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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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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半句还勉强听得下去,后半句就……家谦哭笑不得。
  那个时候年少,他好像没有对她说过,他其实是很享受她那种紧张兮兮的追问。那个时候,也真的想过一夜之间长大,然后拉着这个想嫁给他想疯了的女人去民政局,签下一生一世的诺言。
  可当初那个恨不得立刻就收拾包袱嫁给他的人呢?现在她在哪里?
  “先生,先生。”
  思绪被蓦然打断,他不由得有些恼火。回头。
  看停车场的老头被这个年轻人的眼神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问:“先、先生,你你是掉了什么东西吗?我看你站在这里好久了。”
  家谦怔了怔,伸手抚额,声音异常苦涩:“对,我掉了很重要的东西。”
  老头的样子迅速从惊讶转为同情,关切的问:“那您掉啥东西了?不见多久了?”
  不见多久了?
  他抬头看着一片漆黑的夜幕,喃喃道:“不见了十年了。”
  “……啊?”老头使劲的挖了挖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家谦收回目光,向他苦笑一下,“十年了。”
  然后不理会老头不可思议的眼神,他坐进车内。
  银灰色的宝马车缓缓驶上公路,他握方向盘的手有些抖。
  当初说一生一世的那人是谁?
  可如今始乱终弃的人又是谁?
  林涵,林涵……

  PART 5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迹。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徐志摩《偶然》
  脑子里就一直回荡着这首酸诗。
  我躲在阴影处看着家谦从车子里出来,叫我的名字。我看着他抽了一根烟,跟看车的老头说了几句话,然后再次钻进车内,发动车子。银灰色的宝马优雅的转身,缓缓驶上公路。
  直到他消失不见,我还是没走。我沿着墙根慢慢坐下来,摸出一支烟。细小的火苗在寒风中哆哆嗦嗦,我好不容易才点着。狠狠的吸了一口,再吸一口,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
  我不敢回“怡红”,不知道在这个阴冷潮湿的蹲了多久,直到双腿麻木,把兜里的烟都给抽光了之后,一架尾班飞机轰鸣着从我头上掠过,瞬间只剩下一个一闪一闪的小红点,消失在夜空之中。
  不知道家谦是不是坐在这架飞机上。
  我站起来拍拍屁股,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算了吧,忘了吧。
  拖着沉重的步伐,我回到我的小破屋。
  打开水龙头,热水哗哗流出,淌过我刚刚被寒风吹得皱得紧紧的皮肤,渐渐舒缓,渐渐松散,渐渐崩溃。
  我胡乱的洗了把脸就睡下了。
  被冷风吹了一晚上的头巨疼,我突然发现枕头太软,床太硬,滚了好几滚都睡不着。于是我翻身下床,打开抽屉,拿了几粒巴比妥类干吞下去。然后翻箱倒柜的终于在角落找出来一包不知名的香烟。
  我坐在床沿又开始抽起烟来。
  其实我已经好久没吃镇静药了,只是刚刚离开家谦那阵子,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后来才慢慢发现,巴比妥类+香烟是最好的安眠药。我也知道巴比妥类比较危险,特别是对我这种比较粗心的人来说,不定哪天我神经短路,塞多了几粒到嘴里,那就真是长眠不醒了。
  可事实证明我的担心纯粹多余,因为直到我戒掉吃镇静药这个习惯,我还是那么生龙活虎的。是啊,生活要继续,我要吃饭,我要工作,我要挣钱,我要把“怡红”发展成全城第一妓院,谁有空天天叽叽歪歪的怀念来啊感叹去啊的?因此,很多时候,即使那疮疤还在,可你只要不刻意的去揭开它,竟也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有。
  巴比妥类是戒掉了,可香烟却戒不掉,我也没有刻意的去戒。因为我固执的认为,离开了家谦,我总要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一些什么,这跟有些人交一个男朋友就去打一个耳洞是一样的道理。可打耳洞啊纹身啊之类血淋淋我又怕疼,因此只好以这种无关痛痒的形式来纪念我的家谦了。
  其实我觉得爱情和烟瘾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首先它不致命,你看过吸毒吸死的还没见过抽烟抽死的吧?除去那些抽得引来山火自焚的白痴,你别跟我说抽烟肺癌!现在干什么不得癌啊?你吃菜农药致癌,吃肉蛋白质致癌,你放个屁他空气质量监测局还说什么其中有害气体含量超标了,难道你还不呼吸?致癌的东西多了去了,不差抽烟这一样。
  爱情也是如此,现在的人越来越功利,越来越浮华,一对恋人可以顺顺当当的结了婚,三五十年的不离婚就不错了,你还想有个爱你爱到和你殉情的人?做梦!
