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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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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哥哥很想你 九把刀
故事外的人生 
序 
一直以来,每当小说出版成书后,我都会反覆看几次,唯独两本例外:一本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一本是《妈,亲一下》
一群笨拙长大的好朋友,一起追同一个女孩的热血故事。后者,是妈妈二○○四年生病时我所作的病榻日志,与追忆母子之间二十七年来发生的种种,希望妈妈能够从我珍藏的回忆里得到努力生存下去的勇气。 
这两本书,没有经过改写,没有为了「好看」用虚假的桥段去滋养并不存在的情节,没有一个把自己写得很帅很酷的九把刀。我所作的并非天马行空地创构故事,而是将真实发生过的一切说得有趣、说得好看,说得让我身边的家人朋友也能认同书里的所有。 
我没有反覆看这两本书,各自有不同的原因。 
没有一直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因为怕被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打断腿。至于没有重复看《妈,亲一下》,是因为每次不管翻到哪一页,我看了都会流泪,甚至哭到没有力气…一个大男人老是哭哭啼啼的,看起来很欠揍。 
现在,还没开始写,我已知道这个故事会非常不像一个故事。 
那是一段意义非凡的岁月——在那些日子里,有puma的陪伴,我也陪伴着puma。 
而前几天为了着手这个「新故事」,我必须确认哪些人生片段已经被自己写过一次,于是再度拾起了这两本书,坐在沙发上好整以暇读了一遍。 
先是大笑,然后又哭到发抖。 
我拿起手机,抽抽咽咽打电话给女孩,说了好些话才平静下来。 
「…我想起她,妳会吃醋吗?」 
「不会,我只是很担心你。」 
「嗯,我哭一哭就没事了。」 
「把逼,等一下快去睡觉喔,明天我陪你去看puma好不好?」 
「谢谢。」 
再过一个半月,我就要去当兵,我可以写这个故事的期间也不多了。 
所幸发生过的美好往事,我记忆犹深。 
并非我的记忆力特别好,而是,我常常回忆。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七点二十六分。 
距离她的生日结束,还有四个多小时。 
坐在彰化最熟悉的咖啡店里,最习惯的位置。一壶漂着枸杞的人参热茶,一盘腻在奶油里的松饼,对面的女孩一边翻着电影杂志,一边吸吮手指上的蜂蜜。 
女孩抬起头,问我:「开始写了吗?」 
我说,快了。 
女孩轻笑:「有灵感了吗?」 
我说,普普通通,只起了两句话。 
女孩很开心:「那么,掰掰啰。」 
我笑了,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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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到杂志里,我则进入从前。 
就这样吧。 
有些人用书信保存他与朋友间的秘密。 
有些人用照片记录她与死党们的年华。 
有些人在日记填满他的暗恋单恋痴恋。 
关于那段岁月,那些人,那只狗,我就用这个故事将他们通通装进。 
从一滴眼泪,一串微笑开始。 
Puma,二哥哥很想你。 
开车最忌讳左右颠晃、迂回闪躲,那样开车的人累,坐车的人晕。 
写小说也是。 
我想,先将镜头放在小时候的桃园外公家吧。 
即将升上国小三年级的暑假,妈妈把哥哥跟我丢在外公家,交给还在念辅大的小舅舅各两本国小数学题库,希望他能拨空教哥哥跟我新一年度的数学,不要荒废了整个夏天。 
