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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吸血鬼猎人日志 (1-4+特别篇)-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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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尸体被发现时没有手臂,没有双腿,没有头颅。

拜诺恩以他超人的嗅觉辨出了:屋内没有半丝开枪后残留的火药气味。

除了泼洒的血污以外,客厅的一切陈设完好无缺。没有任何搏斗过的痕迹。

——当然没有搏斗。人类不可能跟怪物搏斗。

拜诺恩感觉脑袋里面像有某种东西断裂了。他张开口,却无法喊出声音。

他一直维持着这样跪坐抱头的姿势,身体完全静止不动。警察的封条仍然垂挂在他身上。

不要……

母亲。慧娜。

吸血鬼。

他仍然静止不动。

当他感觉到有东西爬上自己大腿,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

在黑猫波波夫的带引下,拜诺恩走到五条街外。那儿有一家附设便利商店的加油站。一辆有点破旧的棕色「丰田」汽车停在加油站的对面。

波波夫回头摆尾,示意主人继续跟着它走。

他们停在那辆「丰田」旁。拜诺恩轻轻敲了敲车窗。

车内后座发出一些声响,一个惊醒的脸孔从车窗玻璃出现,脸上的妆因为泪痕脏成一团。

车门霍然打开。里绘扑前放声哭泣。

「都是我!尼克,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

拜诺恩的脸仍然像铁般冷漠,他轻轻把里绘推开。她那身「原宿歌德少女」的衣服已经变得惨兮兮的,撕破了好几处,他却仿佛没有看见。

里绘停止哭泣。她感觉拜诺恩和从前完全不同了,刚才抱着他时就像抱着冰块一样。

拜诺恩仍然没有显露任何责备之意,这令她更加难受。

沉默了好一阵子以后,她才试探着说:「上车吧……别让人看见你……」

拜诺恩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座,把行李重重抛在助手席上,没有瞧里绘一眼。里绘悻悻然抱着波波夫坐回后座,把车门关上。

「这是……那……那怪物叫我……交给你的……」里绘倾身向前递上一个白色的信封。信封随同她的手在颤抖。

拜诺恩头也不回地接过信封,异常平静地拆开它。

一封以秀丽的古典字迹写着「天国之门」的请柬,里面夹附了一张细小的三吋光碟片。

里绘的笔记型电脑就搁在驾驶仪表板的上面。拜诺恩开启电脑,把光碟片放进光驱。操作系统侦测到光碟片上的影像档案,自行启动了播放程式。

300×240像素的细小视窗内,出现一个对焦不准确的模糊黑影。

「好久不见了,『达姆拜尔』。」

一听见这个声音,后座的里绘全身冒出冷汗。

拜诺恩虽然心里早有准备,胸口还是免不了一阵悸动。他忘不了这把声音。优雅而夹带着欧洲口音。

「蒙你上次的『照顾』,我可花了好一段日子养伤。相隔这么久才来向你打招呼,请别见怪。」

视窗内的影像渐渐清晰。

黄金般闪亮的长发。如雕刻品般雪白俊美的脸庞。散发着深幽神采的晶蓝眼瞳。眉心醒目的刺青。

〈插图〉

「这几年过得怎样?当猎人有趣吗?我可是断续听闻关于你的事情啊。我自己嘛,这几年倒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除了去旅行一趟。伦敦。千禧年的那个时候。」

拜诺恩的双眉往上一扬。

「别误会啦,我那一趟旅行不是为了找你。可是这就叫命运。你的出现,令当时那件本已十分有趣的事情变得更有趣十倍……」

「或许你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明白,那次在伦敦发生的事件对吸血鬼世界有多重要吧?假如你有仔细读过布辛玛先生的笔记本,也许会知道多一点……对了,你这个可恶的小偷,抢先一步把布辛玛的笔记偷去,害我扑了个空……不打紧,我们快要见面了,到时候你顺道拿给我……还有现在跟你一起的那位可爱小女孩,也一起带过来吧。」

