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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结发的,我的妻-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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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想来,可怜了那原本翠绿的生命,还未开花,便败了……
  ……
  “你的腿是怎么断的?”刚走到寝室的门口,便听到里面传出的对话声,于是我驻足。小心翼翼的站在门边,干了一件为君子所不齿的事——偷听。
  “……”许久不见回答,我心里的急切其实更甚于问话的那位仁兄。
  “……呵呵,为情~所伤啊~”完全是轻佻的语气,颇带点京戏的韵味,那人的答案没有一丝真实感。
  余下便如往常一样的吵吵闹闹,嘻嘻哈哈……枯燥的大学生活没有一丝波澜。只是那天深夜里,我听见了一声叹息,轻轻的,却沉重的叹息,一如之前那夜,我听到的压抑的低泣……一般的让人难以忘怀。
  ……
  眼前划过郝帅阳光的笑脸,那个在公司呆了不到三个月的男人,还没过试用期,就因为业绩考核不合格被辞退了。
  他倔强的身影,背着一只旅行包,一步一步坚定的走向大雨滂沱的街道,没有回头,也没有叫辆出租车。我就坐在办公室里望着他,看不见他的表情,也看不到他脸上的淤青……下班的时候,照常去医院看望鱼头,却见鱼头的手里夹着一支烟,细细的一缕青烟从指间升起,颇带着一丝迷幻的色彩……我都不知道鱼头原来也会吸烟……
  那包只少了一支的香烟……
  ……
  人沉浸在往事里的时候,往往就老了,我颇有感触的玩味起这话的含义,感觉的自己正在变老,从那个天真的少年,到懵懂的青春期,然后结婚,生子,现在是人到中年。然后呢?老年。再然后?死亡。
  明明和其他人走的是同一条路,却在16岁的夏天步上了另一道岔口,也许有一天,绕了一个圈的我,又从另一道岔口上走回原来的路,然后和其他人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往事?呵呵,不过是看到了和其他人不一样的风景。殊途同归啊殊途同归……

  第 20 章

  二十、酒肉朋友“我们如此靠近深怕黑夜的冷清我们如此熟悉深怕感觉的疏离但为何闭上眼睛当我想用真实的感情但为何捂住耳朵当我说出隐藏的声音喔我的坦白加重你的负担因为虚伪早就变成习惯喔我的坦白加深你的不安因为怀疑比较容易防范我们这才明白说得越多越空洞爱得越浓越心痛活得越久越寂寞……”
  “这是什么歌?”和朋友坐在高级餐厅里,耳边响起的是悠扬的音乐。
  “裘海正的《坦白》。”朋友像个优雅的绅士般,喝了一小口红酒,然后双手交叉放于腹前,身体后倾,慵懒的轻靠在椅背上。
  第一次跟他一起吃饭时,他身着米色的西装,黑色衬衫,白色领带。我对这种颜色的搭配颇觉奇怪,不禁皱皱眉头,他却是一脸自得。脸上挂着那种高深的微笑,120伏电压。电的年轻的女服务员顺手打翻了酒杯,胸前湿了一大片。他仍是那种温和无害的笑,挥挥手,带走了小丫头的三魂六魄。
  “贵族做派。”这是我对他的评价。他的确可以称得上是贵族,从小在英国长大,直到9岁才跟父亲回国,外公据说是什么什么爵的孙子。
  “没落的贵族。”这是我给他的第二条评价。
  他笑笑,用手指仍旧优雅梳理了一下头发,轻启嘴唇,说了一句:“操他妈的。”他的声音很符合他的身份,轻柔柔的,富有磁性,散发着雄性的荷尔蒙。
  如果忽略话语的内容,你完全可以把他当成一头慵懒的贵族雄狮,享受着母狮的服侍。可是他说出的词语,暴露了他其实是一只披着狮皮的……恩……癞皮狗。
  “比起她妈,我以为你更想操她。”
  古人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有什么办法能与这种人相处,真相只有一个:你得比他更无赖,错了,是更无耻。
  “哈哈哈,”他笑的甚是张狂,“我还以为能把你吓到,没想到你也是一衣冠禽兽。”
  面对这人我实属无奈。或许,我该考虑一下刚才那份合约?
  我的沉思显然很得这人好感,他整了整皱了的西装,又捋顺了头发,恢复了标准的绅士身姿,一派优雅。
  “别那么紧张,”我看着我,微笑,这一次多少带了几分真心,“放心,我这人做事很可靠。”
  我挑了下眉,不置可否。不单说这人,生意场上可靠的人并不多,利益面前,人就是他妈的妖精。
  而在后来的相处中,这人时时让我产生无可奈何的感觉。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白天是贵族,晚上是牛郎;人前是绅士,人后是畜生。”想当初,我着实对他这番话表示了大大的“敬佩”,能有这种“自我批评”精神的人实在不多,可谓是“凤毛菱角”。而事实上,我后来深刻反省了自己,因为我发现我错了,这人比他自己说的更无耻。
  但是有一点,他并没有违反我的交友原则,只要对我的脾气,坏心眼不用在我身上,我管你是流氓、乞丐、皇帝还是太监。所以,至今,3年过去了,他还是我朋友,酒肉朋友。