唉,当父母的都有这种幻觉,以为小孩子的暑假是要拿来努力用功的,其实提早一个夏天学会最大公因数跟最小公倍数哪这么重要,尤其在乡下地方,一辆脚踏车就可以是小孩子生命的全部。 
说是乡下地方一点都不是在乱讲。 
外公家附近都是稻田跟低矮的农舍,有条蜿蜒的小路可以通到大马路,沿着小路走,会碰见十几只很臭屁的肥鸡昂首阔步在邻人的三合院前,如果我走得太急,那些鸡就会冲过来啄我,我一大哭,他们就会振翅乱飞起来。 
小路的弯角处,还有一只老是泡在池子里睡觉的水牛。 
「阿公,那只牛怎么一直泡在水里?」我狐疑。 
「泡在水里比较爽快啊,要作息的时候它才会起来啦!」阿公漫不经心。 
认真回想起来,我从未看过那只水牛走出池子做点像水牛该做的事。 
烧稻草的气味,猪粪的气味,满身大汗的气味,就是乡下外公家的主题。 
乡下地方房子都很大,除了用篱笆挡住外人,阿公跟舅舅还养了好几只狗分别守住前门跟后院。 
后院的狗特别大特别凶,例如德国狼犬之类的怪兽,除了舅舅谁都不敢靠近。而把守前门的狗就和善许多,毕竟很多亲戚朋友都会从前门走动,养太凶的狗会吓到人家。 
话说那房子大归大,格局还有点奇怪,如果要洗澡的话,还得从一楼打开门,走到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小柴房兼浴室里,用最传统的方式——烧柴煮水洗澡。 
小柴房的旁边养了两条非常爱叫的狗,尽管用铁链拴住,我每次从那里经过都还是被它们的叫声弄缩了身子。 
被公鸡啄哭过好几次的我,对这些防范宵小用的看家狗非常恐惧,虽然每天见面,它们龇牙咧嘴的叫声还是让我不寒而栗。我不懂它们为什么天天跟我见面,却还是跟我不熟,我自己也没想过要跟它们亲近。 
——直到守前门的杂毛狗,生下它的小狗狗为止。 
它没有名字。 
也许我曾叫它小白,但我几乎没有这样的印象。 
依稀,就只是叫它「小狗」。 
二哥哥很想你2 


会吃蚂蚁的小狗 
狗狗puma陪伴我们家14年,它年轻的时候我们青春洋溢,它老的时候,我们家也老了。在那14年里,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我遇见了她,写了小说,学会放声大哭,开始战斗… 
总是堆得很丰盛的饭桌,总是吃得很慢的哥哥跟我。 
「吃那么久,啊是吃饱了没?」阿公不耐烦起身。 
「还?没?」哥哥跟我异口同声,拿着沉甸甸的碗。 
「吃饱了要记得喝汤啊!」阿嬷收拾碗筷:「吃完自己把碗浸在水里。」 
「好?」我们摇头晃脑,踢着脚。 
等阿公跟阿嬷离开饭桌去睡午觉后,哥哥跟我就胡乱把饭吃一吃,迅速夹几片香肠塞进嘴里,左右手各拿一大块肉,小偷般跑到前门。 
门一开,本来趴在地上的杂毛狗霍然站起。 
「嘿!给妳吃!」我口齿不清,将一块鸡肉丢到地上。 
杂毛狗拖着链子冲了过来,一下子就把肉吃光光,而它才刚刚学会走路的狗孩子跌跌撞撞跑来时,根本连碎肉的影子也没看到。 
还好,我们从餐桌偷到的肉还有很多。 
「不要一下子就丢过去啦,要叫它坐好。」哥吐出嘴里的肉,放在掌心。 
「为什么要它坐?」我不懂,也吐出嘴里的肉。 
「你白痴喔,它一下子就把肉吃掉了,不是很无聊吗?」 
「喔。」我看着杂毛狗说:「坐下。」 
杂毛狗没有理会我们的命令,只是咧开嘴,任口水淌到地上。 
「坐下。」 
「坐下!」 
被链住的杂毛狗甚至没有看我们,只是盯着地上的肉瞧。 
倒是没有绑着链子的小狗笨拙地走了过来,慢吞吞舔着地上的肉。 
—这个画面,让杂毛狗躁动了起来,不安地叫了两声。 
「乖乖喔,要吃就要坐下。」哥哥循循善诱,晃着一片香肠。 
「快点坐下啦!坐下!」我开始不耐烦。 
「…」杂毛狗。 
僵持没有很久,耐心只有葡萄干大小的我们就放弃了。 
我们将香肠逐一丢到半空中,任杂毛狗追着香肠飞翔的弧度甩尾,猛扑吃掉。 
「真的是教不会耶。」哥不悦。 
我们不敢正大光明地拿东西喂狗吃,是因为阿公养狗的理念是「看门」,而不是「宠物」。好几次被阿公发现我们偷偷喂杂毛狗东西吃,阿公就会一直念念念:「不要把人吃的东西拿给狗吃,这样狗会很难教!」 
