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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狼行 by 天空(杀手,强强,推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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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封只有四个字:远离日本! 

  怎么?已经急了么?连经纪人都已经感觉到了。于扬冷笑了一下,终于来了! 

  To : Fly 

  我已经知道。 

  帮我查杀手银狼的资料,全部。 

  SP。 

  把信送出去之后,他伸了个懒腰,回头透过半敞着的门看进病房时,他微微的蹙起了眉。 

  山雨欲来风满楼。 


  
第二章 

  “辰龙,走了。” 

  宋辰龙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把手中的笔一扔,站起身:“急什么,还不是白走一趟?” 

  “白走也得走啊,这是头儿的命令。”同伴亦无奈地笑道,“头儿说赶紧把这形式走完,剩下要办的事情还多着呢。” 

  宋辰龙苦笑了一下。确实,近来重案组忙得出奇。 

  催眠师这么个人物就已经够棘手,说是在通缉,但是要抓到这样一个身具杀人不见血的异能的通缉犯,可能性有多大? 

  心理学专家已经看过了报告,确定于扬肯定是被种下了暗示,但下手之巧妙,掌控之牢固均让专家咋舌不已,纷纷表示别说自己并无解除的把握——当然,即便心理专家想尝试,于扬也不会答应。这个男孩本来就不喜跟旁人过多接触,在催眠师事件之后,更有如惊弓之鸟一样,绝对不会允许他人再度取得他思维的控制权的——倘若面对面时,会不会反被控制也难说的紧。而一般的市民,乃至特警在催眠师的面前更讨不到好处。 

  由此可知,所谓的通缉令只不过会令他在香港行动不便而已。 

  他只是暂时不敢露面,避免公然根警方对抗。 

  但留着催眠师,对于杨叔侄俩个始终都是致命隐患。虽然眼下可以以捉拿通缉犯的借口在医院周围布控眼线,但警力有限,这么做始终不是长久之计,更何况眼前就有大事件要出现——这也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自从合和的霍繁在酒店被人勒死,合和就出了要治凶手于死地的追杀令,似乎是霍繁的遗孀在操纵此事。既然她能发出追杀令,自然也就见过凶手,警方也只有通过请她“合作”这一种方式,来中止这场追杀。毕竟,现在已经有几具合和混混的尸体在陋巷中被发现,而在被追杀的杀手死掉之前,不知道还会死多少人。 

  “就是藏在这里了?”车子停在一幢小别墅前,宋辰龙推门下车,看了看环境,笑道,“铁窗铁门铁栅栏,看起来跟监狱还真差不多。” 

  “一个人要是活成了这样,那还不如……” 

  警察的话还没说完,别墅内发出了闷闷的一声巨响。 

  近距离枪击的声音。 

  两人对视了一眼,各自拔枪在手,隐匿在墙边。 

  铁门和其上的小门都没开,宋辰龙一枪打开大门,两人冲进了院中。 

  两名男子躺倒在院子靠近别墅大门的一侧。 

  没有呼吸和脉搏,没有明显的流血伤口。但是头部以怪异的角度耷拉着,是被人折断了颈椎。 

  两人再次对视了一眼——这是非常职业的手法。 

  深吸了一口气,宋辰龙一脚踹开别墅大门:“警察!”他叫道。 

  整幢房子只剩下一片死寂。 

  门厅很大,就算铺了一具尸体之后依旧显得很宽敞。 

  男性,是眉心中枪,时间并不会太久,血还在缓缓的从枪口往外流,是鲜红色的,尸体也尚温。是不是刚刚那一声枪响? 