  第 21 章

  二十一、BloodyMary
  “这半年你跑哪去了?”我皱皱眉,摇了摇手里的酒杯,暗红色的液体,像血。我很不喜欢这样的颜色,但是很可惜,我对面这个,总是微笑着替我点这种,BloodyMary。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种酒吗?”他今天有点反常,一样的微笑,不一样的,是眼神中那种淡淡的惆怅。
  “Who knows?”我摇摇头,盯着他的眼睛,这是我唯一一个敢这样盯着看的人,原因无他,用一句外国话叫“A thief knows a thief as a wolf knows a wolf。”用中国话讲,就是“谁不知道谁啊!”
  “听过BloodyMary的传说吗?”他的眼睛盯着酒杯,像盯着自己的情人,“传说中,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非常美丽,在她的一生中,为她决斗而死的青年贵族,据说超过了100个。甚至在她60岁那年,两位浪漫的青年诗人因为得不到她的垂青,而举剑自杀。知道她的美丽秘方是什么吗?实在令人恐怖万分。 ”
  他顿了一下,然后又微笑,颇带点无奈的味道。“她相信,只有浸泡在纯洁少女的血液中,方能不断吸取其中的精华,让她永葆青春。所以,每次她都要用鲜血沐浴。而且在每次沐浴前,她还要喝下至少半升的血液。”
  实在不想承认,当他说到这的时候,我觉得杯子里的酒更难下咽。但是他还在继续。
  “由于常用血液洗澡,她身上总带着浓烈的血腥气。但她却从不用任何香水掩盖,任其自然。”
  “……”
  “美丽的外貌和血腥的气味相结合,竟然产生一种无可名状的妖异魅力,一时之间,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艳名远播欧洲大陆,连法皇路易十四也不远千里,拜倒在其石榴裙下。鸡尾酒‘BloodyMary’的名字便由此而来。”
  ……好长时间的沉默,我实在不知道这家伙今天到底在搞什么。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通常不会追问。
  “你知道吗?”他看着我,那双眼睛非常的漂亮,仿佛能看穿人的心灵。我一直不明白,我明明是个gay,却为什么没有爱上他,甚至连欲望也没有。
  “知道什么?”
  “……我曾经爱过一个女人,”他仍然看着酒杯,“爱的死去活来。”
  “我猜……那女人一定不是你现在的妻子。”
  “没错,我和我妻子纯属商业联姻,利益的牺牲品。”他仰头,杯中暗红色的液体滑入他的喉咙,喉结动了一下,有点脆弱的诱惑……
  “那女人……和这酒有关?”
  “她叫Mary……她喜欢喝这酒……她就像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一样美丽……而且,歹毒。”他的眼神变的很严肃,有点深沉,也许,他有点……喝醉了……
  “被你爱一场,然后被你评价成这样,”我撇撇嘴,颇有点不以为然,“真可怜。”
  “呵呵”他笑的有点不屑,成功人士不会喜欢他这种带点“你不懂”式的笑容。“她是个□,小偷,完全的拜金主义者。我到最后也没能赢过金钱。”
  ……哦,那你现在跟我说些干什么?
  “我在最落魄的时候,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我需要钱,她需要一个体面的丈夫和家庭。”
  体面?说实话,我实在不明白我这朋友除了面相好之外还有什么优点,如果这也叫“体面”的话,我想大概需要补补语文课。
  “我一直觉得我和我的妻子之间,只有利益,没有爱,没有爱情,甚至没有亲情……”
  我看着他,突然感到焦躁,感到烦闷,我讨厌这样的话题,也讨厌这样唠唠叨叨无休止的谈话。
  “可是,她快死了……”他忽的生出一种悲伤,甚至绝望。我第一次发现,像他这种总是微笑着的男人一旦难过起来,真的会让人生出一种强烈的保护欲,并非同情。
  我想,此刻,我终于明白了他眼中的惆怅是为了什么,他今晚所有的反常,所有的颠三倒四的话语,和所有紊乱的思维逻辑都有了答案
  ——他以为他永远也不会动心的妻子,在快死去的时候,终于占据了他的心。
  ……只是,太晚了……

