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起一脚,王爷靠边站 作者:夕雨夕橙(潇湘vip2013.4.6完结,专情,女强男更强)-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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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哀家本还想见见她。夕儿,今日你亲手做的礼物,深得哀家的喜爱,现在又弹奏这么好的曲子,为哀家祝寿,你想要什么样的奖赏?”
“这些事情本就是臣妾的心意,臣妾并不想要任何的奖赏。”林夕夕说道,刚刚皇上赏赐给林慕瑶的东西令人眼馋,不过对她而言没有,那些东西她又带不出王府,除非弄辆货车来拉。
“这……夕儿,你就没有什么希望的事情吗?只要你提出来,哀家能够办到的,都会答应你。”老贵妃听了林夕夕的话后,凝眉思索了后说道。
“臣妾倒是有一件事情想请求皇上和贵妃娘娘。”林夕夕说着跪下了身子。
“啪嗒”一声,轩辕枫手中的酒杯被捏的粉碎,透明的酒液混合着温热的红色液体顺着骨节分明的手指流下,狭长的眸子紧紧地盯着林夕夕。
细碎的声响没有逃过林夕夕的耳朵,她倒是想要和轩辕枫和离,可惜即使她说了也没用,老贵妃是不会答应的。
“臣妾请求将臣妾的娘亲邵氏升为丞相大人的平妻,牌位入宗庙,进祠堂。”林夕夕语出惊人的说道。
让丞相大人将一个死去的姬妾升为平妻,对于他而言,是莫大的耻辱,丞相大人脸上阴沉的厉害。
但是此刻大殿之上最为担忧的恐怕非他的大夫人莫属,她没想到林夕夕会突然提出这个问题,林夕夕的娘亲没有名分死后连个牌位都没有,现在竟然要和她地位一样,而且还要入林家宗庙。
不知道皇上和老贵妃会答应吗?
林夕夕跪在地上身子一动不动,脸上一片淡然之色,她知道老贵妃一定会同意她的请求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即使这是丞相大人的家事,但今日摆在大殿之上,也由不得他做主了。
听到林夕夕的请求,倒是让老贵妃感到惊讶,思索了片刻,这件事情本是丞相大人的家事,但是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想找到机会感谢玉兰,以弥补她的愧疚之心。
而且若是玉兰成了丞相大人的平妻,那么夕儿的身份就是嫡女了,不再是无名无份的庶出之女,这样的身份对于枫儿,对于皇家都是只有益处没有弊处。
老贵妃对着轩辕睿点了点头,轩辕睿考虑了片刻后问道:“丞相大人对于三王妃的提出的请求可有异议?”
丞相大人即使心里再一百个不愿意,也只能烂在肚子里,皇上这么问只是走个形式,让他顺着台阶往下走,已经给了他天赐的面子。
“臣无异议,全凭皇上做主。”丞相大人弯腰拱手说道。
“那好,封林夕夕之母邵氏为一品诰命夫人,升为丞相大人的平妻,入林家宗庙,并另赏林夕夕绫罗绸缎百匹,玉珊瑚一支,珍珠手串十串,天山雪莲一支。”听了丞相大人的回答后,轩辕睿点了点端坐在龙椅之上金口一开说道。
“谢主隆恩。”林夕夕磕了一个头后说道,声音响亮而清晰的在大殿之上传开。
林夕夕退回到了座位上,大殿之上丝竹之乐响起,曼妙的歌舞一个接着一个的表演,大殿之上觥筹交错,不过在欣赏了林夕夕的演唱之后,再看这些歌舞,却没有了一开始时候的兴致了。
林夕夕一坐到座位之上,轩辕枫便将受伤的手递到她的眼前,放在她的膝盖上,“给我包扎。”
“你的手怎么受伤了?我没有纱布和药膏,怎么包扎,你应该去找太医。”林夕夕看着轩辕枫的手说道:“你的手可真漂亮。”
肌肤细腻白皙,纹理细致,指腹上似乎泛着透明的粉色的光晕,手指修长,掌心宽厚,骨节分明。
