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哲学讲演录-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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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的尺度。人是万物的尺度,因为逻各斯在人心中,而且逻各斯只存在于人的心中,于是人完全可以凭借他的逻各斯去衡量万物,判、断存在还是非存在。在巴门尼德那里,把逻各斯称为神圣的,用来判定存在还是非存在;而普罗塔哥拉的逻各斯是世俗的、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逻各斯在人心中,这就使神圣的逻各斯从天上降到了人间。这样,用世俗的逻各斯判定存在和非存在,不仅能判定〃是〃还是〃不是〃,而且还能判定如何〃是〃、如何〃不是〃,所以它〃是存在者如何存在的尺度,是非存在者如何非存在的尺度〃,这是普罗塔哥拉对存在与非存在学说的一个推进。或者可以说,在巴门尼德那里,逻各斯还是一个抽象的〃一〃,是神圣的、唯一的;到普罗塔哥拉里,他把那个唯一的逻各斯打碎成了具体的〃多〃,每一个人都有己的逻各斯。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立场和视角的不同,而对事物得出不同的判断,从此不再存在一切人共同的、统一的逻斯,每一个人都根据自己的逻各斯作为标准,来衡量万物存在、非存在以及如何存在、如何非存在,这就是相对主义了。他举例子说,有时候,同一阵风吹来,你觉得冷,我觉得不冷,或者我觉得稍冷,你觉得很冷。那么对感觉冷者来说,风就是冷的,对感觉不冷者来说,风就是不冷的,你觉得如何就如何。这是因为每一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逻各斯。事实上,感觉的相对性在德漠克利特那里巳经提出来了,他之所以弄瞎自己的双眼,就是因为感觉太不固定了,是相对的,〃言人人殊〃,每个人说的都不相同。
但是,普罗塔哥拉把这样的相对性推广到一切知识上去,不仅感觉是相对的,而且理性也是相对的,不同的人都通过理性推导出来,结果可能不一样(有点儿康德二律背反的意思,同一个理性可以推出完全不同的结果)。理性也不是完全绝对的,也有相对性。普罗塔哥拉利用逻各斯的这种相对性,从人际交往和政治生活中间获得好处,也就是一个人能言善辩,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够各种情况下左右逢源,那他就会很容易地占便宜了。
后来人针对此评论说,在他看来无论在诉讼、论辩,还是政治生活中,争论双方的论题或者体验都是真实的,假的是不存在的,只要一个人说得头头是道,符合逻各斯,就是真的,至于外部事物的真假已经元所谓了。无论是感性还是理d性,作为主观尺度本身已经是真的了。经过主观认定的就是真的,这就是普罗塔哥拉的主观主义,也是最早的人本主义。〃人是万物的尺度〃,至于不同的人的尺度会发生相互的冲突,这在普罗塔哥拉看来,完全不是问题,因为本来就应该是冲突的。真理本来就是冲突的、相对的,关键在于如何在辩论中获胜,如何获得利益,有益于自己的就是真的。普罗塔哥拉要做的就是把真、理的标准从外部世界转移到人的内心中来。同时他对逻各斯还是有自己的信念的(尽管其中充满着相对主义),所以他力图从这种尺度中发现某种规律性的东西。这种规律性就是:在语言或者逻各斯中处处包含一种本质上的自相矛盾性,语言和逻各斯本质上就是盾的。他说过,〃万物都有两个对立的说法〃,掌握了这种规律,我们就可以提出对立的逻各斯,那么我们就可以〃使弱的道理变强〃。因此,当你听到对方对某件事发表见解的时候说得头头是道,不要丧失信心,而是要胸有成竹,肯定有一个与此相反的命题。
只要你抓住这个反命题,你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不管对方有着什么样的道理,你都可以使你的弱的道理变强,至少可以与他相当,说不定还可以胜过他,如果他不如你灵巧的话。在这里有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说的是普罗塔哥拉与他的一个学生订了一个契约,定这个学生学成毕业以后,所打的第一场官司,如果赢了的话,就要付学费,如果输了,就可以不付学费。这是很自然的,普罗塔哥拉是、收费的教师,教授的效果如何,就需要看这个学生是否能打赢官司,打赢就收费,打不赢就不收费。但是,这个学生毕业以后,迟迟不去打官司,也不交费,于是普罗塔哥拉就急了,要去法庭起诉他。于是就对这个学生说,我起诉你对你是不利的,因为如果你胜诉了,那么按照契约你就必须交学费;如果我胜诉了,那么按照法庭的判决,你还是要缴费,所以无论怎样我是保赢的,只赚不赔o可是,这个学生反驳他说,不对,如果我胜诉了,那么按照法庭的判决,我就不必付费了;如果我败诉了,那么按照契约,我也可以不必付费,也可以保赢不输。这就成了两难,据说法庭无法判这个案子,就不予立案;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普罗塔哥拉对待真理和逻各斯有一种相对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态度。但是这只是一种副产品,因为他之所以会有这样一种相对主的态度,还是由于他不带偏见地、绝对地认可逻各斯本身有一种辩证的本性。这种立足于逻各斯来探究事物的概念的辩证法,对希腊的辩证思维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普罗塔哥拉发现语言本身有种辩证法,具有一种自相矛盾性和相对性。