  可就是这么一样看似可有可无的东西,你无聊的时候会想起它,走着走着路会想起它,睡不着的时候会想起它,开心的时候会想起它,不开心的时候也会想起它。看不见,它却深深的根植在你内心深处,摸不着,却无论如何,割舍不去。
  就好像周星星说的:我真的时时刻刻都会想着他,有时候撒尿都会突然间停一下,然后想起他,心里甜甜的,跟着那半泡尿就忘了尿了。
  这才是最可怕的。
  想到这里的时候,一包烟已经抽完了,我还是没有睡着。
  “嘀嘀嘀……”床头幽暗的电子钟叫了三下,凌晨三点了。
  左边邻居呯呤乓啷一阵过后,准时响起巴赫的《圣母颂》,曲调悠扬神圣,净化人的心灵。
  可惜我没这么走运,在圣母还没来得及搭救我的时候,右边适时响起了哥特的死亡音乐,暴烈的电子贝斯把我脆弱的小心肝儿震得四分五裂永不超生。
  二手楼就是这个样子,邻居素质都高不到哪儿去,大部分居民都是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但我这两位邻居嘛,相比之下就有点特别了。我的左邻丫是一先锋诗人,天天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逢人便谈马列主义然后大叹生不逢时,否则必会大有一番作为云云。为了避免被他抓住,搞得我现在连到个垃圾都要在猫眼上先观察个半天,确定了那厮已经倒过了以后才敢“嗖”的一下窜出去倒。
  我的右李没接触过,但在他的服装打扮上我也猜到八九分,就是那种所谓的摇滚青年,留着火红的鸡冠头,黑色摩托皮夹克、身裹紧身黑衣、脚蹬尖头皮靴,手上脖子上叮叮当当挂着大堆的纹路复杂的银饰,常年一张苦大仇深的脸,好几次我晚上回来都看到这厮在楼梯口午夜梦徊,差点没把我吓得滚下楼梯去。
  俩都搞艺术创作的热血小青年无论品味抑或志向都无一相同,可偏偏这作息时间却是出奇的一致,白天睡觉晚上工作,有规有律的。本来这样相安无事的也不错,可偏偏这两孩子暗地里谁也不服谁,在这音乐上较上劲了。
  这可苦了夹在中间当馅儿的我,沟通无效后,我天天晚上左耳哥特右耳巴赫的入睡,灵魂在天堂与地狱中,天使与魔鬼间不断徘徊又徘徊。
  李萧萧曾经问过我,问我为什么我手里握着一间这么大的怡红还要住在这些贫民窟的地方。我说也许是我天生草根命吧,我喜欢听楼下的师奶们为了一毛几分钱跟卖菜的小贩争吵半天转头又为儿子女儿弹钢琴的兴趣不惜一掷千金;我喜欢看楼上任性的小媳妇生起气来丁零当啷的摔锅盆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又为老实木讷的丈夫结好领带再三叮嘱跟单位的同事要好好相处;喜欢看对门无儿无女的老头子每每晚饭后抽着旱烟坐在胡同口,对着天空吧嗒吧嗒吐出几口烟圈,然后突然扯着嗓子来一句:“哟喂,猛回头避雨处风景依然……”
  那个时候胡同前车来车往,入冬的斜阳如痴如醉最后只剩昏红一抹,苍凉的长音娓娓,转瞬吞没在周围的喧嚣中。一切平凡而世俗的画面中充满着生活的智慧与哲学。
  看着这些与我一样努力地,勤奋地生活着的人,我就会觉得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充满激情。
