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王,美色可餐 作者:阿续(潇湘2013-04-16完结)-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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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一吹,桅子花落了一地,带着诡秘笑容的赫连续卿离开了,留下错愕的言水仙,久久立在那里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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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别说了,码字!
☆、第三十一章 坤都四公子
旭国的乞巧节,还有一个市井的俗称,即相亲集市,皇城里有一大半的情侣是这样产生的。要是言水仙知道这事,她打死都不会出去的。
无论是乞巧节还是相亲集市,无论它的名字怎么别扭,说白了也就是相当于现代的情人节,听说还有三天期限来着。许多双亲在相亲集市之前,预先通过媒人两家往来传话,给自家的闺女和宝贝儿子双方约定这几天见面,说是“相人”、“相女婿”、“相媳妇”
,简单地说就是约会。
至于约会的地方,是在著名的烟江桥。
烟江,是皇城里一条养山养水养人的美丽江河,哺乳着坤都的人,江水澄澈,景色怡人,是恋人们浪漫的圣地。
约会的方式通常就在桥下卿卿我我,猜灯谜考智慧,客栈品美食等。当中亦有许多没有通过媒人拉红线的,那些人在集市晃悠晃悠的散步,目光灼灼或顾盼流转,期望碰大运遇见一见钟情的知心人,觅得一生相伴的良人。因此,相亲集市同时是一年里未婚男女最自由的日子。
为捕获心爱之人的芳心,尽早组建美好的家庭,见面这天相亲的或碰运气的男女都特别注意个人的形象,具梳洗整容,衣帽一新,力争给对方留下美好印象。一些晃悠悠没有相亲对象的人甚至依靠在家人陪同下不避嫌地合力寻觅的爱侣,因此,一出门入眼处人山人海,个个精神饱满,言笑晏晏,一派欢乐热闹氛围萦绕整个江南。
墨绿丝带束发,冲刷过的乌黑长发垂落腰间,皮夹的黑靴,腰间别着的玉佩一荡一荡,手握儒雅的“难得糊涂”折扇更显高贵俊秀,风度翩翩的俊秀模样连自个都深深着迷,言水仙帅气地一甩刘海潇洒飘过,直接无视掉通通侧目的男男女女,掉落了一地的芳心。
春花在旁看得两眼发直,第一次见到女扮男装的人,而且是相当俊俏轻挑的公子哥,不由满脸花痴外加惊叹万分,“郡主是春花见过最好看的人了,比坤都四公子都要漂亮英俊。”
言水仙骄傲地一仰头斜看了春花一眼,挑挑眉不屑地问道:“坤都四公子是什么人?本姑娘还没见过更帅气的。”只除了一如既往执着地迷恋的某男。
春花迷茫着双眼,顶着沉醉的花痴样,深深回忆起进宫前在坤都乞食的日子,那一天,远远见过四位名动天下的四公子:“谈起坤都四公子哪家千金小姐不想嫁?最英俊潇洒的就数咱们旭国唯一一个未婚的成年皇子六王爷,也就是郡主未来的夫君。”每想到此,春花就羡慕妒忌恨,但更多的是得瑟,在所有丫鬟宫女面前洋洋得意,她侍候的郡主,堪堪就是最完美的六王爷的未来妻子啊!
言水仙嘴上虽没有赞同,但脸上加深的笑意却出卖了她心里的小九九,“小春花啊……”
听到郡主叹息地喊她的名字,她立即狗腿地应了,“郡主有何吩咐?”
“啪!”折扇在春花额上一敲,“叫我公子!”
