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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怪味沧桑 作者:郝树声-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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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狐狸头”,当然口感要比纯黑面馍好得多。到了蒸馍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小宝兄妹几个都不去睡觉,等着吃一个新鲜的热蒸馍。 
  在临近大年初一的最后几天里,家家户户还要到高楼街去赶年集。我们马寨虽说是个小公社,却从来没有形成过集市。区政府所在地高楼街,是远近闻名的集市。这个集市是逢单日子一次,即在一个月内,一般只有十五个集市贸易。在平时,赶集的人并不太多,到了年关,集市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有些年是“小进”,除夕是腊月二十九,这一天还是“半拉集”,人们照样兴趣盎然地赶集。 
  集市上过年的物资很丰富,平时见不到的东西,这个时候都摆了出来。大家谁也不去想,怎么十分厉害的“割资本主义的尾巴”,竟然没有把这些习俗和物资割掉?革命的气氛盖不住过年的气氛。大街上,形形色色的小商小贩,突然比平时多出了十几倍。赶上一回年集,让你一生都不会忘记。 
  “卖响针”的那个老头身边,常常挤满了人,大家好奇地听他边唱边将钢针灵活地耍弄着。只见他手捏一撮儿钢针,“刷”地一下子甩在一块桐木板上,钢针整整齐齐地扎了上去,然后打开已经包好,三十根一组的一包钢针,咬牙切齿地把甩在木板上的针,一根根地往里边添,仿佛不要本钱了。等添得让人动心的时候,有人出钱买下了这包针,仔细一数,仍然是三十根,说不定还要少上一两根。当然大家没有人去计较这包钢针少了,感兴趣的是看他变戏法。 
  在集市上唱得最响亮的,是几家卖“五料面”调味品的小摊位。他们面前摆着手摇的“小石磨”,把花椒、八角、小茴、肉桂、豆蔻等做荤菜的调味品,按照一定比例放在石磨上边摇边唱: 
  有肉桂,有豆蔻,肉桂豆蔻开胃口。 
  从百姓,到领导,家家户户离不了。 
  该捎就捎,该包就包,心中想买你可别忘了。 
  当家人置的当家货,浪荡之子讲吃喝…… 
  唱上一会儿,吆喝一声: 
  五香八大味,现卖现配! 
  遇到迟迟疑疑不肯买的顾客,他们既热情又嗔怪地塞给人家: 
  叫你拿着你拿着,你是东庄他姨夫!…… 
  过年最能够体现喜庆气氛的,莫过于放鞭炮。小宝家只花了六毛钱,买了三挂小鞭炮。孩子们当然嫌少,要他们爹杜凤翔再买一点。奶奶说,这东西,不当吃,不当喝,没用处,响一声就没有了,不值得多买,小宝和弟弟再不高兴也没有办法。弟弟小暖说,哥,等我长大了,过年时买一百二十捆大鞭炮,再买一百二十个零炮,天天放!小宝大了,知道弟弟说的是孩子话。小挂鞭炮,只有一拃多长,如果点燃,霎时间就完了。弟兄俩就把鞭炮拆散零放,把三个高兴机会一下子变成了三百个,这样做,并不算他俩的发明创造,因为许多家庭的孩子都是这么办的。妹妹们胆子小,不同他们争着放炮。腊月二十三、大年三十和初一早上,他们俩放炮时,家里的那条小瘦狗,躲在了墙根处,惊恐地一动不动地看着孩子们的高兴样子。  
