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文集-第10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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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曾家大院,也始终不曾原谅过靖萱和梦寒。
梦寒在每年书晴的生日那一天,都会回到白沙镇,请求奶奶让她见书晴一面。奶奶虽然没有严辞拒绝,但是,母女两人谈不了几句话,奶奶就会把书晴匆匆的带开。书晴,她一直是梦寒心中的“最痛”,雨杭也深深明白,却无法让这对母女重圆。奶奶早已失去了她的威严,失去了她的王国,失去了她每一个儿孙……她只剩下了书晴,因而,她把这仅有的财产,抓得牢牢的。这天,梦寒和雨杭又回到了曾家大院。梦寒手中,竟抱着一个才满月的婴儿。这惊动了整个曾家大院。牧白和文秀,那么震动而兴奋的奔过去,围着梦寒,抢着要抱那个小家伙。正在忙乱中,书晴牵着奶奶的手,从屋内走出来,书晴一看到梦寒和婴儿,就兴奋得不得了,她对梦寒飞奔过去,嘴里嚷着:“娘!娘!是弟弟还是妹妹?”
“是个小弟弟呢!”梦寒说,蹲下身子,把孩子抱给书晴看。“哦!”书晴睁大眼睛看着那个小东西,激动的伸出手去:“娘!我可不可以抱一抱他?我会很小心很小心的!”
梦寒把婴儿放进书晴的怀里。她的眼光,热烈的看着她面前的一儿一女。如果书晴能回到她的身边,她的人生,就再无遗憾了!看着看着,她的眼中满是泪水,她伸出手去,把书晴和婴儿都圈在她的臂弯里。
“啊!娘!”书晴一瞬也不瞬的盯着那婴儿,惊呼着说:“他好漂亮啊!他的头发好黑啊……他睁开眼睛了……他笑了……啊!娘!他长得好像爷爷啊!”她抬眼看牧白:“爷爷,你说是不是?”牧白看着孩子,简直是目不转睛的。不停的点着头,真是越看越爱。奶奶伸长了脖子,对那婴儿看去,真的!那孩子和牧白小时候像极了。原来隔代遗传还可以这么强!她对那婴儿探头探脑,真想伸手去抱,又拉不下这个脸。当初那样激烈的把梦寒赶出门去,从来不曾承认过梦寒与雨杭的婚姻关系,如果对这孩子一伸手,岂不是全面投降了?但是,那孩子的诱惑力实在太强了。书晴瘦瘦小小的胳臂抱着他,不停的摇着,抱得危危险险的。奶奶只怕书晴抱不牢,摔着了孩子,双手就不由自主的伸过去,下意识的要护着婴儿。梦寒看到奶奶这个样子,就把孩子从书晴手中抱起来,轻轻的放进奶奶的怀抱中:“咱们还没给他取名字,”梦寒温柔的说:“算起来是书字辈,奶奶以前给书晴取名字的时候,取了好多个男孩的名字,不知道那一个好?是曾书伦好?还是曾书群好?”
此话一说出来,牧白和文秀的脸孔都发光了,各有各的震动。而奶奶,她紧拥着怀里的婴儿,一股热浪,蓦然从心中升起,直冲入眼眶中,泪,就完全无法控制的滚了出来,落在孩子的襁褓上了。她喉咙中哽咽着,泪眼看梦寒,到了此时此刻,才不得不承认,梦寒,她真有一颗宽厚仁慈的心!
“我比较喜欢书伦,”奶奶拭着泪说:“你们说呢?”
“那就书伦吧!我们也喜欢!”雨杭欢声说:“真巧!咱们私下讨论的时候,也都觉得书伦念起来挺顺耳的!”
