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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御赐废柴,王爷要翻身 作者:天下无爷(言情vip2013.09.16完结)-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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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脑海里面又莫名其妙的出现了这样的一段场景,实在是吓坏了于落情,于落情不想要进去,那里虽然很美丽,但是对于于落情来说,就是一个囚笼,于落情一定不会获得幸福的,这是一个预兆。
  于落情紧紧地拽着林菊清的手,恐怖地望着四周,完全不想再往前面走一步。
  可是,“城堡”的门口早就站着三个人,他们正在向于落情缓缓地走过来。
  林菊清远远地看到夜家三口,亲自出来迎接,赶紧将于落情往前面推过去,“宝贝,这三位就是夜家叔叔,阿姨,还有哥哥,他们是亲自来接你的,妈妈说的没错吧,你看他们对你多好,都亲自来接你了!我们赶快过去吧?”
  将自己的女儿往别人家推是一种什么滋味,也许这只有林菊清才会明白吧。但是林菊清没有选择,作为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孩子的母亲,怎么可以忍心将自己的亲身骨血交给别人呢,只因为走投无路了,没有办法了,才只能想出这样的办法而已。
  于落情就将自己藏在了林菊清的身后,于落情向来就是很勇敢的孩子,从来都不怕面对任何的困难,但是这一次,是于落情长这么大,唯一一次,躲在了妈妈的身后,像是一个怕事的小孩子。
  “别怕,快到叔叔那里去呀!”林菊清依依不舍,却轻轻地将于落情往对面的夜家人推过去。
  于落情多么想说,自己不愿意,可是她的嘴巴像是被胶带给绑住了一样。因为,于落情舍不得让妈妈难做,毕竟妈妈已经那么苦了,如果这个时候说不愿意,妈妈一定会一辈子遗憾的。
  万般无奈下,于落情终于松开了妈妈的手,艰难的往前面迈出了一小步,




☆、怪脾气1

  万般无奈下,于落情终于松开了妈妈的手,艰难的往前面迈出了一小步,夜叔叔就是等待着这一刻,只要于落情做出了一个小小的动作,代表她愿意,她就有办法接纳这个孩子。
  夜叔叔赶紧握住了被林菊清松开的于落情的小手,微笑着对于落情说,“你好呀,小净,这里是你夜叔叔的家,从今往后你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姨和哥哥!”
  于落情很别扭,但还是勉强地抬头,对面前的三个陌生人说,“夜叔叔好,夜阿姨好,还有,夜哥哥好!”
  这是怎样的一个城市呢?
  于落情闭上了眼睛,过往历历在目,不管是那些深深地爱过自己的人,自己的母亲林菊清,那种血浓于水的疼惜,那种超越生命的呵护,到底是爱呢,还是变了质的欺骗,于落情已经分不清楚了。
  该有的幸福并没有出现,相反是痛苦,焦灼的人生,甚至让于落情没有了喘息的机会,为什么,于落情很想要知道为什么,可是谁能够告诉她呢?
  唯一的解释是上天的安排么?
  所以,上天也始终无法解释,这是怎样的一个城市呢?
  那些,让于落情恨过的人们,现在正在恨着的人们,那个剑拔弩张,那个只手遮天的人,是于落情是以为在自己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最后的一根稻草,可是就连他也冷冰冰的将于落情的梦想给打碎,囚禁在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里面。
  每一天都会有,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涌入这样一个嘈杂的,没有任何规则的世界。至少在于落情看来,这些人都是艰难的,不管是哪种,不安天命的也好,还是宁愿就此消失在时间的洪流里面的人也好,大家或多或少都是不快乐的。
  因为物质将人,都要一点点的压垮掉了,压榨到没有一点思想的空隙。
  那么,于落情是不是会觉得很庆幸,自己竟然能够走到了食物链的顶端,和以前将自己的咽喉遏制的人,叫板。
  大家的蓝图,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宏伟,但是打多都浮夸的不行,大家都见缝插针的往自己的身上不断地捞好处,那么于落情这样做事算了什么,明明可以很幸福,却放弃了享受幸福的权利,用余生的自由,去换取少数人的灭亡。
  并且,于落情真的没有把握,是不是自己如此的牺牲,就可以染那些令于落情憎恨的人真正的灭亡。
  所以说,在每个平凡的黑夜里面,于落情总是会害怕到颤抖,害怕自己所谓的梦想,所谓的周密的计划,是不是也会在某一天轰然的倒塌呢?于落情本来就不是运气好的人,会不会有一天,上天就给自己开起了可怕的玩笑,一切都付诸东流,一切都幻化为了纷飞的泡沫呢?
