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三八+番外 作者:分析帝马上有美男(晋江vip2015-03-08正文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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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三八
作者:分析帝马上有美男
非V章节总点击数:90475 总书评数:139 当前被收藏数:1182 文章积分:6;793;690
文案
这是一个女人,从顽劣生转化成优质生,从优质生变成留学生,再从留学生变作大陆生的故事。。。
女主简历
姓名:方晓菁
特征:女汉子(A cup);
类别:白富美
名言:有志不在年高,屌丝不在钱少。
最喜爱的书:《饲养母猪,公猪更重要》
人生准则:在国外不能丢我大中华的脸,在香港不能丢我大陆人的脸,在宿舍不能丢我大江苏的脸,在陈霍伊面前,,好吧,都丢完了。
方晓菁一生最仇视的类型女就是真善美,但是,这个仇视并不妨碍她变成白富美
对于此,方晓菁有权保持沉默。
她仇视真善美,主要是仇视其中的佼佼者——于沁黎。
于沁黎从小到大都在扮演着这个角色,,,步步紧逼,,先抢她竹马,后染指她哥们,,让她的青春布满伤痛
自打有了黄金备胎之后,方晓菁笑了:有本事来抢啊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幻想空间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晓菁,陈霍伊,唐铭心,萧然 ┃ 配角:张轩,方之,?段鳎琈ADI ┃ 其它:
☆、第1章 亲梅的知音
几次跟友人诉说我前半生风花雪月的情史,友人都会毫无意外得给我指出一条阳关道:写成小说吧,咱给你推荐到《知音》。
我便在今年的夏天,在报刊亭里,毅然决然得舍弃了《elle》,买了我人生的第一本《知音》。
报刊亭的敬业大妈一面捣鼓她的附加产业—茶叶蛋,一面向我剧透:“这期不错,里面有一篇讲了一个小三打了三次胎,然后嫁给了真爱。”
我觉得这个文章的噱头不错,掏钱付账的时候,忍不住求大妈继续剧透:“然后呢?”
大妈找了我零钱,笑道:“结了婚之后生不出小孩,后来去了新兴医院了”
我无奈“哦”了一声,转身走人时,惋惜得看了一眼《elle》封面上搔首弄姿的女星。
这年头,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搔首弄姿的,不只是干露露和她妈了,还有在街上等红绿灯的狗。
我在红绿灯下翻看了一遍杂志,抬起头时便瞧见这么一只“搔首弄姿”的狗,忍不住腹诽:这狗怎么这么像于沁黎?
挠完了狗腹,这只不知哪个国家接种的卷毛狗突然转过身来,冲着我的方向连声小吠。
我忍住朝它回吠的冲动,听到前面的路人甲和狗主人交谈道:“这狗不好养啊,大街上的一直叫,叫渴了您还要喂他水吧。”
狗主人嘴缝里透出一句话:“这是卷毛比熊犬,一般人买不起。”
路人甲逢迎得“哦“了一声,蹲下身摸了摸这卷毛比熊犬的头,又扬声道:“是的哎,瞧着跟北京土狗就是不一样,这毛多有韧性和光泽啊。”
狗主人牵着绳子的手抬了抬,让狗远离别人的抚摸圈,半讥讽半嘲笑道:“狗的皮毛都是靠吃出来的。我们家喂他的狗粮都是国外进口的,这种狗粮日本人还用来喂小孩的。”
我走上前,瞧了瞧这卷毛狗身上挂的铭牌,朝狗主人一笑:“于沁黎对狗倒是上心,一条狗都整得比她人模狗样。”
狗主人,哦,不,狗保姆惊悚得望了我一眼,慌神得开口:“是方,方小姐。。”
我看到一只狗,就能猜到它的主人是于沁黎。这不是我有柯南般的没事找事般的洞察力,而是因为我对于沁黎的一切都太上心。她有的,我都有。她没有的,我还真不想有。
下面我来个自我介绍。
我叫方晓菁,88年8月8号出生。小学时是顽皮生,初中时是优异生,高中时变成了留学生,到了大学,我又变成了大陆生。
有人会感叹我的身份变化太快~~
