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回-第4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爱。他越想越悲戚:“如果你一直对我没有感觉,那怎么办?一天可以,一个月也行,也许一年也能忍,那十年,二十年,你一定会厌烦我的。”明雁越说越觉得可怕:“如果这样我们还不如分开还不如我从来没有开始过——”越说,偏得越厉害。
“你在胡说什么呢?”宁休拉住他的手,脸上是少见的严肃。
明雁瘪着嘴回望他:“我说的没有错啊。”
宁休叹气:“这才好了几天,你又胡思乱想。我是那样的人吗?如果真的在乎这些,我会现在和你一起在这里吗。”
“反正你总会嫌弃我的。”明雁低头小声地委屈着说,即便不是因为这事,以前的好多事知道了,宁休总会嫌弃他的,他心想。
“明雁,你长大了。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容易获得的东西——”
明雁打断他:“我一直知道!”
“说了几句就生气。我的意思是,以后我和你还会遇到很多挫折与磨难,可如果今天就因为这样一件小事,你就生气难过,那往后怎么办?我不怕那些,可如果某天你被击垮了,离开我,那我做的努力又有何用?”
“可是这不是小事!”明雁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件事,事实就是不管他怎么折腾,宁休就是没反应,宁休就是排斥他的身体。
宁休无奈道:“我做了三十多年异性恋,总要让我慢慢来吧。我保证,我绝对会快一点改过来好不好?”
宁休的语气特别温柔。按理说来,一个异性恋,能做到这样真的已经很不错,毕竟才一个月还没到,如果此刻的明雁冷静下来,估计也能想通,可偏偏他现在有点儿想偏了。
“改不过来怎么办。”明雁小声道。
“未来还有那么多年,总能改过来吧?”
“如果一直不可以,你会不会讨厌我。”
宁休反而笑了起来,他将自己的右手伸到明雁面前,又拉出明雁脖子里的戒指,道:“看到了吗,这就是我的决心。”
明雁低头看着两只一模一样的戒指,眼睛有点酸,觉得自己好像是有点强人所难。宁休本来就比自己大那么多,接受新事物一定没有他快,此刻他又想到生日那天宁休给他戴上戒指时温柔的眉眼,他拽住宁休的手:“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你厌烦我了,你一定要早点告诉我。”
“不会的。”宁休伸手将明雁拉扯着坐起来,拢到自己怀中,让他坐在他的身上,亲着他的鼻尖。
“我说万一啊。”
“不存在万一。”说罢,宁休又道:“走,我们吃饭去。”然后拉着明雁站起来,自己先走下床,背对着他道:“来。”
明雁趴到他背上,在他耳边说:“宁休你要快一点改好啊。我很冲动的,你再不改好,说不定哪天我就把你那什么了哼哼——”
宁休大笑出声,居然还会威胁他了?他以往觉得才十六岁的时候,明雁就够沉着冷静了,现在怎么越看越觉得明雁越活越过去呢,脾气说来就来,但你要说他脾气坏吧,说来就来,但是呢,说走又走了,特别好哄。他背着明雁往外走去,笑道:“宝贝呀,你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长大呢。”
或许在每个人心中,爱人永远都是长不大需要照顾与保护的吧?
当然,宁休已顾不上这些了。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低。
其实男人又有何不同呢?
二人一起晚餐的时候,外界明雁已签约宁休工作室,并将出演其工作室独立打造的第一部电影男主角的消息已铺满各处。
明雁的粉丝们觉得苦尽甘来,这些都是明雁应得的,纷纷跑去明雁的微博道恭喜,原来这就是明雁说的惊喜!
