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鸟-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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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峋缓缓抬起头,看到那不该出现在这里的熟悉面孔很是惊讶,穆风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在法国吗?李峋的大脑有些迟钝,他不确定面前的场景是不是幻觉,一天一夜没有睡眠的神经已经到了极限,长久没有动作的身体也已经麻木到没有了直觉,冰冷的身体僵硬无比,耳边嗡嗡作响,眼球的血丝多得吓人。此时的李峋已经憔悴的不像样子。
“穆风?”李峋不确定地问,声音中带着沙哑。
“是我。我回来了。”穆风看着李峋凄惨的模样眼泪忍不住落下来,不过一年没见,他梦中的人竟然被折磨成这个样子!他开始怨恨自己,为什么要离开呢?留在李峋的身边或许李峋就不会这样憔悴了吧。压抑住冲过去抱住李峋的冲动,穆风为李峋母亲恭敬地上了一炷香才来到李峋面前说,“你该对自己好一些。”
“我很好。”李峋并没有感觉自己哪里不好,人生太多苦楚,他不过是在一个个经历罢了,这是必经之路。再说,母亲的逝去并不算是坏事,对母亲来说,可以摆脱这残忍的世界与无尽的病痛,算是好事,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他淡淡问穆风,“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要回来为阿姨上一炷香啊。”穆风知道李峋母亲去世的消息之后有些犹豫是不是要回来,他知道自己不该回来,如果可以坚持下去或者自己真的可以在李峋这个囚牢中解脱,可他一整天都心神恍惚,想着李峋肯定会很难过很难过,李峋那样敏感倔强的孩子,肯定会钻进悲伤中出不来的。他担心,很担心李峋会变成什么样,挣不过心中的牵挂,他最后还是抛弃一切飞了回来。于是经历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与近一天的陆上交通在这天蒙蒙亮的清晨赶到了这里。
“你不该回来。”李峋叹口气,穆风不该回来,他应该走自己的路,何必再绕回来与自己再次纠缠呢?
“我知道。”穆风深呼吸。他也知道自己不该回来,回来代表太多的含义,而他,也会因为这个回来而使得自己原来的努力毁于一旦。那曾经的犹豫在见到李峋的一霎那烟消云散,他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不由在心中自嘲,李峋,真的是他一辈子的魔障。
“谢谢。”李峋抬头对穆风道谢,感谢穆风能回来为母亲祭奠,可麻木的身体却因为这个动作而不稳,一个晃动就要跌倒在地上。穆风急忙上前扶住李峋的身体,当双手接触到李峋的皮肤的时候穆风差点儿缩回手,那种冰凉的触感根本不像人类身体的温度,他不由尖叫,“你身体怎么这么凉!”说着连忙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披在李峋身上。
“没事。”李峋的感觉早已麻木,他轻轻伸展四肢,尽力让阻塞的血液重新流通,于是那种麻痒的噬魂滋味一点点扩散,李峋咬紧牙关静待这股折磨过去。
“麻了?”穆风看出李峋的处境,伸手轻轻为他拍击身体,“跪了那么长时间肯定要麻的。你不必这样,阿姨如果在的话肯定不想你这样的。”
“这是我的义务。”李峋看看灵堂上镜框中微笑的母亲垂下眼帘,这是他一个做儿子的应尽的义务,也是最后能做的事情。
“唉!你永远这么死心眼儿。”穆风也知道自己说了等于白说,只是忍不住罢了。
“我没事了。你该回去了。”李峋催促穆风离开,这种地方不适合外人长留。尽过自己的心就可以了。