说真的,每次一叫春花的名字,自己都恶俗到不行,但是头一天选她当身边人的时候她作滥好人,问她有什么想要的,然后她就跪着磕头,嘴里不停地说着,求郡主别让奴婢改名字。据说,长相清秀的她,就因为这个得罪了不少宫人,也因此一直落在浣衣局里当个粗人宫女。
她也不是那些皇权统治者,她要恶俗就恶俗吧,反正这名字不是叫的自己。但是后来她发现,恶俗不是春花一个人的事儿。可是要改吧,她就变成不守承诺的人了。
“是郡主,喔不,是公子。”
言水仙抚额,她当初怎么就同情心泛滥,好的不要,偏偏经过浣衣局直接把她要了过来。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
“你觉得我未来的夫君是怎样的人?”言水仙摸着下巴问,每次见到赫连续卿,他都给她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感觉不像凡间的俗人,你说说看,真人有这么完美吗?相貌已经绝顶了,人家还有才有风度,到底是不是装逼的呢?总感到每次见他都仿佛有层层纱,蒙住了真相。
春花笑开了一朵菊花,眼里闪烁着膜拜的星光,“先帝御封”旭国第一才子“,武功比莫将军也毫不逊色,文武全才,无所不能。不仅如此,他的模样属四公子中最高贵俊朗,器宇轩昂,所过之处无不掀起少女们的阵阵惊呼,是全旭国少女的梦中情人呢。听说当年先帝有意传皇位给他,可六王爷不喜受拘束断然拒绝,现在是权势涛天的辅政王爷。也因为如此,太后娘娘十分的信任他。”
“你夸大了吧,天底下哪来这么完美的人。”虽然见过绝美的男子,可各方面全能的那是神不是人,想起那温文尔雅的男人,她有时真想要剖开他,然后仔细看看,他身上哪里有缺陷?不然那句“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怎么来的?
春花鄙夷地扫了福顺郡主一眼,继续沉醉的说道:“排名第二的是有战神之称的莫泽飞上将军,健硕刚毅,男人中的男人,他可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上将军呢。维和三十年,先帝驾崩之际,面临内外交困的局面,莫将军运筹帷幄一举歼灭趁火打劫的邻国异族,平定国内趁机谋反叛乱的党羽,旭国民众的心说不出的畅快淋漓。”
言水仙瞥瞥嘴,有毛泽东、岳飞那么厉害么?转念一想,莫泽飞这名字咋有点熟悉呢,有什么东西呼啸而过。喔,对了,是那个让小皇帝跳脚的人,据说是小皇帝的武学上的师父。
只听春花继续叨叨絮絮,“第三位户部尚书夏敬玉,十八岁国考名列第一,文韬武略举国皆知。传闻若见此人一面,但凡有些姿色的美人都为之自惭形秽,掩面而泣,他的容貌妖冶艳丽,偏生冷艳不喜女子亲近,有传龙阳之癖。”
“哇,好像人妖,真想见见。”言水仙摇着“难得糊涂”慢悠悠逛着,想着泰国人妖同夏敬玉的相似之处。
春花看了言水仙一眼,她的郡主跟那些装模作样的小姐们真的很不一样,她爱死她勇敢的直白,堪堪说出她心底最真实的想法。“第四位是左相国第五霸之独子,第五尚紫,四公子中数他最和气亲近,行侠仗义,助人无数,就连街上的大婶们都很喜欢他。”
“哇塞!师奶杀手。”言水仙激动地一个不小心折扇的手使力打掌心一下,不知疼痛,只想道,要是能亲眼看看就好了。等等,“第五尚紫?”
犹记得盛来客栈开张的那天,修理了个不良食客。
“想不到世上有这么会赚钱的姑娘!”一身紫衣的俊逸公子调侃着走进来。……眼前突然放大的娃娃脸笑着道,“复姓第五,名尚紫。”
她见过这个人!他还有个“鳌拜”老爹!
“好好好,小春花,陪本少爷相亲去。”勾肩搭背的哄哄小春花,仍捧着腹暗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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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休息,赶紧码存稿,呵呵……
☆、第三十二章 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
春花面容花痴,沉浸在四大美男的叙述中不可自拔,“当年春花卧病街头,四位绰尔非凡的公子刚巧路过,其中一位还留下五十两白银,春花有好长一段日子不用行乞。虽然那时重病以至神志不清,但还是瞥见他们的俊美姿容,春花乞遍大江南北,那高贵俊俏的四人当真世间少有!”