在此之前,赫拉克利特巳经有一种辩证思维了,但是那还是纠缠于感性的事物之中,而且带有神秘色彩;在芝诺那里,已经运用了逻各斯,但是采用的是〃反证法〃的方式。只有到普罗塔哥拉这里,才首次使辩证法具有了逻辑的形式,因为它纯粹依据于语言,而且是从正面阐述辩证法,不像芝诺仅仅从反面证明。普罗塔哥拉认为矛盾恰好证明冲突双方都是对的。所以他首先就把立足点完全转移到纯粹的逻各斯本性上来了,这是通过把逻各斯主观化、主体化才做到的。这就要求他对逻各斯抱有一种绝对的信仰,哪怕它出现矛盾,陷入相对主义,你还是要相信它,而其他的一切都是不可信的。所以他就提出了〃疑神论〃,对神采取怀疑的态度。他说,〃关于神,我不可能知道他们如何存在或如何不存在〃,因为神本身是不符合逻辑、逻各斯的,〃我也不可能知道他们的形象是什么,因为有很多认知方面的障碍,人们不可能认知神〃。也就是说,人认知任何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事物只能凭借逻各斯,而神在逻各斯中是不清晰的,神的概念本身就是不清晰的,所以就只好存而不论,这就是〃疑神论〃。
这种疑神论是他坚持主观主义真理论的一个必然结果,所以说西方很多主观唯心主义者不一定都是通向神学的,很多主观唯心主义者都被称为无神论者,如后来的休漠、费希特这些人就被称为无神论者。他只相信自己内心中的东西,不相信其他的一切。那么,这种态度在当时就是很严重的事情,他对神都表示怀疑,所以他、就触犯了众怒,雅典民众就通过法庭判决把他驱逐出境,赶出雅典。普罗塔哥拉的逻各斯是辩证的、相对主义的,但又是肯定性的,因为他对对立的每一方都抱一种肯定的态度,只要双方在逻各斯是成立的,那么双方就都包含真理。相反,高尔吉亚的逻各斯则是否定性的。
(二)高尔吉亚
第二个智者学派的代表人物就是高尔吉亚,他恰好从另一个方面人手,展示了语言、逻各斯的否定性。普罗塔哥拉认为,凡是能够说出来的,都是真的;相对于普罗塔哥拉对语言、逻各斯的这种肯定,高尔吉亚则认为,凡是能说得出来的,都是假的。事实上,这两个命题是一回事。高尔吉亚生活于公元前485年到公元前380年,据说活了一百多岁。他在修辞学上有很高的造诣,而且像普罗塔哥拉一样,他对修辞学也有一种信仰,所以当时的人们讥笑他是〃靠头吃饭的人〃。
他不是雅典人,是西西里人,但是在雅典作为使节的演说,使他获得了很大的名声。所以有人指出,普罗塔哥拉认为每一个意见都是对的,高尔吉亚恰恰相反,认为每一个意见都是错的他的贡献就是揭示了语言本身具有否定性的一面,并且他把这种定性表达在本体论、认识论和语言之中。高尔吉亚提出了三个这样层层递进的命题,我们前次已经提到了。第一个命题〃无物存在(本体论),第二个命题〃即使有某物存在也不可认识〃C认识论),第三个命题〃即使被人们认识了也无法告诉别人〃C语言学,在这三个层面都提出了否定性的逻各斯。那么既然是逻各斯你就要论证,他的论证是很有特色的,古希腊辩证法的通常程序就是这样来论证的。
首先〃无物存在〃,他要论证这个本体论的命题。他说,如果有某物存在,那么这个某物或者是存在或者是非存在,或者是既存在又非存在,只有这样三种情况。他首先把这个〃非存在〃解决掉,他说非存在是不能存在的,非存在是不可能的。因为很简单:某物不可能既同时存在又非存在,某物存在又非存在这本身就自相矛盾,它怎么既是存在又是非存在呢?非存在怎么能够存在呢?那么,再对付第二个命题…一…存在是存在,这比较难一点,但要的问题也是这个问题,即〃存在存在〃这样一个命题是否能够成立。某物如果是存在,那就是存在存在。那么〃存在存在〃这个命题是否站得住呢?他认为某物作为存在也是不能存在的。
因为如果存在这个某物是存在的,那么就有三种情况:一种它是永恒的,一它是产生出来的,一种是既是永恒的又是产生出来的,只可能有这三种情况。那么我们一种一种地依次来考察首先它不可能是永恒的,因为如果它是永恒的它就没有开端,就是无限的;而无限的就是无边无际,没有东西可以限制它,那也就没有任何一定的处所、场所。它就不可能存在于一定的场所,如存在于一定的场所,那就被限制了。没有一定的场所那就意味着有一定的存在的场所,因为存在是要场所的,既然它不在任何地方那它就不可能存在了。因此,如果存在是永恒的那它就不可能存在了。第二个可能性,它也不能是产生出来的,这种情况也是不可能的。否则的话,某物要么是从存在产生出来,那就不是产生,而是已经存在。存在之物又是从存在产生出来的,那不就是已经存在了吗?那就不是产生的。一个存在从存在本身〃产生〃出来,那本身就是废话。要么,它产生于非存在,但是这也是说不通的,无中不能生有。从非存在中怎么可能产生存在呢?所以这一条又被否定了。再一个,是不是可以说,它既是永恒的又是产生出来的呢?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两者是互相排斥的,永恒的就不可能是产生出来的,凡是产生出来的就不能说它永恒的,所以这一条也被反驳掉了。