  宋辰龙很快就找到了答案。 

  不是。 

  因为通往二楼的楼梯上趴着另外一具尸体。 
        
       如果行凶的人从门口进来——院子中的两具尸体证明,他正是从这条路进来的——那么首先遭遇的势必是门厅的保镖。而楼梯上的这名保镖应该是保护雇主上楼时中弹身亡的,依旧是一枪毙命。 

  两名警官蹑手蹑脚地往楼上走去。 

  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凶手正在二楼。 

  轻轻的推了一把靠着楼梯的第一扇门。 

  房门无声无息的打开。 

  衣架,书桌,书架依次在两位警官的面前展现出来。 

  这是很干净的一间书房,没人,也没有尸体。 

  高悬在嗓子眼儿的心忽忽悠悠落了下来。 

  对面稍错一点的,是间华丽的洗手间,马桶,浴盆,盥洗台以及收放毛巾浴袍的抽屉和盥洗用品的小柜子都一目了然,黑白花色的瓷砖下根本就藏不了人。 

  心又放下了一点,感觉见不到人就是一个好兆头——说不定杀手已经从窗子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里侧,似乎又是洗手间,走进的时候,隔着虚掩的门能听到水声。 

  嘀嗒,嘀嗒…… 

  推开房门的时候,有一点随意,所以心脏蓦地就猛缩了一下! 

  女人穿着黑色的长裙,很随意,但是很华丽。看得出来,她是那种很会享受、也惯能享受生活的人,衣着简单又高雅,恰到好处地衬托出她的性感和风致。 

  只不过,再美丽的女人,若是变成了尸体,那么就算用再诱人的姿势躺倒在床上,也一样会失去她的吸引力。 

  宋辰龙简直都觉得可以省略确认死亡这一个步骤,他知道她肯定是死了。 

  站在门口就能看到太阳穴处的弹孔,血水顺着发丝一滴一滴落在床边的小血洼中。 

  凝重的目光缓缓地扫过整个房间:床对面的衣柜门是紧闭的,而床的那一侧的窗子却是拉开的,厚重的窗帘被拉到了窗子一侧,成卷状直拖到了地上,沙质的窗帘衬底在若有若无的微风中颤动。 

  宋辰龙与同事背靠着背,挪向房中。 

  “别动!”他一把拉开柜门大喝道。 

  柜子里尽是昂贵的衣物,但没有人。 

  同事缓步来到了窗边,用枪口抵在了拢聚在一侧的深蓝色的窗帘上,里面软软的,没藏人。 

  顺着开了一人宽窄的窗口往外看,下面是一条小径,往前通前门,往后,大约通向后门。 

  他转过头,对着宋辰龙摇了摇头。 

  宋辰龙长出了口气,来到床边,看了看仰面朝天的女人。 

  不管什么样的追杀令,此刻也不得不终结。 

  金主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谁还会为她卖命? 

  还有更干净利落的解决方法吗? 

  他伸手探了探女人的鼻息,肯定是没有。又在颈动脉上搭了一下,正如他预料:停了。 

  “死了。”他抬头对向他走过来的同事道。 

  就在这一瞬间,他感觉到了一股大力从脚踝传来! 

  一只手。 

  一只有力的手从床罩繁琐的流苏下探出来,紧握住他的脚踝。 

  一切就是这么突然而迅速,他还没来得及看清这只手的颜色,甚至没来得及惊叫一声时,眼前的景物忽地花了! 

  后脑骤然磕在地上的眩晕和剧痛还没来得及扩散时,他的身子已经急速地向床底滑了进去! 

  “辰龙!” 

  在他听到同事的惊叫时,分不清是拳还是掌,又或者是什么硬物已经在床底的黑暗中砸在了颈间。 

  意识倏然远去。 

  最后一个念头是,原来这杀手还在。 

  还等在罪案现场。 

  可能的目击者,他一个活口也不留。 

  饭盒和塑料袋也掩不住乳鸽的香味。 

  于扬把乳鸽放到了桌上,推至狼的面前,又顺手把另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扔到了床下。袋子里的硬物跟地板相撞,发出了一声脆响。 

  狼听到声音,抬眼看了看他。 

  狼上一次闭上眼睛时,这少年还是个被人捉弄的孩子,一脸的迷茫。狼养了他五年,他始终是这副样子,就像一把钝刀。长长的一夜之后,这刀忽然开了刃,还是双刃。 

  狼有点……他其实有点害怕。 

  已经长成的巨兽,完全失去控制。 

  “是一把勃郎宁。”于扬躬身把床厕挂着的尿袋换下来,走向房内的洗手间。“师傅,等我整理一下再服侍你吃饭。” 

