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心作者:香叶桃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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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滴答滴答,郑逸民没有带手机,他不知道几点了,只能看着天边的太阳。
太阳西斜,晚霞在天边剧烈燃烧着。西边那一片殷红的火光,稍纵即逝,好像是方锦年在天边挣扎。时间一过,霞光就会被黑暗吞噬。
郑逸民魂不附体,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向机场。
他倾尽全力,在马路上飞奔,一路大口吸气,感觉到喉咙发痛,风好像一阵锐利的刀片,将他身上表皮一点点剥掉,直到他变成赤裸裸的自己,再也没有其他。
牵绊他的家人、朋友、财富,地位等等一切值得留恋的东西,追不上他的脚步,全被锐利的风撕扯下去。
赶着霞光熄灭之前,他像飞蛾扑火一样扑向机场,去见方锦年,把自己交给他,把心交给他,让他把自己烧成灰烬。
他的心脏从来没有这样激烈地鼓动着,在胸口狂跳,好像快要心跳过速而死。
晚霞在云彩上热烈地召唤着,发出明亮的红光,指引着道路。
郑逸民用一种坠崖的姿势,向它扑去,心中疯狂的嘶吼:一起走吧!什么都不要了!我爱你!只爱你一个!我为你疯狂!
这种感觉如此强烈,如此深刻,即使过了三年,五年,也恍若昨日,哪怕十年、二十年后,也将清晰地烙印在他的身上,永远难忘。
郑逸民站在咖啡馆的楼上,浑身战栗,感受着记忆中最终交付的那一刻。
那一天的心情,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刹那,让他初次体验到,完全爱上一个人是怎样的失去理智,发疯癫狂。
郑逸民点起烟,欣赏着夕阳,在一片灿烂到极致的霞光之下,天空下的一切黯然失色。商场、写字楼、餐厅和街道都被融化了,城市中的形形色色都被这片强烈的光芒掩盖,烫成了红色,变得瑰丽而扭曲。
夕阳的光线灿金刺目,郑逸民感到眼睛有些酸涩,一阵眼花。他舍不得移开视线,眯起眼睛,继续看着那片光,如痴如醉。
他无法拒绝这片霸道霞光,这光芒是那么凶残,那么美丽,扫灭了一切魑魅魍魉,压倒了世间其余的色彩,重现了天地涅槃那一瞬间的惊心动魄,活像……活像他最爱的人的眼眸!
22、第 22 章
郑逸民伫立在红霞之中,融化在它的光芒里,跟随着它,一起飘动着,闪耀着,往上升,向上飞舞,向着云层深处的彼岸而去。
天空从浅蓝变成深蓝,好像海水溢开了一样,一层层向前波动,围绕着红光,追逐它。
红光带着郑逸民,在空中四处游动。它轻盈地跳动着,像一只聪明的小狐狸,飞快地从一朵云跳到另一朵云上,兜着圈子逃出追捕,一路烧着许多云彩的边缘,像顽皮的孩子用画笔将天空涂上一抹抹红晕。
黑夜越来越浓重,逐渐将它逼入天边的一个角落,准备张开天幕将它捉住。
红光发出祷告,求仁慈的主神帮助它,打开通向天上的道路。它的呼求像一只神箭,瞬间穿过了壁垒,传到了苍穹深处。
上苍应允了它的请求,将云层裂开,露出了一个极小极小的缝隙,让他们通过。在黑夜的笼罩下,红光一秒钟都没有停留,从缝隙中疏忽而过。
钻入缝隙的过程中,郑逸民发现这条道路太狭窄,把自己卡住了。一阵挣扎之中,铅坠住了他的双腿,将他拉下云层。
红光想来挽留他,但是黑夜迅速地占领了整个天空,将云层盖住,严丝合缝,没有留下任何出路。
郑逸民失去了光芒的掩盖,立刻变重,变得浑浊,浑身布满了锈蚀。