电脑液晶屏幕里的「钩十字」露出阴险的笑容。拜诺恩却只是冷静地直视着。

「至于你的女人,就暂时留在我这儿当客人吧。别担心,我不会让她少一根头发。我也保证让你们见面。来吧。这儿有一个很好玩的宴会……」

「噢,差点儿忘记告诉你地点。就写在那张请柬上。我等着啊。期待你光临『天国之门』……」

影像渐渐暗淡下来,然后终止。

拜诺恩马上重复看了影片两次。他仔细检视「钩十字」背后有没有什么可作为线索的背景或物件。完全没有,只有一面涂成灰白色的墙壁。

里绘无力地躺在椅上。听到「钩十字」说慧娜仍然安好,她不禁松了一口气。

——还有希望啊。

可是她想不到有什么安慰的话可以对拜诺恩说。

拜诺恩合上电脑,把那张白色的请柬放在上面。

翻来覆去也看不见上面写着任何地名。就只有那两句话:「舐此羔羊之鲜血/以奉献尔珍贵之灵魂」。

还有箭头指着的那滴干涸的血液。

拜诺恩不用凑近鼻子,也嗅得出那是吸血鬼的血液。这种气味对他来说太熟悉了。

——是「钩十字」自己的血液吗?

「舐此羔羊之鲜血」

——这就是提示吧?

拜诺恩毫不犹疑地伸出舌头。

——反正已经再没有可以失去的东西……

一股无比辛辣的味道,从舌头直贯上脑门,简直就像毒品一样。

这是他首次品尝吸血鬼的血液。

仿佛整个脑袋在头骨里挣扎跳跃了一下。

然后似乎在前额顶那儿张开一个小洞孔,一个梦呓似的声音在那洞内回响,轻轻吐露出一个地名。

飞鸟唱片行

五月八日 路易斯安那州 摩蛾维尔镇

Came in with his children(跟随他的孩子进来)

I saw the Three Big Crows(我看见这三只大乌鸦)

They all dressed in Black(他们全都穿着黑色衣服)

With Hair dyed Gold(头发染成黄金的颜色)

They didn't speak a word(他们不发一言)

But smiled like Angels(却露出天使般的微笑)

Where were they taking his soul?(他们要把他的灵魂带往何处?)

Hell,no one knows(没有人知道)

——这是怎么一回事?

班哲明呆坐在唱片行内的收银台后面,好想伸出双手掩住耳朵。

他讨厌听这样的垃圾。在班哲明眼中,歌德摇滚是摇滚乐里最虚假、最故作姿态的糟粕。歌德摇滚,还有重金属——班哲明认定它们只是骗小孩子零用钱的玩意儿。

所以他的「飞鸟唱片行」——也是这儿方圆七十公里内唯一的唱片行——二十多年来从不卖这两种音乐。

可是这几天以来,「飞鸟」已经沦陷。今天从正午开店到现在的傍晚时分,店里的音响系统接连地播放着歌德摇滚和重金属。音量几乎开至最高。

班哲明感觉自己的忍耐已到了极限。

可是他不敢吭一声。霸占着他的店铺跟心爱音响的这些家伙,他一看就知道没有一个是正常人。

「接着放这个。」一个最少六尺三吋高的暴走族,伸出一条刺满蔷薇图案的手臂,把另一张重金属摇滚CD放在柜台上。

班哲明悻悻然地更换唱片。在狂暴的电吉他声里,那个暴走族挥舞一头金色长发,走回他的伙伴处。

他们将近有二十人,聚集在陈列乡村民谣唱片的架子旁。班哲明看出他们分成几伙人,是到摩蛾维尔后才认识的。有几个脱去了上衣,'Zei8。Com电子书下载:。 '露出满布纹身的横肉,互相比较和欣赏各自的刺青。

还有杂志架旁那群绑着头巾的拉美裔帮派男女,他们喝完啤酒就把瓶子乱丢,瓶身在脚边滚来滚去;最角落处那三个黑人,一身俗不可耐的鲜色西装,还有手指、手腕、耳垂、脖子上那大串金饰,一看就知道是从大城市来的毒贩。

最令班哲明畏惧的还是坐在门前石阶上那些白人:一身墨绿色军服,外套底下鼓起了几团,很明显是枪。就是那些自称「生存主义者」①的疯子吧……

『注①:生存主义者(Survivalist),具反政府及白人优越主义倾向,坚持拥有枪械自卫的权利。以乡村白人为主要构成者,较极端的更自组民兵武力组织。』

班哲明摇头叹息。这几天的生意几乎是零。原本他的客源遍及附近几个村镇。可是看见「飞鸟唱片行」变成这副德性,谁也不敢进来光顾。

——到底在搞什么花样啊?