有的人一无所有,而有的人却是享尽上帝的恩宠,给了他世人想拥有的一切,相貌,财富,地位,才华,现在连双手长得都这么漂亮。
不过上帝给你打开了一扇窗户,就会关闭另一扇窗户,顺着轩辕枫手心处的纹路往下滑,到了末端,林夕夕的手指顿住,他的生命线真短。
“你身上不是有手帕吗?”轩辕枫挑眉问道,即使林夕夕的手指划过他的伤口,也不见他的眉头皱上半分。
“我的身上从不带手帕的。”林夕夕勾唇说道,因为她只会带餐巾纸。
听到林夕夕的回答,轩辕枫有些惊讶,在古代女子身上不带香帕是一件很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不过想到她一直很怪异的行为,倒也释然了。
“刚刚的花瓣是怎么回事?”想到林夕夕在漫天花瓣之中浅唱低吟,低头抚琴的场景,轩辕枫出声问道,那样唯美的场景也许他永生都不会忘记。
“秘密。”林夕夕低头把玩着轩辕枫受伤的右手,头也不回的说道。
蓦地,轩辕枫快如闪电的反手噙住林夕夕的手腕,修长的食指和中指覆在林夕夕的手心之上,狭长的眸子眯起。
林夕夕任由轩辕枫不可置信的在握着她的手腕探察了一次又一次,她的身上毫无内力,这身子探察的结果只会得出她是一个毫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良久,轩辕枫幽幽的说道:“平日里多吃出点。”唰的一下从袖子上撕下一截,递给林夕夕。
林夕夕倒也没有拒绝,拿着绸缎一圈一圈的缠绕在轩辕枫的手上,努了努嘴巴,终究没有说什么。
宴会结束,众人结伴三三俩俩的走在广场之上,向着宫门走去,宫门之外停着各种豪华精致的马车。
走在路上,路过的人对着林夕夕和轩辕枫行礼,林夕夕微笑着点头示意,轩辕枫只是冷着面容微微颔首。
“夕……儿。”丞相大人有些不自然有些生疏的叫着林夕夕的名字,“过俩日你便来家一趟,将你母亲的牌位过至祠堂。”
“丞相大人,你应该叫本宫三王妃的。”林夕夕微笑着出声提醒道。
丞相看着眼前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女儿,他从没有关心过,从没有了解过,也许已经遗忘于那个偏僻破旧的院子里,望着林夕夕几分相似的面容,脑海中才浮现那张已经记不清长相的如花的容貌。
“三王爷,三王妃,微臣告退。”丞相大人拱了拱手后转头大步流星的离开。
“轩辕枫,你说,丞相大人这样一个好女色,留恋花丛的人,要是让他不举的话,他会怎么办?”林夕夕望着丞相大人的背影喃喃的问道。
“生不如死。”轩辕枫握紧了手中的小手说道,柔柔软软的小手握在手心,似乎就能攥紧她那颗他看不懂追不到,像是飘渺的云雾一般的心。
看到林夕夕晦暗不明的神色,轩辕枫说道:“你的娘亲不会开心的,她只希望你过的幸福。”
听到轩辕枫的话语,林夕夕的脑海中浮现了一张虚弱的面容,眉如间缠绕着似乎永远也化不开的忧愁,用着飘渺的声音说道:“怨过但不恨他。”
“爱是什么?”林夕夕转头看向轩辕枫,问道。
听到林夕夕的问题,轩辕枫狭长的眸子看着林夕夕精致的面容,脸上浮现出怔愣的表情,爱是什么?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现在好想……吻她,那种让人沉溺其中的感觉,一直萦绕在他的唇间,心中。
轩辕枫扣住林夕夕的后脑勺,将她带往怀中,覆唇而上。
却被林夕夕偏头躲开,薄凉的唇吻在她白皙的脖颈上,林夕夕眼睛望向蔚蓝的天空,白云变换无常,在天空中缓缓的游荡,轩辕枫,你会懂的……深刻的懂得……
“夕儿……”轩辕枫抱紧了怀中的人,力道大的似乎要将人融进骨血,似乎这样就能平复他最近一直心神不宁,惶恐不安的心。
大殿的走廊之上,轩辕澈撑着手下的扶梯,看着阶梯上俩人相拥的情景,不是为什么,心里有些难受,甩了甩烦闷的脑袋,转身离开。
店铺鳞次栉比的街道上,俩个长相俊美的翩翩公子引得路上的女子一阵娇羞。
林夕夕打了个哈欠,皱着眉头问轩辕澈:“你不上早朝的吗?”
