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的森林-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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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札克、但丁、约瑟夫。康拉德、狄更斯。”他立刻答道。
“都不是现代作家嘛!”
“所以我才读呀!如果你和别人读一样的东西,你的想法就只能和别人一样而已。那会是个乡巴佬、俗物的世界。一个认真、严肃的人是不会做那种丢脸的事的。知道吗?渡边!宿舍里稍稍认真一点儿的人就只有咱们两个了。其余的全是些垃圾。”
“你怎么知道?”我惊道。
“我当然知道罗!就像额头上盖了戳一样。一看就知道了。再说,咱们俩都在看『华丽的盖兹比』呀!”
我在心中计算着。“可是史考特,费杰罗死后也才过了二十八年而已呀!”
“才差两年,有关系吗?”他说。“像史考特。费杰罗这么伟大的作家可以稍微通融一下嘛!”
宿舍里没有人知道永泽背地里是个古典小说的蛀书虫,就算知道,大概也不去注意这些吧。他们最清楚的莫过于他的聪明。轻轻松松就进了东京大学,而且成绩优异,将来还打算参加公务人员考试,进外务省当外交官。父亲在名古屋主持一家大型医院,哥哥也毕业于东大医学院,将来要接父亲的棒子。这一家子真是好得没话说。永泽手头一向宽绰,人又长得是风度翩翩,因此,任谁都会注意到他,就连舍监也不敢对他说重话。他不论是对谁提出要求,那人定会二话不说照他的吩咐做。因为你不能不这么做。
永泽这个人天生有种能叫人自然而然服从他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从人群中站出来,迅速地对状况作个判断,给底下的人一个高明且正确的指示,使他们真心地服从。这种能力的表征就像天使的光圈一般浮在他头上,你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而对他敬畏三分。也因此,人家对永泽会选上我这种平凡无奇的人作为他个人的朋友都惊讶不迭。托他的福,我便从一个无名小卒进步到稍稍受人尊童。大伙儿或许都不知道我们相交的原因何在,说来其实简单得很。永泽之所以喜欢我,就是因为我对他一点儿也不崇拜的缘故。我对他人性中奇特的部分、坚强的部分是感到有些趣味,但对他的成绩优异、领导能力、英俊潇则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我想,这在他看来,反而是件稀奇事儿吧。
在永泽的体内同时存在着几种完全矛盾的性格,十分走极端。他有时极其温柔,温柔到连我都不由得感动的地步,有时则又极其冷酷、恶毒;有着高贵得出奇的精神层面,同时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俗物;能够一面统率众人乐观奋斗,一面却兀自在阴郁的泥淖中痛苦挣扎。打一开始,我便清楚地意识到他的这种矛盾性格,我实在搞不懂其他的人为什么都看不见他这一面。他是背负着他自己的地狱过日子的。
不过原则上,我觉得自己对他还是有些好感。他最大的美德就是正直。他绝对不会撒谎,对自己的过错或缺点向来不会否认,也不会隐藏自己的弱点。而且,他从来都对我非常亲切,也照顾得颇为周到。我想,要不是他的话,我的宿舍生活一定会过得更烦躁,更不愉快。尽管如此,我却始终不曾对他付出过真心。在这一方面,我和他的关系是绝对不同于我和木漉的关系的。自从我亲眼目睹他酒醉时对一个女孩狠霸、恶毒之后,我便下定决心,无论如何绝不以真心对待这个男人。
宿舍里流传着几个关于永泽的谣言。第一,据说他曾经吞下三只蛞蝓;第二,据说他的阴茎巨大无比,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和一百个以上的女人睡过觉了。
吞下蛞蝓的事是真的。我问过他,他告诉我那事不假。“吞了好大的三只唷!”
“为什么要吞呢?”
“有很多原因嘛!”他说。“我刚住进来那年,新生和旧生之间发生了一点龃龉。当时好像是九月吧!我代表新生去和旧生沟通。对方是右派分子,手上全拿着木剑,当下火药味极浓。我便告诉他们,我知道你们的意思了,是我能做的,我都做,只要能解决事情就好。于是他们叫我吞蛞蝓。我说好哇!我吞!然后就吞啦!他们居然找了三只好大的。”
“那是什么感觉呀!”