他对着消失的光芒无望地伸了一下手,从高空中跌落下来,用一百倍的加速度在黑暗中坠落,重重跌进了尘埃中。
一阵巨大的冲击力敲碎了他的骨头,撕裂了他的肌肤,血液从四肢百骸流了出来,慢慢渗漏。他眼前什么都没有,黑色的空洞中,弥漫着一片血雾。
闪电在空中亮了一下,炸雷声隆隆压过。
一阵暴雨倾注下来,惊散了地上的人群。广场上的人们用手臂挡着雨点,匆忙地躲入建筑物里,跑回车子上,离开空旷的地面。
郑逸民站在没有阳伞的露台上,被雨水打湿了衣服。他从回忆中彻底醒来,如梦初醒,仰望阴郁的夜空。
雨季到了,以后都看不见光。
郑逸民离开咖啡馆,去开自己的车子。他坐到车上,脱下淋湿的外衣,用毛巾擦了一下脸上的水珠。
郑逸民将车灯打开,放慢速度,行驶在公路上。
雨刷轻捷地摆动着,还是无法清楚地观察路况,郑逸民也不着急,跟着前面的车子往前走。
衬衣也被浸湿了,有些不舒服。刚才,郑逸民重温了几年前的伤筋动骨,现在浑身的旧痂都疼了起来。他烦躁地脱了衬衣,拿半干的衬衫擦水。
离开方锦年以后,一别经年,他们再也没法做回朋友。
从郑逸民知道方锦年自杀的那一刻起,他的婚姻就宣告失败,不可挽救地开始走向坟墓。当时,他父亲病得难受,他一辈子好歹做了一回孝子,在床头侍奉。
他父亲听说他要有孩子了,非常高兴。
他对郑逸民感叹道:“你一定要生个儿子,让我看到。”
郑逸民喂他父亲喝药,问:“女孩子不好吗?很听话呀。”
他父亲笑了起来,神色中含着欣慰,混合着倦怠与烦躁,好像那一碗黑色的药汁一样,浸泡了太多的滋味,变得酸苦。
他父亲用枯瘦的手抓住他,牢牢攥住:“不好,你必须生个儿子。他要和你一样能闯祸。我要你尝尝我受过的滋味……”
郑逸民闭上嘴,把他的手放回被子里。
他父亲又把胳膊伸出来,摸住他的脸,舍不得放手,似悲似喜,说道:“等你生过儿子,你就知道我多么疼你……为你操了多少心……”
郑逸民垂下眼皮,顺从道:“好,我知道了,会生个儿子的。”
他父亲叹息一声,靠着床上。
郑逸民拿毛巾帮他擦嘴,换衣服,去把花瓶里颓败的花也换掉。
他父亲望着儿子,看他走进走出。郑逸民又坐回床边,拿起亚洲华尔街日报报纸念了起来。
他父亲抬起手,打断他,用手抚摸他的颈侧,像在摸一只幼崽,问:“你为什么不笑?你要有孩子了,你不高兴吗?”
又说:“我有了你的时候,快活得要命,摆了八十桌酒席,给所有客人都发了红包。”
郑逸民静静听着,对他露出一个笑容,说:“高兴。”
又说:“等生出来以后,我摆八十八桌,给所有客人发红包。”
他父亲似乎被哄得很开心,满足地点头。
点过头后,他眼中却流溢出一股浓重的悲戚与痛苦,他摸住儿子的头,好像在说给自己听一样,诉说道:“你会喜欢的!有了孩子以后,你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为了家庭,你会认真工作,每天过得很充实,很有意义。在家人的支持下,你将获得成功,接连不断的成功,把事业做得很大。所有人都崇拜你,喜欢你,你会比我还要幸福……”
郑逸民柔顺地点头,说:“我会的。”
他父亲用手掌抚了他好一会,然后捉住他的领子,让他靠近自己,搂住他的头,紧紧地搂住,把他贴在自己颈侧。
郑逸民好像小时候一样,乖巧地把下巴放在他父亲的肩膀上,用手环住他的背。
他父亲有些哆嗦,用手臂将他搂紧,心神耗尽了一样,闭上眼睛,眼角流下了泪水,哽咽道:“你一定会快活……”
郑逸民什么都不想,也闭上眼睛,默默点头。
如他父亲所愿,他生了一个儿子,举办了盛大的宴席庆祝,得到了很多祝福。没有等这个孩子过周岁,他的父亲就油尽灯枯,撒手人寰。
看他过得很像样,他父亲离开的时候带着笑容,笑容中透着不安与隐忧。郑逸民将白色的花瓣撒在他身上,将黑纱带在手臂上,送他出殡。
