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猎人日志 (1-4+特别篇)-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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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龙血」自己仍不知道他的伪装已经脱落,他挥动了蛇杖。
熊熊燃烧的火球弹朝「速吻」扑面射来。
「速吻」微笑,她懒得动一动摇杆,火球弹正面打在她身上,生命能量的显示棒却没有缩短半分。
「速吻」本来想再多玩弄对手一会儿,可是「龙血」经过这失败的一击,很可能已发现不对劲,还是趁他关掉电脑或拔掉电话线之前动手吧。
「速吻」熟练地发动女战士背上的火箭推进飞行器,两旁墙壁飞掠而过,女战士闪电到达近战距离。
「龙血」还没来得及反应前,游侠女战士挥起巨大的双手剑。
力量属性二九〇,灵巧属性三一五,加上神剑的附加魔法值,这一斩击破坏力为二四〇〇至三〇〇〇点,命中率二七〇%。
巨剑斩裂了「龙血」的鳞甲。鲜血激飞(因为尺度问题,血液被绘成黑色),「龙血」的肉体化为绿烟蒸发消失,散下一地的金币、五只魔法指环、火球蛇杖、黄金头盔和已破坏的鳞甲,还有一只断指。
「速吻」对其他东西不屑一顾,只把断指捡起。她按下「查看」键后,断指即显示出被杀者名字、级数及日期。这是向好友展示战绩的纪念品。
这时她感觉到,在真实世界中有人正走近她。她徐徐把LED眼罩脱下了。
她的眼睛经过大约四秒钟才能重新适应自然光。她看见两个浑身脏兮兮的男人——拜诺恩与那个背着小提琴的老头。
拜诺恩端详着这个女孩子。戟竖的黑色短发,因为脱下眼罩而弄乱了,不过看来原本就修剪得不怎样整齐。两边脸颊显得有点胖——应该是吃太多速食品和糖果的结果,却长得出奇地美丽。黑眼睛细长而明亮,没有任何化妆——这似乎是明智的,化妆品只会掩盖了她五官间那股洋溢的生气。
少女穿着一件帅气的黑色皮夹克,胸口钉着一面银色的金属片,上面刻着外星人的头像;没有任何饰物,却在颈项间挂着一个塑胶表面的黄白色通行证,附有她的照片,上面只有几串数字组合和「全区域通行」字样;腰带上挂着的行动电话有如西部牛仔的手枪;黑色牛仔裤与Dr。Marten黑皮靴。
少女半张着嘴巴凝视拜诺恩的脸,然后惊异地微微摇头。那种惊疑的表情不像是看见可怕的东西,反倒有如发现了新出品玩具的孩子一样。
「你……」少女指着拜诺恩。「哇塞……真幸会了,是本人呢……『杰克』先生……」
拜诺恩苦笑着摇头。「我的天。难道我的样子真的太像杀人狂吗?」
「不会吧?我刚刚才看见过你的照片呢。」少女伸出的手指变成手掌,与拜诺恩热烈地握手。「你好。我叫『速吻』。」
「这是什么名字嘛?」
少女一指电脑。「是在里面用的代号啊。不喜欢的话,你叫我里绘好了。」
「你是日本人?」
「半个。母亲是美国人。」
「你刚才说……照片?」拜诺恩看看四周:一个小洞窟,唯一的照明来自电脑的十七吋显示器——有三台之多。另外有一部已打开的PowerBook笔记型电脑。桌上又放满一堆看不出用途的电子仪器、小工具、叠得高高的电脑磁碟、日本动画的机器人玩偶……这些硅、塑胶与金属呈半圆弧把里绘的座椅包围了。没有其他的椅子,拜诺恩只好继续站着。
里绘狡猾地微笑,然后转身,熟练地操控着滑鼠。
「我把它们存了下来……你自己看看。」
拜诺恩看见了:屏幕上出现一幅图画。是铅笔素描的警方拼图。画的正是拜诺恩现在的样子。