“嗯。”穆风嗯了一声却没有动作,只是静静陪着李峋,直到陆晓薇到来才离去。
“他怎么回来了?”陆晓薇问。夜里她并没有守灵,孩子需要照看,于是晚上回去早上再回来,却未想到在回来的时候碰到穆风。穆风不是去了法国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回来了。”李峋没有说什么,只是陈述事实而已。陆晓薇也没有追问,毕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零五章
这几日,杨益与穆风会不时过来看一看,也不说什么话,只是静静地陪伴,说来奇怪,两人来的时间不同,竟是没有碰到一起。
守灵时间结束,李峋回到家里狠狠睡了一觉,他睡得很不安稳,感觉好像好久好久他的身体一直冰凉,还好后半夜身体温暖过来才没有了疲惫的感觉。夜里好像做了很多的梦,乱乱的没有头绪,醒来却没了印象,也不知母亲是否来过。李峋摇摇头,不想那么多,剩下的就是把母亲的骨灰带到故乡安葬了。李峋的祖父母逝世的时候是土葬的,所以需要到他们坟前把坟挖开再把母亲的骨灰放进去。整个过程很讲究,时间仪式都是有规定的。李峋找了精通此道的人帮忙,只要按照那人指定的程序来就可以。
当看到整个坟墓又被填满的那一刻,李峋突然感觉心脏如被巨石敲击般的疼痛。母亲,终于彻底从自己的世界消失,再也不会出现了,就连她身体化成的灰也是如此。他想起很多的往事,很奇怪的是记忆中最清晰的竟是母亲那张哭泣的脸,她对李峋说,我是你的母亲。是啊,她是自己的母亲,这是一生都无法改变的最深的牵绊。可,她走了,真的走了。从此,他将是一个人,在这世间,流浪,没有了归宿。
“妈,走好。”李峋轻轻地说,在墓前献上一朵洁白的百合。
陆晓薇在一旁又开始哭泣,生命的流逝就该用眼泪来送行。李皓没心没肺地睡着,完全感觉不到周围悲伤的气息。来这里的人不多,除了请来的人就只有李峋、陆晓薇、陆晓薇的父母与陆晓薇母亲怀中的李皓,穆风与杨益也跟了过来,都是一身的黑色服装,表情悲伤。
李峋身后跟着陆晓薇又在坟前磕了头才离开,从此,母亲退出自己的世界,而李峋,成为孤儿。不该称为孤儿吧,貌似只有无父无母的孩子才能称为孤儿,而他已经成年。可李峋脑里只浮现这一个词汇。他想起薛斌,薛斌就是一个孤儿,李峋想自己确实不懂薛斌,至少他没有深刻了解薛斌的渴望,那种对家庭的执着一直让他很不理解,可这一刻他才有了一丝感悟,一个人,孤独地流浪,那种被人抛弃如同浮萍一般的感觉真的太寂寞太冰凉了。
一路无话,谁都知道李峋没有心思理会其他事物,杨益与穆风这一次出奇的默契,都默默跟着李峋回了B市没有多言。回到B市之后李峋一家开始收拾房屋回北京。葬礼已经结束,还有工作需要他们去做,房子也已经联系了中介准备卖掉。
离开前李峋去了杨益家里,为感谢杨爸杨妈的多年照顾。杨爸杨妈很为李峋母亲的病逝而扼腕,然后叮嘱李峋以后的日子好好过,如果有什么难处可以联系他们,能帮的肯定帮。李峋连连应声。饭后杨爸杨妈让杨益送李峋出门。
“峋。”在楼下杨益首先开口,“我们谈谈好吗?”
“有什么好谈的?”李峋没有回头,淡淡问道。都已经各自组成了家庭走上了各自的道路,还有什么好谈的呢?
“我很想你。”杨益的声音压抑,带着一丝的颤抖。
李峋的身体瞬间僵住。为什么?为什么还要来招惹他?原本他的生活已经成型,他只要顺着母亲指定的路坚持走下去就可以了,为什么到了现在还要撩拨自己那早已封闭的感情?
“我只是想你。”杨益知道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只有道出自己的感情才能唤回李峋的目光,于是他聪明地用这一句话直接击入李峋的心脏。此时的天早已入夜,小区里静静地没有人烟,不远处的路灯发出微弱的光亮,而藏身于黑暗中的两人紧拥在一起。正确的说法是杨益从李峋背后紧紧抱住了他。
“我恨你!”李峋的身体开始轻微的颤抖。这一刻他是真的恨这个抱着自己的男人。如果没有再相见就好了,即使相见了点点头微笑离开也不错,为什么要冲上来扰乱他的思绪破坏他精心构架的生活呢?