“书伦!”奶奶低喃着:“书伦!我的小书伦!”她吻着婴儿的小脸,泪,继续滴在孩子的耳边。她用耳语似的声音,低低的说:“太奶奶真的没有想到,可以有这么一天!我,还能活着看到你,小书伦……还能这样亲近的抱着你,小书伦……”这样柔弱的低诉,使所有的人,眼睛里都涨满了泪。
室内静了好一会儿,然后,牧白小心翼翼的说:
“娘!书晴已经满七岁了,是学龄儿童了,让她去杭州,到‘爱人’接受学校教育吧!好吗?以后,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会进学校念书了,咱们别让书晴跟不上时代,好吗?”
听到牧白这样说,梦寒整个脸孔,都被期望所燃烧起来了,她的眼睛,哀求的,渴望的,热烈的看着奶奶。而书晴,已忍不住激动的喊出来了:
“太奶奶!让我去!求求您!让我去!我好想好想去杭州啊!我好想好想和娘,大伯,还有小弟弟住在一起啊!”
“奶奶,我保证,您不会失去书晴,每当寒暑假,我都会带她回来的!”梦寒祈求的说:“不止带她回来,也会带书伦回来!您不会失去任何一个孩子,只会得到更多的孩子……因为,靖萱也好希望带孩子回来看奶奶呀!”
“奶奶!”雨杭十分感性的接了口:“不要再拒绝我们了,只要您肯张大您的手臂,会有一大家子的人等着要投进您的怀抱啊!”奶奶看着雨杭和梦寒,看了好久好久。然后,她吸了吸鼻子,迟疑的说:“不知道杭州那个地方,天气好不好?如果我偶尔去住上两三天,不知道住不住得惯?”
梦寒大大的震动了,她看着奶奶,一个激动之下,竟忘形的扑上前去,一把就把奶奶那白发苍苍的头,和小书伦那小小的身子,一起拥进了她的怀中,她热情奔放的大喊出声:
“奶奶!你一定要去!那儿或者没有你引以为傲的七道牌坊,没有曾家的重重深院,但是,那里有山有水有西湖……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儿有你的子孙,他们已经把曾家的荣光,拓展到了另一个地方,那儿,永远充满了孩子的笑声吵声闹声……你会发现,这些声音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何况,这些音乐里,还有你的曾孙们所制造的!啊,奶奶,你会爱上那个地方的!”
奶奶不安的蠕动了一下身子,对梦寒这种表现情感的方式有些不习惯。但是,几十年都不曾被人这样拥抱过,竟在不安中,感到某种令人心酸的温柔。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变得那么柔软,那么脆弱,居然对这样的拥抱,有些欢喜起来。
于是,奶奶终于走出了她的重楼深院,在牧白和文秀的陪同下,去参加了书晴的“开学典礼”。在那儿,她见到了久别重逢的靖萱,见到了秋阳,见到了他们那个结实的胖小子,见到了她从不肯承认,却实在与曾家太“有缘”的卓家人,见到了从未谋面的江神父……她真是见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每一次的见面,都带给她太深太深的震撼和感动。最让她难忘的一幕,是看到雨杭吹着他的萨克斯风,江神父竖着他白发萧萧的头,带着一院子的孩子,在那儿高唱着:
“当我们同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当我们同在一起,其快乐无比!”
她看到小书晴,她站在一群孩子中,唱得比谁都大声。小小的脸庞上,绽放着满脸的阳光。她终于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一个孩子应该成长的好地方!
——全书完——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日完稿于台北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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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又到了这可厌的日子,吃过了晚饭,我闷闷的坐在窗前的椅子里,望着窗外那绵绵密密的细雨。屋檐下垂着的电线上,挂着一串水珠,晶莹而透明,像一条珍珠项炼。在那围墙旁边的芭蕉树上,水滴正从那阔大的叶片上滚下来,一滴又一滴,单调而持续的滚落在泥地上。围墙外面,一盏街灯在细雨里高高的站着,漠然的放射着它那昏黄的光线,那么的孤高和骄傲,好像全世界上的事与它无关似的。本来嘛,世界上的事与它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叹了口气,从椅子里站了起来,无论如何,我该去办自己的事了。
“依萍,你还没有去吗?”