「你……你从哪儿……」
「当然是市警的档案库了。」里绘说。「那儿的保安差劲透了。要不是阁下的名气这么大,我可懒得碰一碰呢。」
「我明白了,原来你是个电脑叛客(Cyberpunk)……」
「是Hacker①。」里绘很认真地更正。由于无法分辨两个词语的差异,拜诺恩没能答上话。
『注①:Hacker泛指拥有破解、入侵电脑系统之技能及知识的人士,并非专指电脑犯罪者。』
「还有更有趣的东西。这个可花了我一点工夫呢。」里绘又打开另一个图片档。
我的天,拜诺恩暗骂着。
那是他在特工处时的证件照片,头发比现在短多了,胡须刮得干净,样子看来也比现在健康许多。
「这是FBI从昆蒂科送给伦敦警方的资料。」里绘一想到正在跟资料中的人物面对面谈话,感觉怪怪的。「原来你在两年前已经开始『干活』了吗?」
「你不害怕我吗?」
「本来应该害怕的。」里绘站了起来,上下打量拜诺恩,目光停在他大衣已干的血渍上。「可是一想到竟然能够与这么有名的人会面,就像……」
「就像发现『猫王』还没有去世吗?」
「我只有十八岁啊。你跟我谈『猫王』没有什么意思。假如你说Kurt Cobain会比较贴切。」
「我比较喜欢『既视现象』的夏伦②。」拜诺恩微笑。他觉得这个女孩有趣极了。「你大概没有听过这乐团吧?」
『注②:「蛇王子」约翰·夏伦,六十年代末迷幻摇滚乐团「既视现象」主唱,拜诺恩首次遇上的吸血鬼。参阅前作《恶魔斩杀阵》。』
里绘耸耸肩,不置可否。「何况我已跟你认识了,我又不是妓女,我想你大概不会杀我吧?」
「很难说啊,甜心。」一直站在一旁的老头插嘴说。「我刚刚才看见他杀了个男人。连头也砍下呢。刚才我还帮助他把尸体烧掉了。」
一听到「杀人」这词,拜诺恩感到有点愠怒,但怎样也无法向他们解释吧?
「听你的口音是在美国长大的吧,怎么会在这里?」
「我可以说已经没有国籍了。这两年都在东藏西躲的。」里绘叹了口气。「你从前的伙伴——特工处那些家伙,一直在盯着我。」
「为什么?」拜诺恩有点惊奇。怎么看她都是个不会伤害任何人的女孩。
「很简单。我们Hackers认为资讯自由是公民权利,他们则称之为『危害国家安全』。他们虽然比我们笨得多,却有花不完的钱啊。逼得太紧了,只好来欧洲躲躲。」
「坏女孩。」老头又插嘴了。
「你很讨厌啊,理查。」里绘叉着腰。「回到大伙那儿去吧。他们大概在等你开演奏会。」
老头理查很听话地离去了。
「对了。」里绘突然凑到拜诺恩跟前。「可以吻吻我吗?」
「是想得到名人之吻吗?对不起,要让你失望了。」拜诺恩坐到她的椅子上,「我不是『杰克』。是警察误会了。」
里绘咬着下唇。
「喂,拜托不要露出那种表情好吗?」
「那么你是什么家伙?」
「为什么这两年来,每个人都问我这个问题?」拜诺恩苦恼地说。「好吧。我只能告诉你:我来伦敦是为了抓这个『杰克』。满意了吗?」
「你看见过他吗?」里绘的眼睛发亮了。
「还没有绝对确定。你可以帮助我吗?」
「当然了。可是在这以前,你最好还是处理一下背上的伤口吧。」
「你怎么知道?」
「从你的坐姿就看出来了。」里绘拉着拜诺恩的手,把他从椅子牵起来。「而且你脏得像刚从粪坑里爬出来一样,最少也洗个澡吧。来,让我带你到医院去。」
「我不能上医院啊。睡在病床上等警察来抓我吗?」
「理查大概还没有告诉你,这儿是什么地方吧?我说的是这儿的医院。」
「这里是……」
「不就是地底嘛。」
「你应该知道,伦敦地铁是全世界最早的地铁系统吧?在一八六三年正式启用。在那个时候由于技术还没有成熟,挖掘工程的计划与施行出现了许多偏差,挖错的通道有许多。