果然很惊喜,演男主角就算了,还是电影的男主角。演电影的男主角就算了,还是宁休出品的电影的男主角。这些都算了,他还签了宁休的工作室。宁休是谁,宁休有多大的能耐,不需多言,大家都知道。
此刻粉丝们都处在一种狂喜的状态,明雁总算能好好地发展了。
成风行前几天就知道了这消息,明雁单独告诉了他,但也配合地装作才知道发微博恭喜明雁。元酿随后便转发了成风行这条微博,转发后,元酿看着手机有些不是滋味。他想,明雁应该是和宁休在一起了吧?当年明雁突然离开,他就猜到了原因,毕竟他无意中听到了他向宁休表白的话。如今既然回来了,又签了宁休的工作室,一定是在一起了。
他觉得有些呼吸不畅,虽然他知道明雁不是那种人,可此刻难免暗恨自己还不够强大,只能靠家里。如果他也能够像宁休那样厉害,会不会胜算大一点?谁都喜欢强大的人吧。
他暗暗叹气。
当时与明雁一起参加比赛的,还在娱乐圈混着的,几乎都祝贺了明雁。毕竟这个消息已经可以让大家预见到日后明雁的发达,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与明雁为伍只会有好处,不会有坏处。
而除了这些人,安歌居然也发微博祝贺了。不过大家也未多想,毕竟他是那部电影的男二号,以后共事几个月,当然要关系好一点儿。更何况今日是安歌的生日,他的粉丝们并未在意这个插曲。
只有安歌自己明白这是为什么。以前他将对缪柏言的恨转移到了明雁身上,他其实和明雁一样大,只比他小一个多月。今天也是他20岁的生日,是他自从与缪柏言认识后,第一次他没有陪他过生日。他一个人坐在家中的窗台上喝红酒,觉得他想通了很多事。也许以后,他不会再将对缪柏言的恨转移到明雁身上了,毕竟他想离开缪柏言了。
以往缪柏言不让他走,拖着他、威胁他。可如今,只怕他走了,缪柏言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吧。
安歌凉凉地笑着,将玻璃杯扔了出去,别墅外就是一个小花园,玻璃杯在夜色中微微闪了下光芒,很快便不见了。他跳下窗台,往卧室走去,开始收拾行李。这里是缪柏言给他的房子,虽然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可他不想要。
他想,是时候离开了。他不必再自欺欺人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梅雨季节,整日不是下雨就是闷闷的,于是我在夏天感冒了。
又是咳嗽又是流鼻涕的,明天不更新哦,这状态没法好好写。
大家也要注意身体啊,这个季节最容易风热感冒了。
☆、七十一
电影的拍摄一直很顺利,宁休的直觉是对的,明雁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演技不说绝好,但已能获得一致好评。拍摄其实也很辛苦,有时连夜地拍,每当这时宁休也总是在片场待着,只可惜其他人未察觉到这个时间点的巧合,只当宁休是来送夜宵的,随后陪大家待着。
众人心中纷纷觉得宁休脾气真好,一点儿也不像传闻中那样不好接近。
只有安歌若有似无地笑了笑,看向宁休的眼睛微微眯着,尤其宁休右手上的戒指。兴许因为宁休实在不爱曝光,那日发布会他又仅是拿左手拿话筒,戒指上也没有似女明星们婚戒上鸽子蛋一样大的钻石,很低调的婚戒,很容易就让人忽视,所以很多人并没有发现这个细节,宁休的无名指上戴着戒指。如今在片场,尤其又是大半夜的,大家心思也不会在这上面。
因此似乎只有安歌一人发现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前天拍一场水下戏的时候。他亲眼看到了明雁全身衣服都湿透之后,脖子里挂饰显露出的轮廓,戒指无疑。
不得不承认,安歌有点羡慕。
又是一天夜戏拍完,明雁有点困。他在卸妆的时候就已经睡着了,李欢心拿毛毯裹住他,小声道:“不要睡啦,就快好了,好了我们回家睡。”
“啊?——”明雁睁眼,看到头上的假发就快拿下来了,他眯着眼,很快又睡着了,李欢心无奈地伸手固定住他的头,好让化妆师卸妆。
化妆师也是宁休御用的,见状笑道:“明雁真是太可爱了,睡觉都这样可爱。”
“那是。”李欢心觉得特自豪。
正说着,门被推开,李欢心回头一看:“宁哥你怎么来了?”