  于是乎,于落情尖利的眼神,同样能够捕捉到,每一天,都会有,许许多多,数不清的人,离开这样的一个城市,这个棱角分明,冷漠的叫人快要窒息的城市,这个看上去一场繁华,但是略微跳动的却是一颗腐烂的心的城市。
  大家,渐次离开,或许有些悲壮,或许有些伤感。但是,于落情不想要成为他们中的一个,那样的结局,对于于落情来说,就像是一条不归路一样,是死一般的寂静。
  这座城市,明明有很好的基础,能够成为一座,温暖的,可爱的城市,但是,却偏偏的成为了被沙漠还有森林覆盖的城市,干涸的河流,枯萎的植物,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人察觉的了,但是,于落情这样敏感脆弱的心,时时刻刻都会感到这个城市的冷漠。
  最冷漠的,不是生活,最冷漠的是人心,是没有办法救赎的人心。
  即使,万般的不愿意,但是没有办法,于落情还是要坚持自己的目标还有梦想。很多时候,多愁善感的她心中就像是住着另外一个灵魂,总是会不断地问自己,这样做到底值得不值得,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的。
  但是,于落情还是要义无反顾的继续下去。
  这就是人,可以为了仇恨,亦或是爱,粉身碎骨。
  所以,爱和恨本身是不会分家,只是遇到了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产生了不同的反应,就有了彼此的纠葛还有纠缠。
  新的一天,于落情会接受怎样的挑战呢?
  于落情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看了看桌上的钟,六点还没有到。
  什么时候,开始如此的浅眠了,好像就是从自己正式开始上班了以后吧。于落情一向就是很认真的人,如果心里面有什么事情的话,一定会睡得不安稳,总是在脑中叫之前,就会自动的醒过来。
  对着镜子,于落情双手合十,使劲地抹了抹眼睛周围的那层薄薄的皮肤,好像是有些很眼圈了,于落情的皮肤一向是很好,但是皮肤也很薄,所以一旦没有休息好的话,很快就会从脸上表现出来。般奈开妈林。
  于落情绝对不允许,自己的憔悴被任何人发现,拿出了颜色最深的BB霜,就往脸上盖着。
  很快,一层厚厚的BB霜盖住了于落情的黑眼圈,也盖住了一夜的疲惫。
  随意的从手腕上取下一根粗粗的橡皮经,自然地将长发扎起来。
  职业套装,在于落情修长的身体上大放异彩。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于落情不禁感叹道,自己简直太适合这样的装扮了,为什么早些年没有从事这样的事情呢?
  如果,于落情选择了这样的职业,说不定人生就会不一样,说不定就会爱上了这条道路。但是,现在,于落情将这作为了复仇的方式,怎么还会用爱的心,去对待这分工作呢?
