抖,顺手抓起一个凳子向他打去,然后用头猛烈地向他撞去,接着又用全身的力气去打他踢他。可怜我又瘦又小,却被这个美国流氓扭打得浑身发紫。这个美国佬就这样把我推出大门。当时我已经有些支撑不住了。门房老张看到这一切对我十分同情,便劝我回家。我回家之后,发现我已经流产了,身体十分虚弱,已经下不了地。我又病倒了。
  妈妈看我病得很厉害,也急了。第二天,妈妈一个人跑到美国人大院,要求告状说理。门房不准妈妈进门。可怜的妈妈就在大院门口大喊:我要告胡克的状!美国人草菅人命,害得我家破人亡……妈妈喊了半天,大院里也无人理睬。最后胡克出来了。我妈妈见到胡克,便扑上去,双手拖住他,抱着他的腿死也不放,要求美国人出来评理。这个万恶的畜牲,竟在石阶前把妈妈一脚踢昏了……
  风琴讲到这里,便嚎声大哭了起来。
  接着,她又抽搐着说:“胡克把我妈踢昏之后,扬长而去。可怜的妈妈蜷在地下,动也不能动了。多亏那位好心的工友老张,把我妈扶起来,又叫了一个车,送她回了家。就这样,我妈妈连气带惊已经不行了……我妈临走的时候,好像一口闷气上不来,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句话也没留下。
  我痛苦极了,心都碎了。我顾不上自己的病,也顾不上妈妈僵硬的尸体,跑到大西门外“地方法院“去告状,告美国佬踢死我娘,但无人敢于受理。一位同情我的法院职员劝我说:“关于美国人的刑事案件我们法院无权受理,你走吧!”我无奈,又跑到“警备司令部”。他们的回答,使我更加气愤。一个少校奚落我说:“你简直疯了,告美国人!那不是鸡蛋碰石头。如果美国领事出面说,没有什么胡克其人,反说你是在诬告,受罪的还是你。”
  我把母亲安葬之后,决心今生今世要报杀母之仇。为此,我忍辱偷生,活了下来。
  最后,风琴对我说:“许先生,我绝不是一个甘心堕落的女孩子。但在这样一个暗无天日的社会里,为了糊口,为了生存,我一个弱女子到哪里去找职业呢?”她边说边哭,令人心酸。
  
  王司令讲完这段悲愤的故事后,对我说:“坏人各国都有,美帝国主义国家的民众也会以坏人为耻、以坏人为愤。但要一个弱女子去报此冤仇,谈何容易。这件事和北京景山中街发生的事多有类似之处。罪犯嫌疑人已经回国,要他在中国伏法已不可能。假如找到罪犯嫌疑人,他死不认账,要他受到制裁也难。沈崇事件就是一个先例。但是,此事确是一件令人发指的惨案,不容置疑。受害人的悲鸣,发自冤仇。任何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都会为之不平。因此,我想,我们能够做到的是,应该把这件悲惨事件记下来,立此存照。”
  此案已过多年,冤案未平,冤情仍在。我每当想起此事,内心总是难以平静。
  当年,全国解放,中央政府宣布不承认旧中国的对外关系,废除一切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这些对外政策和做法是否可以告慰蒙受帝国主义分子残害的英灵?是否可以安抚尚在人世的受害人?我说不好。而我今天能够说到做到的是,按风琴母亲的遗愿,把我听到的这段历史,作为民间的耻辱记下来,留给后人。
  有关历史上的涉外事件,不可不说,也不能不说。至于如何对待?是任其往事如烟,还是讨债?何为重?何为淡?应该摆在一个什么位置上?值得思索。




美国大兵强暴中国女学生实录(11)