“看你们还没好,过来瞧瞧。”
“老大,就快好啦!”化妆师手麻利地终于取下假发,最后一个步骤也已完成,她回身收拾自己的行李箱,说道:“这下好啦,快把明雁带回去睡吧。”
李欢心自然明白自家老大来的目的,她道:“你也辛苦了,走走走我送你回家,明儿小陆来,你可以休息一天。”
“哇这么好!”化妆师不会开车,自然乐得不用打车,毕竟这儿不好打车,况且又可以休息一天,自然开心不已,迅速收拾好就跟李欢心走了。
而明雁一直歪着头在睡,宁休来了都不知道。宁休看着卸了妆的他,眼下都有黑眼圈了,有些心疼,直叹气。实在很矛盾,又不能拘着他不让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可这么一天天累下去,他看着着实心疼。想来想去,还是明雁的人生更加重要,他也只能一边看着陪着了。
他走上前,本打算静静地将明雁抱起来。可明雁还是醒了,睡眼惺忪地看到宁休,迷糊道:“你来了啊。”
“嗯,咱们回家。”
“嗯……”明雁放心地将头枕在宁休肩膀上,小声道:“我想栩栩了。”他们来时,因这里还没收拾好,当时并没有带栩栩过来。
此刻听明雁提及,宁休不免想到他一口一个“宝贝”叫着那只狗的样子。不过还是得接来,明雁喜欢那只狗喜欢得要命,这么困都能惦记着,他点头道:“明早我去接他回来好不好?”
“好……”明雁说完,再没了声音,在宁休的怀抱中彻底睡熟了。
安歌发誓,他今天一定不是故意的。他只是已经回去了,车开到半路发现自己的钱包落在了化妆室才回头拿,结果在走廊撞到了他们。
他的眼睛微微闪了闪,随后便平静道:“不好意思,东西落这儿了。回来拿。”
宁休点点头,依然紧紧抱着怀里的明雁。明雁则是睡得很熟,一点儿不知此时的场景。
“明天见。”宁休十分镇定,说完便绕过安歌走了。
安歌回身看着他们的背影,心跳还有些快。随后就笑了,明明是他们被他撞上了,该紧张的是他们吧,结果他在这里心跳加速。而那俩人,一个淡定的很,一个睡得甜的很。
宁休是笃定他不会说出去呢,还是太过自信,完全不担心这些。
安歌苦笑着进去拿好自己的东西,心想无论哪种情况,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明雁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安歌对他不一样了。具体哪一天开始的,他不记得了。安歌看他的眼神不再那样冷冰冰了,甚至昨天开始主动与他搭话了,他坐在一边看台词的时候,安歌突然就坐到他身边,道:“我觉得你刚刚那场,看我的时候,眼神可以再凶狠、阴冷一点儿。”
“啊?”明雁抬头,看到身边居然是安歌,愣了愣。
“就是和我对峙那一场。”
刚刚那个场景,明雁拍得不好。他长得太过正气,导演说他的眼神怎么都表现不对,让他再琢磨琢磨,休息片刻再拍。他自己也很沮丧,反复地看台词,琢磨着到底怎么样的眼神才算个事儿。随后安歌就来了,说到戏,他立刻便问道:“可是剧中我的性格就是比较正气的,即使与仇人对峙,也需要阴冷吗?”
安歌嗤笑:“谁说正义的人就不能阴冷地笑了?你这个角色就是外表正气,其实内心深处也有阴暗面的,从小被灌输自己亲爹亲娘被一刀斩断了的思想,一直勤学苦练,不论酷暑严冬。一心想着复仇,总算遇到仇人了,仇人还是那个鬼样子,这样的一个病态仇人,能不阴冷吗?”
“可以吗?”明雁有些犹豫。
“等等你试试就知道了。”
明雁想着怎么样的眼神才是阴冷的眼神呢。
“你就没有遇到过什么很黑暗的事情吗?”