被念归被念,每天看阿公拿着铁盆装干冷的白饭给杂毛狗吃,就觉得杂毛狗吃得很惨,哥跟我还是会偷渡大量的香肠给它打打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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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我们喂了杂毛狗多少次,始终不敢靠近杂毛狗的被链住的范围,说穿了,就是单纯地害怕,完全不懂怎么跟它建立起喂食之外的关系。 
杂毛狗吃完了香肠,懒洋洋地睡起午觉。 
「它比较可爱。」我看着小狗。 
「嗯,如果不小心被咬到也不会痛。」哥同意。 
我们看着连牙齿都还没长齐的小狗,用爪子跟舌头辛苦翻弄地上的肉块,很想吃却不知道该怎么着手的蠢样。很可爱。 
小狗没有所谓的品种,样子颟顸而骨架结实,黑溜溜的眼睛很有朝气。 
由于还不具攻击性,小狗没被阿公拴起来,随它自由晃荡。 
「看起来很笨。」我摸着小狗卷起来的尾巴。 
「它还没长大啊,当然什么都不懂。」哥索性坐了下来。 
一只苍蝇飞到小狗的鼻子上,小狗随即起身追逐挥赶不去的苍蝇。 
面对这个新奇的世界,小狗总是精神奕奕。 
但面对一个只有一片杂草跟大把阳光的院子,哥跟我就显得无聊多了。 
小孩一旦无聊起来,行为就会变成让人匪夷所思。 
我们最常做的,就是骑着脚踏车在空地上不停绕着圈圈,常常可以绕上整个下午。要真累了就休息,一边喘气一边研究杂草堆里的昆虫世界。 
这时小狗会加入我们的行列,抽动湿湿的黑鼻子在草堆里东闻西嗅,看我们如何用草尖刺弄缩回壳里的蜗牛。或是把蚯蚓挖出土,再看看蚯蚓是怎么钻回土里的。或是在水沟边比赛用石头砸烂《小百科》里提到的,粉红坏蛋福寿螺。有时看蚂蚁搬香肠屑,也很有趣。 
乡下的蚂蚁特别大,大概是都市里看到的五、六倍,全身金黑,如果用指甲掐爆它的头,会发出「搭」的一声,油滋滋地流汤!这么大一只,几乎可以单独扛起一片小碎肉。 
某天,我们将一只蜗牛处死(小孩子很恐怖,蜗牛我对不起你),好吸引蚂蚁雄兵过来搬蜗牛尸体。 
「沿着蚂蚁搬蜗牛的路径,蚁穴应该就在这附近吧…你看这个洞,像不像是入口?」没等我回答,哥哥就做出结论:「一定是,绝对是,百分之百是。」 
「然后呢?」我感到兴奋。 
「灌水进去好了,逼那些蚂蚁通通跑出来,一定很壮观。」哥微笑。 
「进去拿水太麻烦了,要尿尿吗?」我做出脱裤子的动作。 
「…先用口水好了,用尿的阿公知道了会骂。」哥要升五年级了,比较成熟。 
「呜。」小狗不置可否。 
我们开始在嘴里贮存口水,然后瞄准蚁穴,小心翼翼滴下。 
很快,口水泡沫形成的表面张力大于被土壤吸收的毛细现象,蚁穴暂时被口水给封住,这下子,一群将蜗牛分尸的蚂蚁在洞口快速走来走去,不得其门而入。 
哥摘下一片草,用草尖将蚂蚁的队形拨得更乱。 
小狗挨近,好奇地在草堆中瞪着找不到家的蚂蚁大队。由于鼻头靠得太近,有只蚂蚁竟顺势爬上小狗湿湿的鼻尖。 
小狗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伸出舌头将鼻头上的蚂蚁卷进嘴里。 
「…」看到这一幕,我不知道是怎么起的念头,将手指伸到土堆上,让一只茫然失措的蚂蚁爬上手背。 
我将手背递向小狗,小狗的眼睛跟着蚂蚁在我手上走来走去的路线移动。 


「吃掉。」我说。 
小狗伸出舌头,将蚂蚁卷进它的嘴里。 
小狗抬头看了看我,我赞许地摸了摸它的头。 
「哇赛,这个好玩耶。」哥见状,也抓了只蚂蚁放在手上。 
还搞不清楚自己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的小狗,很顺从地舔掉了哥的蚂蚁。 
「太厉害了,原来狗也会吃蚂蚁。」我又抓了一只。 
小狗再度吃了一只。 
「狗才不吃蚂蚁,是因为我们叫它吃它才吃的。」哥又抓了一只。 
小狗照吃不误。 
哥说的没错。小狗不会不理我们,一条狗蹲在草丛里大啖蚂蚁。 
小狗只吃我们抓给它的。 
「狗吃蚂蚁不会有事吗?」我有点不安,但还是手贱地捏了只蚂蚁。 
「不会。」哥很有把握。 
就这样。 
那年夏天,我们偷了很多香肠给杂毛狗进补,也抓了很多只蚂蚁给小狗当零食。 
小狗一直没有什么不舒服,强壮得很,每天都要吃几十只的蚂蚁,可以说是外公家蚂蚁最可怕的天敌。 
我一直幻想着,等到开学了,我一定要跟同学炫耀我有一只会吃蚂蚁的超狗。 
—但,若同学不信的话,怎么办? 