“吞蛞蝓的感觉只有吞过的人才会知道。那种咕噜一声通过喉咙,然后一下子掉到胃里的滋味很不好受咧!感觉冷冷的,嘴里也还留着一些味道。一想起来就觉得很恶心。我可是拼死压抑,才没吐出来的唷!因为万一吐出来,他们还是会让我再吞一次的,最后我总算把三只都吞下去了。”
“吞了以后呢?”
“当然就回房间去猛灌盐水啦!”永泽说道。“不然还能怎么样?”
“说的也是。”我也表示赞同。
“但是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对我耍狠了,包括那群旧生在内。因为除了我以外,没有人敢吞下三只蛞蝓。”
“大概没有吧!”我说。
要调查他的阴茎大小则非常简单。只要和他一块洗澡就好了。那玩意儿看上去的确是相当派头。他说:谣传他和一百个女人睡过觉是夸张了些。想了想,又说大约是七十五个左右。说是已经不大记得了,反正一定有七十个。我告诉他,自己只和一个睡过而已,他说那很简单。
“下次和我一块儿去嘛!没问题的,马上就会了。”
当时我还不信他的话,等到做了才知道真是很简单,简单得让人觉得很乏味。
我和他一块到涉谷或新宿的酒廊去(大概总是去那几家),挑上两个结伴同去的女孩,和她们聊天(当时眼里就只有这两个女孩)、喝酒,然后就把她们带到宾馆去做爱了。永泽很会说话。他并没有聊什么特别的话题,但只要一和他聊天,大部分的女孩们都会很服他,被他的话吸引住,不知不觉中就喝得酩酊大醉,最后就和他上了床。再加上他人又长得英俊,而且既亲切又机灵,女孩们和他在一起,都会觉得很愉快。说奇也奇,就连我因为和他在一起,仿佛也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男人。
永泽常催着我说话,而我只要一开口,女孩子便一副又崇拜又开心的模样,正如对永泽一般。这全是永泽的魔力,真是不可多得的才能哪!每一次我总是这么慨叹着。和他一比,木漉的座谈口才便成了骗小孩的玩意儿,连比都不能比。不过,我虽然对永泽的这份能力相当折服,却仍旧十分怀念木漉。如今我更加确信木漉真正是一个诚实的人。他把自己的一点才能全献给我和直子。比较起来,永泽都拿他那慑人的才能游戏似的到处任意挥霍。我想,他大约也不过是真心想和眼前那些女孩上床吧!对他来说,那不过就是游戏罢了。
我个人并不挺喜欢和陌生女孩上床。当然,这种解决性欲的方法是相当轻松,拥抱、爱抚本身也十分愉快,令我厌恶的是翌日早晨分手的时候,一睁开眼睛,发现身旁有个女孩正呼呼大睡,房里充斥着一股酒味,不论是床、灯或窗,所有的摆设都透着一股宾馆特有的俗气,而我则因宿醉昏沉沉地。不久,女孩醒来,开始蟋蟋嗦嗦地四处找内裤。然后就边穿袜子边说道:“喂!你昨天晚上有没有戴那个呀?我这几天可是危险期唷!”说罢,又面向镜子边涂口红、戴假睫毛,边咕哝她头痛啦、今天怎地不好上啦等等。我厌恶透了。其实也不一定非得待到早上不可,但我没法一面担心晚上十二点的关门时间,一面“诱拐”女孩子(这在物理上来说是不可能的),于是只得事先申请外宿了。这么一来,就不得不在那儿耗到早上,才带着自鄙和幻灭感回宿舍去。只觉得阳光刺眼,口干舌燥、晕头转向。
如此这般,和女孩睡过三、四次后,我便开口问永泽。这种事连续做个七十次,不觉得太空虚了吗?