结论就是:某物作为存在在所有可能的三种情况下都是不可能存在的。这里面体现出一种希腊式的论证方式,他们总是在一种形而的层面上把各种可能性列出来,然后一条一条地把它驳倒,经常运用反证法。我们在康德的二律背反里面就可以看出来,二律背反整个都是用反证法,它可不可能这样?可不可能那样?这样不可能,那样也不可能,那么最后当然不可能!因此,某物作为存在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不可能存在的。最后一种情况,〃某物既是存在又是非存在〃是否可能存在呢他说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存在和非存在如果是某物同时具有的,在某物身上是等同的,那么在某物身上这个存在就等于非存在了,这个某物既存在又非存在,那么它所有的这种存在不就是非存在吗?所以某物作为存在又作为非存在也是不可能的。通过这样十分繁琐的辨析,最后才得出他的结论〃元物存在〃。
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存在,因为你所能想到的就是这些可能性了,他一个一个都把们推翻了,那么最后只有一个唯一的结论〃无物存在〃。这是第命题,也是最困难的命题。第二个命题就是认识论上的命题一→〃即使有物存在也不可能认识〃,不可认识在高尔吉亚看来也就是不可思维、不可想的。这第二个的命题的论据借用了对第一个命题的论证。从第一个命题论证里面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凡是你能想到的任何东西都是不存在的。前面想了很多可能性,把所有可能性都穷尽了,从逻辑上只有这三种情况,一个正面,一个反面,一个是正面兼反面,所以凡是以想到的东西都证明,任何某物都是不存在的。
那么第二个命题就借用第一个命题已经看出来的原则二一凡是能想到的东西都是存在的,于是推出:如果有存在的东西的话,它必然在你所能想到的东西之外,因为你所能想到的东西都已经不存在了。由此就可以证明即使有某物存在也想不到,想不到当然就不能认识了。那么有的人也许会说,你所想到的东西,能不能仅仅因为被想到、被思维就说是存在的呢?既然你已经想到了,它是不是作为想到的东西就已经有了呢?高尔吉亚说也不行,他说我想到一个飞人,我想到了一辆海上的马车,并不因为我想到了它,它就成为存在的。相反,的确有许多非存在的东西又是我们所能够想到的,比如说妖怪,妖怪我们知道是非存在的,但是我们可以想它,所以凭借你能够想到它就认定它是存在的,这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可以想到很多不存在的东西,这个并不因为我们能想到它,它就能够存在。所以思维就它的性质来说,根本不能设想,更不能认识那种存在的东西,即使有存在的东西,思维也是不能思想、认识那些东西的。
即使有物存在也不能够由我们的思想去认识它,这是他第二个命题的论证。对第三个命题的论证,〃即使有物存在又被人们认识了,也无法告诉别人〃,这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谈。他的论证是这样的:他说因为我们用来传达的手段是语言,但是语言并不是存在的东西,语只是表达那个存在的东西,它本身不是存在。它无法把存在的东西、直接地传达给别人,你把语言告诉别人,别人所听到的也只是语言你想用语言所传达的那个东西并不随语言传达过去。
这是两种同的东西,语言和语言所表达的对象完全是不同的,这就好比视觉昕觉的对象也不能通过眼睛和耳朵传达给别人一样。你看到一东西,你并不能把这个东西通过感官传达给别人,这是一样的,你的认识器官和对象完全是两码事。所以语言与各种感官都有各自的表达方式,也不能相互通约,你看到的或感到的东西你能通过语言把它转达给别人吗?你说自己看到一团红色,你说快来看,我看到一团红色,但是你所说的是语言,不是红色,你说出来的是〃红色〃个字而不是红的那个颜色。所以即使你看到了红色,你也不能把红色告诉别人,别人要知道红色还得自己去看。所以语言是不能通约的,我们的感官是外在的对象所剌激起来的,语言又是由这些感官印象所产生的。我们有语言,我们有很多印象,要把这印象传达给别人,我们就创造了语言,就把我所感到的东西告诉别人。但是语、言并不能表达这种感官印象,更不能表达这些感官印象的对象,所以语言中给予的东西不同于其他感官所给予的东西。
词和感知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和感知的对象更加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所以结论就是:语言完全不能传达存在的东西。这是高尔吉亚的三个命题。上述这三个命题我们归总起来看,他是层层反驳巴门尼德的,实际上就是针对巴门尼德的。第一个命题主要就是反驳巴门尼德的〃存在是存在的〃,这是巴门尼德最基本的命题,只要破了这一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