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 作者:天下无病(晋江金牌vip2014-08-19完结)-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怔怔的听着,脑中一片混乱。
“一眨眼已经十五年了。”娘叹气,“这件事我本来打算过几天告诉你,但今晚发生的事情……”她轻叹着将我抱住,“花开,与其你在山上过的不开心,我宁愿你下山去找你的亲生父母。”
找我的亲生父母?但茫茫人海……怎么找?
娘拍了拍我的手,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个盒子递给我,“这是当年你身上穿着的东西,我都替你存了起来。”
我接过盒子缓缓的打开,里面只有一件红色的襁褓,以及一对绿色绣花婴儿鞋,娘说这是我当年穿在身上的,可替我穿上这些的人又在哪里?
“花开,你当时身上还有一样东西。”
“什么?”
“锦瑟身上的那条长命锁。”
我麻木的点了下头,“哦。”
娘不忍看我,转身欲走,“我现在就去替你要回来。”
“娘,不用了。”我苍白的笑笑,“那是我当初送给锦瑟的,就让她戴着吧。”原本我一直戴着那长命锁,但锦瑟六岁岁时大闹着要,哭到嗓子都出不了声,我见状就将它给了她,反正只是一条链子而已。
“那个是你亲生父母……”
“娘,你养了我十五年。”我打断了她,低低的笑道:“即使我不是你亲生的,我也将你当成我娘,锦瑟也是我妹妹。”
“花开……”
“娘,真的不用。”
娘的嘴唇颤了颤,最终没有说话,转身离开。
我抱紧了盒子,对着她的背影无声的说:“娘,谢谢你和爹。”
我知道我会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再也见不到他们,爹,娘,大师姐,二师兄,池郁,锦瑟,阿诺。
我要离开这个地方,我生活了十六年一直以为是家的地方。
可是花开,你的家,究竟在哪里?
☆、第六章
仔细想想,我这遭遇竟然和戏文里的故事出奇相像,只是性子却和戏文里的主人公相差个十万八千里。原因无他,如果是文里的主人公,肯定二话不说拿了信物,上刀山下火海过九州,非要把亲生爹娘给扒出来不可,但到了我这里却不这样。我不拿回长命锁,一是因为那是以前我亲手给的锦瑟,二是因为我根本不打算去找什么亲生爹娘。
我反而困惑的是,为什么要去找?
当年的事情无非两种情况,要么他们是故意将我抛弃,要么是发生了意外导致我被丢,可过了十五年,或许现在他们已经有了别的孩子,或许我的出现只会扰乱他们的生活,而这些的代价正是打乱我自己的生活。
说我自私也好,说我冷漠也罢,我对寻亲的事情毫无兴趣。
我在山上待了十五年,要走的时候才发现需要带走的东西寥寥无几。那些我刻的木雕我都摆在了阿诺的门前,除了其中的一个。
我将那个放在了池郁的门前。
我似乎有些对不起阿诺,他曾经无数次要求我替他刻个木雕,我都拒绝了,但暗地里却替池郁刻了一个。
不过阿诺性子这么好,自然不会和我计较。
我离开时带上了小白和淘淘,没有通知任何一个人,静悄悄的下了山。回头看的时候心里有些怅然,可我咬了咬牙,果断的转身离开。
花开,从此以后,你会有自己的生活。
虽然我从没下过山,但却一点都不慌,以前在山上最喜欢的就是看点闲书,现在刚好派上用场。
书上说金陵繁华昌盛,更是异邦流通最广的地方,如此这般,自然是我要去的第一个地方。只是金陵着实有些远,我赶了三天也只赶了一半的路程,这几天一路不是在树林里过夜便是啃冷馒头,说起来还真有点凄凉。
所以当我到了小镇子时,便毫不犹豫的走向了镇里最好的酒楼——旁边的小饭馆。咳咳,毕竟身边带的银两不多,必须要克制些不是。
小酒馆虽然又小又破旧,但生意不错。我挑了个角落坐了下来,小二立刻迎了上来,热情的招呼:“这位姑娘,需要点些什么?”