「另一个问题是:自中世纪以来,伦敦许多古堡、大宅都有辟建地下室,后来随着岁月过去,地面上的建筑被多次拆毁、重建,区域也重新规划了,加上旧地图大都散失,这些地牢便给遗忘了;直到建造地铁时,挖掘工程往往因为遇上这些地牢而被迫中止和改道。这又把地底通道的数目增加了,构成一个没有任何用途的地下迷宫。
「没有人知道是何时开始,但大概是在上世纪末吧,渐渐有些无法在地面世界生活的人秘密移居到地底来。传说最初的一批人是罪犯。一直持续到现在,便是今天你看见的『地底族』。」
拜诺恩边走边听里绘的介绍。他不停地留意沿途所见的人:大多都是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但也有像里绘的年轻人——他们纷纷与里绘打招呼,然后又埋首于电脑、游乐器或是围起来抽大麻。
很和平的气氛。有一个看来是中世纪堡垒地牢的宽广石室,充当了聚会的大厅,四处散布着破旧的沙发和床,人们坐卧着看书、谈话、演奏乐器、饮食、抽烟……石壁上挂满了从地铁站撕下来的电影广告海报、国旗、名人肖像、名画的复制品……那种轻松而简朴的生活气氛,有如三十年前嬉皮的公社(mune)。
「我不明白。」拜诺恩说。「你们如何维生?我是指资源。」
「有什么困难呢?城市就在我们头顶上啊。城市的本质就是不断地浪费。稍动点脑筋,从那巨大的消耗量中取来一点点就够了。只要你的要求不太高。用个例子来说明清楚吧:全美国的家庭电器——例如咖啡机、微波炉等等,它们上面那个小小的计时钟的照明所耗用的电量,相当于希腊、秘鲁与越南三个国家的耗电量总和。同样的道理,一个伦敦市只要挤出那么少许资源,就够『地底族』花用了。这个世界有够荒谬的,是吗?」
「你呢?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一个在女同性恋者网上新闻群组认识的朋友,把这儿介绍给我。她其实是双性恋者。」
「她是你的爱人吗?」
「我还没有确定自己的性取向啦。」里绘轻松地说。「我悄悄告诉你原因吧:我还是处女。在一九九九年还有十八岁的处女,惊奇吧?」
拜诺恩无言以对。
「到了。」里绘指向一个石窟。「这儿就是医院。」
◇◇◇◇
拜诺恩穿着一条借来的宽松裤子,赤裸上身俯伏在一张灰色沙发上。
里绘把他脱下的衣服收进一个塑胶袋里,准备拿去清洗。
「切记不要丢掉那件大衣。虽然破了,可是很有纪念价值。」拜诺恩说。
「我找人把它缝好吧。放心,这儿有个很好的裁缝。」
里绘说着时,那个她叫做「柏德烈医生」的男人就拿着针线到来。
「好了,我来替你的伤口缝线吧。」柏德烈医生说。「我先看看伤口有没有感染。」
拜诺恩想不透,假如这个柏德烈真的是医生,何以会加入「地底族」。
里绘猜出了拜诺恩眼中的疑惑。「柏德烈医生数年前才坐完牢。因为一个病人死亡而被判过失杀人。其实是医院的上级把责任推到他身上。可怜的医生。」
柏德烈医生检视拜诺恩背上的伤口。「似乎有病菌感染啊。伤口外围呈灰黑,而且有轻微的坏死……」
「医生,请你把伤口附近的肉都割去,然后再缝针吧。」拜诺恩冷冷地说。
柏德烈悚然。「虽然有中毒的征兆,也不必用上这么残酷、古老的方法吧?」
「医生,我们等会再谈。」拜诺恩的脸转向里绘。「你还是先离开吧。我有些事情,希望你能够替我调查。」
「说吧。」里绘把塑胶袋抱住。
「首先替我问问这里的人,有谁认识或听过『布辛玛』这个男人,或是一个叫歌荻亚的女人。」既然「布辛玛」也住在地底,「地底族」中说不定也有人曾接触过他们。机会虽然不大,问问也无妨。
「另外要藉助你在网络上的专长:你已经知道几小时前在巴福特街发生的事情了吧?请调查一下我被警方没收的东西收藏在哪儿。最重要的是猫儿——我的猫,公的,全黑色。找找它在哪里。」
