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第14部)-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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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礼经,实天下幸甚!” 上曰 :“卿言甚善,更俟商量 。”俄而韦彤、裴堪谏疏继入, 上不悦,促令奉行前诏,然上心颇重乂。
上尝登凌烟阁,见左壁颓剥,文字残缺,每行仅有三五字, 命录之以问宰臣。宰臣遽受宣,无以对;即令召乂至,对曰: “此圣历中《侍臣图赞》,臣皆记忆。”即于御前口诵,以补其 缺,不失一字。上叹曰:“虞世南暗写《列女传》,无以加也。 “十八年,迁起居舍人,转司勋员外郎,皆兼史职。时集贤学 士甚众,会诏问神策军建置之由。相府讨求,不知所出,诸学 士悉不能对,乃访于乂。乂征引根源,事甚详悉,宰臣高郢、 郑珣瑜相对曰 :“集贤有人矣!”翌日,诏兼判集贤院事 。父 子代为学士,儒者荣之。时顺宗祔庙,将行祧迁之礼,诏公卿 议。咸云 :“中宗中兴之主,不当迁 。”乂建议云 :“中宗既 正位柩前,乃受母后篡夺,五王翼戴,方复大业。此乃由我失 之,因人得之,止可同于返正,不得号为中兴 。”群议纷然, 竟依乂所执。
元和二年,迁兵部郎中。与许孟容、韦贯之等受诏删定制 敕,成三十卷,奏行用。改秘书少监,复兼史馆修撰。寻奉诏 与独孤郁、韦处厚同修《德宗实录》五年,书成奏御,以功拜 右谏议大夫。明年监修国史裴垍罢相,李吉甫再入,以乂垍之 修撰,改授太常少卿。久之,迁秘书监。
乂『性』朴直,不能事人,或遇权臣专政,辄数岁不迁官。在 朝垂三十年,前后每有大政事、大议论,宰执不能裁决者,必 召以咨访。乂征引典故,以参时事,多合其宜,然亦以此自滞。 而好学不倦,老而弥笃,虽甚寒暑,手不释卷。旁通百家,尤 精历代沿革。家藏书一万五千卷。本名武,因宪宗召对,奏曰 “陛下已诛群寇,偃武修文 ,臣名于义未允 ,请改名乂 。” 上忻然从之。时帝方用兵两河,乂亦因此讽谕耳。乂居史任二 十年,所著《大唐宰辅录》七十卷、《凌烟阁功臣》《秦府十八 学士》、《史臣》等传四十卷。长庆元年卒,年七十五,赠礼部 尚书,谥曰懿。子系、伸、偕、仙、佶。
系,太和初授昭应尉,直史馆。二年,拜右拾遗、史馆修 撰,典实有父风。与同职沈传师、郑浣、陈夷行、李汉等受诏 撰《宪宗实录》四年,书成奏御,转尚书工部员外,迁本司郎 中,仍兼史职。宰相宋申锡为北军罗织,罪在不测,系与谏官 崔玄亮泣谏于玉阶之下,申锡亦减死,时论称之。开成中,转 谏议大夫。武宗朝,李德裕用事,恶李汉,以系与汉僚婿,出 为桂管都护御观察使。中宗即位,征拜给事中、集贤殿学士、 判院事。转吏部侍郎,改左丞。出为兴元节度使,入为刑部尚 书。俄检校户部尚书、凤翔尹,充凤翔陇节度使,入为兵部尚 书。以弟伸为丞相,恳辞朝秩,检校尚书左仆『射』、襄州刺史、 山南东道节度使,封淮阳县开国公,食邑五百户。
伸,登进士第,历佐使府。大中初入朝,右补阙、史馆修 撰,转中书舍人,召入翰林为学士。自员外郎中,至户部侍郎、 学士承旨,转兵部侍郎。大中末,中书侍郎、平章事。
仙、佶,皆至刺史。
偕,有史才,以父任历官左拾遗、史馆修撰,转补阙。咸 通中,与同职卢耽、牛丛等受诏修《文宗实录》。
蒋氏世以儒史称,不以文藻为事,唯伸及系子兆有文才, 登进士第,然不为文士所誉。与柳氏、沈氏父子相继修国史实 录,时推良史,京师云《蒋氏日历》,士族靡不家藏焉。