但也有人会觉得我的名字异常熟悉,,我想说,这个确实是,这个也确实有。
倘若你觉得你想不起来在哪听过我的名字而夜间盗汗多梦的话,我勉为其难得告之:详见都市情感电视剧《夏家三千金》。
原因就在那里:我不是真善美,我是方晓菁。
于沁黎于我,是个特殊的存在。
好吧,实话讲,她对于很多人,都特别得special。
她是那个大家围坐在教室里看爱情动作片,别人满脸的惊异&兴奋&好奇,她却皱着眉头叫嚣低俗的个性女。
她是那个看着游泳池里男女互相调戏,忽然在岸上大叫一声“别脱裤子”的张狂女。
她是那个善于打架,能从女厕所和我一直互扭互掐互踹到男厕所的奔放女。
我记住她名字的那一天,便是和她结下仇恨的那一天。
如果广大读者认为这是一篇女同文的话,请相信我,您misunderstand了。
现在的女同都可以去献血了。
如果有可能,请再次相信我,我会在公众场合下“深情款款”得对于沁黎说:“亲爱的,我们终于可以去献血了。”
unfiven1:出生
传说,我和于沁黎是同一天出生。那天是晴天,还有着万丈高的太阳。
我不确信这个传说,皱了眉头就去问老爸。
对我而言,和她一天的生日是我的奇耻大辱。
老爸端着茶杯往桌上一扣,大声驳斥道:“传说个毛,就你生日那天,你妈和她妈为了抢张床位,在医院里从妇产科一直打到精神科。”
我感到很震撼,嗫嚅道:“那后来呢,咱妈赢了吗?”
老爸将手上的茶杯端起来又一扣,暗淡得回我:“她妈的赢了。”
我拍拍老爸厚实的肩膀,安慰道:“输在起跑线上有什么关系,勿用脏话,注意风度。”
unfiven2:老妈的烧饼脸
于沁黎的妈妈和我老妈原来是一个银行的职员。由于老妈职业操守高、说话有腔调,后来新的支行开业了,老妈就直接走马上任,意气风发得做了新支行的行长。
老妈文艺军人出生,做个行长,原来很引以为荣。
谁想后来,于沁黎的妈妈也一屁股坐上了另条街上的支行行长。区别的是,这个支行的营业厅面积比老妈的支行活活大了2倍。而且执行员工也是多考进、少关系,管理起来能省心许多。
自此,老妈活生生的一张瓜子脸,憋火憋得渐渐得向烧饼脸靠齐。
unfiven3:老爸和于爸的仇恨
老爸和于爸的恩怨那是一本书也写不完的。
但是,老爸对于爸的满腔仇恨,我却从小就感觉到了。
我就拿老爸以前讲的一个睡前故事来举例:
在遥远遥远的n市,有一个动物园。动物园里有一个叫方宝宝的小麦兜,他从小到大唯一的梦想就是爬到高高的梧桐树杈上——放一个屁。
为了这一天,小麦兜努力啊努力啊,想尽了各种方法,都找不到方法爬到树杈上去。
然而,终于有一天,他发现了:他可以用荡秋千的方式荡到树杈上。
于是,在全动物运动大会的那一天,小麦兜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飞向树杈,在众人面前,完成飞人之姿,放响绝世臭屁。
当然,人们成功得看到了小麦兜承载秋千,从十米外的高台一跃而下,天外飞仙般得跳入众人视线。
就在小麦兜兴致勃勃得完成180°侧空翻,预备顺利落在树杈上的那刹那,尘土飞扬,树叶飘飞,灰蒙蒙的一阵之间,梧桐树倒了。
小麦兜工伤了,而始作俑者—于小兔,正拿着木锯在锯第二棵梧桐树,美名其曰城环建设。
有着以上的三点,是神也会相信,我和于沁黎的仇深似海,海枯石烂。
☆、第2章 竹马是个胖子
~~~~~~~我是历史画卷展开的第一页~~~~~~~~~~~~~~~~~~~~~~~~~~~~~~~~~~~~~~~~~~~~~~~~~
我家住在n市的青木街上。青木街不是很出名,离着市中心也有点远。但他临街的香蒲路,在n市却很有名气。
那儿不仅是一些神秘人的家,更是闻风而动的小偷、大盗的向往之地。
我认识好朋友唐铭心,就是因为在她家的门口摘桑叶。(广告:唐铭心,详见《韩梅梅和李雷的暧昧》)
青木街上只住了九户人家,还都是自家雇人盖得小楼。
一家比一家盖得高,一家比一家起得阔。九家人又似乎是一开始就商量好了的,院外的砖瓦都用的土黄色。
土黄土黄的一条街下去,路人便是一脚踩在某某上面,也会浑然不觉。
有一次我按耐不住,在跳橡皮经的时候,问街头开洗衣店那户人家的小胖:“为什么我们九户人家都用土黄的砖头砌墙啊?”
