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回-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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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昨晚临睡前,明雁是吃了安眠药的,吃了两颗,可是他还是在早晨七点整醒在了床上。之所以他知道是七点整,是因为他醒来时,恰好保持着睡前右侧弯曲的姿势,大大的精巧的电子钟就挂在他面前的白墙上。
显示着7:00字样的屏幕旁边就是日历的显示屏,喜庆的红色字体显示着今天的日期:阴历十二月二十八,阳历二月二日。
右下方还十分人性化地有一行小字提醒:宜嫁、宜娶。
他闭眼,还是将手中的抱枕砸了出去,终因刚醒来砸得有点软绵,不疼不痒地砸在那钟的表面上,抱枕很快沿着白墙滑落至地面,电子钟依然尽职地运作。
他摸到枕头旁的遥控器,摁了开启键,厚重的落地窗帘缓缓自动向两边打开,阳光逐步倾洒进来,再跳到他的身体上,抱住了他,他觉得这样舒服多了,似乎也没有十分难过。
可是他忘了家中大件电器均是设置好定时开启的,窗帘拉开后,电视机自动打开,正停在综艺频道,早间新闻。几乎是他与电视屏幕对视的瞬间,漂亮的女主持恰好在屏幕里面十分喜气洋洋地笑着说:“都知道今日是宁休的大婚之日哈!大家也可通过我身后的屏幕看到,才早上七点,酒店外就已被记者与粉丝围满……”
行动先于意识,等明雁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扑过去拔了电源,另一只手掌撑着地面,半趴在地面的排插|上方。他眨了一下眼睛,想要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装作自己什么都没做,起身故作平静地去拿杯子喝水,顺手打开音响,熟悉的声音流淌出来,他手一松,杯子掉落,碎了一地。
那是宁休唯一唱过的一首歌,是他20岁生日那天,宁休给他的生日礼物。
他忘记了,忘记了昨晚他似乎听了很多遍这首歌,但他一点都不想记起,不想记起自己曾反复听了许多遍。他再伸手,立刻关掉音响。
他深呼吸,却还是有点心慌,无意识地抓起床边的手机,再无意识地点开Home键,无数条各大网站与各式APP的推送信息——只因今日宁休大婚。
全世界的人都在告诉他,宁休今天要结婚了。
他忍不住了,用尽全力将手机往电视机屏幕砸去,又是一阵“哗啦”声,手机摔裂,电视屏幕也碎了。
他双腿无力,瘫坐在地上,身下就是那些碎了一地的玻璃,身体不时有血渗出来,白色的羊毛地毯渐渐被染红。
可是他没有发现,他只是低着头,没有哭,没有任何动作。
他只是低着头,新长出的刘海挡住了那道试图温暖他双眸的阳光。
他的刘海、他的手臂、他的身体,整个他,将时间、阳光与一切都挡在了他之外。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久不见,开新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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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更中。
☆、一
有时候,明雁自己都没法记起从前的他到底是什么模样,偶尔从一些过去的电影、电视节目、视频中,他能够看到部分过去的自己,却觉得有些陌生。其实他是不喜欢那个时候的自己的。
他的童年很长,他的父母很宠爱他,家境又足够优越,他没有理由不去任性地长大。他以为他会这样很久,直到有一天真正地长大,人总归要长大的,早晚而已,何必着急?他这样想。
可是他的童年却结束得十分突然,并且是以一个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方式。
十四岁那年,他的父亲死了。