言水仙一听眸子立刻窜起一连串火焰,怒火焚身,愈燃愈盛,只差没有蒸熟面前的春花,抓着折扇的手恨不得折断了才好,气愤地道:“既然他们这么俊美无双,世间少有,你怎么不抱住他们的腿,去他们家做丫环,偏生到我这里受苦。”
她的贴身宫女,都已经脱贫了,她是她的金主,居然还挂念别的男人,她要的是绝对的忠诚!当初到底怎么看着她可怜,硬要过来的!她悔恨呐!
谁知道春花忽然面色羞红,双手不安地绞缠手绢,非常娇俏地扭过身,细声兮兮地说道:“哎哟,公子真是的,人家一个美貌年轻的闺女,哪能那么主动,会显得很轻浮的。”
“呃……”盯了一下春花脸上冒出的两颗青春痘,无语望天,忍住,笑了春花会自卑的。
半晌,“公子怎么了?”
“没没什么,哈哈哈……春花,我现在才发现你超有幽默细胞的,不错不错。” 实在忍不住,言水仙捂着肚直不起身,但还是伸长手拍拍春花的肩膀道。
春花不依,一手叉着腰,一手竖起尾指,拇指在尾指处滴滴点着,横眉竖瞪眼道:“公子说的是什么意思,春花的脸蛋只比小姐胖那么一点点,声音只比小姐粗那么一点点,细腰只比小姐壮那么一点点,奴婢这不是长得更圆润点好生养嘛。”
言水仙双手牢牢地捂住嘴巴强忍爆笑,肚子不停抽搐,最后她笑倒在地,“哈哈哈哈……”
路过之人无不纷纷围将过来指指点点,一位美女无限惋惜地掩面低叹:“原来是个傻子,可惜了一副好容貌……”
春花大力一挥手绢,气鼓鼓地转过身就走:“公子再笑,春花就生气了。”
一路上比武招亲的,对联择偶的,以诗会友的,抛绣球的,群情汹涌,呼喝声此起彼伏,所有的民族风情在今天一次性饱足眼福,还惋惜能视千里的双目不够装下眼前多姿多彩的节目。
这里人潮密集的程度好比前世繁华都市的状元坊,东挤西挤的早就弄得满头大汗,无意中扫过人潮,目光一视千里的感觉真的好极了,正巧瞧见前面不远处的高地有个凉亭颇为隐秘,若不仔细看是难以发现的,今时今日倒是难得的休闲之地。
言水仙心中一喜,时间尚早不若上前休憩片刻再作打算,拖着不会武功的春花,毫不犹豫地领先朝凉亭奔去。
“闲杂人等不得擅闯。”便衣的两人各自伸出冰冷的大刀交叉拦截,硬邦邦地喝道,看样子有官兵的气势,初步猜测是官家人。
言水仙垫高脚尖望了里面一眼道:“周围的人太多了,我们只想在里面乘凉休息一会,况且那里除了中央的石桌,四周的围栏边都没有人坐,为什么不许我们进去?”
其中一个公式化地道:“我家大人在此,任何人不得打扰,还请小兄弟离开。”
言水仙皱皱眉不满地道:“喂,你们讲不讲道理,这里又不是你们私有财产,我们每年都有给朝廷纳税,有权力使用所有的公共财物,你家公子能在里面,凭什么我们就不能?你们家公子要说悄悄话不会回家去说,偏在这里霸占风水宝地,再说了,我们做自己的事,不会打扰到他们。”
正回头寻求春花的支持,谁知春花双手紧紧抓住她的衣服,害她前进不是走也不是。
春花神色间无不表现出疯癫的狂喜,张大微厚的嘴巴极力尖叫:“啊!啊!坤都四公子!啊!啊!”
恍然间,春花爆发的尖锐冲破万里晴空,惊吓得言水仙小小的心肝儿一上一下扑腾腾乱跳。
言水仙第一反应是食指塞住耳洞,第二反应是春花羊颠疯发作,第三反应是,不对,是失心疯。
“发生何事?”
“回第五公子话,有两个人要擅闯。”
嘭的一声,春花摔了个结结实实,保持着狂喜的笑容木木地躺在石砖板上,作挺尸作,似乎魂魄都被勾了去。言水仙忙蹲下去掐了下她的人中,没反应,再掐,还是没有反应,言水仙深吸一口气,全身的劲道集中在拇指上,雷霆万钧地一掐。
“啊!痛!”春花挺尸地跳将起来,双手摸着人中,痛得呼呼大叫。
“还好,没死掉。”言水仙拍拍心口,刚才着实让她吓了一大跳,没事就好,身边跟着傻女,她要考虑换宫女。
“两位没事吧?”