“你会觉得空虚的话,表示你还是个严肃的人,真是可喜可贺哩!”他说道。
“到处和陌生女孩睡觉,你当然不会有什么收获。只有疲惫、自鄙而已。我也是一样呀!”
“那你为什么还这么拼命地做?”
“这很难解释。你知道的,杜思妥也夫斯基不是写过有关赌博的书吗?就和那个一样嘛!也就是说,当周遭充斥着可能性时,你很难就这么视若无睹地让它过去。懂吗?”
“好像有一点。”我说。
“一到黄昏,女孩会到街上来放荡呀,喝酒什么的。她们要求某种东西,我也正好可以给她们那种东西。做起来很简单嘛!就像扭开水龙头喝水一样简单。在一瞬间你让它掉落,她们也正等着接呀!这就是所谓的可能性嘛!当这种可能性就在你眼前转来转去时,你能眼睁睁地让它过去吗?当你有这份能力,又有让你发挥的场所,你会静静地走开吗?”
“我从没有这种感觉,不太能体会。搞不清楚那是什么玩意儿。”我笑道。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是一种幸福呀!”永泽说道。
尽管家境富裕,永泽却住进这幢宿舍来,原因就出在他太爱玩女人了。他父亲担心他若是一个人住在东京,一定会忙着玩女人,所以才强迫他住四年的宿舍。不过对永泽而言,这倒是无所谓,因为他并不怎么在乎宿舍的规定,过得还挺自在的。心情一好,他就申请外宿,有时去猎艳,有时则到女友家去住上一宿。申请外宿本来是件麻烦事,但他总是轻轻松松地就通过了,而且只要他帮腔,我也照样通得过。
永泽有个刚上大学时就开始交往的女朋友,名叫初美,和他同年。我曾见过几次,印象颇佳。初美并不是那种一见便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美人,甚至可说是中人之姿,没什么特别。起初我还觉得她配不上永泽,但只要和她谈过话,任谁都不能不对她产生好感。她正是那种女孩。稳重、理智、有幽默感、有同情心,穿着也总是十分高雅。我非常喜欢她,如果自己也有这么一个女朋友,大概就不会去和那些无聊女子上床了吧!她也很喜欢我,常常热心地要介绍她的学妹给我,然后四个人一块儿约会。我因为不想重蹈覆辙,所以总是找藉口溜掉。初美所念的女子大学里的学生全是些富家小姐,我和那种小姐是绝不可能谈得来的。
初美也约略知道永泽常会去玩女人,但她从不对他抱怨。她真心地爱着他,不想给他任何压力。
“我真配不上她呢!”永泽说。而我也有同感。
入冬之后,我在新宿一家小小的唱片行打工。待遇虽不很好,但工作轻松,而且一个星期只轮三天夜班,买唱片又可以打折,不算是个坏差事。耶诞节时,我就买了一张亨利曼西尼的唱片送给直子,里头有一首“DearHeart”是直子最爱听的歌。我亲手包装并系上一个红蝴蝶结。直子也送我一双她自己打的毛线手套。大拇指的地方打得有点短,但还是很暖和。
“对不起!我真不中用!”直子红着脸,略带腆地说道。
“不打紧的。你看!我还不是戴得很好?”我戴上手套展示给她看。
“不过,这么一来你就再也不用把手插进外套的口袋里了。”直子说道。
那个冬天直子没有回神户。我因为打工要到年底才结束,结果便也一直待在东京。回神户既没有什么有趣的事,也没有什么人想见的。过年时,宿舍的餐厅没开,我就到她的住处去吃饭。我们烤饼吃,又做了一些简单的煮年糕。
一九六九年一月到二月之间的确出了不少事。
