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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圣约终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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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减量,总不能没死在战场上,却饿死在营地里。”精打细算是很有必要的,我不是那样车到山前必有路的乐观派,也没有那种作为大贵族后裔走上战场的穿越者排场,吃的是山珍海味,玩的是美女贵妇,十余年的战场生涯,死亡与饥饿几乎永远伴随在我身边。

时间就在众人愁眉苦脸地抽签中缓慢地度过,距离集结的清晨时分还有两个半小时,准备走上战场的征召农民,脸上难得露出丝笑容,拍拍满肚子凉水依旧饿得发慌的胃,从各自休息的简陋帐篷中爬起来,因为空气中传来淡淡的烤羊肉香气,以及土豆煮熟的味道。

用半个小时的时间用餐,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来充分消化食物,然后再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去往指定集结地,我利用原来世界的知识,严格地卡住了人体营养需求的极限,最大限度地让本就不多的食物,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只是即使这样,眼前的餐盘上依旧非常的悲哀。

小得可怜的五个土豆没有半点油盐,一碗的苦涩野菜汤中甚至没有多少绿意,但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已经是最为丰盛的一餐,我也想按照某些小说出战前的场景那样,大碗酒大块肉,可现实总是残酷无情的,除开亲身体会,谁也无法知晓小人物的苦楚。

“盾牌手,分大拇指大小的肉,长枪手,分小拇指大小的肉,剃下肉后,剩余的骨头留来熬汤,给重伤员补充点营养。”作为营地头领,我依照惯例用腰间短剑,砍下最为肥美的一只羊后腿,然后,示意手脚麻利的汉克给余下的人分羊肉,自己则拿起野菜汤喝了一口。

区区五个的土豆几口就可以吃完,可是都有饿肚子经验的大家,吃得很慢,都是嚼得快化到嘴里才依依不舍地咽下去,只有充分进行了咀嚼,才能让胃吸收得更加彻底,也能多欺骗下感官,让胃部多有点饱的感觉,但即使吃得再慢,小得可怜的土豆依旧很快没有了。

接着,分到大家手上的羊肉,象征意义大过于实际意义,所有的人都是一口吞下,然后,像死人一般的靠坐在地上,静静地消化着食物的同时,也在默默地调整各自的心态,让他们的心情变得坚定麻木,要想在战场上活下去,一颗冷漠到无视性命的心比什么都重要。

“嘟!嘟!嘟!”清晨的微光让漆黑的夜明亮起来,适时睁开假眠眼睛的我,小心地将依旧没有动半口的羊腿装好,然后提起牛角吹起集结的角号声,营地的空旷中央,烙铁的山寨装备,劣质长枪,以及纯粹用硬木片串成的甲胄,已经全部搬出,等候着即将到来的杀戮。

“着装!”人靠衣装,马靠鞍,原先非洲难民一般的农民,默默穿戴上装备后,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只中世纪韵味的古代军团,最强壮的人披上烙铁半身甲,裤裙甲,以及护手护膝,接着戴上头盔拉下面具,手提起一米高的长盾,放眼望去,构成片杀气腾腾的重装方阵。

相对瘦弱的农民,披上用硬木片串成的甲胄,头盔,肩膀上挂着具有防箭效果的硬木臂盾,紧跟在长盾方阵的后面,他们扛着铁质枪头的长枪,悄然无声的列成纵队,而他们就是我引以为自豪的手下,也是那些贵族老爷眼中,远远超越炮灰范围的炮灰部队。

就这样,一个由六十名盾牌手,五列共计二百四十名的长枪手,组成的军队集结完毕,浩浩荡荡地开出了营地,率领着这支部队的我,除开腰间挂着短剑,背后带着铁质标枪,穿戴与长枪手一般无二,因为在战场上,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包括是否膝盖中了一箭。

太阳还没有升起,天空灰蒙蒙一片,大批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征召农民,吵吵嚷嚷地聚集在一起,他们手中持着破烂的木枪盾牌,只有少数健壮的人,才配有皮甲和短剑,这些家伙,无一例外都是管理每个营地的头领,从上面丢下的稀少军饷,几乎都进了他们的腰包。

