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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好色慕少艾-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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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也不着急,慢慢来。” 
  “你们几号考完试?” 
  “7月9号。” 
  “我们12号呢。”我哀叹不已。大学的考试,隔两三天考一科,一般老师都划了范围,即使学校不让划,老师还是会美其名曰:总结。然后偷偷把范围告诉我们。我们一般花两三天时间复习就够。考试的时候,各个寝室的人坐在一起,互相照应,只有我是孤儿。不怕,我靠自己。 
  寝室的人比我先一天考完,迫不及待地收拾东西回家,看得我心痒痒。 
  考完试,我没有回家,骗父母说我在省城打工,体验生活。真正的原因是我不想坐车,我们那个小县城,每天就一班车,还是卧铺的,车上臭烘烘。不盖那个被子,晚上又冷,盖着又觉得脏兮兮的。关键是我还晕车,食物,顺着进去舒服,倒着出来就难受了,胸口要闷好几天呢。 
  暑假,我搬到租的房子里住。我不爱出门,偶尔到超市去买点吃的。他在的话我就做饭,他不在我就煮方便面,锅里加点蔬菜和鸡蛋,吃起来非常美味。楼下有一个旧书摊,旧书特别便宜,我在那里买了《玫瑰的故事》、《错爱》。晚上一个人无聊就到夜市去,买盗版的《池莉小说精选》、《毕淑敏小说精选》。或者买武侠小说。我天天躺在家里,尤其是半夜,一个人就着台灯看得如痴如醉,白天就躺在床上睡大觉,日子过得随心所欲。我不在乎他来不来,他来我还嫌麻烦,做饭很费事,而且他从来不洗碗。 
  但是,我还是比较贤惠的。一看到窗外的阳光,我就坐不住。每天把地板和家具擦两遍,擦得跟照镜子一样,特别有成就感。我还去买了威猛先生,把抽油烟机、锅台炉灶擦得跟新的一样干净。他的衣服只要脱下来我就帮他洗了,好衣服我不敢用洗衣机,就用手洗。看到阳台上挂的衣服,我就感到满足。 
  我在家不爱做饭,我们家的厨房是一间屋子,一个长桌上架着燃气灶,洗菜切菜都蹲在地上,洗碗打一盆水,加入洗洁精洗一边,再从水缸里舀水,一遍一遍的清,我觉得特别麻烦。每天就我妈一个人做饭,一个人洗碗,买菜还要走老远的路。在我眼里,家务是很琐碎,很烦人的。但是这里有整体厨房,买菜楼下就有,做家务觉得很轻松,很享受。我以前觉得,生活就是正经八百,一日三餐,按部就班。我现在觉得,生活可以随心所欲,想吃就吃,想睡就睡。父母的家,也许是我的港湾,我永远的温暖的回忆,但它不是我的家。父母的家,是他们的经营的,随着他们的个性,积年形成他们习惯了的生活模式。我无力改变什么。但是,我可以经营自己的生活,营造自己的家,按照我喜欢的模式度过每一天。 
  我在西南风买了一本书,叫《贝太厨房?一步一棵菜》,我第一次发现做菜不是煮熟了就行,原来可以摆出很多造型。书上边把小萝卜切成片,形成一圈圈红色的外衣,层层叠叠堆起来,就像宝塔一样,我不禁惊叹,凉拌菜也可以做得那么美。还要,就是把青椒挖空了,里头填上很多东西,叫“酿青椒”,看着既漂亮,又馋人。原来香菇也可以切成花朵,原来黄瓜可以做成蓑衣的样子。我看得手痒痒,决定去超市买几个漂亮的盘子。 