「这太简单了。若是在平日我是懒得干的。」里绘扬扬双眉。「对于Hackers来说,解码、闯入系统主要不是为了取得资料。我们享受的是解决难题的过程。所以从前干过的事我们是绝不重复的——世界上有太多新的难题了,重复过去的只是浪费生命和思考力。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频繁地交换各种情报和方法——让同伴不必重复自己已经做过的事情,把精力花在未被发掘的领域里。
「不过这次为了你这外行人而破例吧,而且我喜欢猫,有机会把它介绍我认识。它叫什么名字?」
「波波夫。」
「很好听啊。」里绘天真地笑。「对了,我应该怎么称呼你?拜诺恩先生?不行……尼古拉斯?发音太长了。就叫尼克吧,好吗?」
拜诺恩点点头。
「待会见,尼克。」
拜诺恩瞧着里绘的背影,她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回响,过去只有慧娜用「尼克」来称呼他。
「好吧,医生。按照我刚才的去做。不用麻醉。」
「你……疯了吗?」
「有重要的工作等待着我。我不想被麻醉药弄得昏昏沉沉。」
事实是:拜诺恩不能肯定,自己被麻醉之后会有什么反应。他已逝的恩师彼得·萨吉塔里奥斯③,当初就是用催眠和迷幻药来引出拜诺恩灵魂里的吸血鬼本性,从而确定了他「达姆拜尔」的身世。
『注③:彼得·萨吉塔里奥斯,昵称萨格,英国贵族,世上最伟大的吸血鬼猎人。请参阅《恶魔斩杀阵》。』
柏德烈把伤口的灰黑坏死部分切割下来,并且用针线把伤口缝合了。
「医生。」拜诺恩坐起身子。「这『医院』有血库吗?请你随便找一袋血液给我。」
柏德烈依言走进一个房间,不久便把一个注满血液的密封塑胶袋找出来,因为冷藏的关系,袋子表面结着水珠。
拜诺恩把血袋抢过来。「行了,医生。谢谢你。可以出去吗?我想休息一下。」
柏德烈未能确定拜诺恩的意图,却本能地对这个奇异的陌生人感到有点恐惧,他点点头,迫不及待离去了。
拜诺恩确定没有人在看自己之后,用牙齿把血袋咬破,然后往嘴巴里灌进冰冷的血液。
他迅即感觉到背上的伤口在自动愈合,心里松了一口气。
——真是漫长的一夜。
N.拜诺恩之日记 Ⅱ
十二月二十四日
写这篇日记,是要把这夜遇到的事情理出一个头绪来。是在从前立志当作家时养成的习惯吧:在思考一些复杂的事情时总要拿笔。
毫无疑问,我在地底迷宫里遇上那个穿着皮革围裙的奇怪家伙,就是「开膛手杰克二世」,甚至可能也就是一百一十一年前那个初代的「开膛手杰克」——一想到他跟吸血鬼的密切关系,这个可能性就更大。
那家伙曾说过,「布辛玛先生」是给予他「新生命」的人;在地铁站里的「动脉暗杀者」千叶则说「布辛玛」是「杰克/默菲斯丹」的父亲(千叶尾随警方的行动而把我误作「杰克」)。这两句话具有相近的意思。
另一证据是我背上的伤口。那家伙从手指头长出的尖骨,无疑能够破坏我血液里吸血鬼因子的自行痊愈机能。现在仔细想,这种破坏力并不在那「骨刃」本身,而是「骨刃」从他的手指长出时所沾染的血液——千叶曾经说过「你的血无法沾上我」正是这意思。那家伙体内的血就是吸血鬼的毒药!
假如世上真的有「吸血鬼公会」,「杰克」对他们来说自然是一个大患,值得派出像千叶般的菁英来消灭他。
「布辛玛先生」又是另一个谜。从千叶的口气听来,他显然跟「公会」敌对。这也许是他要创造出「杰克/默菲斯丹」这个怪物的原因。然而他既然握着这张王牌,何以仍要躲在地底深处?为何又要让「杰克」到外面四处杀害、肢解妓女?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