小胖一直站在那绷绳子,白嫩嫩的小脸瞧着我:“我妈说,是为了象征九五至尊,要用黄色的。”
我一下子便懵了,连带着脚上的单根橡皮经都没挑得起来。
家里开洗衣店的小胖是个男生,肥嘟嘟的一身膘,皮肤光滑柔嫩得仿佛不放油都能在锅上煎个半小时,任谁见了都要捏一把。
小胖不喜欢被人捏,尤其是菜市场生意最好的卖猪肉的大叔。
整个青木街上年龄相仿的小孩,其实只有我、于沁黎和小胖。
我不和于沁黎玩,于沁黎也不和我玩。
小时候各自都懵懂,她在她家的纱门里面向上望我,我在我家的阳台上俯视着她。一开始大家都相对沉默,可是过不了一会,我们就会朝各自的方向吐口沫。
虽然,那啥,我们是吐不到对方的。
但是,事实证明:小孩子的行动是不分时间、空间、可行与不可行的。
和我玩的,喜欢和我玩的,只有小胖。
小胖之所以和我玩,一开始也是因为他妈妈的洗衣店忙,没人照顾他,他被毅然决然得抛弃在了我家里。
再后来,小胖是恋上了我的零食柜。因为我舅舅是零食生产商的缘故,家里总有吃不完的垃圾食品。多多少少的吃食和杂粮,我跟太监似得尝了有没有毒之后,都会毫无保留得甩手扔给小胖。
从前,天上太阳不辣的时候,我都会端了个凳子出来跳皮筋。这个跳皮筋的模式很固定:小胖和凳子站两头,我一人跳上一下午。
后来上了小学,小胖自持身份,不肯和我这种“丧心病狂”女一起跳橡皮筋了。好在,小胖是个重感情的孩子。看在故交的份上,天天放完学,都会屁颠屁颠得跑到我家里,做上一会儿作业,吃上一会儿零食。
小学低年级的时候,小胖还在我的淫威之下。他能将数学、语文、劳动等多门作业,从自己的作业本上复制粘贴到我的作业本上。那个时候,他自己作业本上的字写得歪歪扭扭,而我本上的字却写得有撇有捺、干干净净。虽然说是怕老师认出来他的字,但是对于我本上的“优”他本上的“差”,小胖从未有过半句怨言。
三年级的时候,小胖开始意识到,他帮我写作业其实是在毒害我。他便下定决心:不给我抄作业了,而是改为给我作业抄。我一面抄,一面指着他倒马叉的字,埋怨道:“范文毅,你字不能好好的写啊,我抄都抄不了,,,来来,这个是风筝的风还是凤凰的凤啊?”