  我在超市看见一张小方桌,木质的纹理,看上去朴实简洁,可以折叠,方便携带。我想买回家,搁在封闭阳台里,上边搁茶台,一边看书,一边喝茶,多惬意!喝茶,烧水点茶而已。可现在的茶几兼饭桌,害我每次喝茶都跟摆摊似的,照着书上的步骤,喝茶就像故作优雅的表演。场面太过隆重,难以变成日常生活。如果有这么一张桌子,想喝茶随手就泡了。我一看98元,马上买下来,打车搬回家。先把阳台多擦几遍,把桌子安置好,配上一把椅子。这样的天气,在阳台享受晚餐,好像很爽的样子。我又去了一趟超市,买了几个漂亮的盘子。一瓶叫“情人醉”的红葡萄酒,两个高脚杯。他不一定来,我买回去存在冰箱里,他来的时候再喝。 
  回到家,我坐在阳台看小说,看了一会儿,我脖子就酸了。唉,要是有摇椅就好了,可上哪买呢?还是到床上躺着吧。 
  他有时候心情好了也会做饭,有一次他说如果有沙锅,可以煲汤喝。我一听就记住了,去超市的时候抱了一个回来。他对沙锅视而不见,没有煲汤的意思。我不好意思叫他煲汤给我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健康煲汤》。里头的煲汤方法很简单,把所有原料弄干净,放进沙锅加入适量的水,大火烧开,关小火,两个小时不用理会,我可以专心看我的小说,任气味飘香在我的鼻端,慢慢渗透房间的每个角落。我最喜欢煲的是玉米胡萝卜排骨汤,玉米吸入了排骨的肉香,汤里吸收了玉米的清香,调入胡萝卜的颜色,看上去黄橙橙、金灿灿,又清澈见底。辅料只有姜,调味只用盐,简简单单,原滋原味。我经常就煲一锅汤迎接他,让他从楼道就闻到家里的飘香。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觉得他比以前胖了,我有时候喝汤过日子,要不就吃点方便面,比以前苗条了,我自己照镜子都觉得比以前好看了。 
  那件吊带裙我一直没有机会穿,穿上课太奢侈,穿着上街,鞋跟太高,走路脚疼。那天他打电话说回来吃饭,我心血来潮,到超市买了一套餐刀,买了点牛肉,打算做从电视上学来的黑椒牛柳。正好可以喝我买的“情人醉”。我想买漂亮的蜡烛情调一下,但是超市里没有,我就买了普通的红蜡烛,将就一下吧。 
  他回来的时候,我正在腌牛排,他到厨房看了一眼,说:“你又在弄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等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你慢慢做吧,我洗把脸。” 
  我煎好牛排,把两个盘子端到阳台,放在小方桌上,桌上插着我买的玫瑰花。天有点黑了,我摆好刀叉,点上蜡烛,把卧室门关上。 
  “你搞什么名堂?” 
  我换了那件吊带裙,梳了梳头,打开门叫他进来,把他让到阳台。他有点惊讶,拉开椅子坐下。我打开红酒的瓶盖里头,居然还有个软木塞。我拿到厨房,找了一把小刀,撬了半天都撬不出来。他过来帮忙,左撬右撬,一用力,把木塞捅进了酒瓶里。我们俩相视而笑。红酒倒进杯子里,漂浮着木屑,我们就当喝茶,举杯碰了一下。我们都用不惯刀叉,他干脆用手拿起牛排,塞进嘴里。 
  “好吃吗?” 
  “味道还行,就是有点硬。” 
  “哦。”我心想下次绝不费这个劲儿了。 
  他吃完牛排,可怜巴巴地说:“我没有吃饱。” 
  “那我给你煮碗面?” 