反观如同鹤立鸡群,默默驻扎在角落,休养生息的我所率领的人马,四周的农民,不禁露出极为羡慕的眼光,烙铁的山寨货装备,即使比起正规军,连杂碎都不如,但也不是他们这些比难民好不了多少的民兵,可以比拟的,越来越炽热的眼光,让人不觉难受起来。

“如果有这些装备,从战场上活下去的几率,不知道大了多少倍。”四周的征召农民,酸溜溜地小声议论,可上来搭讪的人却没有半个,因为我手下的人马不仅对敌人狠,对背后下黑手的自己人更狠,狠到我曾经领着他们,连着做掉了数十个打坏主意的营地头目。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距离那些贵族老爷最后集结时限还有几分钟,一个全身穿戴着实心铁质板甲的巨汉,拖着他的巨型链锤,以及不足十人的手下姗姗来迟,布瑞·哈比,则是这个家伙的名字,传闻是个纵横数个大领地的强盗,具有着常人无法比拟勇力的怪物。

“林,林……林柏……狗屎,你的名字可真难发声,我情愿砸扁十个人的脑袋,也不愿念这个憋足的名字,不过,对于你这个人,我认可你,兄弟。”径直走到我的面前,这名凶名赫赫的大贼,拉起面甲,露出张足以让小儿啼哭的刀疤脸,友好的秀了秀他雪亮的牙齿。

我与布瑞·哈比的友谊,不,确切的说是瓜葛,则是源于一不小心救下刚上战场的对方性命,对方则是属于那种恩怨分明的个性,对自己的敌人灭他全家,对自己的恩人,则是放下身段来结交,恰好我圆滑的个性,也与布瑞这种粗人谈得来,不知不觉就成为了朋友。

“给,羊腿,老规矩,我雇佣你来当打手。”烤羊肉的香味在集结地,又是引起一阵羡慕的骚动,暗自忍着口中的口水,我毫不犹豫地将藏在身上的羊腿递给布瑞,用口舌之欲换取战场上保命的几率,这是一件十分划算的买卖,虽然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荤腥。

“娘的,烤羊腿,好东西,不愧是我的好兄弟,真有一套,你不知道我啃狗屎一般的土豆,吃得都快吐了,差点没有给憋死。”伸手抢过烤羊腿,布瑞张开他的血盆大口,一口就咬掉了一大块羊肉,咀嚼几下就咽到了肚子里面,三下五除二就将一只羊腿啃了个精光。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打仗讲究的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地利我无法掌控,那么至少人和要牢牢掌握在手中,装备,纪律,我手下已经达到了炮灰的极限,在加上布瑞这样具有着常人无法比拟勇力的怪物,这样的组合,还不能从战场全身而退的话,那也只能任命了。

“起来……起来,你们这些杂碎,废物,都站起来,摆列好阵列。”昏暗的天色中,凶神恶煞的贵族私兵,提着松油火把到来,坚韧的皮革轻甲外面,穿着做工精良链甲,以及精钢护手和护膝,再加上身印有家族章纹外套,颇有非洲土著对比欧洲近代步兵的视觉反差。

贵族私兵无论是武技,还是气势都无可挑剔,小说中主角鼓动几十个愚民,就能联合起来吓跑这些狗腿子的桥段,在我看来只是笑话,不说他们每一个,都实打实具备二阶的精锐士兵实力,光是从小被骑士精神洗脑培养起来的忠诚,就足以让他们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苛捐重税的贵族领地,永远不缺乏叛乱与起义,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获得成功,反倒是让作为走狗的私兵们,在贱民无谓的挣扎中,让刀剑痛饮了无数的鲜血,于是,在私兵往日时不时上演的血腥教训下,素来纪律散漫的征召农民很长记性,以罕见效率完成了列队。

至于我则熟练地用一直攒下的三枚银币,塞入某个人的怀中,顺利地换取了左下角一个相对安逸的位置,避开因为贵族们习性,总喜欢作为主攻点的正面战场,然后,嘴角浮现丝自信的我,握紧拳头,跟随着大军开始迈动脚步,“好了,努力一把,接下来就可以回家了。”