  没几分钟,于落情就整理好了,于落情原本就是很自然的女人,虽然身边从来就不会缺少,但是一般情况,绝对是不用香水和化妆品的,于落情向来就是极喜欢素颜的。除非是到了什么特殊的场合,必须化妆或者是擦香水的,于落情是绝对懒得做那样的一件事情的。
  为了上班的需要,于落情还是简单地化了一点淡妆。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干练的就像是一个女强人,于落情简直有些不相信,曾几何时的于落情,还是一个柔柔弱弱,任人宰割的小绵羊,现在却成熟地快要撑起自己的一片天了。
  再看一看表,六点半钟,厨房里面,成嫂已经起来给牛牛准备早餐了,时不时地飘来一阵一阵的牛奶面包的香气。
  于落情悄悄地走到成嫂的身边,拍了拍成嫂的肩膀。“成嫂,辛苦你了,如果不是我有事情走不开,这些事情我都要亲自为牛牛做的。”
  成嫂赶忙放下手中的活儿,微笑地对于落情说,“夫人,你怎么这么说呢?这是我该做的事情呢,而且,牛牛那么的可爱,我把他当成自己的孙在带着呢。还有,您尽管去忙您的,牛牛我一定会好好生生的带,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您放心啊!”
  于落情握着成嫂的手,眼睛一阵发酸,但是并没有掉下泪来,如果妈妈还在的话,也是会像成嫂这样,为了自己的小孙子,做这些事情的吧。
  于落情强迫自己将思绪从回忆里面,拉扯回来。“成嫂,那一切都麻烦你了,这些事情交给你,我也很放心,”于落情拍了拍成嫂的手,“还是要好好的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也没有办法将牛牛如此放心的放在家里面,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成嫂看着面前的这个小女人,或许说她还是个孩子吧?那么稚嫩的脸庞,虽然已经是几岁孩子的妈妈了,但是看上去自己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
  虽然,作为一个下人,成嫂实在是没有办法去询问,到底于落情有什么样的事情要做,但是成嫂知道,于落情在做的那件事情,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不然,于落情也不会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那么的不自然。总是若有所思的,感觉精神上,有很大的负担。
  那种时候,成嫂总是想方设法的将牛牛拉到一边,不去打扰于落情。成嫂还知道,先生对于于落情来说也是很强大的一个负担,先生那样的怪脾气没有什么人能够忍受,也只有于落情可以了。
  所以,成嫂一直很同情于落情的。虽然于落情过的生活,比一般人都要好很多,但是,精神上一点都不自由。成嫂不知道,如此简单的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落到这样的地步,但是如果是成嫂有这样的一个女儿,一定是不会让她走上这样的路的。
  和成嫂交谈完以后,于落情悄悄地进了牛牛的房间。窗户拉着,没有一点晨光透进来,牛牛睡觉睡的格外的香甜。
  于落情冒着步子,生怕发出了很大的声音,会把睡梦中的牛牛给吵醒了。于落情蹲在牛牛的小床旁边,看着牛牛睡得通红的小脸,感受到牛牛温热的呼吸,于落情的心就格外的安定。




☆、怪脾气2

  看着牛牛睡得通红的小脸,感受到牛牛温热的呼吸,于落情的心就格外的安定。
  “宝贝,你知道妈妈这一切都是为了你,虽然妈妈不能够陪在你的身边,但是一定不要害怕哦,你要慢慢地习惯,妈妈不在身边的感觉。但是,妈妈一定不会不要你的,你知道么?”于落情好想要伸手摸一摸亲爱的牛牛,可是害怕将牛牛弄醒了,只是看了看,就依依不舍的站起了身,往外面去了。
  出门的时候,天还是暗的,多少年,于落情都没有像现在这个样子,每天天还没有亮就出门了,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于落情觉得这也是一种自由,所以应该要好好享受才对。
  想到这里,于落情不由自主的拉高了唇角。“于落情,加油,你一定能够行的。什么都不要怕,老天做了那么多亏欠你的事情,这一次一定会帮你,一定一定!”
  于落情的高跟鞋,“笃笃笃”地在停车场里想起来,于落情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车,熟练地操作,很快,于落情就驾着车朝着公司开去,“阮非桐,你就给我等着吧,今天,新一番的轰炸就要开始,我看你要强硬到什么时候,无论如何,你会看到我于落情的厉害,我要让你后悔,我要你彻彻底底的后悔!”