“恨吧!用一辈子来恨我。”杨益把李峋的脑袋扭向后方狠狠地吻了上去,只感觉多年的饥渴终于有了突破口,胸口空缺的那一块终于有了充实的感觉。他把李峋的身体扭转过来面向自己,把他整个推到墙壁上不停地吻着,直到无法呼吸才停下来喘息。
“杨益,你是个混蛋!”李峋喘着气说,可这样的情景下的这句话反而现出一种暧昧的感觉。李峋感到全身无力,杨益这个混蛋,他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办法拒绝他!自己的世界从来都不是为自己而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零六章
“对,我是混蛋。”杨益也恨着这样的自己。
那日离开李峋以后他的脑袋里浑浑噩噩的,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家。时间好似漫长又好似光一般速疾,当他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快要毕业了。
这几年杨益的性格转变很大,原本开朗的他变得沉默寡言,不爱交际,唯一的爱好便是奔跑,不停地跑,放空自己的思绪,好像就能忘记所有的事。现实也好,梦想也罢,好似都可以抛弃,只剩下奔跑。天地间好像只剩下自己在不停地奔跑挣扎,胸口空荡的那一块似乎也随着奔跑减轻了疼痛。他努力让自己遗忘,遗忘过去的所有,可又舍不得忘记,忘记那些曾经一起度过的时光。有时候跑着跑着会不由自主地落下泪来,然后被随着奔跑的风吹干。因为他的这一行为被同学称为奔跑达人,还有人直接叫他阿甘,在学校里也有着一定的人气。
毕业前辅导员曾找他谈话,杨益的名头他也听过,体育老师也推荐过,说杨益的长跑持久力很强,可以争取做专业的运动员,为此辅导员询问他的想法。杨益并没有选择这条路,刚开始做体育特招生主要是为了升学考虑,并不是因为热爱运动,对于运动,他只能说是喜欢,但没有到热爱的地步。进了大学疯狂奔跑也不是因为爱好,而是为了分心,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没有对这个行业的热爱是没有办法做下去的。再者做体育的,都是吃的青春饭,与娱乐圈有些相似,到了一定年纪体力不行了就没办法要退出,很多人退出以后都是满身的伤,为此,杨益父母也是不支持的。辅导员道一声可惜之后也没有再劝。
靠着父母托关系,杨益进了B市的电厂工作。不要质疑体育生怎么在电厂工作,为了这个工作杨爸跑关系送礼,赔了无数笑脸才拿下。至于那些工作,稍微熟悉一下就能上手,不必要太专业的技能。工作轻松,工资和福利待遇都不错,为此杨爸很是得意,觉得自己儿子的后半生有保障了。
至于郝莎莎,是大四那年认识的。女人,是感性的动物,有一次在操场上看到了奔跑中的杨益哭泣的脸瞬间心脏被击中,用网络上的话来形容就是击中了她的萌点。之前在操场上不是没见过杨益,可都是擦身而过,远没有见到这个男人流泪时候的震撼。为什么总是在跑?如果是爱好那也说得过去,但为什么会跑着流泪?他有什么样的故事呢?会有多么刻骨的感情才会这样用奔跑来疗伤呢?女人,永远有着浓郁的好奇心,也拥有着世上最爱浪漫的因子。而杨益的这一行为激起了郝莎莎的好奇心,她开始幻想着各种悲剧的故事版本,故事中的杨益以悲情王子的形象成功虏获了郝莎莎的心。
郝莎莎开始跑到操场上看着杨益奔跑,在杨益停下来之后递上干净的毛巾和水。杨益没有拒绝郝莎莎的示好,却也没有开口和她说过一个字。郝莎莎不介意,这样沉默的画面更是让她感到一种别样的浪漫,于是每天带着加快跳动的心脏坐在操场一角等待。如果这样一直持续下去,那么直到毕业他们也不会有结果。杨益的心如死水,激不起一丝涟漪,他只是抛弃理智,顺着自己的本能生活而已,郝莎莎在他眼中不过是个有些熟悉的陌生人罢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的想法。郝莎莎虽然心急,却狠不下心来破坏这美好的感觉。而一切的转折是在毕业餐上。