“没有啊。”明雁摇头,随后微微垂下眼眸。那些埋藏在最深处的事情,怎么能说出口。
安歌笑道:“你可真幸福。”
明雁也扯了扯唇,没有多说什么。
再重拍那场戏时,安歌发现明雁真的可以表现出那种阴冷的眼神时,不禁暗暗称奇,明雁的天赋真好,这么快就给他琢磨出来了。导演也连连夸赞,明雁笑着借口去洗手间回身离开了。
走到洗手间,他关好门就放水,把自己的脸埋到水里。回国后,他就没再这样做过,全因过得太幸福。可刚刚安歌那么一提,他又不服输,便特地没有压制自己,真的想了些以前的事情,一想就收不住,想到那些人的话语、举动,想到身上的伤口,又想到自己的爸爸可能真的是被陷害——效果是出来了,个个都在夸演得好。可他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住这些阴暗对自己的腐蚀。
他将脸全部都埋到了水中,临界点时抬头,总算舒了口气。
脸色虽苍白,还是浅淡地对着镜中的自己笑了笑。
其实生活再幸福,也无法抹灭他曾经遇到过的那些肮脏。那他唯有更努力一点,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强大到能够面对过往的那些阴暗。
与安歌的关系便这样渐渐地好了起来,有次结束得早,安歌居然邀请明雁一起去吃饭。李欢心觉得明雁多交点朋友也好,况且这几个月她看在眼里,安歌对明雁也渐渐没了敌意,便鼓励明雁去。
明雁其实不爱交朋友,不然也不至于好几年了,就成风行一个朋友,还因为工作忙碌不大见面,尤其这几年成风行专注于主持,发展得越来越好。但人家都主动邀请了,他便坐上了安歌的车。
安歌的车是红色的法拉利。这个车太出名,明雁是认得的,但他其实不喜欢这样的车,觉得有点太高调。安歌捕捉到他的眼神,不在意笑道:“我就喜欢红颜色的车子,人生就这么长,赚钱就是为了花得爽。既然爽了,那就要买自己喜欢的啊。”
明雁觉得安歌说得挺有道理的,点头道:“是。”
“你喜欢什么?”安歌问他。
明雁想了想,发现自己其实真的没有太喜欢的东西。可能是从小家境导致,他从来不在意牌子、价格这些,因为大人们赋予的本来就是好东西,他也不需要去在意这些。后来过了几年苦日子,就更加不用在意了。如今日子好过了,虽是在浮躁的娱乐圈,但他还是不在意这些东西。在法国那两年,他开的也只不过是最普通、便宜的代步车。
“没有吗。”安歌见他不回答,觉得有些奇怪。
明雁笑了笑:“好像真的没有。但是挺喜欢钢琴和架子鼓的,如果金钱允许,想要尽可能买更好的。”
安歌静了静,绕过了这个话题。
安歌带明雁去的地方,是很多明星都爱去的餐厅,价钱和环境都很漂亮,但是安全性很高。两人下车往里走的时候,正好也有俩人往外走。
明雁并没有在意那俩人,只是好奇地看着里面大堂里的那个大鱼缸,里面许多许多的彩色鱼。所以等他发现安歌没有跟上来时,他都走过去好几步了,他愣了愣,回神,看到安歌还停在原地,他跑回去:“怎么了啊?”
然后才发现与他们面对面而出的那俩人居然也没动。
明雁打量了一下那俩人,觉得其中一个很像今年最新出的一个歌曲类选秀节目的亚军,另一个人他也觉得有点熟悉。
“缪先生好。”安歌出声打招呼。
缪柏言眼神有些复杂,但见安歌最终还是与他打招呼了,“嗯”了声这才揽着那个男孩子离开。至于明雁,他还真的没有看到。当年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个人是明雁,只觉得长得好,当晚再见到于他而言更漂亮的安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