  当年,这两个中国姑娘被狡猾美军强暴的惨史,是发生在投靠美国的、腐败的国民党统治时代,无人替她们做主伸冤。如此痛心之事,不能不让后人知道。
  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在随之发展与变化。但是,这段呼唤人们心灵的屈辱历史,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些屈辱史并不会使我们狭隘到着眼于报复和排外,而会告诫我们不忘过去,并激励我们奋发前进。
  今天重提这一沉冤,就算是“放空炮”吧!
  “放空炮”的用意,不外乎是要人民知道,中国人当年有许多说不出的苦难史。
  中美彼此“放炮”,就是中美双边关系紧张时,官方相互对骂。这一对骂的历史,也不算短。
  去年,美国将尘封了二十余年的美国与中共在1970年机密的谈话记录公诸于众,其中有句话基辛格较有兴趣。
  毛泽东对着基辛格说:“像我这样的人说话像放炮,说些‘全世界团结起来,打倒帝国主义、修正主义、反动派、建立社会主义’之类的话。”
  坐在旁边的尼克松接着说:“像我,还有匪帮!”
  毛泽东说:“但你或许不会被推翻,据说他(指基辛格)也不会被推翻,若你们都被赶下了台,我们就没有朋友了。”
  接着,毛泽东还强调说:“我也有言论自由,我放的炮超过了他们放的炮。”
  孰不知,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的反共、反新中国的宣传也是铺天盖地;中国也把美国骂得狗血喷头。
  然而,毛泽东和尼克松、基辛格的这次对话震动了全球,改变了世界格局。特别是中国“放炮”的说法,使两国不正常的对骂关系发生了变化。
  聪明的基辛格对毛泽东的话心领神会,颇为兴奋。
  几天之后,在纽约的联合国大会(第26届联大)上,乔冠华代表中国有个发言,他在发言中照旧慷慨激昂地把两个超级大国骂了一通,先骂美帝、再骂苏修。
  大会刚结束,乔冠华和基辛格在会场外通往一层的滑梯上,巧合相遇。乔冠华还没来得及考虑如何应付,基辛格先伸出手来,握着乔的手,咧开嘴大笑一声,说:“今天,乔先生又放了一阵大炮!我知道你在放炮!”接着两人大笑不止。约有几秒钟,滑梯已到一层。两人又潇洒地握手道别,似乎彼此都有了不少了解。
  三十多年前毛泽东这句“放炮”的话,曾起了历史性的作用。今天解读这句话,是否就此给世人造成一个印象:“中国人只会放炮,甚至是放空炮?”
  有的朋友还真为此颇有怨言。
  坦诚地说,毛泽东当时这句原话,含意虽深,伸缩力也不小,可以延伸,也可以不延伸。有过这几十年经历的中国人,对毛泽东的话都有一定的理解和体会。
  毛泽东对外讲话深入浅出,有很大的幽默性和诙谐性,甚至还有一定的深奥性,让人一时也摸不着头脑。因此,对毛泽东“放炮”这句话,只能领会其用意,不必字字苦心求是。
  人们若问:“中国人只会放空炮吗?”
  回答是:“不一定!朋友,别大意!”




康生责令“抢镜头”大使调离外交部


  这一规矩,是在建国初期建立的。有一位资深的大使,在国外没经请示,也没给国内打个招呼,就在夫人陪同下回国了。此事,引起周恩来大怒,并以无组织、无纪律的典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还有一位驻外使节没跟国内打招呼,便擅离驻在国首都,去外地参观了。这类离谱的事,都受到了严厉批评。


康生责令“抢镜头”大使调离外交部(1)