去年全年到访的外来者总计四十二人。没有一个在镇里逗留超过三天。而现在仅仅一个星期已经打破那个数字了。

——他们为了什么不约而同都到这儿来?这儿?摩蛾维尔?南方一个鸟不生蛋的穷小镇?这儿有什么吸引这些古怪的人?

更令班哲明讶异的是:这许多原本水火不容的族群聚在一起,竟然没有发生冲突。不只如此,他们甚至还会互相招呼交谈。那种和平的气氛,几乎就像参加「胡士托音乐会」的情景。

这几天里班哲明断断续续地偷听到他们的对话:

——还没有来吗?

——真令人期待?……那种美妙的感觉,比性交还要强烈一百倍!……

——你试过海洛因吗?……那是小巫见大巫吧……这东西就是「未来」……简直是欲罢不能……

——还没有来吗?……「他」的召唤,我们都听见了……那绝对不是幻觉……

——再等下去我就要杀人啦……

疯子。一群疯子。班哲明知道事情不简单。是某个邪教的聚会?大型的毒品交易?可是为什么选在摩蛾维尔?……

班哲明望向窗外。一辆破旧的轿车驶过店外的泥路上,朝镇外的方向而去,车顶上绑着大包小包的家当行李。班哲明认出挤在车里的是孟菲尔一家六口,他们是奴隶后裔,四、五代以来都住在摩蛾维尔。

已经是这个星期第五个搬走的家庭,或者该说是逃走。而且全是黑人。他们感觉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快要发生吗?甚至非得举家逃离不可?班哲明想起来,镇里有不少黑人到现在还信奉巫毒教②。难道是因为他们对邪恶的事情特别有感应吗?……

『注②:巫毒教(Voodoo),殖民时代之黑人奴隶从非洲故土带来的传统崇拜宗教。在美国南方及加勒比海国家特别盛行。』

唱片行的正门给推开,摇响了门上的铜铃。班哲明神经质地猛回头。看见进来的那对男女时,他不禁摇头。

——又来了两个怪人……

但下一刻班哲明已马上感受到那突来的异常气氛。原本聚在店内的人群全部静默下来,所有视线都盯着这对男女。

——这两个人跟他们不是一路的……

两个都是东方人——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乡村小镇里,这简直就像来了两个外星人一样。衣饰都很简单:白色棉麻的上衣、牛仔裤、短靴、银指环和项链……可就是透着一种非凡的气质。

他们手挽手走进来,很明显是亲密的夫妻或情侣——可是这样的搭配任谁看见都会失笑。那女子比男子还要高半个头,然而横向来看,那男的却是女的一倍以上。

班哲明敢说这是他平生见过最美丽的女人。即使如此简便的衣服也掩盖不了高贵的气质。大概古代的平民看见身穿粗服出外游猎的贵族时,也是同样的感觉吧?

