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读书选集-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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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族群关系等方面重新审视具体地域中“地方性知识”与“区域文化”被创造与传播的机制,就会发现,许多所谓“地方性知识”都是在用对过去的建构来解释现在的地域政治与社会文化关系。总的说来,通过实地调查与文献解读的结合,更容易发现,在“国家”与“民间”的长期互动中形成的国家的或精英的“话语”背后,百姓日常活动所反映出来的空间观念和地域认同意识,是在实际历史过程中不断变化的。从不局限于行政区划的、网络状的“区域”视角出发,有可能重新解释中国的社会历史。
编这套丛书,是为了表达一种具有方向感的学术追求。编者强调自己的工作学有所本,同时也相信自己的追求属于一个有上千年历史的史学传统的自然延伸。在大多数情况下,从书的作者们所从事的是一项与个人的情感可以交融在一起的研究,学术传统与个人情感的交融,赋予这样的工作以独特的魅力。但大家对于做学问的目的,还是有着更深沉的思考。他们希望这样的研究,最终对整个中国历史的重新建构或重新理解,会有一些帮助。同时,他们也期望这样的工作可以参与到一个更大的学术共同体的共同关注的问题中去。他们强调学术研究要志存高远,要有理论方面的雄心,要注意从中国历史的实际和中国人的意识出发理解传统中国社会历史现象,在理论分析中注意建立适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实际情形的方法体系和学术范畴。他们希望在理论假定、研究方法、资料分析和过程重构等多个层次进行有深度的理论探索,特别从理论上探讨建立传统中国区域社会历史新的解释框架的可能性,并由此回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面对的各种重要问题,力图对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整体发展有所贡献。
几年以前,这套丛书的“始作俑者”之一科大卫教授,在从事华南地域社会研究近三十年之际,写了《告别华南研究》一文,其结尾的两段是这样写的:
我们不能犯以往古代中国社会史的错误,把中国历史写成是江南的扩大化。只有走出华南研究的范畴,我们才可以把中国历史写成是全中国的历史。
我就是这样决定,现在是我终结我研究华南的时候。后来的学者可以比我更有条件批评我的华南研究。我倒希望他们不要停在那里,他们必须比我们这一代走更远的路。我们最后的结果,也不能是一个限制在中国历史范畴里面的中国史。我们最终的目的是把中国史放到世界史里,让大家对人类的历史有更深的了解。
参与这套丛书编辑工作的学者,都有相近的心境和期望。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于广州康乐园马岗松涛之中
(《大历史与小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赵世瑜著;《区与界: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黄国信著;《“贼”“民”之间:12—18世纪赣南地域社会》,黄志繁著;《隐藏的祖先:妙香国的传说和社会》,连瑞枝著;《木材之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张应强著,三联书店近期出版)
返回目录幸福的经济学和不幸福的经济学
□王曙光《读书》2006年第12期
引子:幸福是一个说不清的东西
萧伯纳曾经说了一句被广泛引用的、令经济学家很受用的名言,他说:“经济学是一门使人幸福的科学。”我不知道他是在何种意义上对经济学作出这样的评价的。不过,经济学家在幸福这个问题上所作出的贡献实在是微不足道。与哲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相比,经济学家似乎并没有在幸福这个命题上作出多少实质性的知识贡献。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对幸福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从欧洲的古希腊时代、中国的先秦时代以及印度的孔雀王朝时代开始,哲学家对幸福问题就进行了繁琐然而却是有益的探索。
但是谁能够说清楚幸福是什么呢?幸福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几乎可以涵盖一切伦理学概念的术语,那些关于公平、公正、正义、自由、爱、灵魂、财富、信仰、道德的讨论,几乎都是以幸福作为背景来探讨的,但是并没有人真正对幸福下过一个令大家都满意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至善”,在所有哲学命题中,只有幸福这种价值才是终极的和充分的,其它范畴都是获得幸福这种价值的手段或者方式。亚里士多德对德性的重视使得幸福的概念更多地与行为的正确性与合宜性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与世俗的享乐与感官的享用相对接。在中世纪的宗教氛围下,像阿奎那这样的基督教哲学家则更直接地强调幸福与上帝之间的联系,实际上,这种联系不过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的合乎逻辑的延伸而已。幸福在这些宗教哲学家那里,不仅是人的自我满足,而且意味着信仰的满足,意味着在人之上的神性的满足。