  这件事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叶,我们还在外交部旧址(人称老部)办公。
  据了解,外交部街在清朝初期本是一个有名气的胡同,曾因这胡同里住过一个姓石的大官,而定名为石大人胡同。
  清朝晚期,慈禧太后为了欢迎德国王室贵宾,一声令下,在石大人胡同,修建了这所中洋结合的宾馆式的楼房(即称东楼)。
  辛亥革命之后,国民政府看好这方宝地,便将其外交部设在了这座宾馆式的东楼内。
  外交部街较为狭窄,车来人往,略有不便。然而在外交部大院之内,却是另外一番风光。
  外交部大院风景独特,它虽然不像苏州园林那样有山有水,却有草坪、古树、花坛的合理搭配,构成了一幅清秀妩媚的画面,清雅而壮观。外交部从1949年建部的第一天起,就在这里办公。多少年来,在这里发生的事,特别是那些离奇古怪的人与事很多很多。
  有的人与事有据可查,有案可稽,有始有终,并立档归案。这类人与事,不论是其中的是非曲直、还是案情的来龙去脉,都在卷中交待得一清二楚。
  而有的人与事,在长官意志压倒一切的年代里,领导的一句话或一道命令,就可以把大事完案,既没有立案立档,也没有可考的依据。而且这类人与事,往往是知者不多,如果知者已经不在,此事也就神不知鬼不觉地不了了之。日后,当事人想问个水落石出,就难了,只能困惑终生。
  有一件是属于后者的人与事。
  人们希望给这位当事人解除一些困惑。
  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叶,有一位被勒令调回的驻外大使,说他目中无人,“抢了镜头”。
  据我所知,这件事的前后经过,几乎没有几个人知道,连这位大使当时也不完全知道内情。
  目前有关此事的决策人以及经手人都陆续离开了人世。从而这一“抢镜头”被罢官的糊涂账、冤枉事已成了许多人都猜不透的谜。对这个谜底,我不能再拖着不说了。
  有一天上午,电话铃声冲破了办公室的寂静,我忙放下手中的文件、拿起电话筒,对方急问:“远行吗?”
  “是我。”
  “我是余湛,炳公(王炳南)在吗?”
  王炳南从1964年由波兰回国后,出任主管苏联东欧司的副部长。余湛是苏联东欧司司长。
  余湛当时在外交部曾有五个红司长(能干的司长)之一的美称。此人精明强干,办事能力较强,文字功夫不错,胆子也大,脾气却也不小。正是由于余在业务上比较拔尖、头脑清醒、记忆力又强,所以他深受几位部领导的赏识。
  余湛的工作特点是,敢负责任,遇事不管大小,他从不往上推,也不往下卸。在一般情况下,除重大外交办案或调研外,他自己能处理的小事,从不随意打扰王炳南。因此,只要是余找王,我们都为他开绿灯。对此,大家上上下下都配合得很默契、很协调。这天,余来电话找王,必然是有要事请示。
  余湛听我说王炳南不在办公室,他并不罢休,接着就说:“我驻某国大使已奉调回国,他现在在我这里。”
  “回来得这么快。关于该大使(下称该大使)调回来的问题,你跟他谈过了吗?”我接着问。
  余湛没回答我提的问题,却答非所问地说:“按回国述职的惯例,该大使跟我们谈了有关地区形势、双边关系和该国对国际问题和对华的态度。最后,他也谈了使馆的内部人事等情况。”
  我问:“他谈到我代表团去访的接待情况了吗?”
  “是的,该大使谈到我代表团出访,对推动双边关系,起到了卓有成效的作用。”余湛接着又说,“该大使提出了一个他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他这次奉调回国,不知有什么特殊需要和任务。对这个问题,按惯例,还是请部里领导跟他谈吧。因此,希望炳公尽快见他一下,跟他谈谈。这也是回国述职的老大使的必然程序。什么时间见该大使,得看炳公的日程和方便。”
  我还是有些不明白,便直截了当地问余湛:“他被调回的原因,自己知道什么不?”
  余湛在电话里没直接回答我,又是答非所问地说:“请炳公快些见他一下吧!今天先请该大使回去,请他等候王办的电话通知,你看好吗?”
  我踌躇片刻,我已感觉到余湛没跟该大使深谈,没告诉他被调回的原因。我出自对这位老大使的同情,如不尽快安排王炳南见他一下,似有不妥。我当即告余:
  “请该大使明天上午10时来王办。如有变化,我将直接通知他。”
  在通常情况下,大使在任期间,只要临时回国,或卸任回国,都必须事先请示国内同意,方可启程离开岗位回国。
  这一规矩,是在建国初期建立的。有一位资深的大使,在国外没经请示,也没给国内打个招呼,就在夫人陪同下回国了。此事,引起周恩来大怒,并以无组织、无纪律的典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还有一位驻外使节没跟国内打招呼,便擅离驻在国首都,去外地参观了。这类离谱的事,都受到了严厉批评。这些事都对外交部震动不小。上上下下都把这些过失,作为重大教训,引以为戒。从那时以后,外交部就明文规定,大使在外,如需要中途回国,包括休假、述职、陪驻在国元首访华以及任期已满,均必须事先请示国内,须得到批准同意后,方可启程回国。




康生责令“抢镜头”大使调离外交部(2)



  须知,每位大使回国前的请示,都是经过外交部地区司提出意见,报请部领导批准的。因此,每位大使回国后,不管事大事小,在通常情况下,必须先到司里去谈谈情况,然后再到部领导那里去谈。而且,大使回国的有关问题,不管事情机密程度是大是小,各地区司的司长是知道的。
  该大使上任刚到一年,就被紧急召回,另有任用。此事本身就已经违反常规,必然会引起人们的猜测。特别是他本人更是急如星火地要知道被召回的原因。在这情况下,余湛应该如实地、毫不含糊地把召回他的原因告诉他,甚至可以告诉他,召他回京是上面的决定,外交部是照办执行的。这样也可让他早些了解实情,以解除人家的疑虑。然而,余湛没这么办。
  余湛和我通电话时为什么含含糊糊地答非所问?我当时估计到,要么是余和我通话时,该大使就坐在旁边,余不便说。余是搞过机要工作的,办事谨慎,不该多说的话不说。他答非所问,我也听得明白,也没再问下去;要么是,该大使资格老,由司长跟他谈这类罢官之事,多有不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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