  “我们出去吃吧。” 
  下楼的时候,他说:“要不我带你去酒吧玩玩吧。” 
  我们打了辆车,来到823跳舞厅。里头灯红酒绿,群魔乱舞。他带我坐在吧台前,要了两瓶嘉士伯,小小的一瓶,居然20块钱,外头一大瓶才2块5。“要不我们走吧!”我说。 
  什么?他把耳朵偏向我。 
  “我们走吧,这里好贵!”这里音乐太大声,说话都要咬耳朵。 
  “玩一会儿吧。”他在我耳边说,拿一支烟出来,点上,脑袋随着点子摇摆。 
  我打量着四周,吧台上有个妖冶的女人,穿着薄纱和比基尼跳钢管舞。我看见她卖力地扭着腰,并没有几个人欣赏,大家都各玩各的。 
  他拿起酒瓶,向我举了一下,我也拿起我的,跟他碰了一下,喝了一口。他凑近我,说:“你想去跳舞就下去,我在这里坐一会儿。” 
  我摇摇头,就我那僵尸一样的舞姿,从小就进不了班上的文娱队,上不了学校的舞台,我才不去丢丑。他就在我耳边说话,向我喷着暖暖的气息,一时间我心跳加速。我有种耳鬓厮磨的感觉。耳鬓厮磨应该是很温馨的字眼,它让我想起“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我从小就盼着有个男生跟我手拉手,为我打架什么的。可惜一个都没有,每次被人欺负,我都是哭着回家。我也凑过去咬他的耳朵,真的咬,用牙在他的耳垂咬了一下。他揽着我的腰,说:“我们走吧。” 
  我说就还没喝完呢。 
  他拿起酒瓶,一口气把两瓶酒喝完了。在出租车上,他搂着我的腰,说:“刚才有好多男人在看你。” 
  我脸红了一下,或者说发烫了一下,说:“我没看见。” 
  “真的,他们一直盯着你看,要不是我在旁边,他们肯定上前跟你搭话了。”他说:“你买衣服不要图便宜,质地好,可以穿好长时间。适合你的衣服,会让你看上去有气质。” 
  他说得对。我花29买的衬衫,洗了一水就变形了,再也不能穿。39买的牛仔裤当时不让试,买回来才发现腰大了,穿着松垮垮,布料硬邦邦,很不舒服。我一次也没穿过。白白浪费了68块钱,添一点,就够我买好衣服了。那三件T恤,虽然告别了我高中的土气,但一扔进人堆,我就被淹没了。今天,我惊喜地发现,原来,我也有让人眼睛一亮的时候。 
  十八、性情女人的学问 
  “你是不是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 
  他汗流浃背地从我身上下来,抽了根烟,问我。其实,我不喜欢男人吸烟,因为我爸爸不吸烟,但是我忍耐着他喷出来的二手烟。     
  “唔——”我想了想,说:“也不是。”     
  对于男女之事,我怎么会没感觉?每次看小说看到男欢女爱,我都想入非非。也许是真正做起来,和现实有差距。     
  “但是你每次都睁着眼睛,四处打量,巴不得快快结束。”     
  我从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我每次在他的身体下面,看着他陷入情欲的漩涡,我会觉得很满足。但这种满足也许更多是精神上的,我喜欢自己属于某个人的感觉,但肉体上,我真的感觉不到太多的兴奋。我觉得每次进入都是那么的艰涩,我要花很大的力气抵御痛楚的感觉。     
  “你跟我说说你的感觉,我希望你跟我一起快乐。”他掐灭了烟,认真地看着我说:“我一个人快乐很容易,但你不快乐,我觉得自己像野兽一样。”     
  “我不知道。”     
  他翻过身,抱着我的腰,说:“你有没有期待我进入的感觉?”     
  我把脸对着他的胸口,开不了口。     
  “我问你呢,有没有?”     
  “有,有时候有。”我被逼得开口。     
  “那个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下面痒痒。”     
  他笑了,说:“是不是希望我挠痒痒?”     
  我没有吭声。     
  “是不是?”     
  “恩。”     
  “那我进去了你怎么没动静?”     
  “我想的时候你不在。”     
  “你有没有想过用手指?”他开始用手指挠我,半天看我没有动静,问我:“你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是。”     
  “那你怎么没反应?”     
  “我不信任手指。”     
  “为什么?”     