死在家中二楼的阁楼房顶上,他父亲的身体被一根并不粗的绳子吊在空中,不知吊在那里已多久,绳子明明不粗,却始终没断,断的是他父亲的脖子。半夜心神不宁醒来的明雁,站在楼梯的拐角处,突然发现自己无法出声,空张着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有眼泪无止境地流。
他的母亲只看了一眼,便沉沉地晕了过去,沉重的“嘭”声传来,她从二楼滚落到一楼。
他看着那些阶梯和躺在一楼地上晕过去的满脸鲜血的母亲。往常觉得很好爬的阶梯,此刻看起来似乎十分之长,原来人从高往低落下,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时间其实不难熬,因为不用一个小时,甚至天空还没有变白,警察便敲响了他家的门。他们一家三口,他,已死去的父亲,以及晕倒的母亲,全部被带走了。
临走前,他回头看了眼这栋他已住了十四年的白色两层小楼,恰好看到从阳台探出脑袋的一枝绿芽,那是他年初才种上的鸢萝,他还没有见过它开的花。这是它第一次抽芽,在暮春的寒风里,在依然带着些许青黑色的天空下,既勇敢又胆怯地探出脑袋,看着他,似乎知道他们要分别了。
虽然不知父亲自杀的原因、警察来的原因,明雁却知道,他回不来这儿了。他回不了家了。
“再见。”
他心底默默地说了句,随后乖乖地坐进了警车里,在刺耳的警鸣声中看着熟悉的街道在他眼前消失。
父死母病亲人犹如躲瘟疫般远离,长大似乎就是一瞬间的事,明雁成绩本就不好,很利落地办了退学。父亲的重大经济罪案,经由各大电台、各路媒体密集加零散地播了快一年才算结束,明雁外婆到底舍不得女儿与外孙,送来了十万块钱,抹泪走了。
明雁母亲家世代书香,自然不能接受女婿这样大的污点,何况他们当年本就不同意这桩婚事,全部与他们断了往来。父亲本就是个山村里的穷小子,多年奋斗才爬至高位,如今怎会有人管他们这对母子。
他拿着唯一的那张卡,却觉得世间还是有希望的。没有人相信初中辍学的他,没了父亲的他,一贫如洗的他,能够撑起他们家,能够做他妈妈的支柱,他偏偏要做到。后来他想,他其实本质就是坚强的。
是十六岁那年,正在他为自己达到法定劳动年龄而欣喜不已时,他还不知,他已走到了他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这一年他参加了一场比赛,进入了光怪陆离的娱乐圈,还有,遇到了宁休。
那年的夏天依然很热,正午最炎热的时候,恰是明雁工作的奶茶店最清闲的时候,与明雁一起站店的同事陈昭突然猛地拍了下他的肩膀:“明雁你看这个!”
他看过去,她手里拿着一张花哨的大幅海报,可能是哪位顾客落下的。看过一眼,便低头继续擦桌子。
“看啊!”陈昭见他不重视,把他脸掰过来,“你瞧,我觉得你可以去参加这个比赛啊!”
明雁的脸被她捏着,只好去看那海报,是国内某著名电视台的一个选秀节目,近几年这样的节目很火,宣传海报上,几个男明星凹着造型,最能吸引陈昭这样的小姑娘了,他努力了许久把脸又掰回来:“这哪是我能参加的。”
“为什么不能啊!明雁,我觉得你比去年那个冠军长得好看啊!”陈昭盯着他的眼睛。
明雁无奈笑:“我什么都不会,怎么参加?”他完全当这是个笑话,也就随着她的话头说了下去。
“这个比赛脸长得好看就好,你看,这几个人也是什么都不会,现在不照样又红又赚钱?明雁,进赛区前二十就有一万块奖金了哎!”
“一万块”三个字入了明雁的耳朵,他转身又看了眼那张海报,果然最下方注明了奖金数目。
“而且要是得冠军的话……不对,不说冠军,即便前五名,岂止一万块啊!”陈昭依然在说。
明雁小时候根本不知金钱为何物,自从父亲死后,家中所有财产全部充公,方知金钱的珍贵。更何况母亲当年虽醒来,却得了中风,常年卧床,外婆留下的那十万块早已不够花。他因原本生活的城市生活成本太高,早带着母亲来到这座小城市生活。他原是打算这辈子再也不回那座城市的,可是他得承认,仅仅是这一万块,他也动心了。
他拿起那张海报,陈昭见状开心道:“你答应了明雁?你放心,咱们省这个赛区的前二十凭你的长相一定没问题!我追星追了这么多年,这点儿自信还是有的!再往前走是有点夸张,但能拿到那一万块就好啦!你妈妈不是最近身子又不好了吗?”