  狼叔家根本不买鞭炮,他们家的几个孩子刘继省、刘继县和刘继多到别家的孩子那里,讨要一些小炮,别家的孩子们也不吝啬,乐意分给他们几个。这时候,狼叔笑眯眯地看着别人家的孩子,一点也没有咬人的那种样子。 
  在我们寨子里,过年时,最有文化气氛的算是写对联了。几个拿得动毛笔的人到了二十五六以后,忙得不可开交。 
  俺们八队的对联是元叔写的,小宝负责给他研墨,扯对子。用的词都是现成的,在毛主席诗词中,好句子太多了。如“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天连五岭云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等等。元叔找的,都是一些对仗工稳的句子,再配上“万马奔腾”、“春意盎然”等四字句,就成了一副对联。生产队里的牛车上,往往写上“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等通用的对联。从陈聪老师那里学来了一点修辞知识的小宝想,要不是用的比兴手法的吉利话,让牛车“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把牛累死,也没有这么快。牛车若能够达到这种速度,七太爷肯定不会去看火车了。 
  老学究孙乃社好像不太懂得对仗,他为别人写对子时,为了不重样儿,只管凑字,写了“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我欲因之梦寥廓,芙蓉国里尽朝晖”、“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等一些并不对仗的句子。还有一次,他叠的格子只有七个字,写毛主席“蝶恋花·答李淑一”那首词中的 “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时,忽然发现多了两个字,这对子就写成了“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飏直上重”,让内行的人看了止不住发笑。 
  孙乃社写对子时,和丁老师一样,喜欢让人夸他的字好。有一次,当上公社一把手的张武装部长经过他家,看到他正在写对联,就过去看了看,孙乃社赶紧站起敬烟,并请领导指正他写的对联。张武装部长粗中有细,看着他写的到底不怎么样,就说:“哦,墨很黑。”孙乃社不达目的,问张武装部长:“字呢?”张武装部长说:“字很大。”孙乃社还问:“写的怎么样?”张武装部长品评说:“这字嘛,近处看看不咋着。”孙乃社有点急:“那请您远处看看!”张武装部长一点也不留情面:“远处看看还是不咋着。”一席话,搞得孙乃社十分狼狈。等张武装部长走后,他在肚子里直骂:“当啥公社领导的,一点水平也没有!” 
  高恩典家因为信主,他们家的对联特殊,请人写不来,高恩典的爹就让高恩典自己从《圣经》上找词。高恩典不会编出对仗的句子,就按《圣经》上的原文抄写下来,什么“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神的儿子主耶稣,约旦河里受了洗”,字数是凑对了,就是显得不伦不类的。按说,这一年破“四旧”了,不敢再写这样的宗教味很浓的对联,但他们很有“反潮流”精神,仍然写他们心中认为最合适的赞词。好在红卫兵们大多是不识字的,谁也没有那么多的穷讲究,他们只看到各家各户花花绿绿的,没有人去认真品评对联的含义。况且大家都在高高兴兴地过年,更没有人出面找这种没趣。要不然,信主人家的对联一定会受到大批判的。 