那个男人剃光了头,胖脸上满是乱生的胡髭,脱下墨镜后露出左眼角一道伤疤。然而这张丑脸没有给人半点猥琐的感觉。相反地竟带着一股压倒性的自信。

他们没有向店里那些凶狠的家伙瞧上一眼,仿佛把他们当作透明人。暴走族、毒贩、帮派份子们一个个用不友善的目光跟随着他们的每一举动。可是似乎谁也不敢先出手惹这两个人。

女人从杂志架上取了一本最新的Rolling Stone,又挑出两张蓝调的CD唱片,然后走向收银台。男人一直紧随在她身后。

班哲明紧张得站了起来。

「这家店很不错啊。」女人的英语是标准城市口音,「这两个蓝调的乐团,很难找的啊。」

「因为是小公司发行的,只有这州里才有。我也花了不少工夫才进到了货……」受宠若惊的班哲明从男人手上接过钞票,把货品装进纸袋里。女人微笑接过袋子。

「我们下午才刚到镇里来,住在汽车旅馆。」摩蛾维尔的「棉花汽车旅馆」是镇内唯一可以让外来人下榻的地方。

「你们……」班哲明结结巴巴地问。「要留在这里吗?」

「大概会留一阵子吧。」男人耸耸肩。「还没有决定多久。」

「我们刚完成了一大堆工作,现在正在渡假。」女人笑着补充,那笑容令班哲明心跳加速。「镇里有哪家特别好吃的店吗?」

「旅馆附设的餐馆还不错,要不然……」班哲明慌张的往店外比画。「这儿对面,往左边走一个街口,可以找到一家叫『露丝餐厅』的店。那儿的汉堡和苹果馅饼都很棒。」

「汉堡……」男人舔舔嘴唇。「我最喜欢。」

◇◇◇◇

宋仁力夫妇离开「飞鸟唱片行」,站在摩蛾维尔镇中心区的街口上。他们没有回头,却肯定身后那许多双凶狠的眼睛,仍在盯着他们的背影。

日落时分,宋仁力还是戴着墨镜,他左右瞧瞧这个南部小镇。

所谓的「镇中心」,不过是四、五条街纵横构成,把加油站和长途公车站算进去,也只是那二、三十家商店。闷热的空气中夹带浓厚的湿气,令人皮肤有一种黏稠的难受感觉。这种空气大概是源自城镇北面的沼泽区。

宋仁力和文贞姬沿街而走,路上看见的几个镇民都是白人。夫妇俩对于他们那异样的注目早已习惯——住在这种乡村地方,恐怕一生也不会遇见十个东方人吧?

他们经过公车站旁的土产店。橱窗里摆放的大多是鳄鱼皮制品,其中一个泡制过的鳄鱼头标本,那双玻璃珠子造的眼睛正盯着他们。文贞姬停步看了一会,那些纪念品的品质很不错,她决定回程时顺道买几件,下次展示会里也许可用作配饰。

他们的「Wrangler」四轮驱动吉普车就停在车站旁的路边。文贞姬把纸袋抛到后座。

「刚才唱片行里那些人……」她以韩语跟丈夫说,「……我看见他们身体泛出像乌云般的『气』。那种颜色……是很邪恶的欲望。」

「『天国之门』必定不只我们手上那一封。」宋仁力把手臂搁在吉普车的门上,扫视这个偏远城镇的风景。夕阳把他的脸映得有点诡异。「他们都接受了邀请而来,正在等待请柬『主人』的来临。」

「我们则是两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文贞姬展露出丈夫最喜欢的狡黠笑容。

「这次不是普通的狩猎啊……那个『主人』正在等待人们来寻找他……」宋仁力说着坐上助手席。两人同行时,他总是让妻子开车。「怎么样?你会觉得可怕吗?我们可以马上离开。」

文贞姬坐上驾驶座,握住丈夫的手掌。

「你看见了吗?……有一种『颜色』正笼罩着整个镇……」

宋仁力闭起眼睛。与妻子相握的手掌像接通了某条非物质的脉道,二人的意识通过它交互汇流。

「我看见了……很美的『颜色』啊……」他把妻子拉过来,吻吻她的脸颊。刚才心灵的交流里没有丝毫的恐惧,而是像过去每次「狩猎」一样的兴奋。

这就是「SONG&MOON」创作灵感的来源:朝着邪恶逼近,那种剧烈的官能刺激是任何其他体验也无可比拟的。

「这次将会是个很好玩的假期……」

追踪者

同时 路易斯安那州 新奥尔良以西八十公里 十号州际公路

从墨西哥湾的方向刮来一阵风,里绘的身体在黑色皮夹克里颤抖了一下。夹克里她仍然穿着那套「SONG&MOON」的裙子。从凤凰城到这儿,一路上没停下来多少次。而她也没有更换衣服的心情。

她倚靠在汽车门旁,等待汽油加满。拜诺恩仍一言不发地坐在驾驶座上。她实在不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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