只是,就如先贤所说,命运永远无法预料,战场的另一端,象征着勇武与光辉的长旗随风飘舞,无数冰冷的反光孕育在晨雾中,那是传奇家族凯撒大公的部队,而最为让人胆战心惊的是,在肃杀军阵的前方,站立着的十二个高大身影,诡异的金色灵魂之火,燃烧在这些怪物重盔下的眼眶处,这也说明他们不是生灵,而是非人的存在。

第三幕 贵族永远是贵族

清晨的薄雾没有完全的散去,战场上已经热闹起来,连绵六百多米,厚度有四十列的征召农民方阵,在皮鞭与刀剑的铁血管制下,维持着罕见的纪律,在不是战场初哥的营地头目吆喝声中,手持木盾的人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后面紧跟着的是手持价廉物美长木枪的农民。

当然,作为争夺正义与光荣的战场,这些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征召农民,始终还是配菜中的配菜,就连衬托鲜花的绿叶资格都没有,在他们的身后,是身穿坚韧的皮革轻甲,外套精良链甲的贵族私兵,依照家族章纹外套的不同,各自肃立成阵,充当防止农民混乱的作用。

只是在这种大规模的战役中,在征召农民看上去威猛无比的贵族私兵,具备二阶的精锐士兵实力的轻型步兵单位,在当权者的眼中依旧也还是陪衬,差别就是从杂碎提升到绿叶的水准,勉强能够成为一道可靠的防线,为后面真正的主战部队,争取到必要的准备时间。

“布莱尔重装步兵团,列阵完毕!杰西卡重装步兵团,列阵完毕!长弓手检查箭矢数量,跟随重装方阵推进!”传令骑兵大嗓门的声音回荡在战场上,平均身材两米二的重装步兵,穿戴着全覆式轻钢铠甲,左手厚实的沉重塔盾,右手两米长的大剑,随着命令迈开步伐。

完全由五到六阶的武士等级或者精锐武士等级组成,重装步兵团即使是在帝国疆土没有崩溃的全盛时期,依旧是绝对不可替代的主力,再加上拥有射箭天赋,阶位在精锐战士左右的长弓手,围绕就此诞生的无脑平推战术,这就是战争游戏中全力开动起来的绞肉机。

此刻大家可能又会吐槽,重步兵加上弓箭手就是主力,那么全身板甲,以白马王子造型出现的骑士有木有?连骑士都没有也好意思叫做穿越,这不是坑人吗!而这次,我的回答是,有,而且贵族对重装骑士的重视性非常的高,远远超出正常的穿越文,只是没有某些小说中仿佛不要钱供养,动不动就来个几万规模的重骑兵厮杀。

大概是因为这个剑与魔法的世界,贵族们比较高智商,至少学过战争论与财富论,所以没有脑残党的白痴统帅,会白痴到一上战场,就把昂贵无比的重装骑士,送死似的一字型排开发动冲锋,为的只是冲乱敌人的步兵方阵,为后面造价明显低廉N多的步兵打开缺口。

哦,对了,差点忘记介绍一下,就像那些一贯的穿越小说,在这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同样也有着等级阶位区分,一阶为正规士兵,二阶为精锐士兵,三阶为正规战士,四阶为精锐战士,五阶为正规武士,六阶为精锐武士,七到八阶为下位骑士,九到十阶为大骑士,十一到十二阶为战争领主,这就是正统走武技之道的阶位划分。

不过,这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唯一与那些穿越文不同的是,一个贱民出生的人,拿着柄木刀木剑,独自在森林里面,疯狂砍树苦练个三五年,就直接升级到两阶实力,接着,筹够钱跑去所谓的战士学院,修炼某某斗气,再拜个名师,就坐火箭似的直飞五六阶,这样的看上是穿越常识的模式,在我看来只有脑残一词,才是形容恰当的吐槽。

