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文集-第1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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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过雨衣,披在身上,在细雨中缓缓的走着。沿着和平东路,我走过了师范学校的大门,一直向六张犁走去。六张犁的山头,一片烟雨凄迷,几株零星散落的小树在风雨中摇摆。我踩着泥泞,向墓地的方向走,然后停在爸爸和如萍的墓边,静静的望着这两个一先一后成立的新家。墓碑浴在雨水里,湿而冷,我用手抚摸着爸爸的墓碑,冷气由墓碑上直传到我的心底。我闭上眼睛,凄然伫立。
我彷佛听到妈妈在唱:
“待你归来,我就不再忧伤,
我愿忘怀,你背我久流浪!”
眼泪从我闭着的眼睛里涌出来,和冷冰冰的雨丝混在一起,流下了我的面颊,滴落在墓碑上面。
暮色浓而重的堆积起来,寒风扬起了我的雨衣。我那件黑色的毛衣上,缀满了细粉似的小水珠。四周空旷无人,寂静如死。我默默的站着,忘了空间,也忘了时问,在这蒙蒙烟雨中,我找不到那个失落的自己。雨慢慢大了,暮色向我身上压了过来,远处的山、树木,都已朦胧的隐进了暮色和雨雾里。我站得太长久了,雨滴已湿透了我的头发,并且滴落进我的脖子里。“你从不记得带围巾!”
谁说话?我四面寻找,空空的山上,除了烟雨和暮色之外,一无所有。天黑了,我拉了拉雨衣的大襟,开始向山下走去。泥泞的山路使我颠踬,昏暗中我分不清楚路径,我不愿迷失在这夜雾里,我已经迷失得太久了。
远处有一点灯光,我向着这灯光走去,走近了,我认出是那个熟悉的刻墓碑的小店。越过这小店,六张犁小市镇的灯光在望了。我已从死人的世界又回到活人的天地中来了。在灯光明亮的街道上,在熙攘的人群中,我模糊的想起了“明天”。明天,应该是现实的日子了,我不能再在心境恍惚及神志迷乱中挨过每一个日子。明天,我又该去谋事了。一年前握着剪报,挨户求职的情况如在目前。而今,我已没有“那边”可以倚赖。如果找不到工作,就算压制自尊,也没有一个富有的父亲可供给我生活了。明天,明天,明天,这个“明天”就是我所希望的一天吗?
在雨中回到家里,一个蓝色的航空邮简正躺在我的书桌上,何书桓!我颤抖的拾起信笺,拆开封口,迫不及待的吞咽着那每一个字。通篇报导着国外的情形,物质生活的繁华,只在最后一段,他用歪斜的笔迹,零乱的写着:
“到纽约已整整一个月,置身于世界第一大城,看到的是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的街道,心底却依然惶惑空虚!依萍,我们都有着人类最基本的劣根性,或者,我们并不是犯了大过失,只是命运弄人,一念之差却可造成大错。你说得对,时间或可治愈一些伤口,若干年后,我们可能都会从这不快的记忆里解脱出来,那时候,希望老天再有所安排——使一切都能合理而公平……”
信纸从我手上落下去,我抬起泪雾朦胧的眼睛,呆呆的凝视着窗子。是吗?会有那一天吗?老天又会做怎样的安排?