小胖会放下手中的小霸王游戏手柄,瞄了一眼自己的字,回我道:“是几个的几。”
我拿出橡皮,使劲擦掉自己写得那个凤凰的凤。
扔掉橡皮,我悲催得发现,自己手痒,想揍他。
五年级的时候,小胖就不来我家玩了。
偶尔,他舍不得我抽屉里一大堆的零食,也会跟探监似得来看看我。
因为那个时候,我的成绩差得已经连自己都看不下去。班主任几次三番到家里家访,说我除了聪明之外,其他几乎一无是处。要么跟男生上树捕蝉,要么欺负同班萝莉。其实说就说呗,还扯到让我好好向于沁黎学习。
这一下,老妈和老爸发飙了,我顿觉悲剧了。
对于我上了高年级还不会加减乘除,老爸和老妈有点急了。限制我的自由不谈,抽屉里面的零食也从量控变成了清空。
我绝望得发现,我再也看不到我亲爱的小胖了。
在黑暗中等待黎明,总是静得让人发慌。
如同被锁在房间里面学习的我,看着在土黄的街道上徜徉而过的小胖,羡慕一点点,嫉妒一点点,委屈成为了正无穷。
我在日历本上写了无数个“正”,每一笔每一画都象征着没有零食没有游戏机、没有电视机、没有小胖的日子。
我蜷曲在楼上书房的小藤桌字后面,拿着笔,写了一本又一本的作业。那无数个“正”字的日子里,我仿佛补完了从前所有的作业。
周末的一天,我嚎啕大哭着让老妈带我去游乐场,带我去看电影,,,哪怕是出去买个酱油,我都高兴得能上梁揭瓦。
老爸揪着衣角,一脸心痛的模样。而老妈只是漠然得甩了一张我不及格的数学卷子,扔在我的脸上,说了我一辈子忘也忘不掉的三个字。
“没出息。”
我听了,一声没吭。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沉得住气,居然硬生生得将泪水给憋了回去。
后来老爸谴责老妈:“太狠了吧,晓菁也就打针的时候哭上一回,其他事从来不哭。她肯定是在家里憋得太久了。”
老妈想了想,回复老爸:“谁说的,上次你妈开刀,你还没反应呢,她就哭得跟我死了似的。”
老爸:“。。。。。。”
☆、第3章 人生的教师
我有点庆幸,我的老妈是一个遵循纪律、严格他人、实事求是的军人干部。
由于我一直闷在家里,情绪变得极端恶劣,时常吃着早饭的时候嚷着要吃晚饭。老妈和老爸在忍受了三天之后,第四天就给我安排了一个1对1的VIP家教。
1对1的对象,一个是我,一个是N大的在校大学生。这个在校大学生,以不速之客的佼佼姿态,在我曲折的学习历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叫张轩,轩辕剑的轩。
第五天,张轩带着一只笔、两件换洗衣服、浣洗用品三件套出现在了我家客厅。
我瞧见他的第一刻,不知道为什么,胃就有点疼。
他一个大男人,还是N大的高材生,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红着脸对我进行了长达五分钟的自我介绍。这五分钟内,倒是有四分钟是老妈插的话。
“死丫头,好好听张老师的话。你要是不听,饭都别想吃。”这是第一句。
“呆丫头,听到张老师的话没?你要是记不住,饭也别想吃了。”这是第二句。
“傻丫头,认真听张老师的话啊。你要再不听,以后都没饭吃啦。”这是第三句。
所以,我对张轩的初始印象也仅限于他白白的polo衫。因为衬衫上,有着大名鼎鼎的“叉叉家居”的广告字样。
张轩是N大的大一学生物科技的学生,家境微寒,品学兼优。
据说:张轩特别遵守礼仪,从不当着教授的面呼呼大睡。平时做个试验采个标本,他还主动洗烧杯和擦桌子。宿舍里研发电脑科技的室友们,在他无微不至的关照下,不仅能准时吃到食堂的饭,还能够免劳动支出得住在“校星级卫生宿舍”里。
老实来讲,张轩一张灰黑的小脸在N大各种眼镜兄的陪衬下,确实显得朴质而且善良。
所以,我毫无意外得接受张轩。
原因很简单:我不用打扫房间卫生了。
张轩的老家在广州。因为返家太麻烦,他便决定暑假留在南京兼职。
据说,他是在马路上和人下棋下得太高超,被我路过的老妈给瞧见,而后“拾”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