柳登,字成伯,河东人。父芳,肃宗朝史官,与同职韦述 受诏添修吴兢所撰《国史》;杀青未竟而述亡,芳绪述凡例,勒 成《国史》一百三十卷。上自高祖,下止乾元,而叙天宝后事, 绝无伦类,取舍非工,不为史氏所称。然芳勤于记注,含毫罔 倦。属安、史『乱』离,国史散落,编缀所闻,率多阙漏。上元中 坐事徙黔中,遇内官高力士亦贬巫州,遇诸途。芳以所疑禁中 事,咨于力士。力士说开元、天宝中时政事,芳随口志之。又 以《国史》已成,经于奏御,不可复改,乃别撰《唐历》四十 卷,以力士所传,载于年历之下。芳自永宁尉、直史馆,转拾 遗、补阙、员外郎,皆居史任,位终右司郎中、集贤学士。
登少嗜学,与弟冕咸以该博著称。登年六十余,方从宦游, 累迁至膳部郎中。元和初,为大理少卿,与刑部侍郎许孟容等 七人,奉诏删定开元已后敕格。再迁右庶子,以衰病改秘书监, 不拜,授右散骑常侍致仕。长庆二年卒,时九十余,辍朝一日, 赠工部尚书。弟冕。
冕,文史兼该,长于吏职。贞元初,为太常博士。二年, 昭德王皇后之丧,论皇太子服纪。左补阙穆质请依礼周期而除, 冕与同职张荐等奏议曰:
准《开元礼》子为母齐衰三年,此王公已下服纪。皇太子 为皇后丧服,国礼无闻。昔晋武帝元皇后崩,其时亦疑太子所 服。杜元凯奏议曰 :“古者天子三年之丧,既葬除服。魏氏革 命,亦以既葬为节。故天子诸侯之礼,尝已具矣,恶其害己而 削去其节。今其存者唯《士丧礼》一篇,戴胜之记错杂其内, 亦难以取正。皇太子配二尊,与国为体,固宜卒哭而除服 。” 于是山涛、魏舒并同其议,晋朝从之。历代遵行,垂之不朽。
臣谨按实录,文德皇后以贞观十年九月崩,十一月葬,至 十一年正月,除晋王,治为并州都督。晋王即高宗在籓所封, 文德皇后幼子,据其命官,当已除之义也。今请皇太子依魏、 晋故事,为大行皇后丧服,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 丧终制,庶存厌降之礼。
事下中书 ,宰臣召问礼官曰 :“《语 》云:‘子食于有丧 者之侧,未尝饱也。’今岂可令皇太子衰服侍膳,至于既葬乎? 准令,群臣齐衰,给假三十日即公除。约于此制,更审议之。 “张荐曰 :“请依宋、齐间皇后为父母服三十日公除例,为皇 太子丧服之节 。”三十日公除诣于正内,则服墨惨,归至本院, 衰麻如故。穆质曰 :“杜元凯既葬除服之论,不足为法。臣愚 以为遵三年之制则太重,从三十日之变太轻,唯行古之道,以 周年为定 。”诏宰臣与礼官定可否。宰臣以穆质所奏问博士, 冕对曰:“准《礼》,三年丧,无贵贱一也。岂有以父母贵贱而 差降丧服之节乎?且《礼》有公门脱齐衰《开元礼》皇后为父 母服十三月,其禀朝旨,十三日而除;皇太子为外祖父母服五 月,其从朝旨,则五日而除。所以然者,恐丧服侍奉,有伤至 尊之意也。故从权制,昭著国章,公门脱衰,义亦在此,岂皆 为金革乎?皇太子今若抑哀,公除墨惨朝觐,归至本院,依旧 衰麻,酌于变通,庶可传继 。”宰臣然其议,遂命太常卿郑叔 则草奏,以冕议为是。而穆质坚执前义,请依古礼,不妨太子 墨衰于内也。宰臣齐映、刘滋参酌群议,请依叔则之议,制从 之。及董晋为太常卿,德宗谓之曰 :“皇太子所行周服,非朕 本意,有谏官横论之。今熟计之,即礼官请依魏、晋故事,斯 甚折衷 。”明年冬,上以太子久在丧,合至正月晦受吉服,欲 以其年十一月释衰麻,以及新正称庆。有司皆论不可,乃止。
六年十一月,上亲行郊享。上重慎祀典,每事依礼。时冕 为吏部郎中,摄太常博士,与司封郎中徐岱、仓部郎中陆质、 工部郎中张荐,皆摄礼官,同修郊祀仪注,以备顾问。初,诏 以皇太子亚献终献,当受誓戒否,冕对曰 :“准《开元礼》有 之,然誓词云‘不供其职,国有常刑’,今太子受誓 ,请改云 ‘各扬其职,肃奉常仪’ 。”上又问升郊庙去剑履,及象剑尺 寸之度,祝文轻重之宜,冕据礼经沿革闻奏,上甚嘉之。