我将包袱和装着两只小祖宗的盒子放了下来,说:“给我炒四个素菜荤菜一碗汤再加十个馒头。”
小二吞了吞口水,“姑娘,你一个人?”
我点头,“恩。”
“姑娘,你确定你要这些?”小二明显很诧异。
我再次点头,“是。”
“忌口吗?”
“不忌。”
“好嘞。”小二不再多说,扬着一张热情的笑脸吆喝着:“八号桌这位姑娘要四个素菜一个荤菜一碗汤再加十个馒头!不忌口!就一位!”
原本各自吃饭聊天说茬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眼睛一溜儿的死盯着我,满是见了怪物似地奇异表情。
我低头,眼角有些抽抽搐,这位小二哥,你真的好低调,好低调。
好不容易等菜上齐,其他人也没再看我,我才拿起筷子狼吞虎咽了起来,不得不说,热乎乎的菜比又硬又冷的馒头美味的太多,等稍微吃饱了点,我才有心思听这些人都在聊什么。
“你可知道当今朝廷里最威风的当属哪个?”隔壁桌的络腮胡大叔一口蒙下一碗酒,豪爽的说。
“不知。”对面的瘦弱男子摇头,“俺刚从山里出来。”
我嚼了嚼嘴里的腊肉,真巧,我也刚从山里头出来的。
络腮胡大叔笑了几声,声音浑厚,“你不知道,我告诉你就是了。现在朝廷里最威风的当属周青欢周丞相,想他两年前使计捉了那谋反的德亲王,去年又和傅将军一起击退了鞑子大军,年纪轻轻却足智多谋,堪称当今朝中第一俊才!”
瘦弱男子还来不及点头夸赞,便听到一旁有人不屑的说:“周青欢?”说完啐了一口,说:“老大哥你可别搞笑!”
络腮胡大叔怒目相瞪,“你这话什么意思?”
那人一副书生模样,说的头头是道,“周青欢贪好美色、男女不忌,这等伤风败俗之人怎么会是朝中第一俊才?要我说自然是五王爷家的三公子,几月前卞阳水患,正是三公子带人去治水救民,毫不顾惜己身。三公子这种才是真正的国之栋梁!”
络腮胡大叔冷哼一声,“治水救民?恐怕你那三公子在里面捞了不少油水吧。”
“胡说!”书生一拍桌子,激动的说:“三公子为人正直,岂是周青欢那种卑鄙小人!”
“你才是胡说!”络腮胡大叔也一拍桌,桌子立刻抖了几抖,“周丞相为国为民,不容你诬蔑!反倒你那三公子,听上去倒是虚伪的很!”
“我就是被三公子所救!怎会不知他的为人!”
“我呸!老子的命也是被周丞相捡回来的,老子当然知道他是好人!”
“周青欢是小人!”
“三公子是伪君子!”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谁也不肯服谁,吵得不可开交,其他客人也都乐意看热闹,除了对面角落里的一名青衣男子。那男子对两人的吵闹不闻不问,只专注的看着眼前的茶水,不时咳嗽几声。
盘子里的饭菜很快就见了底,我招来小二付了帐后就出了门,走时屋里那两个还在吵,我有些好笑,真不知他们为了这些不相干的人吵个什么劲。
路过隔壁的酒楼门前时刚好有辆马车停下,两名彪形大汉恭恭敬敬的对马车里的人说:“主子,酒楼到了。”
马车里有女子柔声吩咐:“将酒楼里的人都赶出去。”
“是。”其中一名大汉立刻领命,面无表情的往酒楼里走。
那女子又说:“主子,现在下去吗?”