  车行在路上的时候,天还没有很亮,公路上的路灯还开着,七点钟的时候,等待着电脑的指使,齐刷刷地关掉。
  但是,现在七点钟还没有到,就一个个的像是坚定的士兵,站好最后的一班岗。
  于落情的眼睛有一些迷离了,其实学车也不是很久,所以于落情每次开车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于落情根本不是那种会操纵车子的人,记得小时候一直都不会骑自行车,每次都是看到同学骑着自行车回家,就觉得格外的羡慕。
  但是,于落情永远都不会忘记,是谁教会自己自行车的。那是多么艰难的过程啊,也许只有当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于落情才会发现自己的身体是多么有潜力,才知道要狠狠地逼自己一把,自己才能够成长。
  后来,学小轿车也是一样。原本,于落情是根本不愿意去学的,学这个东西,简直要让于落情登天还难呢。但是,那个男人的命令,于落情怎么可能违抗呢?于是,于落情也就乖乖的去学了。
  于落情记得,自己刚刚学车的时候,畏畏缩缩的,和自己想想的一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于落情还是一窍不通,弄不清楚刹车和油门是哪个。原本每次,于落情都背诵的好好的,可是一上车子,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还是那个男人,有一次心血来潮带着于落情出去玩,然后在荒郊野外非要于落情开开车,那个时候,那个男人才发现,自己教的学费简直是打了水漂,于落情这个笨女人竟然连最基本的常识还不会。
  从那以后,那个男人一有空,就手把手的教于落情。起初,于落情还是像是一个木头一样,怎么都不会自己动手,理论知识已经滚瓜烂熟了,但是一到自己开的时候,就完全不会了。
  后来,那个男人实在是不想跟这个不开窍的笨蛋继续耗下去。于是就对于落情狠了起来,一次和于落情出去,将于落情甩在了大马路上,那个男人自己从车子上面下来,然后将于落情揪到驾驶的位子,整个交通都被堵塞了。
  所以,没有办法,于落情只有逼自己行动起来,否则,以那个男人的性格,是绝对不会放过于落情的。
  整条街都停满了车子,愤怒的司机们,疯狂的按着喇叭。如果再不将车子开走的话,可能维持交通秩序的警察都会来管一管,于落情觉得自己丢不起那个人,然后再瞅了瞅一副悠然自得,等着看好些的男人,于落情豁出去了,卷起袖子,就随便踩了一个,结果一脚踩下去,竟然踩对了,于是车子缓缓地离开了大马路上,从那以后,于落情就踏出了宝贵的第一步,开始自己亲自动手了。
  现在于落情开车的技术已经比较娴熟了,于落情却神奇的发现,曾经的那种完全找不到感觉的感觉去哪里了。原来,会与不会,不是同时存在的,而且每个人都有学会某件事情的能力,那么学会某件事就是必然的。
  既然,学会某件事情是必然的,那么学会所有的事情,就肯定也是必然的了。
  于落情觉得自己还是蛮有悟性的,实际上,当一个人经历了那么多以后,如果还不能够感受出一些什么的话,是不是就枉费了那么多的过去呢?
  现在的于落情,可以一边开着车子,一边看一看窗外的风景了。
  虽然,外面的天空也只是深蓝色的,但是,于落情还是要禁感叹道,这个城市果然是在以光速发展着,那么的快,一切都在迅速的进步着,就意味着,一切都在迅速的倒退着。着睡感到觉。
  这然于落情忽然觉得有些害怕,人们内心中的物欲在迅速地膨胀着,可是这个世界却生机勃勃,是不是有一些不符合常理呢?
  **不是一件极坏的东西么?可是当这些坏的东西如此泛滥的时候,这座城市却不断的进步,不断的繁华着,一天天的变得和迷宫一样的复杂,让人眼花撩乱,渐渐地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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