中国的古典哲学家,以儒家为代表,几乎也同样强调道德体系在人类幸福中的重要作用,孔子不是将“乐”(幸福)排除在人类追求之外,而是承认人类追求“乐”的正当性,但同时又强调“仁、义、礼、智”等伦理规范在追求“乐”中的主导作用。孔子将幸福置于整个社会网络和社会关系中去审察,这种视角对我们今天认识幸福都有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两千年以来,幸福这个玩意儿让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们伤透了脑筋。意见的纷纭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单就财富与幸福的关系而言,享乐主义者与禁欲主义者千百年来就一直各执一词。享乐主义者认为幸福就是各种感官享受的快乐。古希腊最著名的享乐主义者阿里斯底波把物质的享乐主义发挥到了极致。据说他依附一位僭主过活,一次,这位僭主当着众人的面向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沫,他从容不迫若无其事地抹掉,并且替自己打圆场说:“渔夫在海里打鱼,难免会有海水溅到脸上,我从他那里拿到那么多钱,享受到那么多的快乐,他吐我脸上几滴水珠又有什么?”在阿里斯底波的幸福论里,伦理道德的维度是完全缺失的。
而一个禁欲主义者则持有相反的看法。中国的禁欲主义者墨子,生活上的刻苦自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而古希腊犬儒学派的安提斯泰更是宣扬“无欲是神圣的”。据说,安提斯泰“只穿一件衣服,手拿一根棍子和一只皮袋”,居住在破庙的回廊、草堆、狗窝等,真是居无定所,像狗一样四处游荡。安提斯泰的幸福观,完全排斥了物质主义,似乎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到底什么是幸福?幸福跟物质财富、社会环境、公共制度、心理感受等到底是什么关系?在哲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之后,经济学家也开始关注起幸福这个命题,这个变化本身,也许透露出一些对于经济学的变革而言非常重要的信息。《幸福与经济学》这本书的出现以及其它经济学家关于幸福问题的深入探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预示着经济学方法论和分析范式的转型,也意味着经济学重新正在回到她应该讨论的核心命题。
一、经济学家对幸福的关注:从亚当·斯密到阿玛蒂亚·森
经济学家怎么讨论起幸福来了?这不是经济学帝国主义的一种表现吗?是的,经济学家讨论幸福似乎有些侵占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地盘的味道,难怪哲学家和伦理学家认为经济学家讨论幸福问题是不务正业。可是经济学家不该讨论幸福问题吗?苏格拉底说:各种学问,其最根本的目的,是要解决“人怎样活着”的问题;把这个“苏格拉底命题”换个说法,就是:各种学问,其最根本的使命,是如何使人类生活幸福的问题,是如何增进人类福祉的问题。经济学作为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其根本的目的也是研究人类的行为如何才能增进人类幸福的问题,而不是传统上所定义的“研究稀缺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因为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归根结底也是为了人类的幸福。
实际上,从现代经济学诞生的那一天起,幸福一直是这门学科研究的核心问题,只是在最近的几十年以来,经济学的形式主义逐渐发达,掩盖了对于幸福这个本质命题的关注。斯密作为公认的现代经济学的开山,在他的经济学思想的框架里,幸福或者说人类的福祉一直是一个核心的问题。在《国富论》里,他并没有将财富作为核心的唯一的研究目标,而是认为人类经济行为的核心价值是社会的和谐与人类福祉的提升。斯密在《国富论》中还令人信服地论证了人类幸福与收入的关系,他认为,在某一个极限点,高收入对一个人的幸福根本不起作用;斯密将更多的关注投向人类幸福的道德维度。到现代为止,我都认为斯密的这个观点都可以算是古典经济学的最重要的思想精髓。
马克思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对幸福问题的关注更多地投向幸福的社会性层面。在马克思的经济学框架里,幸福首先意味着人类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全面发展与自由,而在幸福的终极价值领域里,平等、自由、和谐都应该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先决条件。在马克思的幸福观里,有着古典经济学一脉相传的对于人类尊严的关注。很多人将马克思的经济学教条化和简单化了,实际上,马克思经济学就其本质而言,是对古典经济学精神的一种合理的延续和特定历史阶段的拓展。
20世纪下半叶以来,经济学中的福利主义学派开始成为一种新鲜的潮流,这些福利主义经济学家开始关注人的福利问题,开始反省人类财富的增加对于人类的终极意义。我下面还会仔细探讨福利主义经济学内在的一种悖论。这里,我只想指出,福利经济学在方法上没有超出新古典经济学的范畴,因而她并没有为经济学探讨幸福问题开出一种革命性的道路。