他抬头,看到陈昭关心的眼睛,给了她一个笑容:“那我参加。”
“好耶!我给你报名!”
明雁其实是跟他母亲姓的,因他父亲家里太贫穷,当年他外公外婆答应他们结婚的底线是,孩子一定要和他们明家姓,不能跟随他父亲的燕姓。
无论当年这些事对他父母有何影响,明雁现在却很庆幸他是跟他母亲的姓的。毕竟两年前燕衡的经济犯罪事件响彻大江南北,他真没自信顶着那个姓还能安存于世。
尽管其实当时上学时,他就对许多同学隐瞒了家中情况,旁人只知他家境好,其他都不知。家长会也总是他母亲去开,虽然只去过一次,但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陈昭动作十分快,当天晚上回去就给他报上了名。陈昭是在店里打工的学生,在医大读大一,还特地帮他借了一套九成新的衣服,让他去参加比赛。衣服很简单,短袖的白衬衫和浅色牛仔裤。海选那天,是陈昭陪他去的。
不管这两年发生过什么,明雁经受过多少艰苦,骨子里有些东西是没有变的。拿着号码牌,听到叫到自己号时,他看到排在自己身后的人紧张得都开始全身抖了,他反而笑了笑,跟着工作人员走了进去。
面前三个评委,都是名人,可是明雁一点都不紧张,有礼貌地问了好,回答了几个问题。
被问到有什么才艺时,他抽出自己带来的竹笛:“我会吹笛子。”
评委们看到那支普通的竹笛,点了点头,似乎并没有多少期待,尽管这个孩子是长得还不错,但好看的人多了去了。他闭眼开始吹奏。明雁以前成绩是真不好,他不爱上学,但是他在艺术方面的天赋却是不弱的,从小学国画学钢琴学小提琴等等,与这些相比,长笛似乎显得过于简单了些。
他的长笛其实吹得十分好,有时清晨甚至会引来鸟儿蹲在他窗前。他从前有一支质地极好的长笛,却落在了从前的家里。不知不觉又想起过去,他轻微地摇了摇头,努力地将自己水平降低。
即便如此,一曲奏罢,评委们还是露出了些许赞赏的表情,坐在正中间的是著名主持人朱晓,她笑盈盈地发表了一些评论,表达了她的惊喜,毕竟如今时代,这般大小的孩子会吹笛子的已不多。夸了他一番后,告诉他:“你通过海选了!”声音十分好听。
随后令她诧异,或者说令三位评委诧异的是,这个孩子一点儿都不像之前每一位通过海选的孩子一样,兴奋地或蹦或跳,甚至开心得哭泣,语无伦次地要上来拥抱他们。
他只是翘了翘嘴角,深深鞠了一躬:“谢谢评委老师!”
朱晓愣罢反倒笑了,又看了眼桌上的资料表,0118号,明雁,16岁。她亲自站了起来,上去把牌子递给他,伸手拥抱了他:“明雁加油!”
明雁这下才开心地笑起来,朱晓年近四十,身上有一种宁和的气质,刚刚那个拥抱太舒心,他又鞠了一躬:“谢谢!”
这样他才拿着牌子离开,一出门,便被外面的主持人拉住采访。
海选房间内的三个评委还在等下一位选手,朱晓眼睛依然看着出口处:“这个明雁不错。”
另两位评委均是男士,对此并不赞同,有一人甚至不屑:“太小了,没文化又没学历,小门小户的,哪能成什么气候。”
朱晓只是笑了笑,没再多说。
结果朱晓的眼光却很准。
明雁一路顺畅,过了海选,进了赛区前五十,进了赛区前二十,再进了赛区前十,下一场比赛是南安市的全国场比赛,全国场五十进二十。
他本想退赛,陈昭劝了他整整一周。陈昭和他不同,是个家境优越的女孩子,世界在她的眼中十分纯粹,她在劝说明雁时,说道:“眼看梦想就在眼前了,明雁你难道不想去实现吗?”