  第 22 章

  二十二、只是一种习惯
  扶他倒在床上,看着他紧皱的眉头,看着他下巴露出的暗青色的胡茬,实在与他平时的绅士形象大相径庭。我转身去了洗手间,点着一支烟,我最近抽烟的次数实在多了点。
  这间别墅坐落于城市的边缘,是我在和妻子结婚之前背着父母买下的。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糊里糊涂的买下了它,没有进行大的装饰,简单的可以说得上“贫苦”,泛黄的白墙上没有任何装饰,顶棚上只有两根白炽灯管,除了最基础的生活设施之外,唯一的奢侈品是卫生间的镜子,一面大大的镜子,安置在洗手台上。
  和妻子结婚之后,我很少来这里,只是偶尔回来,什么也不做,这里是我的一片“净土”。我的朋友——乔,是唯一一个被我带来这里的人。说不清为什么,也许,在他喝醉的那一瞬间,我那难得的同情心被激发出来了吧。总感觉这里,也许能给他带来一片宁静。
  所谓“睹物思人”,指的是用一种物件来寄托相思,就像乔,他用BloodyMary来“纪念”那段对他来说是刻骨铭心的爱恋。他思念着Mary,只是有时候,这种“思念”未必的甜蜜的,它可能是一种爱意,一种想见不能见的想念,也可能是一种恨,一种恨不得将对方挫骨扬灰般的恨。很难说他究竟是不是想见她,也许,这种“思念”,已经变质,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谁能说他在酒吧里只喝BloodyMary不是一种潜意识里的习惯?
  ——无关爱恨。
  只是在某些时候,某些人,某些事,才能触动他心底深处那一丝细小的弦,让他忆起BloodyMary和Mary之间的某种关联。
  ——这便是“睹物思人”。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习惯也是一样。有时候习惯会帮一个人的忙,这种叫做“本能”;有时候习惯会摧残一个人的意志,这种叫“弱点”。BloodyMary已经成为了乔的弱点,只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BloodyMary是他的一根刺,他把这根刺种在心里,带着它流连花丛,游戏人生,从未想过妻子的感受,等到他突然惊觉的时候,才发现这根刺种的如此之深,以至于拔除是那么痛苦。
  “伤害和漠视妻子”也已经成为他的一种习惯,和BloodyMary不同,后者是有意为之,前者却是无意间形成。只是“无意间”所犯下的错,往往更让人悔之不及,痛苦不堪。
  其实,在漫长的10年相处中,妻子已经成为了他的一部分,不可缺少的部分,就像,空气。你从不在意,但是如果没有,就会窒息。
  我将头埋在水里,体会那种窒息的感觉,胸口闷得喘不过气来,隐隐发疼。那一瞬间,心中空荡荡,像一个巨大的黑洞,恐惧,要将我吞噬。
  想见鱼头,想将他狠狠压在身下,撕咬,贯穿,律动……只有那一瞬间的充实,那一瞬间的空白,能让我忘记恐惧。
  ……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第 23 章