冕言事颇切,执政不便之,出为婺州刺史。十三年,兼御 史中丞、福州刺史,充福建都团练观察使。冕在福州,奏置万 安监牧,于泉州界置群牧五,悉索部内马五千七百匹、驴骡牛 八百头、羊三千口,以为监牧之资。人情大扰,期年,无所滋 息,诏罢之。以政无状,诏以阎济美代归而卒。子璟,登进士 第,亦以著述知名。
璟,宝历初登进士第,三迁监察御史。时郊庙告祭,差摄 三公行事,多以杂品;璟时监察,奏曰 :“准开元二十三年敕, 宗庙大祠,宜差左右丞相、嗣王、特进、少保、少傅、尚书、 宾客、御史大夫。又二十五年敕,太庙五享,差丞相、师傅、 尚书、嗣、郡王通摄,余司不在差限。又元和四年敕,太庙告 祭摄官,太尉以宰相充,其摄司空、司徒,以仆『射』、尚书、师 傅充,余司不在差限。比来吏部因循,不守前后敕文,用人稍 轻。请自今年冬季,勒吏部准开元、元和敕例差官 。”从之。 再迁度支员外郎,转吏部。开成初,换库部员外郎、知制诰, 寻以本官充翰林学士。
第一卷 第5章
初,璟祖芳精于谱学,永泰中按宗正谱牒,自武德已来宗 枝昭穆相承,撰皇室谱二十卷,号曰《永泰新谱》,自后无人修 续。
璟因召对,言及图谱事,文宗曰 :“卿祖尝为皇家图谱, 朕昨观之,甚为详悉。卿检永泰后试修续之 。”璟依芳旧式, 续德宗后事,成十卷,以附前谱,仍诏户部供纸笔厨料。五年, 拜中书舍人充职。武宗朝,转礼部侍郎,再司贡籍,时号得人。 子韬亦以进士擢第。
沈传师,字子言,吴人。父既济,博通群籍,史笔尤工, 吏部侍郎杨炎见而称之。建中初,炎为宰相,荐既济才堪史任, 召拜左拾遗、史馆修撰。既济以吴兢撰《国史》以则天事立本 纪,奏议非之曰:
史氏之作,本乎惩劝,以正君臣,以维家邦。前端千古, 后法万代,使其生不敢差,死不妄惧。纬人伦而经世道,为百 王准的;不止属辞比事,以日系月而已。故善恶之道,在乎劝 诫;劝诫之柄,存乎褒贬。是以《春秋》之义,尊卑轻重升降, 几微仿佛,虽一字二字,必有微旨存焉。况鸿名大统,其可以 贷乎?
伏以则天皇后,初以聪明睿哲,内辅时政,厥功茂矣。及 弘道之际,孝和以长君嗣位,而太后以专制临朝;俄又废帝, 或幽或徙。既而握图称箓,移运革名,牝司燕啄之踪,难乎备 述。其后五王建策,皇运复兴,议名之际,得无降损。必将义 以亲隐,礼从国讳,苟不及损,当如其常,安可横绝彝典,超 居帝籍?昔仲尼有言,必也正名,故夏、殷二代为帝者三十世 矣,而周人通名之曰王;吴、楚、越之君为王者百余年,而《春 秋》书之为子。盖高下自乎彼,而是非稽乎我。过者抑之,不 及者援之,不为弱减,不为僭夺。握中持平,不振不倾,使其 求不可得,而盖不可掩,斯古君子所以慎其名也。
夫则天体自坤顺,位居乾极,以柔乘刚,天纪倒张,进以 强有,退非德让。今史臣追书,当称之太后 ,不宜曰“上”。 孝和虽迫母后之命,降居籓邸,而体元继代,本吾君也,史臣 追书,宜称曰“皇帝”,不宜曰“庐陵王”。睿宗在景龙已前, 天命未集,徒禀后制,假临大宝,于伦非次,于义无名,史臣 书之,宜曰“相王”,未宜曰“帝 ”。若以得失既往 ,遂而不 举,则是非褒贬,安所辨正,载笔执简,谓之何哉?则天废国 家历数,用周正朔,废国家太庙,立周七庙。鼎命革矣,徽号 易矣,旂裳服『色』,既已殊矣!今安得以周氏年历而列为《唐书》 帝纪?征诸礼经,是谓『乱』名。且孝和继天践祚,在太后之前, 而叙年制纪,居太后之下;方之跻僖。是谓不智,详今考古, 并未为可。
或曰:班、马良史也,编述汉事,立高后以续帝载,岂有 非之者乎?答曰:昔高后称制,因其旷嗣,独有分王诸吕,负 于汉约,无迁鼎革命之甚。况其时孝惠已殁,孝文在下,宫中 二子,非刘氏种,不纪吕后,将纪谁焉?虽云其然,议者犹为 不可,况迁鼎革命者乎?