窗外,蒙蒙的烟雨仍然无边无际的洒着。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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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江淮倚着玻璃窗站着。
他已经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眼光迷迷蒙蒙的停留在窗外的云天深处。云层是低沉而厚重的,冬季的天空,总有那么一股萧瑟和苍茫的意味。或者,与冬季无关,与云层无关,萧瑟的是他的情绪?是的,自从早上到办公厅,方明慧递给他那封简短的来信之后,他整个的情绪就乱了。他觉得自己像个正在冬眠的昆虫,忽然被一根尖锐的针所刺醒,虽然惊觉而刺痛,却更深的想把自己蜷缩起来。
那封信,白色的信封,纯白镶金边的信纸,信纸的一角,印着一个黑色的小天使。他从没看过如此别致而讲究的信笺。信上,却只有寥寥数字:
“江淮:我已抵台北,一月十日上午十一时来看你。丹枫”
一月十日上午十一时!今天就是一月十日!这封信是算好了在今晨寄到。他看看表,一个早上,这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看表;十点八分二十五秒!期待中的时间,总是缓慢而沉滞。期待?自己真的在期待吗?不是想逃避吗?如果要逃避,还来得及。但,为什么要逃避呢?没有逃避她的理由。陶丹枫,这个听过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却始终无缘一会的人!陶丹枫,他以为他一生也不会见到她,也不可能见到她,也从没有希望见到她,而她,却不声不响的来了。既没有事先通知他,也没告诉他她的地址及一切。“我已抵台北”,就这么简单,什么时候抵台北的?英国与台湾之间是一段漫长的旅程,即使喷射机已满天飞,这仍然是一段漫长的路!她来了!就她一个人吗?但,管她是一个人或不是一个人来的,她反正来了!他立即就要和她面对面了——陶丹枫,一个陌生的女孩。陌生?陌生?真的陌生吗?他瞪视着窗外的薄雾浓云,心脏就陡的沉入一个冰冷的、深暗的、黝黑的深海里去了。他不知道自己在那个暗沉沉的深海里浮游了多久,蓦然间,敲门的声音打破了寂静,像轰雷似的把他震醒,他的心猛跳起来,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沙哑而不稳定的响着:“进来!”门开了,他定睛看去,心情一宽,浑身的肌肉又都松弛了。门外没有陌生女人,没有陶丹枫,没有深海里的幽灵……而是笑容可掬,充满青春气息的方明慧。一个刚从大学毕业,才聘用了半年多的女秘书。她捧着一大叠卷宗,口齿伶俐的报告着:“编辑部把这个月出版的新书名单开出来了。美术部设计好了《捉月记》和《畸路》两本书的封面,请您过目。发行部说那本《山城日记》卖了两年才卖完,问还要不要再版?会计部已做好销售统计表,上个月的畅销书是那本《当含羞草不再含羞的时候》,一个月卖了四万本!广告部……”
听她一连串的报告,似乎还有几百件事没说完。而今天,他的脑子中没有书名,没有封面,没有出版计划!他捉不住她的音浪,盛不下她的报告。他做了一个阻止的手势,温和的说:“好吧,把东西放在桌上,我慢慢来看!”
方明慧把卷宗送到桌上,对他深深的看了一眼,闪动着灵活的眼珠,又很负责任的叮嘱着说:
“每个部门都在催,说是十万火急哟!”
十万火急?人生怎么会有那么多十万火急的事呢?他不由自主的蹙紧了眉。方明慧识相的转过身子,往门口走去,到了门口,她忽然又回过头来,很快的说了几句:
“还有件最重要的事,那本《黑天使》的原稿您看完没有?作者今天打电话来催过了,如果不能用,她希望赶快退还给她。她说,别人是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希望您别丢了字纸篓!”黑天使!他脑中像有道电光闪过。黑天使!那部原稿从寄到出版社来之后,他根本还没时间去翻阅。每个作家都以为自己的作品最重要,殊不知要看的原稿有成千累万!积压上半年还没动过的稿件多得是!但,《黑天使》,这名字怎的如此特别?如此熟悉?如此蓦然牵动了他的神经?他飞快的冲到桌边去,急促翻动着桌上的卷宗、原稿、设计图……焦灼的问:“那部《黑天使》在什么地方?”