车内有男子低声应道:“恩。”声音低沉磁性,还颇为好听。
好大的排场,吃个饭还要清场,看样子恐怕是个富家公子哥。
我将装着十个馒头的小包袱甩到了背上,不甚有趣的往镇外走去,唉,金陵,再等等,我就来了。
我照着图上所绘的路线一路往金陵走,只是下午阳光太猛,炎热之余竟让我有些昏昏欲睡。我也不坚持,找了颗枝叶繁茂的粗壮大树便休息了起来。可正当我要进入梦乡之际,树下却传来了打斗声。
我并不打算多管闲事,闭上眼睛继续酝酿睡意,心想他们应该很快就会打完,但树下那两人不仅打个没完不说,还变本加厉叫嚣了起来。
“程令,快将东西交出来,念在我们兄弟一场我倒可以饶你一命。”这人明明一副“有话好好说”的语气,却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他口里的程令并未回话,叫他有些恼怒,又说:“我是念在咱们兄弟一场,你倒好,是忘了咱们往日的情分吗!”
程令还是没说话,他愈加恼怒,说:“程令,你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那程令还是一语不发,这下他怒气高涨,狠狠出掌打到了树上,大树震了几震,我自然没事,但放在一旁的盒子却掉了下去,我立刻飞身下树接住了盒子,等站定时才仔细看向两人。
打斗的两名男子一人黑衣一人青衣,黑衣人蒙着面,眉间戾气十足。青衣人则有些面熟,仔细一看,正是我在客栈见过的那名不说话的男子。他此刻脸色发黑唇色发紫,明显是中了毒。
再说我突然出现后那两人动作明显一顿,可立刻又继续打斗,似没看到我一般。我见状也乐得不管闲事,转身准备离开,但眼尾却瞥到那黑衣人往我射了一枚飞镖。我两指接住了那泛着森森冷光的星形飞镖,啧啧,这镖上面竟抹着“百毒酿”。
黑衣人见我会武功,立刻警告:“小姑娘,这里没有你什么事,你最好赶快离开!”
我很无言,我刚才是想走来着,可一背过身你不就往我甩了个飞镖吗?于是我二话不说将那飞镖还给了他,而且很不小心的正好“扔”在了他的腿上。
黑衣人立刻放弃了攻势,从腰间拿了颗药丸速度吞下,接着狠狠的瞪了我和青衣人一眼,说:“今天算你们走运!”
他还想说些什么,我却已经不耐烦,做了个要迈步的动作,吓得他立刻跑的飞快,不一会就在视线里消失。
早干嘛去了?不攻击我不就好了?
嘁。
再说黑衣人走后青衣人便吐了口黑血躺到了地上,我心想我也帮不上什么,还是走的远点比较好,却见那青衣人正面露祈求,伸手叫我过去。
我想了想,还是过去了。
我蹲下,极其和气的问:“你有什么遗言要说?”毕竟看他这毒发的情况看,怕是活不了。
青衣人张大了嘴巴,露出一口被黑血染红的牙,面色极其痛苦,眼神却带着哀求。
我拍了拍他的背,说:“这毒是百毒酿,中毒后五脏如火烧,痛苦是正常的,你看开点就是了。”
他急促的呼吸着,摇了摇头,指着自己的嘴咙想表达些什么,我又说:“呼吸困难也是正常的,待会就好了。”呃,死了确实不会难受,所以我这话不假。
他一咳,又是好大一口黑血,我有些不忍,安抚说:“你想说什么?”
他眼白已经隐隐翻起,可还是颤颤巍巍的指着自己的喉咙,我皱眉,问:“喉咙?”
他又顺着咽喉而下,指着自己的胸腔,用力的点了几下。
我试探的说:“胸?”
他露出欣慰的笑容,眼睛一闭,一命归西。
剩下迷茫的我对着他的尸体,百思不得其解。
这位兄弟,我觉得你笑得有点早了,因为我还是没理解你到底想说什么。
☆、第七章
我蹲在青衣人尸体旁苦苦思考了一刻钟,而后掰开了他的嘴,他口中的黑血顺着我的手掌顺势而下,好不*。
我又艰难的思考了一刻钟,不顾女子的礼义廉耻扒开了他的衣服,将他的胸膛来来回回看了个仔细,只是除了那一片茂盛的胸毛以外,别无所获。
如此这般,我实在深觉无奈。想我活了十六年,虽称不上聪明绝顶,但也绝不愚笨迟钝,可现下这场景真叫我一头雾水。若世上有卖后悔药这东西,我肯定二话不说拿了便吞,这样也不至于落得现在骑虎难下的场景,毕竟他死前那一眼实在是欣慰的让我愧疚。
可除了无奈,我还能做什么?