一月底,“突击队”发高烧近四十度,整天躺在床上,我因此误了好几次和直子的约会。当时我好不容易才弄到两张某场音乐会的招待券,邀了直子一道去,曲目是直子最喜欢的布拉姆斯第四号交响曲,她也期待了许久。可是“突击队”在床上难过得翻来覆去,仿佛立刻就会死了似的,我不能就这么丢下他不管,自个儿出去玩。可是找不到一个好事的人能替我照顾他。我只得买来冰块,将几个塑胶袋套成一个,装进冰块做成冰袋,然后冷却毛巾帮他擦汗,帮他换衬衫,每个钟头还得量一次体温。整天下来,高烧始终不退。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他却一骨碌爬起来,像个没事人一样开始做起体操来了。一量体温,竟回复到三十六度二。人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真是奇怪!我从来没有发过高烧呀!”“突击队”说道。那口气听来倒像是我的错似的。
“可是你的确是发高烧啦!”我突然头痛了起来。跟着我便展示了那两张为了他发烧才作废了的招待券给他看。
“还好只是招待券而已。”“突击队”说道。当下我是很想一把抓起他的收音机从窗口丢下去的,但因为头痛,只好又钻回被窝睡觉了。
二月里下了好几场雪。
二月底,由于一点芝麻小事,我和住同一层楼的旧生吵架,还出手打了他。他的头因此撞上了水泥壁。所幸只是一点轻伤而已,而且永泽也帮我料理了善后。但我还是被叫到舍监那儿去听训。从那以后,我的宿舍生活就不怎么愉快了。
就这样,第一学年终了,春天到来。我有几个学分没拿到,成绩平平。大部分都是C或D,B只有几个。直子则全部通过。四季已然交替了一回。
四月中旬,直子满二十岁。我是十一月生的,她等于大我七个月左右。直子满二十岁了,我总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我总觉得不论是我,或是直子,都应该在十八、十九之间来来去去才对。十八,接着十九;十九,接着十八这样我才能接受。但是她已经满二十岁了。然后,秋天一到我也会满二十岁。只有死去的人永远都是十七岁。
直子生日那天下雨。下课后,我在附近买了蛋糕,跟着搭电车到她的住处。因为我曾对她说过既然满二十岁了,还是稍微庆祝一下好了。我想如果换作是我的生日,我也会希望这么做吧!孤伶伶地过二十岁生日的滋味一定不好受。这一天的电车不但挤,又晃得厉害。蛋糕晃到直子的屋子里时,已形同古罗马露天剧场的遗迹一般残缺不全了。不过,我们还是用火柴点燃二十支准备好了的蜡烛,然后又拉上窗,关掉电灯,这么一来,果然就像个有模有样的生日。直子还开了一瓶酒。我们一面喝酒,一面吃蛋糕,非常简单的一餐。
“满二十岁听起来真有些怪异呢!”直子说道。“我根本就还没作好准备嘛!真怪!好像是被人从背后推上去一样!”
“我还有七个月,可以慢慢准备哩!”我笑道。
“真好!还是十九岁。”直子羡慕地说道。
一边吃,我便一边说起“突击队”买新毛衣的事。本来他只有一件毛衣(是件蓝色的高中校服),现在总算有两件了。新毛衣相当可爱,上头有一只红、黑相间的鹿。毛衣本身是好看没错,但只要见他穿着走路时,大伙儿都忍俊不住。而他却一点也不懂大伙儿为什么要笑。
“喂!渡边,有什么不对吗?”他问道。在餐厅里,他和我比邻而坐。“我脸上沾了东西吗?”
“没有哇!没什么不对的呀!”我强自压抑着。“不过,这件毛衣倒真是不错嘛!”
“谢谢!”“突击队”笑得很开心。
听了这些事,直子非常兴奋。“我想见他!一次就好了!”
“不成!你一定会笑出来的。”我说。
“真的会笑出来吗?”
“我敢打赌。连我这种每天和他在一起的人,有时都还会忍不住笑出来哩!”
餐毕,两人收拾过餐具,便坐在地板上一面听音乐一面喝剩下的酒。我一杯都还没喝完,直子就已经喝了两杯。
这天直子出奇地话多。她谈起小时候,也谈起学校和家庭。而且不论是那一桩,都像一幅工笔画一般说得极其详细。我一边听,一边由衷地佩服她的记忆力。
然而渐渐地,我注意到她的话里包含着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