  匆匆的用温水冲洗了一下,再换好手臂上的绷带,于扬才坐回到床边,小心的避开了吊瓶的软管。“师傅,还疼得厉害吗?”他扶着狼靠在自己身上,轻轻碰了碰狼胸前捆绑上口的布条。 

  狼缓缓的摇了摇头。 

  银白色的发丝从胸口画过,若有若无的触摸带来的麻痒简直直入心肺。于扬抱着狼的手臂一紧。 

  手臂还带着少年的纤细,但是有力。 

  激动的心跳,急促的呼吸,无不彰示着满腔热情。 

  “师傅……师傅……”于扬执起狼的一只手,用力握在掌中,揉搓着,“师傅,我们永远都不分开,好不好?”他微微低头,轻轻亲吻狼的头发,“一辈子不分开。” 

  因激动和勉力克制的情欲而颤抖的呼吸拂动着发丝。 

  狼的视线落到自己略显干枯的发稍上,面上的表情很怪异。 

  这是什么? 

  确实,他从来都没以常人自居过。做爱,跟天下所有人都可以。可什么是爱?他见过有人为爱而狂,可是到底什么是爱? 

  师徒不是师徒,仇人不是仇人,他们到底是什么? 

  “饭快冷了。”于扬看着狼,目光晶亮,“虽然能吃肉,但是胃肠究竟还有点弱,还是以粥为主好不好?” 

  狼现在有点怀疑,自己还有说“不好”的权利吗?如果真的说,于扬能听吗? 

  诚然,于扬已经不恨狼,但他现在也已经不是曾经那个迷茫的孩子。 

  他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又想要什么。 

  他慢慢变得强势得可怕。 

  狼茫然地一口口吃下于扬喂来的饭食。是多有名的乳鸽也好,还是老牌粥铺的粥,区别都不大。 

  活不下去,又死不了。就这么半死不活的拖着,于扬,你到底要什么? 

  就是你口中说的“永远”吗? 

  这永远是不是就是极限——你我的极限。 

  他无奈地想,在这一场虐人又自虐的游戏里,任谁也得不到好处。 

  爱到底是什么样的,又能让一个人做到什么地步? 

  狼从未尝试过。 

  “师傅,今天我弄到了把勃郎宁……从今往后我就用勃郎宁了。”于扬边喂饭,边轻轻地说,“你说好不好?” 

  于扬惯用的沙漠之鹰正是他儿时偶像火狐的专宠。而勃郎宁,曾经是狼专署的佩枪。 

  “你杀了火狐,定是他不好。我不要再用他的招牌武器。” 

  于扬边说话,边凝目看着狼。 

  话中还带着三分的孩子气。狼怔了一怔,“GLOCK。”他情不自禁地道。 

  这孩子其实更像他师叔——又狠辣又天真的杀手,洛彦,狼的至交好友。 

  GLOCK,传说中金牌杀手鹰的爱枪。 

  他的枪,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全天下独一无二。 

  而这个人,最为狂妄任性,有点孩童的心性,在委托中常常随心所至,竟有用自慰器打死一个有性虐爱好的目标的情形,不过在行中名声极好,那数年间纵横江湖,从无失手。 

  银狼和鹰同属一个时代的杀手,也都一向独来独往,不与他人合作。只不过在二人所属的委托中,曾经依稀出现过另一人的痕迹,所以推断起来,他们二人并非江湖中盛传的“素有过节,并无来往”,或许私交甚密也说不定。不过五年前鹰忽地神秘失踪,江湖上再无此人;几乎同时,江湖中与他们齐名的另一金牌杀手火狐也告失踪。而后,狼渐渐销声匿迹,近日,更不知所踪。 

  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于扬记得,经纪人传真来的资料中这么说。他把头后仰,靠在床栏上。“师傅,你想让我用GLOCK吗?” 