不要小看修炼之道的艰辛,它的困难不要亚于你好不容易高考进一本,然后在就业压力下,逼着再考研的难度,除开大贵族的直系继承人,贵族的子嗣,属臣的儿子,都和收养或者用钱买来的农家子弟一样,要经历苛刻到极致的士兵修行,学习的不仅是武技,还有纪律。

四岁开始进行选拔,天生体弱多病的直接淘汰,接着开始童子军模式的正规军事训练,每天训练的时间长达十六个小时,标准伙食为每天半斤肉类和蔬菜,粮食管饱,一般情况下,直到十四岁才会结束预备役士兵修炼,正式成为一名最低阶位的正规士兵。

接着相当于原来世界的高考,有天赋的人在极短的时间上升到精锐士兵的阶位,然后,顺利上升到战士阶段,没有天赋的人,一辈子就只能作为比炮灰稍微好一点的轻步兵踏上战场,想想这些在贵族刻意安排下,衣食无忧,只专心修炼的家伙,尚且如何,谁能够指望有这顿没下顿的平民,能够有体力承受如此强度的训练。

虽然不止一次地看到这些拥有四阶精锐武士实力的重装步兵,我心中依旧是充满了种属于男人特有的装备控情怀,只可惜我有自知之明,除开我有着穿越文那种,连绝世高手都哭着喊着要收徒弟的逆天天赋,不然就我这身子板,也只有吃龙肉来进补,才有可能有所建树。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穿越到那些网路爽文的世界去,天赋不要求太高,就是创世主转世就行,左手捏个种菜空间,右手挂着作弊系统,那才是穿越者应该有的生活。”苦笑着在内心妄想一下,在后面贵族私兵的叫骂声中,我领着手下开始正式踏入交战的战场。

“老汤姆,只有两个重装步兵军团,以及附属的长弓手,这样的兵力是不是太单薄了,我看应该多增加一点。”一个大叔级别的花样美男,脸上裹着瞎亮钛合金狗眼的浓妆,十分女性化地拿着柄只有贵妇才使用的丝扇,在法力幻化的水镜前,指指点点地规划。

“不必了,温隆爵士,才一万两千名重装步兵,只是微不足道的蝼蚁,我们完全可以损失得起,战争不是一两次胜利能够决定成败的,更何况要想啃下这些人,对面那些傲慢的保皇党也给崩下几颗牙,反倒让我在意的是,即使是小人物,也有给我这个老古董惊讶的地方。”

一个看上去和乡下七八十岁老农差不多的老人,散发着种看不透的神秘,穿着件半新旧的得体贵族长衣,懒散地坐在法力水镜的另一边,恍然看去就像是个落魄无依的老迈贵族,但只要有认识他的人在,就绝对没有谁胆敢小看这位超越怪物的恐怖存在,汤姆·维利大公。

“哦,大公,您这是看上那一个幸运儿,准备将他吸收进家族……不,不好,人家这里的妆花了。”本来还在意数万人轻率向敌人发动攻势的温隆爵士,突然发现脸上的妆花了,立刻花容失色地从身旁待从,手中抢过粉底盒,在他的观念里,炮灰的性命远远不及补妆重要。

“就是这个家伙,挺有意思的。”看着花样美男大叔一本正经边补妆,边整理修长浓密的八字胡,以正常人角度来说,此刻只能用呕吐这种生理反应来严重抗议,但老汤姆则是面无表情地伸出手,蕴含着厚重法力的手指,轻点在水镜上,我披着硬木甲的影像浮现出来。

“柏·林,嗯,应该是称林柏才恰当,单音节的姓氏很稀罕,但这些都是细节,我在意地是一个贱民出生的人,居然具备连绝大多数贵族都叹为观止的交际能力,两次战争,先后十七年时间,一个素质连强壮都谈不上的人,居然能够滋润的活下来,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从记录上看可以追述到他作为炮灰被征召到战场上,用溜须拍马的手段;成为营地内被人认可的老好人,接着,营地的管理者阵亡,他理所当然地接替了对方的位子,刚开始收拢人心的手段很粗劣,不过,学得很快,特别是抓住了要点,能够用平常心待人。”

“再接下来,我不得不感叹这世界确实是存在着天才的,一个没有系统学过正统贵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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