“您放在稿件柜里了。”方明慧说着,走到稿件柜边,很快的找出了那份稿件,送到他的面前。
他跌坐在桌前的椅子里,迫不及待的把那叠稿纸拉到眼前。方明慧轻悄的走了出去,又轻悄的带上了房门,他浑然不觉,只是探索似的望着那叠稿笺。很普通的稿纸,台湾每家文具店都买得着,稿件上有编辑部的评阅单,这是经过三位编辑分别看过后才送给他决定的稿子,那评阅单上密密麻麻的写着三位编辑的观感。他略过了这一页,望着标题下作者的名字——执戈者。执戈者,一个男性的笔名,一个颇有战斗气息的名字,一个从没听过的名字。执戈者带着黑天使而来,使人联想到瘟疫、战争、死亡。他翻过了这一页,在扉页上,他读到了几句话:“当晚风在窗棂上轻敲,
当夜雾把大地笼罩,那男人忽然被寂寞惊醒,
黑天使在窗外对他微笑。”
他凝视着这几句话,不知怎的,有股凉意冷飕飕的爬上了他的背脊。他怔了几秒钟,这笔迹多么熟悉!熟悉得让人害怕!很快的,他找出了早上收到的那封信,重新抽出了那白色镶金边的信笺,他下意识的核对着信笺上和稿纸上的笔迹;是了!这是同一个人的笔迹!同样的清秀、飘逸,而潇洒的笔迹!同样是老早老早以前,就见过的笔迹!甚至,是同样用黑墨水写的!现在的人都用原子笔,有几个人还用墨水?他呆住了,脑子里有一阵混乱,一阵模糊,一阵惶惑……然后,就有好长的一段时间,他觉得脑子里是一片空白和麻木。在他眼前,那白信笺上的小黑天使,一直像个活生生的小动物般,在那儿扭动跳跃着。
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她是怎样进来的。他完全没有听到开门和走动的声音。只是,忽然间,他抬起头来,就发现她已经站在他的桌子前面了。他睁大了眼睛,瞪视着她,不信任似的望着面前这个亭亭玉立的人影,不用介绍,不用说任何一句话,他知道她是谁——陶丹枫。或者,不是陶丹枫,而是执戈者。她站在那儿,背脊挺直,肩膀和腰部的弧线美好而修长。她穿着件黑色的套头毛衣,黑色灯芯绒的长裤,手腕上搭着件黑色长斗篷。她的脖子瘦长而挺秀,支持着她那无比高贵的头颅。高贵,是的,他从没见过这种与生俱来的高贵。她有一头乌黑的浓发,蓬松的在头顶挽了个漂亮的发髻,使她那本来就瘦高的身材,显得分外的修长。她面颊白皙,鼻子挺直,双眉入鬓,而目光灼灼。她那薄而小巧的嘴角,正带着个矜持而若有所思的微笑。她浑身上下,除了脖上挂着一串很长的珍珠项链外,没有别的饰物。尽管如此,她却仍然有份夺人的气魄,夺人的华丽,夺人的高贵……使这偌大的办公厅,都一下子就变得狭窄而伧俗了。
他抽了一口气,眨眨眼睛,再仔细看她。忽然,他觉得喉中干涩,干涩得说不出话来。那美好的面庞,那尖尖的下巴,那眉梢眼底的神韵……依稀彷佛,全是另一个女人的再版!只是,那个女人没这份高贵,没这份华丽,没这份矜持与冷漠。那个女人爱笑爱哭爱叫爱闹,那个女人热情如烈火,脆弱如薄冰。不不,这不是那个女人,这是陶丹枫,这是执戈者,这是——黑天使。“你——”她忽然开了口,声音低柔而略带磁性。“就预备这样一直瞪着我,而不请我坐下来吗?”