在毕业餐上,杨益喝了很多酒,不只是他,很多人都喝高了,都是吐着回去的。杨益喝了不少,却还是有些清醒的,但心里的空荡让他总是想接着喝,想买醉。于是在散席之后自己又买了许多啤酒坐在路旁的石阶上接着喝,看着过往的车辆人群而发呆。一样吃过毕业餐的郝莎莎看到了杨益,于是脱离了一群女生跑到了他身边,坐下,却没有开口说话。杨益看了他一眼接着喝酒,没有对郝莎莎的行为发表任何评论。马上要毕业了,郝莎莎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对待杨益,如果就这样擦身而过她肯定要有遗憾的,这样深情成熟的男人,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碰到。心里矛盾地很,于是抓起杨益身前的啤酒打开盖放到嘴边猛灌。杨益看到她的样子笑了,与她碰杯,然后一人独饮变成了两人对酌。
杨益身前的酒喝完的时候郝莎莎已经有了几分醉意,虽然喝了不少,但她才发现原来自己的酒量不错。而杨益,早就喝得漫天星斗了。看看时间,已经过了宿舍熄灯的时间了,于是郝莎莎做主在附近的宾馆里开了一个房间,把烂醉的杨益拖到了里面。一路的晃动使得杨益的胃部翻滚,毕业餐的吃食还有那海量的酒都从他的口中吐了出来,两人的上身都没有幸免于难。郝莎莎无奈地把两人脱光,还好是夏天,洗洗晾一晾第二天就能穿。收拾好衣服洗了个澡郝莎莎也爬上了床,全身的力气都耗尽了,躺在床上喘息。而一旁的杨益因为吐了一次有了些微的清醒,感觉到身旁的温热,一把抱住,低声喊着,“峋!”
“雪?”郝莎莎听的不是很清楚,但也知道杨益应该是把自己当成了别人。
“我想你。”杨益说着把嘴凑了上来。郝莎莎没有拒绝,她在赌博,赌杨益会是一个负责人的男人,赌杨益留恋的人不会再与杨益有任何瓜葛,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这样深的感情如果不是不得已不可能会分开。赌自己的命运,如果命运让他们相遇这样偏爱于她,最后的她也可以用自己的感情感动这个满身伤痕的男人。于是她伸手抱住了杨益。
第二天醒来,杨益发现自己的处境并没有太多惊讶。郝莎莎赌对了,杨益带着她回了B市见自己的父母,然后结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零七章
很多时候杨益总是在想活着这两个字。活着是什么样的感觉?又该是什么样的感觉?为什么他总是感觉不到自己在活着?自从与李峋分开之后,他的人生就变得没了方向,没了希望。以前总是形影不离还没有什么感觉,可一旦分开才发现自己的人生没有了李峋就不再完整,不再精采。杨益总是想起小时候,他举着手欢呼,嚷嚷着自己要做奥特曼拯救地球,而呆呆的李峋就站在一旁崇拜地看着自己。然后他会会心地笑,鼻子却又酸涩的难受。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时间可以停止,那么,他多么希望可以停滞在那一刻,没有烦恼,没有悲伤,只有无尽的快乐还有荒唐的梦想。每当想到这里他又会嘲笑着自己,什么时候大大咧咧的自己变成了多愁善感的文艺青年了?原来没心没肺的自己也开始思考人生了。
决定结婚以后杨爸曾经找杨益谈话,杨爸沉吟半晌说道,“小益,你真的这样决定了吗?”
“嗯?”杨益疑惑地看着父亲。
“唉!”杨爸叹口气说道,“你总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以前你不这样的。就连把女孩子带来决定结婚之后也没有一点儿喜悦的样子。你有什么心事我们不知道,可能感觉到你的不快乐。你妈为你整夜地睡不着。”
“爸……”杨益的眼眶瞬间泛红,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