  同样是深夜睡不着觉,比起一个人面对无敌豪华海景,华丽丽的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泪流满面。我更愿意在我二楼狭小的阳台上,看着楼下那群同样彻夜不眠的男人搓麻将,啤酒瓶的叮当碰撞声与洗牌的“哗哗”声还有那些漫天飞的脏话儿都让我感到倍儿亲切,让我感到在这些不眠的夜里有这样一群人陪我一起失眠,真好。
  于是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探出脑袋,向下面大吼一声:“喂!丫吃诈糊哪!”然后引来一片嘘声。
  生活的琐碎与繁杂确实如一帖良药,让我们忘掉一些事情,一些不愿意再想起来的事情。
  可不知道为什么,平时在命运交响曲中都可以安然入睡的我今天却怎么都睡不着了,房间里烟雾萦绕得我都快窒息,我推开窗子,清冷的空气一下子灌进来,我看到冬夜凌晨的城市大马路延伸得很远,我想起几个小时之前我和家谦手拉着手在那些整齐排列的路灯下走过。
  我想知道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可我趴在窗台上想了半天愣是想不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巴比妥类有副作用了,还是一什么美国科学研究报告上说的,人对比较悲惨的往事总是趋向于忘记。
  其实我脑袋瓜子以前挺好使的。真的。
  高中那会儿高一高二都让我给玩儿去了,高三一年发愤,就愣是让我考上了H大,那可是名牌啊,名牌您知道不?我说我的脑瓜子好使你现在相信了吧!
  好吧好吧,我承认,家谦在里面还是扮演了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的。
  我从来都不知道家谦严厉起来会这么严厉,特别是临近高考的两个月里,我上课打个盹他过后都得训我半天,我当时就暗暗下了决心,以后绝对不能让这厮当老师,不然的话祖国的花骨朵们就完蛋囖!因此处于一个公民基本应该有的责任与义务感,我决定让家谦在误人子弟之前先让他误入歧途,把他给拐了。
  高考结束以后我只想好好睡一觉,可那天杀的程家谦就是几十个电话把我这个雷劈都劈不醒的专业懒虫从被窝里轰了出来,刚刚才考完高考,他竟然要跟我对——答——案!
  你知道那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么?那种痛苦的程度不亚于你重新再考一次!更痛苦的是和家谦对答案,我在这边含含糊糊的说,家谦在那边认认真真的记,他那人又特别执着,说到答案的时候他非要我把详细过程复述一遍才罢休!老天啊,我哪记得这么多!这人还真可怕,如果以后有了孩子,他要我把生孩子是怎么个一点一点拉出来的详细复述给他听怎么办?
  平日挺冷漠挺寡言的一个人啊……
  怎么烦起来这么烦!
  当时我连分手的心都有了。
  不过还好,在我还没有下定决心的时候答案已经对完了,电话那头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我一个紧张,问,“怎么了?”
  “没,”家谦说,对完答案之后他的声音终于显出了一丝疲惫,“考得不错!”
  我松了口气,开始埋怨,“我考得好你叹什么气啊!把我吓一大跳!”
  电话那头沉默一阵,家谦开口,“林涵,我怕。”
  怕?我隔着电话嘲笑他,“程家谦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跟个娘们似的,我好端端的在这里你怕个鬼啊!”