他们一家人一路哭泣,从灵堂走向墓地。郑逸民觉得,泪水好像已经从心中尽数流走,什么都没有留下。
他一路走着,扶着棺椁,想着刚才来过的宾朋,里面有没方家。也许他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方锦年。
他失去了父亲,也失去了方锦年。
最爱他的人都走了。
郑逸民看着棺木被泥土掩盖,变成了一个典雅的墓冢。他母亲将照片镶嵌在墓碑上,用手帕擦了擦,在上面吻了一下。
郑逸民抱住伤心的母亲,安慰她,带着家人一起往回走。
葬礼之后,不到一个礼拜的时间,郑逸民协议离婚。
他付出一笔赡养费,得到了自己的儿子。他父亲预想中充满苦乐的亲子生活没有出现,他母亲不允许他养育孩子,把孩子带走。
郑逸民没有幸福的家庭,也要每天上班,认真工作,打起精神讨生活。
郑逸民想起了父亲,忍不住跑到餐厅,倒了一杯酒,看着墙上的照片,思念他的亡父。看了一会,他心头发紧,又跑回房间,去找方锦年的照片。
郑逸民把方锦年的照片带进餐厅,拿出干净的玻璃杯,给他倒了一杯甜酒,放在旁边。他用自己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方锦年的酒杯,说:“Cheers!”
郑逸民喝下酒,决定明天上班之前买一束花,派人送给方锦年。打定了主意,他就去洗热水澡,洗完以后,回房准备睡觉。
郑逸民按下开关,熄灭了灯光。
外面一片漆黑,淅淅沥沥下着雨,只有风在夜里走过,整夜徘回。
23、第 23 章
骤雨初歇,第二天依旧细雨蒙蒙,气温降下来几度,凉爽得很。
郑逸民早上起来,觉得又是全新的一天。他用平底锅煎了培根和鸡蛋,烤好面包,铺上蔬菜,做了三明治吃掉,浑身蓄满能量。
郑逸民打开衣柜,挑了一件杏黄色的衣服,穿到身上,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感觉这颜色充满干劲,能提升勇气和运气。他对着镜子笑了一下,像学生时代面临重大赛事时所做的心里准备一样,为自己加油助威。
他用了最喜欢的剃须水,又拿啫喱洗脸,完成了改头换面的任务,擦干净,抓起皮包与车钥匙,走出大门。
郑逸民驱车进入市中心,赶到方氏集团总部附近,他转了个弯从高架上下来,在附近找到一家花店。
郑逸民走进花店,让店员帮他用软纱包一束娇红的玫瑰。修剪好花束之后,他转念一想,觉得玫瑰太刺眼。方锦年怒火未消,连黎殳都要揍死,很可能会让警卫盘查送来的花束,发现是他送的立刻扔掉。
郑逸民挑起眉毛,思量片刻,叫店员再给他包一束向日葵。店员忙不迭给他挑了一把金灿灿的向日葵,搭配甜香扑鼻的栀子花,用棉纸细细包裹起来,装饰上绸带。
郑逸民欣赏一下,觉得都很美,满意地付了账。
他取了一张卡片,在上面写下祝词,放进向日葵花束中,命令店员一个小时之后送到方氏集团总部,留下了方锦年的名字,没有落款。
布置好一切,郑逸民带着玫瑰花走向方氏集团的摩天大楼,刚进大门果然被人拦住。
警卫用对待恐怖分子的严厉态度将他盘查一番,确认了他的身份,对他说:“不好意思,您没有预约。”然后,这帮壮汉礼貌地将郑逸民驱逐出去。
郑逸民也不跟他们较劲,落落大方地走了。
走前,他对着方锦年办公室方向抛了一个飞吻,顺手把玫瑰花束送给前台小姐,笑道:“送你的,美人。”
前台小姐惊喜地叫了一声,双颊飞红,含羞带怯地目送他离去。
方锦年没呆在办公室,正好在二楼跟一名客服部经理说话。方锦年隔着玻璃,偷眼看郑逸民走进来,被赶出大门前还不忘勾搭女人,气得脑仁发疼。
方锦年用手指着下面的前台,对经理说:“上班时间,你手下的员工就是这样跟客户眉来眼去的?”