妈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她刚刚洗过碗,手上的水还没有擦干,那条蓝色滚白边的围裙也还系在她的腰上。
“我就要去了。”我无可奈何的说,在屋角里找寻我的雨伞。“到了‘那边’,不要和他们起冲突才好,告诉你爸爸,房租不能再拖了,我们已经欠了两个月……”
“我知道,不管用什么方法,我把钱要来就是了!”我说,仍然在找寻我的伞。“你的伞在壁橱里。”妈说,从壁橱里拿出了我的伞,交给了我,又望了望天,低声的说:“早一点回来,如果拿到了钱,就坐三轮车回来吧!雨要下大了。”
我拿着伞,走下榻榻米,坐在玄关的地板上,穿上我那双晴雨两用的皮鞋。事实上,我没有第二双皮鞋,这双皮鞋还是去年我高中毕业时,妈买给我的,到现在已整整穿了一年半了,巷口那个修皮鞋的老头,不知道帮这双鞋打过多少次掌,缝过多少次线,每次我提着它去找那老头时,他总会看了看,然后摇摇头说:“还是这双吗?快没有得修了。”现在,这双鞋的鞋面和鞋底又绽开了线,下雨天一走起路来,泥水全跑了进去,每跨一步就“咕叽”一声,但我是再也不好意思提了它去找那老头了。好在“那边”的房子是磨石子地的,不需要脱鞋子,我也可以不必顾虑那双泥脚是否能见人了。妈把我送到大门口,扶着门,站在雨地里,看着我走远。我走了几步,妈在后面叫:
“依萍!”我回过头去,妈低低的说:
“不要和他们发脾气哦!”
我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了一段路,回过头去,妈还站在那儿,瘦瘦小小的身子显得那么怯弱和孤独,街灯把她那苍白的脸染成了淡黄色。我对她挥了挥手,她转过身子,隐进门里去了。我看着大门关好,才重新转过头,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在冷风中微微瑟缩了一下,握紧伞柄,向前面走去。
从家里到“那边”,路并不远,但也不太近,走起来差不多要半小时,因为这段路没有公共汽车可通,所以我每次都是徒步走去。幸好每个月都只要去一次。当然,这是指顺利的时候,如果不顺利,去的那天没拿到钱,那也可能要再去两三次。天气很冷,风吹到脸上都和刀子一样锋利,这条和平东路虽然是柏油路面,但走了没有多远,泥水就都钻进了鞋里,每踩一步,一股泥水就从鞋缝里跑出来,同时,另一股泥水又钻了进去。冷气从脚心里一直传到心脏,彷佛整个的人都浸在冷水里一般。一辆汽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刚巧路面有一个大坑,溅起了许多的泥点,在我跳开以前,所有的泥点,都已落在我那条特意换上的,我最好的那条绿裙子上了。我用手拂了拂头发,雨下大了,伞上有一个小洞,无论我怎样转动伞柄,雨水不是从洞中漏进我的脖子里,就是滴在我的面颊上。风卷起了我的裙角,雨水逐渐浸湿了它,于是,它开始安静的贴在我的腿上,沿着我的小腿,把水送进我的鞋子里。我咬了咬嘴唇,开始计算我该问那个被我称作“父亲”的人索取钱的数目——八百块钱生活费,一千块钱房租,一共一千八百,干脆再问他多要几百,作为我们母女冬衣的费用,看样子,我这双鞋子也无法再拖过这个雨季了。
转了一个弯,沿着新生南路走到信义路口,再转一个弯,我停在那两扇红漆大门前面了。那门是新近油漆的,还带着一股油漆味道,门的两边各有一盏小灯,使门上挂着的“陆寓”的金色牌子更加醒目。我伸手揿了揿电铃,对那“陆寓”两个字狠狠的看了一眼,陆寓!这是姓陆的人的家!这是陆振华的家!那么,我该是属于这门内的人呢?还是属于这门外的人呢?门开了,开门的是下女阿兰,有两个露在嘴唇外面的金门牙,和一对凸出的金鱼眼睛。她撑着把花阳伞,缩着头,显然对我这雨夜的“访客”不太欢迎,望了望我打湿的衣服,她一面关门,一面没话找话的说了句:
“雨下大啦!小姐没坐车来?”