二哥哥很想你3 
未解的童年 
暑假快结束了,我们就快要离开外公家,回到彰化。 
小狗变壮了,眼睛里的聪明藏也藏不住,扣掉吃蚂蚁的超能力,小狗跟我们的感情也不是一句「再见喔!我们以后会常来看你的喔!」可以打发的。 
根本不必问,我也看得出哥很想养小狗。 
「哥,我们可以跟妈妈说,我们想把小狗带回彰化养吗?」我看着膝盖上的红药水,忍不住用手指去抠它。 
「这个要问外公吧,小狗是外公的。」哥遗憾,吹着膝盖上的红药水。 
小狗坐在我们中间,懒洋洋看着洒在地上的阳光,眼睛越眯越细。 
「外公才不会管咧,这里养了那么多只狗,少一只根本不会怎样。」我笃定。 
「也对,不过妈妈一定不会让我们养狗的。」哥皱起眉头。 
「唉。」 
「那就当作,小狗是我们养的,只是我们把小狗养在外公家。」哥有气无力地提议:「以后放假我们就回来,继续喂它吃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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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很不像是我们养的耶。」我很想哭,胸口好闷:「说不定那时候小狗早就忘记它其实是一只会吃蚂蚁的狗了,变成一只普通的狗。 」 
说不定,我膝盖上的伤口结痂了,小狗就忘记我们了。 
「不然你去问外公。」哥推给我:「然后我们再跟妈妈说,因为小狗跟我们很好,所以阿公把小狗送给我们…没有办法之下,我们只好养了。」 
「我不敢。」我觉得外公有时蛮凶的。 
「猜拳,输的去问。」 
「不要,我们一起去问。」 
虽然一点道理也没有,我们还是鼓起勇气跑去问阿公。 
果不期然,阿公用乱声嚷嚷当作答案堵住了我们的嘴,说什么我们不会养狗,说什么我们只会宠狗,说什么他养狗是要顾家的… 
失败了,哥哥跟我满脸通红地走开。 
「这样也好,如果我们带走了小狗,它妈妈一定会很难过。」哥自我安慰。 
「它才不会。」我快要发疯了:「它只会吃香肠!」 
一想到小狗就要跟我们分开,我就很不甘心。 
我心里有个想法…等到妈妈来,哥跟我拼命求妈妈跟阿公讨小狗回彰化养,阿公说不定就会答应了。绝对不能放弃。绝对! 
然而,就在妈妈要来外公家接走我们的前一天,外公宣布了坏消息。 
「从今天早上就没看到小狗,小狗大概被偷了。」外公说。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有人要偷小狗!」我傻了。 
「我们骑脚踏车,出去找小狗!」哥当机立断。 
「不用找了,被偷了就被偷了。」外公很严厉:「不准去找!」 
哥跟我都很沮丧。 
完全没道理,小狗又不是什么名犬,干嘛要偷? 
那天下着阴雨,我们蹲在滴滴答响的屋檐下,跟杂毛狗干望着偌大的空地。小狗不见了,一定只是跑出去探险,一时忘了回来吧? 
绝对不是被偷! 
「要不然,就是被坏人毒死了。」哥叹气。 
「干嘛毒小狗?」我不信。 
乡下地方养狗守门,时而所闻被坏人毒死,好趁机侵入民宅行窃。 
阿公家的看门狗也被毒死过不少只,但我跟哥都觉得这次太扯。 
「不一定是真的要毒小狗,小狗可能是不小心吃了被下毒的东西,死掉了,然后外公不想我们太伤心,所以编了一个小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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