走近跟前的一名紫衣男子含笑看着她们,那典型的娃娃脸不正是前两次见过的有噗哧笑癖好的第五尚紫嘛。言水仙慌忙拂下刘海,遮住小半张脸,以迷惑敌人的视线。不要认出来,她可不想被人说她有易服癖。
正要回答没事,谁知春花挡在言水仙身前痴迷地说道:“第五公子可还记得春花,当日在坤都你赠给为奴五十两银子,好使春花一夜间病痛全好,一年不用乞食。”
“呵呵,尚紫的桃花运一向是我们四公子当中最旺的,想不到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还是躲不过。”戏谑的调笑透着丝丝邪气。
“夏,夏公子也在这里呢。”春花继续花痴的语无伦次。
言水仙暗叹口气,扶过春花的双肩,恶狠狠地骂醒她,“拜托,你是花痴,不是变白痴!”
因为言水仙一贯的好脾气,此时的恶狠狠明显是纸老虎,春花仍然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小姐,是坤都四公子,刚才跟你说的坤都四公子。”
完了,露馅了!死春花,看来,你还是回去洗衣服吧!
言水仙放开春花的双肩,转头瞅瞅,面前人第五尚紫,师奶杀手。
“小姐?”第五尚紫听春花此言,不由得疑惑地细细打量跟前的言水仙,略带思量的神色似在找出言水仙哪一面像女儿身的证据。
被他掂量的神色探索,言水仙浑身不自在,心里一急想了个理由,忙正色及时纠正道:“公子何以听信神志不清的病人之言,断定本少爷是女儿身?小弟有个双生妹妹,两人一模一样,丫鬟春花长期侍候妹妹,此时晕头转向的误以为小弟便是妹妹,不过是自家丫鬟的一时口误,让公子见笑了。”
见他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言水仙正色地抱拳道:“在下楚留香,如此打扰各位实在过意不去。”风流倜傥的楚留香大哥,以你如大海般宽阔的胸襟,定然不介意本少爷暂时借用你的大名吧,有机会请你喝酒补偿补偿。
第五尚紫也不深究,坦然一笑,对她们的无礼打扰表示原谅,扬眉浅笑无所谓地道:“无妨,刚才下人们无礼,小兄弟不要介怀才好,我叫第五尚紫,幸会,幸会。”
随即略带疑惑地看着言水仙稍微沉思道:“一见之下顿觉楚兄甚是面善,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
这话怎么听怎么像男人勾搭漂亮女人的台词啊。
心中暗笑的言水仙面色如常,深深看了第五尚紫两眼,然后十分认真地摇头,同时刷地打开折扇风度翩翩地道:“小弟确信之前并无见过兄台,只是曾听闻有缘人相见会有一种熟悉的亲近感,小弟也觉得公子有些面善,似乎很久之前就见过,想来是我们有缘。” 呵呵,师奶杀手挺容易糊弄的。
凉亭有人突然插话,“好一个有缘,不若前来一同欣赏坤都美景。”清润如冰泉跌宕的声音有点熟悉,脑海不由自主地浮现一蓝衣翩然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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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算是舒展开来了,四大美男齐现……
☆、第三十三章 幸会,幸会
“公子,要不要进去?”春花此时算是清醒过来,却依然红着一张脸不敢抬头,想来也意识到刚才自个的失控无礼,一时尴尬地不敢见人。
照春花的意思,这里齐聚坤都四公子,不知碰什么狗屎运,一说曹操,曹操全到。不管怎么说,都是皇城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得罪了不好,认识了会有点麻烦。此时第五尚紫浅笑地摆了个请的手势,言水仙假咳一声以掩饰内心的不安,摇着折扇佯装镇定地悠然跨步。
入目三人个个俊美如斯,一瞬间唯有一人灌注心神,水蓝绸缎华服一如既往的暖人心窝,玉冠束发君子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