废话!哪一次我是坐车来的呢?我皱皱眉问:
“老爷在不在家?”“在!”阿兰点了点头,向里面走去。
我沿着院子中间的水泥路走,这院子相当大,水泥路的两边都种着花,有茶花和台湾特产的扶桑花,现在正是茶花盛开的时候,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在夜色中依然显得清晰。一缕淡淡的花香传了过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是桂花!台湾桂花开的季节特别长,妈就最喜欢桂花,但,在我们家里却只有几棵美人蕉。走到玻璃门外面,我在鞋垫上擦了擦鞋子,收了雨伞,把伞放在玻璃门外的屋檐下,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股扑面而来的暖气使我全身酥松,客厅中正燃着一盆可爱的火,整个房里温暖如春。收音机开得很响,正在播送着美国热门音乐,那粗犷的乐声里带着几分狂野的热情,在那儿喧嚣着,呼叫着。梦萍——我那异母的妹妹,雪姨和爸的小女儿——正斜靠在收音机旁的沙发里,她穿着件大红色的套头毛衣,一条紧而瘦的牛仔裤,使她丰满的身材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一件银灰色的短大衣,随随便便的披在她的肩膀上,满头乱七八糟的短发,蓬松的覆在耳际额前。一副标准的太妹装束,但是很美,她像她的母亲,也和她母亲一样的充满了诱惑。那对大眼睛和长睫毛全是雪姨的再版,但那挺直的鼻子却像透了爸。她正舒适的靠在沙发中,两只脚也曲起来放在沙发上,却用脚趾在打着拍子,两只红缎子的绣花拖鞋,一只在沙发的扶手上,另一只却在收音机上面。她嘴里嚼着口香糖,膝上放着本美国的电影杂志,摇头晃脑的听着音乐。看到了我,她不经心的对我点了个头,一面扬着声音对里面喊:
“妈,依萍来了!”我在一只长沙发上坐了下来,小心的把我湿了的裙子拉开,让它不至于弄湿了椅垫,一面把我湿淋淋的脚藏了一些到椅子背后去。一种微妙的虚荣心理和自尊心,使我不愿让梦萍她们看出我那种狼狈的情形。但她似乎并不关心我,只专心的倾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发现我那仅有十岁的小弟弟尔杰正像个幽灵般呆在墙角里,倚着一辆崭新的兰陵牌脚踏车,一只脚踩在脚踏上,一只手扶着车把,冷冷的望着我。他那对小而鬼祟的眼睛,把我从头到脚仔细的看了一遍,我那双凄惨的脚当然也不会逃过他的视线。然后,他抬起眼睛,盯着我的脸看,好像我的脸上有什么让他特别感兴趣的东西。他并没有和我打招呼,我也不屑于理他。他是雪姨的小儿子,爸五十八岁那年才生了他,所以,他和梦萍间足足相差了七岁。也由于他是爸爸老年时得的儿子,因此特别的得宠。但,他却实在不是惹人喜爱的孩子,我记得爸曾经夸过口:“我陆振华的孩子一定个个漂亮!”
这句话倒是真的,我记忆中的兄弟姐妹,不论哪一个“母亲”生的,倒都真的个个漂亮。拿妈来说吧。她只生过两个孩子,我和我的姐姐心萍。心萍生来就出奇的美,十五、六岁就风靡了整个南京城。小时她很得爸爸的宠爱,爸经常称她作“我的小美人儿”,带她出席大宴会,带她骑马。每次,爸的马车里,她戴着大草帽,爸拿着马鞭,从南京的大马路上呼叱而过,总引得路人全体驻足注视。可是,她却并不长寿,十七岁那年死于肺病。死后听说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