他一愣,醒了。从这个迷离恍惚的梦中醒过来,他摇摇头,振作了一下自己,竭力想摆脱那从早就压在他肩头心上的重负。他再眨眨眼睛,再仔细看她,努力的想微笑——他自己都觉得,那微笑勉强而僵硬。
“你必须原谅我,因为你吓了我一跳。”他说,声音仍然干涩,而且,他很懊恼,觉得自己的措辞笨拙得像在背台词。
“为什么吓了你一跳?”她问,微微的挑着眉梢,深黝的眼睛像暗夜的天空,你不知道它有多深,你看不透它包容了多少东西。“我敲过门,大概你没有听见,你的秘书方小姐说你正在等我。”他站起身来,正对着她,他们彼此又注视了好一会儿。终于,他有勇气来面对眼前的“真实”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等你,”他说,嘴边的微笑消失了,他仔细的打量她。“我本来在等丹枫,她从英国来,可是,忽然间,丹枫就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位作家,名叫执戈者。”
她的眼光飘向了桌面,在那摊开的稿件和信笺上逡巡了一会儿,再抬起睫毛来的时候,她眼底有着淡淡的、含蓄的、柔和的笑意。但是,那笑容里没有温暖,却带点儿酸涩,几乎是忧郁的。她发出了一声低低的轻叹。
“是这件事吓了你一跳?”
“可能是。”她深沉的看他。“你是个大出版家,是不是?许多作者都会把他们的作品寄来,是不是?这不应该是件奇怪的事呀。但是,显然的——”她的眼光黯淡了下去。“如果我不提醒你执戈者与陶丹枫之间的关系,你不会翻出这篇黑天使来看,它大概会一直尘封在你的壁橱里。有多少人把他们的希望,就这样尘封在你这儿呢?”他迎视着她。那眼光深邃而敏锐,那宽阔的上额带着股不容侵犯的傲岸,那小巧的唇角,却有种易于受伤的敏感与纤柔。这纤柔又触动了他内心底层的伤痛。多么神奇的酷似!
“我很抱歉。”他出神的看着她,那眉梢,那眼角,那鼻梁,那下巴,那嘴唇……天哪!这是一个再版!他费力的约束自己的神志。“我不会把别人的希望轻易的抛置脑后,我的职员会一再提醒我……”“我注意到了,”她很快的打断他。“你有个很好的女秘书,又漂亮,又机灵。”像是在答复她的评语,方明慧推门而入,手上拿着个托盘,里面有两杯热腾腾的茶。她笑脸迎人的望着江淮和陶丹枫,轻快而爽朗的笑着说:
“今天阿秀请假,我权充阿秀。”发现两个人都站书桌前面,她怔了怔,微笑的望向江淮。“您不请陶小姐到沙发那边坐吗?”一句话提醒了江淮,真的,今天怎么如此失态?是的,自从早上接到丹枫的信后,他就没有“正常”过。太多的意外,太多的惊奇,太多的迷惑,太多的回忆……已经把他搅昏了。他惊觉的走到沙发旁边——在他这间私人办公厅里,除了大书架、大书桌、大书柜之外,还有套皮质的沙发,靠窗而放。他对陶丹枫说:“这边坐吧!”她走了过来,步履轻盈而文雅,那种高贵的气质,自然而然的流露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她坐了下来,把黑色的披风搭在沙发背上。方明慧放下了茶,对丹枫大方而亲切的笑笑,丹枫对她点头致谢,于是,那活泼的女孩转身退出了房间。丹枫四面打量,又一声轻叹:
“我发现,你有一个自己的王国。”
“每个人都有个自己的王国。”他不自禁的回答。“王国的大小,不在于生活的环境,而在胸中的气度。”
她的眼睛闪过一抹奇异的光芒,紧紧的停驻在他脸上。这种专注的注视使他不安,他觉得她在透视他,甚至,她在审判他。这对眼睛是深沉难测而敏锐的。她多少岁了?他在心中盘算、回忆,二十二?或二十三?她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还要成熟。国外长大的孩子总比国内的早熟,何况,二十二、三岁也是完全的大人了。“你在想什么?”她问。
“想你的年龄,”他坦白的回答,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如果我记得没有错,你今年是二十二岁半,到十月,你才满二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