  可惜我不知道家谦是怎么回答我的,因为我说完这句话之后倒头就睡着了。
  那个时候睡得可真香啊,哪像现在。我睁大眼睛瞪着黑乎乎的天花板,靠,最近H市的空气质量越来越不象话了,沙尘暴都刮家里来了,不然怎么我躺床上还会有沙子入眼睛呢?难受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PART 6

  第二天我就病了。
  头疼眼睛疼耳朵疼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像是被一块一块敲开了似的,我摸摸额头,还挺热的。靠!突然有些鄙视自己,不就是一个程家谦么,都分开十年了你怎么还忘不了人家!拉拉你的小手你就激动得病了?亏你还是个饱经风浪的妈妈桑,你至于么你!
  为了惩罚自己,我翻了个身,打算不理身上的病,继续窝被子里睡。可鼻子塞着实在睡不着啊,我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
  人一生起病来,意志就特薄弱,神经就特脆弱,想我齐天大圣林涵这么多年来风里来火里去的呕心沥血兢兢业业,如今都奔三年华的人了,生病了身边连个倒水的都没有,悲哀啊!我甚至想起了张才女,那孩子听说也是晚年的时候一个人在家病了,结果没人理就死了,死了还不但止,还要死了两个月才被人发现尸体。那个时候恐怕脸都腐烂了吧?上面爬满肥肥白白的蛆?张才女当年得的不知是什么病,不是感冒发烧吧……
  Oh No~!
  但愿家谦不要看到我那个时候的样子,纵使我林涵猥琐一生,也想在死后给他留下个好印象啊!后来再想想,不对。家谦人在国外啊,怎么可能看到我的遗体呢?最多在互联网上看到一条“H市惊见一条无名女尸”的消息,而且为了和谐网络,就算登图片也肯定是打了方格的,他再怎么都不可能认出来那就是我林涵啊!
  得!越想越来劲儿,越想越不靠谱了。
  为了不像张大才女一样死在家里几个月才被人发现,为了我林涵还要领导着祖国妇女们轰轰烈烈的开展解放运动,力求撑起半边天,我最终还是挣扎着起来穿好衣服,打车去了医院。
  去医院的路上,头还是昏沉沉的。我看着倒后镜里自己那张苍白的脸,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话说最近我心烦、多梦、脱发、畏寒怕冷,还月经不调!不是得什么大病了吧?听说一般什么大病都是以感冒发烧开始的啊……
  我越想越害怕,连忙吩咐司机:“师傅,麻烦您快点儿,我……”说到一半,车子一个颠簸,我一口气岔了开来,“我、我……”我捂着胸口深呼吸几口,才把剩下的话说完:“我难受……”
  估计是我的样子太过憔悴,那司机从倒后镜里瞥我一眼,脸皮子“刷”的变得比我还白,一踩油门,原本龟速前行的红色夏利一支箭似的飙了出去,“嗖”的一下子——
  医院到了。
  停车,付钱。
  红夏利又“嗖”的一下,不见踪影了。
  我挺郁闷的。以为我不知道啊?八成是怕我死在他车上了!
  如今真是人情淡薄啊!我感叹着走进医院。
  填表。排队。挂号。再填表。再排队。
  半小时后,我终于见到了医生。
  我对着手电筒“啊”了半天,医生终于叫停了。
  我看着他龙飞凤舞的字迹,小心翼翼的问:“医生,我啥病啊?”
  “重感冒,扁桃体发炎。”医生头也不抬的说。
  “就这些?”我惊讶之余有点失望,“医生,您看我要不要做个什么癌细胞检测什么的?”
  医生终于抬起头来,老花镜后的眼睛有些不耐烦:“不用!再说癌细胞检测哪里是你说做就做的!”
  “噢这样啊……”可我还是不死心,“那要不要做个白血球测试?”
  “你感个冒做什么白血球测试!”
  我又郁闷了。现在不是报纸上经常登说很多医院无论有病没病的都拉去照CT啊,B超啊什么之类的吗?我这送上门让他宰的他都不宰?我咋会碰上个这么有职业操守的医生啊!靠!
  “……那、那我要不要去作一个HIV病毒的检验啊?”我垂死挣扎,愣是不肯相信自己身强力壮的事实。
  “你怀疑自己得了艾滋病?”老花镜片后的眼神凝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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