轩辕枫每天一大早就进宫早朝去了,轩辕澈今早来到三王府把她从被窝里扯出来,睡眼惺忪的就被他拉到大街上来了。
“那么无聊的事情,本王才不去。”轩辕澈摆了摆手说道,昨天晚上他一直辗转反侧,直到深夜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清晨又一大早就醒了,在打碎了第十个茶杯后,他咬牙跑到三王府将林夕夕拉上街了。
林夕夕今日一袭男装打扮,蓝色祥云织锦袍包裹着纤细的身子,长至腰间的墨发尽数被玉簪竖起,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翩翩美少年模样。
轩辕澈心情大好的左瞧右看,走到路边的面具摊前,拿起一个猪头面具覆在林夕夕的脸上,然后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捂着肚子差点笑岔了气。
林夕夕无奈的翻了个白眼,扯动了一下嘴角,她不认识这个幼稚的二货。
轩辕枫也不知道为什么平时走了很多遍的街道,今天变得格外好玩,看什么都顺眼。
古代街道完全不同于现代的感觉,街道上车水马龙,门庭若市,买卖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连成一片。
酒店里,小二端着酒菜飞快地穿梭着,还不时传来猜拳声,谈笑声,杯盏碰撞声……
温和的阳光投射在朱红的楼阁飞檐上,形成淡淡的红晕,空气中飘来的是河岸边柳树清新的气味,不同于现代的高楼大厦,别有一番风味。
看来轩辕睿是个明君,将轩辕王朝治理的井井有条,还好穿到了盛世,不是兵荒马乱的乱世。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此情此景,林夕夕借用了柳永的《望海潮》舞文弄墨了一番。
“好词好句,没想到小夕夕是个大才女,诗词造诣如此之高。”轩辕澈拍手叫绝道,虽然他对于这些诗词是一窍不通,碰到就头疼。
“小夕夕?我和你很熟吗?”林夕夕搓了搓手臂,冒起一身鸡皮疙瘩。
“多逛几次就熟了。”轩辕澈理所当然的说道,拉起林夕夕的手腕,“饿不饿,本王带你吃好吃的去。”
冰凉而柔软的触感,轩辕澈一触碰到,就全身紧绷,感觉心扑腾扑腾的跳个不停,想要冲出胸膛似的。
这种感觉让他不知所措,想要逃离,又想要更多,舍不得放开手中纤细的手腕,只有那如玉般的肌肤带来的电流一波又一波的冲击着自己。
为什么其他女子靠近自己时,从来没有过这种怪异的感觉,而且从昨日他便发现林夕夕身上有一股不同于常人的香味。
是他从来没有闻到过的香气,很清新,闻后令人心旷神怡,神清气爽,就像是沐浴在皎洁的月光下。
林夕夕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气是修炼碟刹,吸收了各种自然精华后形成的独特香味。
轩辕澈双颊爆红,白皙的皮肤就像均匀的抹上了一胭脂,竟比那女子还要妖媚。
街道旁的女子看了,莫不是娇羞而去。
过了俩条街道后,轩辕澈带着林夕夕去了京城最大的饭馆——聚龙阁。
“哟,爷,您来了,里面请。”刚进入酒馆,热情的小二便恭敬的迎着轩辕澈直上二楼。
林若夕扫了一眼酒馆四周,聚龙阁不愧是京城排行第一的饭馆。
地面是用大理石铺就而成,干净的似乎不染一丝尘埃,可以晃出人影来,直上二楼的阶梯上铺着软软的红毯子,踏上去犹如在柔软的草坪上行走一般。
客人们用的桌子和椅子都是由上等的楠木制成,让人惊叹,好大的手笔。
椅子上雕刻着各种虫鱼花鸟图,每一副都活灵活现,画中动植物相映成趣,栩栩如生,刻法精致细腻,房梁之上也刻着繁复的花纹。