在20世纪下半叶直至现在,阿玛蒂亚·森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对于幸福问题的讨论最具有代表性,森的结论和方法同时对经济学的现代转型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以自由看待发展》、《贫困与饥荒》等经典著作中,森一直在拓展他关于人类幸福的理论,这些带有浓厚的人文主义气息的讨论在现代经济学发展史中显得那么鹤立鸡群,因而也就显得如此稀有而弥足珍贵。森把人类的幸福更多地归结为人类选择自由的拓展以及人类的能力自由的提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森又回到了经济学的古典精神,即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关注人的福利和幸福,关注普遍的人类命运,而不是仅仅关注经济增长和资源配置。同时,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讲,森一直试图在他的分析框架中更多地加入伦理视角和哲学视角,对原有的新古典范式和福利经济学命题多有中肯的批判。
二、经济学中的效用与幸福
现代经济学尤其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基础是效用。通过效用这个概念,经济学家建立了一个看似精致然而内部却漏洞百出的经济学大厦。效用又分为基数效用和序数效用。早在20世纪30年代,尤其是经过罗宾斯的决定性贡献,经济学家已经在这一点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人类效用不能被基数性衡量与评估。效用是一个主观的概念,涉及每一个人对于自身满足感和幸福的主观判断。因此效用只是每个人选择决策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可能成为相互之间进行比较的变量。
有一个故事非常有趣地表示出效用的不可比较性。一个富人正在沙滩上享用大海的美景、晴朗的天空和温暖的阳光。此时,他身边躺着一个一文不名的年轻的流浪汉。富人对这个年轻的流浪汉说:“年轻人,你要到外面的世界去奋斗啊。”年轻的流浪汉问:“我为什么要去努力奋斗呢?”富人说:“努力奋斗才能获得更多的财富啊。”年轻的流浪汉又问:“获得更多的财富又是为什么呢?”富人说:“获得更多的财富你才能到海边度假,享受这里的海滩和阳光啊。”年轻人反问道:“那么,你认为我现在正在做什么呢?”
这个年轻的流浪汉对富人的诘问使富人无言以对。对于富人而言,巨大的财富的效用显然很高,他的全部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占有和获取巨大的财富,然后比他人获得更多的享乐。然而在这个年轻的流浪汉看来,财富并不是通往更多的快乐的手段,快乐与财富之间的关联非常微弱。显然,在富人和流浪汉之间,对财富这种东西的效用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的。
现代经济学已经证明,建立在基数效用基础上的分析并不是经济学理论中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建立在序数效用基础上的偏好显示和选择行为,才是构成经济学大厦的必要基石。每个人的内心状态和价值判断都不相同,因此基数效用在操作上完全不可行。序数效用论决定了每个人内心的偏好顺序,这种偏好顺序又由消费者无差异曲线表示出来,因而也就合乎逻辑地以偏好指数建立了需求理论的基础。这是希克斯和艾伦在20世纪30年代早就证明了的,萨缪尔森更是认为效用就是偏好,并通过偏好和选择行为建立了标准的经济学理论。
福利经济学也是建立在效用这个基本概念上的。福利经济学拒绝了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因此在其分析框架中,最有用的概念莫过于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指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当且仅当不减少其他人的效用就无法增加任何一个人的效用时,这种社会状态就称之为帕累托最优。对此,阿玛蒂亚·森作出了这样的评论:“如果不分享富人的奢侈荣华,穷人就无法快乐自在,那么,随着一部分人的极度贫困和另一些人的极度奢华,这种社会状态也可以被称为帕累托最优。”森对帕累托最优这个福利经济学核心概念的讽刺在很多经济学家那里获得了共识。帕累托最优仅仅关注经济效率方面的最优化,而没有关注效用分配方面的最优化。没有了效用分配的最优化,没有了人类之间的平等感和满足感,仅仅经济效率能够实现人类幸福的最大化吗?
幸福与效用不是等同的概念,幸福感来源于与其它人的比较,这一点已经被心理学家和伦理学家所证明。一个赤贫的不幸的人,在社会网络中的地位十分低下,他对自己的未来生活的期望也十分有限,这些人更容易满足于清贫的生活,而生活的每一点微小的改善都可能给他带来巨大的效用和满足感。在这个清贫的人身上,效用获得了巨大的满足,但是我们仍然很难把他看作是幸福的。那些地位微贱的人,乞丐、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劳动者以及贫困的妇女,他们常常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每一点生活改善都会使他们感到快乐,而且他们还随时准备着承受更大的不幸。效用并不能充分代表人的幸福和福利,效用也不是我们在分析人类行为中最好的概念。以效用为核心概念的福利经济学因为对效用概念的滥用而作出很多带有误导性的结论。
在《幸福与经济学》这本书中,作者充分显示了效用和幸福这两个概念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从一方面而言,效用和幸福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独特的,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历史经验、社会地位、偏好指数以及预期来判断效用和幸福。因此,当一个生活在中国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