  我也玩过手指,但我觉得手指很危险,它挑起欲望,却收拾不了残局。我喜欢抱着一个男人,一个温暖芳香的肉体,那芳香,应该是男性荷尔蒙的芳香,带着咄咄之势,撩人心怀。我喜欢坚硬而柔软的男根,细小的手指,怎么比得上它的力量?我为什么表现得如此冷淡?我想了又想,也许,我感觉到了男人的危险。我怕一旦放开了自己,欲望会如洪水决堤,一旦这个男人离开了我,我怕我的心无处着陆。我抵御着快感,抵御着诱惑,只是希望将自己的身体控制自如。     
  “我喜欢这个。”我握着他的下体,说。     
  “我可没看出你喜欢它。”     
  我不愿意自己喜欢一样东西到害怕失去的地步。我不在乎自己的欲望,能够满足他,我已经很欢喜了。我很高兴他喜欢我的身体,我觉得他的身体就是为他而生的。     
  “你喜欢我吗?”他压上来,问我。     
  “喜欢。”我老老实实的回答。     
  “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长得好看。”     
  “还有呢?”     
  “喜欢你干净。”     
  “还有呢?”     
  “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你闭上眼睛,听我的,闭上眼睛,什么都不要想,好好感受我。我在你的里面,每一寸肌肤都跟你厮磨在一块,你觉不觉得很缠绵?”     
  他轻轻地亲吻我的嘴,我感觉到他嘴唇的柔软,舌头的香滑,他的呼吸沁入我的心脾。我们本是天南地北,各不相干,但是我遇到了他。我也许不能拥有他一辈子,但是我要好好享受这一刻,到我老了,想起有这么帅气的男人跟我同床共枕过,我这辈子也值了。我每次先他醒来,都像做梦一样,这么好看的男人,一定是圣诞老人送错了礼物。为了确信不是我的幻觉,我甚至把我们共枕的画面偷偷用手机拍下来,一个人的时候独自玩味。我想,一张照片就足够安慰我一辈子了。上天造出了男女,男女天生就要成双配对,我不能违背这个规律,遇到他,哪怕只是几天,我已经满足了。     
  我怀着壮士断腕的心情,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感。 
  十九、贫血的城市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我的身体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他说他每次脱光衣服抱着我,都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只要一抱着我,他就想要我。我非常难以理解,女人的肉体都差不多,跟谁不一样,他怎么就单单看上了我? 
  但是,我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我发觉我瘦了,穿衣服比以前好看。照镜子也发现自己比以前耐看。我甚至觉得自己长得挺漂亮的,皮肤越来越好,走在街上,我也能坦然面对别人的目光。不像以前,我老怕自己什么地方出丑,身材不好,腰太粗,身上的肥肉太多,穿着太土气。虽然我拼命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把不修边幅当成耍酷,但这一切都掩饰不了我的自卑。不错,我努力追求与众不同的个性,但个性不能消除我的孤独,只会让我更加寥落。     
  “楚楚,瘦了。”     
  “楚楚,变漂亮了。”     
  一个假期不见,寝室的姐姐们这样问候我。陶庆红掐着自己的腰,说:“我回家天天吃好的,腰都粗了。”     
  “你怎么减肥的呀,我就是喝水也发胖。”张小华问。     
  减肥是当下女孩子的共同目标,陶庆红每天在我下铺做仰卧起坐,何光在走廊跳绳,张小华早上跑步和压腿。我比较懒,我的减肥方法就是节食。早上吃一个苹果,中午忍着不吃饭,下午吃一顿晚饭。虽然人家说,健康的饮食,是早餐吃好,午餐吃饱,晚餐吃少。但是,不吃午饭,尚有晚餐可以期待。从晚餐到睡觉前,那么长一段日子,空着肚子坐图书馆,太凄凉了。所以晚餐一般是我享受美食的时光。我只要忍住口腹之欲,一个星期就苗条了,但是徐文清带我吃几次大餐,腰马上就长肥肉。他常常嘲笑我:“你怎么一会儿胖,一会儿瘦?”     
  “你还说,谁叫你带我吃好吃的,我不多吃点,也对不起你的钱啊。”     
  “女孩子要浅尝辄止,一样吃一点,尝尝味道。你以为你是男人,胡吃海喝的。”     
  “没事,我上几趟厕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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