  在大家忙着过年的时候,七太爷的病越来越重了。一家人一直守在他的草池子旁,尽最后的孝心。腊月二十五这一天,早上还是艳阳高照,上午就飘起了雪糁,气温骤降。七太爷伸手向天,嘴里混浊不清地喊着:“山菊,山菊,我找你去了!”说着说着,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杜家人除了小宝奶奶和妈妈立刻哭了起来外,其他人都没有落泪。贵亭叔赶来,连说:“这老汉死的真是时候!”也不知是肯定,还是抱怨。他马上去组织全生产队的劳力们,有条不紊地作出了科学的分工,为这个百岁老人隆重地料理后事。 
  出殡的这一天,栾二哥当的是“肇大事”人,就是司仪。在我们八队的牛屋院里,一切准备工作妥当以后,他用唱越调戏练就的浑厚嗓音,大声唱起了挽歌:  
  玉皇大帝请, 
  王母娘娘叫, 
  崔判官把你的名字已勾掉。 
  阎王爷下的请帖是传票。 
  我的七太爷呀, 
  小鬼们接你用的是八抬轿…… 
  栾二哥悲怆的腔调,高亢奔放,穿透时空,哀怨动人。栾二哥一唱,跪在地上的穿着杂色孝服的一片女人们,立刻像应声虫一样,嚎嚎地痛哭起来。 
  起柩以后,全寨子的人一齐出动,人山人海,为这个本地的活化石送行。连狼叔这样的人都来了,因为七太爷是他一生中从来没有“咬”过的人。七太爷有五个姐姐,她们留下了许多后人,由于七太爷的存在,这些讲究礼仪的亲戚们,没有断了走动。因此,凡是能够通知到的杜家的亲戚们,差不多都来了。只有西乡赵集的外甥女家太远了,年关将近,没有来得及通知。 
  出殡的时候,小宝的奶奶和妈妈坐在灵车上,朝棺材上摔打着白纸糊成的哀杖,边哭边诉说七太爷一生的功绩,让老人家一路好走。其他女人们坐了两个牛车,为这个辈分很高的老人哭泣。小宝的爷爷系的是一顶白孝布,扛着幡杠子,目无表情地让人搀扶着走在最前头。小宝的爹爹杜凤翔系的是黄孝布,提着一只竹篮子,沿途撒五颜六色的纸钱。系着红色孝布的小宝,边走边回头张望灵车上的棺材,忽发奇想,应该给七太爷的棺材上写上一副对联: 
  斑竹一枝千滴泪, 
  红霞万朵百重衣。 
  送葬的队伍踏着薄薄的积雪,途经我们八队那架“水打磨”的时候,水打磨正在呼噜呼噜地转着,一圈白铁皮卷成的槽子里,涓涓地流着乳白色的豆浆,仿佛是黏稠的眼泪,痛悼着七太爷的亡灵。  
第41节 家谱  
  中卷 乡俗 
  家谱 
  现在,让我们把视野转移到20世纪的80年代。我要从杜小宝的叔叔杜凤梧的大儿子杜思磊把刘家老十三刘臭蛋的兄弟刘继宗的媳妇许翠翠拐跑的那一年说起。 
  你不要嫌我啰唆。我之所以说这么多绕嘴的话,主要是想把人物线索交代清楚。因为这一卷与上卷有了二十多年的时间跨度,事物、人物和景物,变迁得比较大,躺在床上想想,恍然如同两个时代。但是,二者之间仍然有着割不断的联系,比如高楼人民公社改成高楼乡,马寨大队改成马寨村,我们八队成了第八村民组,孙二孬娶了杜小宝、刘臭蛋他们的同学,那个领歌委员马玉花;再如孙二孬的妹妹孙丫丫考上了省里的医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唐都市人民医院当了医生;还有贵亭叔的孙女刘小芬嫁到了高楼街一户姓沈的人家;小公社的走资派曹书记当了县统战部部长;台湾老兵孙丙豪回归故乡,等等,我都会慢慢地告诉你的。  
  杜小宝是泥水匠杜凤翔的儿子,杜思磊是木匠杜凤梧的儿子。杜凤翔和杜凤梧共有一个父亲,是一对亲兄弟,杜小宝和杜思磊共有一个爷爷,他们两个是堂兄弟关系。按他们爷爷杜兴立下的规矩,他们这一辈人是“思”字辈,所以杜小宝大名叫杜思宝,他还有一个亲弟弟小暖叫杜思暖。 
  杜思宝的爷爷杜兴经常念叨:“也不知你二爷的儿子杜凤桐是怎样给孩子起名的,要是也用‘思’字该有多好!” 