  二十三、一切偶然都是必然
  朋友的事情多少给了我一点刺激,以至于我又一次一个月不曾找过鱼头。
  然而有时候,不是你自己想怎样就怎样,而是命运驱使着你,就像是奴隶与奴隶主,奴隶不想跑了,可是奴隶主在后面拿着鞭子。
  遇见李子灵只是一个偶然。那天,她出现在鱼头家楼下,而我正好经过,注意,真的只是经过。
  那女孩个子不高,短发,算不得特别漂亮,不过还可以,书卷气挺浓的,眼睛应该挺大的,但是却眯着眼睛看人。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没带眼镜,300度的眼镜,在路上不小心碎掉了。而她之所以眼镜挺“大”的,是因为那是后做的双眼皮,一年前才刚刚做好,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是假的。
  这姑娘给我的感觉一直挺矛盾的,你说她保守吧,她赶潮流做了双“假眼皮”,你说她潮流吧,她不化妆,不打扮,没有“发型”,经常是运动鞋加白衬衫牛仔裤,没有任何装饰。
  这姑娘的性格也矛盾,咋一看特酷,冷漠的眼睛轻轻的一扫,都不正眼看人,让禁不住打寒颤。再一看,喝,笑的那叫甜,一声“许大哥”让人暖到骨子里。我不禁多看了两眼,又多看了两眼,还是那样微笑的样子,一副清纯少女的模样,我严重怀疑我是出现了幻觉。
  后来,我才终于明白,那丫头简直一精神分裂,双重,不,多重人格。天真起来像无辜少女,精明起来是老谋深算;撒起娇来是小鸟依人,发起脾气像火山爆发;温柔的时候如水,吵闹的时候烦人;淡雅的时候如玉,庸俗的时候汗颜;面对“有身份”的人那叫端庄大方,面对“小人物”那叫冷淡如冰;人多的时候笑靥如花,没人的时候“神情呆滞”……哎,如此种种,罄竹难书啊罄竹难书。
  直到现在,我还在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没有把那次偶然变成纯粹的“偶然”?为什么要下车?为什么要跟她搭话?错就错在我以为经过这些年商场的打打拼拼,我已经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精,然而却忽视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一最简单、深刻、明了的道理。
  我这个“道”遇到了李子灵这个“魔”,才真正演绎了什么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本来已经将车开过去了,谁知在车里无意间从倒车镜的一瞥,改变了我的命运,也像“蝴蝶效应”一样改变可鱼头和李子灵的命运。
  看见“美女”,重点是看见鱼头和“美女”在一起,已经开出去200米的我,一个急刹车,快速掉头,然后慢悠悠的往回开。
  “Hi,这么巧,这位美女是谁啊?”我装作“巧遇”,跟鱼头说说笑笑,
  “李子灵,我妹。”鱼头在面对他妹的时候,就像在面对一个普通朋友。
  “哦,”也是啊,我怎么忘了鱼头还有这么一个妹妹呢?“呵呵,长得真漂亮。”我在心里为自己刚刚那一点点“酸”尴尬不已,拿出哄女人的必杀绝技之一“赞美”。
  “谢谢!”果然啊,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刚刚还一脸淡漠的她一瞬间露出那种可以称之为“灿烂”的笑容。
  而后自然变成了我请客,然后再“绅士”的陪同女士的哥哥送女士回家。
  “恩……我有点事……”我支支吾吾,不像个男人似的,想找个借口回家,毕竟朋友的阴影还在。
  “其实小灵真的挺可爱,可是……反正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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