方锦年眼神冷得像冰,口气好像要吃人。
经理吓得要死,顾不得对错,赶快自我检讨一番,接着火速打内线训斥了前台小姐,没事找事把她骂一顿。
骂完以后,经理挂上电话,狗腿道:“之前我发现她状态不好,不够专业。下个月我就把她开掉!”
前台小姐抹着眼泪,坐在位子上接外线。
方锦年神色黯然,沉默片刻,低声道:“不用了,给她加薪吧。”
经理咯噔一下,半张着嘴,又一次深切感觉到天意难测,老板的心思比海还深。经理应了他的吩咐,恭恭敬敬地送方锦年上电梯。
方锦年上了十八楼,走进人力资源中心的办公室,和年迈的人事总监打了个招呼,对一个年轻的经理说:“准备好了吗?我现在可以抽点时间参加面试。”
人事经理慌忙站起来,说:“方总,一个助理而已,不耽误您工作行程。您没有时间也没关系,我亲自去面试,不会有问题。”
方锦年皱眉道:“上一个就出问题了。”
人事经理哑口无言,低头整理简历。
方锦年说:“你没准备好?”
人事经理急忙抽出一叠材料:“准备好了。”
方锦年说:“给我。”
人事经理把材料递给方锦年,跟在他后面,步伐匆匆地走向楼层尽头的一间办公室。这是一间安静的小会议室,里面有一张椭圆形的长桌,上面摆着绿色的植物。
人事总监去把窗户打开个缝,让新鲜空气流进来,又去亲自倒了两杯茶水,给方锦年递上一杯,自己留一杯。
方锦年喝了一口茶水,问坐在他身边的人事经理:“你在这里干什么?”
人事经理莫名惊诧,不晓得怎么回答,嚅嗫道:“陪你面试啊,方总……”
方锦年扶额,叹息道:“我都在这里了,你还在这干嘛?一个助理而已,我们全公司陪她面试?”
人事经理回过神来,忙站起来说:“那我去忙了,方总。”
方锦年恩了一声,说:“去吧。”
人事经理抹了一把汗,逃出会议室。
方锦年在后面叫道:“记得把人叫进来,人已经到了吧?迟到的直接刷掉。”
人事经理刹住脚步,应了一声。
方锦年靠在椅背上,翻阅了一下资料。第一个候选人的英文名叫邦妮,从照片上看来精明强干,典型的职场女性,履历漂亮,之前任职的公司也实力雄厚。方锦年翻了一下人力资源中心做的调查,觉得她是个不错的人选,心情变好。
邦妮走进会议室的时候,方锦年对她好脾气的微笑了一下。
邦妮一来就见到高层领导,受宠若惊,忙把自己带来的材料递了上去,让他过目,顺便和他握手问好。
方锦年用手指和她稍微碰了一下,皱眉道:“你撒了香水?”
邦妮坐了下来,有些不知所措。
她端详着眼前的上司,发现这个男人穿了一身淡白紫色,皎皎然坐在对面,肌肤比自己还柔嫩。这种颜色很容易脏,脏一点就不好看了,但是他从头到脚一尘不染,还透着珠光,正用打量货物的眼光评估自己。
他肯定有过度洁癖!邦妮懊恼地想着。为了这次面试,她特意画了个精致的妆,搭配香奈儿香水,现在看来是弄巧成拙。
邦妮绽开笑容,说:“是的,我撒了一点。为这次面试做准备。”
方锦年微微颔首,了然道:“如果录用你的话,上班的时候不要撒香水,我不喜欢电梯里有浓郁的香味。”
邦妮欣然点头,等待他进一步询问。
方锦年按照顺序,把该问的问题过了一遍,邦妮回答得很沉稳。
方锦年觉得差不多了,就开始切入正题,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