或曰:若天后不纪,帝绪缺矣,则二十二年行事,何所系 乎?曰:孝和以始年登大位,以季年复旧业,虽尊名中夺,而 天命未改,足以首事,足以表年,何所拘阂,裂为二纪?昔鲁 昭之出也,《春秋》岁书其居,曰“公在乾侯”。且君在,虽失 位,不敢废也。今请并《天后纪》合《孝和纪》,每于岁首,必 书孝和所在以统之,书曰某年春正月,皇帝在房陵,太后行某 事,改某制云云。则纪称孝和,而事述太后,俾名不失正,而 礼不违常;名礼两得,人无间矣!其姓氏名讳,入宫之由,历 位之资,才艺智略,年辰崩葬,别纂录入《皇后传》列于废后 王庶人之下,题其篇曰“则天顺圣武后”云。
事虽不行,而史氏称之。
德宗初即位,锐于求理。建中二年夏,敕中书、门下两省, 分置待诏官三十员,以见官前任及同正试摄九品已上,择文学 理道、韬钤法度之深者为之,各准品秩给俸钱,廪饩、干力、 什器、馆宇之设,以公钱为之本,收息以赡用。物论以为两省 皆名侍臣,足备顾问,无劳别置冗员。既济上疏论之曰:
臣伏以陛下今日之理,患在官烦,不患员少;患在不问, 不患无人。且中书、门下两省常侍、谏议、补阙、拾遗,总四 十员,及常参待制之官,日有两人,皆备顾问,亦不少矣。中 有二十一员,尚阙人未充,他司缺职,累倍其数。陛下若谓见 官非才,不足与议,则当选求能者,以代其人。若欲务广聪明, 毕收淹滞,则当择其可者,先补缺员。则朝无旷官,俸不徒费。 且夫置钱息利,是有司权宜,非陛下经理之法。今官三十员, 皆给俸钱,干力及厨廪什器、建造 宇,约计一月不减百万, 以他司息例准之,当以钱二千万为之本,方获百万之利。若均 本配人,当复除二百户,或许其入流。反覆计之,所损滋甚。 当今关辅大病,皆为百司息钱,伤人破产,积于府县。实思改 革,以正本源。又臣尝计天下财赋耗篸之大者,唯二事焉:最 多者兵资,次多者官俸。其余杂费,十不当二事之一。所以黎 人重困,杼轴犹空。方期缉熙,必藉裁减。今四方形势,兵罢 未得,资费之广,盖非获已。陛下躬行俭约,节用爱人,岂俾 闲官,复为冗食?籍旧而置,犹可省也,若之何加焉?陛下必 以制出不可改,请重难慎择,迁延寝罢。
其事竟不得行。既而杨炎谴逐,既济坐贬处州司户。后复 入朝,位终礼部员外郎。
传师擢进士,登制科乙第,授太子校书郎、鄠县尉,直史 馆,转左拾遗、左补阙,并兼史职。迁司门员外郎、知制诰, 召充翰林学士。历司勋、兵部郎中,迁中书舍人。『性』恬退无竞, 时翰林未有承旨,次当传师为之,固称疾,宣召不起,乞以本 官兼史职。俄兼御史中丞,出为潭州刺史、湖南观察使。入为 尚书右丞。出为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转宣州刺史、宣 歙池观察使。入为吏部侍郎。太和元年卒,年五十九,赠吏部 尚书。
初,传师父既济撰《建中实录》十卷,为时所称。传师在 史馆,预修《宪宗实录》未成,廉察湖南,特诏赍一分史稿, 成于理所。
有子枢、询,皆登进士第。
询历清显,中书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