“可是不是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做明星。”
“那你的梦想是什么?”陈昭追问。
明雁哑口,因为他没有梦想。
他才十六岁,却早已没有梦想。
陈昭却当他被说动了,开心道:“我说的没错吧?!你就去吧明雁!你妈妈我先帮你照顾,我妈妈早说了让你妈去我家医院了!”
陈昭的妈妈开着一家小规模的私人医院,她与她的家人都很热心,早提出要帮助他们,明雁却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
像是知道他在担心什么,陈昭再开口:“明雁你去吧,你长得这样好,性格也这样好,总不能一辈子卖奶茶吧?你应该有更好的人生。你妈妈生这样的病,总要钱才能治好。你没有文凭,一直这样下去到处打临工,哪天才能存够钱给你妈妈治病?你妈妈先到我家医院,钱就当你欠我的,以后还我好不好?”
明雁被说动了,同上次被说动去参加比赛的原因一样,不是因为什么梦想,而是因为钱。
是啊,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又如何,左不过还是做那些工作,一个月还是拿那么一点薪水,如何治好妈妈的病?
明雁和其他参赛选手一起坐飞机去南安市那天,还是只有陈昭来送他,他基本没有行李,只有一个洗得已经发白的背包,两年前的三叶草旧款。陈昭狠狠地再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加油啊!明雁!去了那里不要害怕,大城市又怎么了,你要相信自己!”随后把他的身子掰向前方,在他背后豪气万丈地说:“向前进吧少年!”
明雁被她推着往前走,没有告诉她,他其实生于那座城市,并曾在那里生活了十四年。他只是满脸笑意,好像真的被她那番话激励了一样。
到飞机上落座,明雁觉得不对劲,伸手进口袋,摸出了一个小零钱包。
打开一看,一张银|行|卡。
以及一张便签纸,陈昭的笔迹很熟悉:知道你不肯要,我就偷偷塞给你啦,不要有负担,只有五千块!这可是我背着我爸妈自己存的压岁钱,等你变成大明星不要忘了还我!
明雁看了良久,才仔细地将便签纸叠好,慢慢放到背包的最里层,卡则是紧紧地攥在手心,随后抬头看向窗外,飞机在起飞。
南安,他居然又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
☆、二
后来明雁想,如果知道那天他要遇到他,他一定不会那样子遇到他,即便没有新衣服用来装扮自己,他也要收拾出一个最好的自己去遇见他。
可惜世上终究没有如果。
他只能那样遇到他。
再回南安,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城市依然繁华依然忙碌依然冷漠。他与其他选手一起住在酒店里,两个人一间房,随机排,与他一间房的是个一看便知是富家公子的男生,20岁,在音乐学院读大二,有个很奇怪但是明雁却很喜欢的名字——元酿。两人刚打上照面,元酿就表达出了对明雁的不喜。
尽管因为年龄原因并未明显表达出来,但明雁看得出来,不过他又怎么会在乎呢。
生活很枯燥,比赛在两周之后,他们每天要练舞,还要上声乐课,课程排得特别满。偶尔还有记者进来采访,记者眼睛多毒啊,采访的都是那些最优秀最富有的。元酿是第一个被采访的,在所有选手中的地位如何,明雁立刻懂了。
中午休息时间,记者与元酿交谈得十分融洽,不少其他选手也在一旁一起嘻嘻哈哈,明雁看着放那儿无人动的盒饭,自己走上前,拿起两份转身就往外走。
训练了一上午,他都快饿傻了,难为这些人还能聊得下去。
明雁人缘不好,第一天他问负责带他们的经纪人大哥“一万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