  杜凤桐是杜兴的弟弟杜旺的儿子,早年因为修淮水市的白沙湾水库有功,到湖北农场当了农业工人,前几年曾经回来探过一次家。杜旺老两口已经谢世,杜凤桐识字不多,不会写信,这几年很少同老家联系。杜思宝在爷爷的催促下,把杜兴要统一下辈字“派”的意思,写了一封信,告诉了千里之外的堂叔杜凤桐。 
  他们原来以为写这封信是白搭工夫,谁知杜凤桐很快就让他儿子代写一封信,热烈地响应了大伯的号召,已经把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的名字统统改为 “杜思×”。这让杜思宝好长时间弄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堂伯伯,连父母生病、死亡都不回来探望一下,竟然对统一起名这么感兴趣?真是咄咄怪事。 
  一般说来,男孩子是用来传宗接代的,起名字必须慎重。对于女孩子来说,长大了,终归是人家的人,命名的规则没有男孩子那么严肃认真。尽管杜家所有男孩子都统一用了“思”字,但杜思宝的两个妹妹小朗和小春,并没有随他们的“思”字,仍然叫“小朗”和“小春”,这是上了大学的杜思宝的意思。杜思宝的爷爷和爹爹当然依从,因为在他们眼中,小宝是他们人老几辈子中头一个文化水儿最深的人,他说不让用“思”自然有很深的道理。在他考上大学的那一年,他爷爷就常常夸口说:“哈,俺家小宝考上大学,在清朝以前,就是中了状元啊!”那份自豪和骄傲溢于言表。其实,不让用“思”字的含义,只有“状元”杜思宝自己心知肚明,他不好意思把问题的根源说出来。要不然,让那些文人知道小宝的妹妹,一个叫“思郎(朗)”,一个叫“思春”,是多么不雅观的名字。  
  姓名是人们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的符号,在我的吃饱了饭、穿暖了衣的乡亲们的心目中,是马虎不得的。 
  咱们中国人,自古很讲究长幼顺序。中国文字又是方块字,一字一音,给我们的人民起名字带来了方便。生了孩子起名字时,一辈人统一用一个字,冠在名字中。这个字我们那里叫“派”,与姓氏相连,或嵌在中间,或缀在尾部。都共同拥有这一个字的男男女女,表示是同代人,属于兄弟姐妹的关系。姓孔的、姓孟的是圣人后代,比我们这些杂姓氏更加严格,他们不仅从来不会乱“派”,而且约定俗成,两姓人用的是同一种“派”。所以,台湾的报纸曾经宣称,孔氏家族在台湾,到目前已经排到九十二代了。 
  据说,咱们的老祖宗自从有了姓氏之后,起名字一般都是用两个字,这就给统一一个字“派”留下了余地。虽然容易发生重名的现象,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幸亏是用两个字,要是用一个字,更容易发生重名。好在超过五代以上,相互之间的字“派”就趋于淡化,只好另辟蹊径,重立字“派”。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然会出现各种错综复杂的姻亲关系,辈分开始杂乱起来。比如,有的亲堂叔、侄,因为婶子和侄媳妇之间存在着表姐妹关系,认真计较起来,这称呼就显得特别麻烦。你不要以为,要是亲弟兄二人,娶到了亲姐妹二人,应该没有什么了,然而不然。若是西洋人,并不算什么,叔叔与舅舅都是一个“Uncle”,一样地尊敬,在我们中国,就要加以区别。我们细致的祖宗们,创造的称呼太复杂了,像兄弟娶了姐妹这种情况,如果哥哥生了个孩子,应该向叔叔的老婆叫“姨” 呢,还是叫“婶子”?反之亦然。尽管如此,我们的祖宗们自有解决办法,“亲戚旮撂(曲弯的意思),各称各叫”,从来没有因此发生过多大的宗亲冲突。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在西汉末年,王莽篡政,设立了新朝。他为了革除以往的习俗,曾经别出心裁地下令,所有人名只允许用一个字。所以,你翻烂一部《三国演义》,所有的人名,刘备呀,曹操呀,赵云呀、夏侯渊呀,找不到一个人名是用两个字的。当然,为了避免重名现象,人们又起了“字”,就出现了“姓×名×字××”的复杂称谓。到了《水浒传》中,写的是宋朝的人物,单字的人名仍然很多,但有了卢俊义、鲁智深等人,双字的人名出现了,并且有了“浪里白条”、“青面兽”等更能体现人物个性的诨号。而我们当代人,习惯为自己的孩子起一个字的人名,搞得用电脑统计,全国的“王伟”有上百万个。如果一个人成名,大家都沾光。要是通缉这个人,不知有多少人可能受到审查的株连。 
  上述这些,好像不是小说,而是历史考证,当然不是这个意思。这是为了和我们那里的民俗相比较,也为了说明中华民族是源远流长、一脉相承的,不得不说。 
  改革开放以后,家家户户分了地,不二年,吃红薯干面做成的黑面馍,就成了过去。老话说,“衣食足,知荣辱”。寨子里的几个老年人开始活跃起来,各姓氏都有人牵头搞起了续家谱。在这些老人看来,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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