于是我做了一个意义非常的决定——挖个坑,把他给埋了。
我想我虽没明白他的遗言是什么,但他还是会感激我的。
将这一切办妥之后我也无心再睡,继续踏上了往金陵的路,三日后我终于站在了金陵城门下,我抬头看着那写着“金陵城”的牌匾许久,最后抓紧了背上的包袱,提步进城。
进城后我才知道,书上诚不欺我。只见道路两旁摆着各式小摊,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路上行人热闹喧哗,脸上的表情千般色彩,喜的怒的乐的悲的,各不相同。道路中间则通行着各路马车,车轱辘滚过地时发出不怎么动听的杂音。
这是和山上的孤冷截然不同的景象,生机勃勃,新奇有趣,繁华热闹。
我想,我大概可以理解锦瑟为什么这么喜欢下山了。
我沿着一路的摊子逛了过去,对于我来说山下每一样东西都是那样稀奇,有些在书里读过千百回的东西到现在才见到了真面目,当那些东西真实的存在你手心里时,那种感觉很微妙——原来知道是一回事,亲手碰触又是另一回事。
“老板。”我捡起一个搪瓷人儿冲他晃了晃,“这个多少?”
老板擦了擦额迹的汗水,伸出三个手指头,“一百文。”
我将搪瓷人儿往空中抛起又接住,在他惊忧的眼神里再次问:“一百文?”
老板嘿嘿笑了几声,说:“姑娘,我看你可爱的紧,就八十文给你吧!”
“八十文?”
“呃,算了,看咱们也投缘,五十文!”
“五十文?”
“小姑娘你真是精明,三十文,不能再少了!”
我挑眉,“二十文。”
老板生气的瞪着我,“姑娘你是来找茬的吧,三十文我都不挣你钱了,二十文绝对不卖!”
“不卖拉倒。”我毫不留恋的将东西放了回去,没走几步却听那老板在身后大喊:“回来回来!给你!给你!”
我微不可见的勾起唇角,看来那本“砍价大全”还挺实用。
那老板一直碎碎念,“亏了!亏本卖给你了!这样还怎么做生意!”
“呸!”不知哪里跑出了个*岁大的男娃,插着腰站到了我身旁,“姐姐你别被这奸商给骗了!这玩意儿哪里值二十文!照我看啊,两文卖给我都还得考虑考虑!”
老板闻言立刻怒瞪着他,“哪里来的小混账!竟然敢胡言乱语!”说罢举手就要打他。
那男娃立刻扑倒了我身上,“姐姐你看!他被我说中了就要打我!”
我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背,“没事,他不会打你的。”又对那老板说:“帮我包起来吧。”
老板眉开眼笑,男娃却不屑的说:“原来你也是个傻子,都说不值这个钱了还买!”他冲我做了个鬼脸,蹦蹦跳跳的又跑了。
我啼笑皆非,接过了东西想要拿钱袋的时候却成了苦笑连连。
钱袋不见了。
等我追出去时早已不见了那孩子的踪影,我回到方才的摊前问老板:“刚才那个孩子你认识吗?”
老板摇头,“姑娘,怎么了?”
我只能苦笑,“是个偷儿。”
“啊?偷儿?”老板先是惊讶,然后便是愤愤不平,“我就说哪里冒出来的小兔崽子捣乱,原来是个偷儿!姑娘你被偷了什么?”
我笑的愈加尴尬,“全部的银两。”他刚才偷钱袋时我一点都不曾察觉,跑的时候也是立刻无影无踪,想来他手脚实在灵敏。
老板问:“姑娘是第一次出远门?”
我点头,“恩。”书上说山下偷儿极多,我心里自然也有提防,但没想到偷儿来的这样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