酒馆里的人大多是达官贵人,从身上价值不菲的挂件,首饰以及华丽的着装便可以看出。
从林夕夕进酒馆时,人们便露出惊艳的表情。
或羡慕,或惊叹,或赞扬,或嫉妒,其中也夹杂着一脸贪婪的。
轩辕王朝民风开放,时处盛世,有一些贵胄们有特殊嗜好,家中圈养了许多俊秀男子。几道猥琐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林若夕,林夕夕微微皱了皱眉头,加快脚步上楼去了。
轩辕澈领着林夕夕来到了二楼的包厢,“怎么样,不错吧。”
包厢内纱幔低垂,营造出朦朦胧胧的气氛,帘钩上还挂着小小的香囊,散着淡淡的幽香。
窗户旁的高凳上摆放着一盆郁郁葱葱的植物,小巧玲珑的叶子挤在一起,拥簇在一块,绿莹莹的,像是一把绿色的小伞,茂盛的叶子中的小花朵清新淡雅。
整个包厢内的装修奢华却透着温馨的味道。
看到轩辕澈轻车熟路的样子,便知道他肯定是这里的常客。
“小二,龙须菜,玉带虾仁,醉排骨,洞庭金龟,最后来一碗西红柿蛋汤。”轩辕澈坐下后,便招呼小二点菜,而后挠了挠脑袋,尴尬的笑着说道:“习惯了,小夕夕,你要吃什么?”
“随便,就你点的那些菜吧。”林夕夕摆了摆手说道,转头看向窗外,大街上川流不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聚龙阁一楼,一长得尖嘴猴腮,贼眉鼠眼的侍从正狗腿的倒水,“爷,刚刚那公子哥可长得可真粉嫩啊,瞧那皮肤,都可拧出水来了,要是摸一把……”
“去,爷看上的也是你可肖想的。”此时,翘着二郎腿,拿着把扇子自喻风流的便是兵部侍书萧灿的独生子萧瑀。
说起这萧瑀,可谓是京城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萧瑀是萧灿的独生子,又是老来得子,自然对萧瑀宠的不得了,从小萧瑀就养成了骄横无理,目中无人的性格。
萧瑀家中男女侍宠无数,经常强抢民男民女,口中常嚷嚷:“本少的爹是兵部侍郎,姐是贵妃,你敢怎么着?”
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每次出了事,都有他爹兵部侍郎在背后替他收拾烂摊子。
这萧瑀长得倒是不错,五官清秀,但一看面色虚白,双眼消瘦,眼圈浓重,就知道是纵欲过度。
看到侍从一脸陶醉的模样,萧瑀一收扇子给了侍从一个爆栗。“此等绝色也是你可肖想的?”
“是,是,也只有公子您这样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人才能配得上。”侍从一副狗腿模样的睁眼说瞎话。
刚刚的几道猥琐目光中,就属萧瑀的最为强烈。
萧瑀隔三差五的就会到街上晃悠晃悠,然后到聚龙阁看看情况,若是说的前卫点,他是在猎艳。
“这几日都没看到过好货色了,没想到今日的收获不错,哈哈。”萧瑀一想到刚刚看到的绝色男子,就忍不住心里痒痒,哈哈大笑的说道。
“小夕夕,你尝尝这个,肥而不腻……”轩辕澈话还没说完便被嘭的一声巨响打断。
包厢的镂空雕花木门被人一脚踹开,随即一股浓烈的脂粉味飘进来。
萧瑀用扇子给了侍从一个爆栗,蹙着眉呵斥道,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你怎么搞得,吓坏了美人,怎么办!”
侍从摸了摸脑袋,嘀咕道:“这不习惯了嘛。”
每次都是他在前面开道,从一开始的脚趾头指甲盖都翻了,到现在的踢了铁板都没事,不红不肿,全是给练出来的。
萧瑀装模作势的摇着扇子,慢条斯理的往凳子上一座,“这位公子,你叫什么名字,长得可真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