  五年。 

  五年前鹰失踪,狼亦逐渐淡出江湖。而同样是五年前,狼以火狐的名义把于扬从孤儿院中领出来。 

  狼亲口告诉过于扬,火狐是被他生生饿死的。 

  于扬不知道自己的出场跟五年前发生的事件有什么关系,他也不想知道。 

  他只想跟狼在一起。 

  用什么无所谓,让他像谁模仿谁也都可以,只要狼不离开。 

  只要狼愿意跟他说话。 

  一时之间有点恍惚了。 

  狼的脑海中晃动的都是许多年以前的影像。 

  年少的洛彦,年少的龙方,年少的自己,就像于扬这么大小。 

  “想把我跟畜牲一样的拴起来?”洛彦压着手指,听着“嘎巴”“嘎巴”的脆响,“做梦!” 

  “你打算公然反抗吗?”龙方端详着自己的纹身样图——一条五色斑斓、昂首吐信的蝮蛇,“妈的,他们怎么想的?简直就像是一坨大便!” 

  那时候组织已经决定正式启用这批少年杀手为赚钱工具,开始着手为他们编号,纹身,起花名。 

  他们是一批猛兽。 

  “反抗?”洛彦冷笑了一声,“我要离开这里!”他一向都憎恨有人限制他的自由。 

  龙方一抬眉毛。但在他开口之前,卫来已经接口道:“离开?还不如杀了他们更彻底。”他淡漠但却决绝地说。 

  决定,就这么草率的做了下来。 

  那时他们还小,没来得及学会隐忍,所以注定要经受挫败的折磨。 

  手,轻轻的在狼的脸颊上摩挲。 

  狼的神色有点怪异,似乎根本就没有感觉到于扬的抚摸,只是出神的望着天花板,面上有点悔恨,但又有点向往。 

  只是一麟半爪的查到了些狼的过往,小心的推测跟刺探,于扬探究着狼的心中到底有着怎样的世界。将自己的手与狼的手交叉握住,他俯下头,将唇贴在狼微微跳动着的颈项上——让我再接近你一点。 

  或许是这样轻柔的触碰让狼觉得舒服,他放松了身体,更紧密的贴靠在于扬的胸前。 

  于扬跟自己还不一样。 

  他孤独,这些年来一直都很孤独。 

  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懂得隐忍。 

  隐忍,是只有经历过了创痛,才能学会的技能:因为孤独,所以痛苦;因为痛苦,所以恐惧;因为恐惧,所以才隐忍,抹煞了全部的天真和梦想。 

  而这一切,全是拜自己所赐。 

  恨他始终不肯放手,但每每回忆起自己的同伴时,对这孩子的内疚和怜惜就会突然涩涩的堵在胸口。 

  其实除了自己,他真的什么都没有。 

  甚至连回忆,都只是单薄的恐惧和痛苦。 

  门口熟悉的脚步声终止了这温暖的暧昧。 

  于扬站起身,轻轻的放狼躺下。 

  宋辰龙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门来。 

  “阿扬,你吃过饭了吗?”他问,“今天发生了一点事情,我没来得及帮你带饭。” 

  于扬点了点头,“我吃叔叔剩下的就好了。” 

  宋辰龙这时才注意到桌上的乳鸽和粥,“噢?你出去了?” 

  “外卖。”于扬面无表情地道。 

  “你叔叔怎么样?”宋辰龙边问,边把皮夹中的钥匙卸了下来两枚,“近来有个大案子,我可能没时间常来,家里的钥匙你先拿着,这是地址,如果叔叔出院时我赶不过来,你就自己带着他过去,行不行?” 

  于扬看了宋辰龙一眼,迟疑地接过钥匙。 


  
第三章 

  新工作是做酒吧侍应生。工作时间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两点,这就是说,白天他有整天的时间在家照顾狼,而晚上,宋辰龙答应过,只要他没有任务的话,就会帮忙照应。如果他也有事,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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