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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佳佞+番外 作者:弈澜(起点大封推vip2014-10-30正文完结)-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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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这个人的生平,而世宗,就像文中写的那样,是治世之始,开世之基石,才称世宗。再比如太宗这个庙号,被称太宗的,大多都是在政治上极为有成就的君王,而太祖则多半是开国之君。所以,一般来说,要知道这个皇帝生平如何,看庙号谥号就能知道个大概。宋朝只有平谥美谥,因为宋朝的规矩是不道已死之人的恶言。

正文 第九十九章 大冬天里吃火锅,大夏天里吃冰棍

吴王虽说是熟人,但做为藩王,既然来巡视,身为地方长官的顾凛川就得出面接待,官方的,正式的!顾凛川穿着墨绿官服,头顶乌纱帽,吴王着朱红绣蟒蚊王服,头顶赤金宝冠,金冠不是罩着整个脑袋的那种,仅仅只围在发髻上,扣着一枚赤红如血的宝石,远远看上去,愈发衬得吴王面若冠玉,目若星辰。
    前年见到吴王时,吴王还是个颓废青年,今年一见,洗去一身忧郁气质,反倒显得沉稳大度,一行一动间散发着穆如山岳的气度。不过,顾凛川居然一点也不输他,倒如深海对高山,海不需与山比其高,山也不需与海比其深,颇有点旗鼓相当的意思。
    沈端言是在宴席上见到吴王的,去码头迎接的时候,吴王并没和萧霄一船,而是更早就下船了。吴王先被鳌州书院的沈灵均接走,所以沈端言在今日宴席上才看到,褪去一身忧郁文青气,吴王真是个美叔呐。
    不过,福王还是更好些,阳光美大叔什么的,一笑起来让人心肝儿都发酸,恨不得找个人来揉一揉才好。沈端言感觉每每一见到福王和萧霄一起笑,就觉得这世界就再怎么怎么样,也还是美好可期的。
    “哟,小姑娘越来越招人嘛,现在都会弯着小眼睛跟月牙似地冲人笑了,就是……名儿取得忒俗。”福王其实就是个俗人,不过不妨碍他认为小红俗,福王想的是,过年过节大小喜事都红红绿绿,小红不俗什么名儿俗。
    小红仿佛听明白了似地,扁扁嘴不太乐意给福王抱抱了,再好看也不给抱抱。还是萧霄好,赶紧把小红姑娘给哄转来:“父王,小姑娘心眼小,你别这么说她。说什么记什么的,仔细他将来嫌您。”
    福王:我又不找这丫头片子做儿媳妇,她嫌不嫌干我何事。
    转过头去,福王就去逗晏修棠:“小棠棠啊。让小红给你做媳妇儿怎么样?”
    “舅舅,你不如跟我妈说去。”晏修棠早被这群无良的大人给玩坏了,对于这样的话题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尴尬,反而时不时能发动“会心一击”这样的攻击。
    没逗着晏修棠,福王就去逗顾汝中:“汝中呐,小红怎么样,可爱吧。”
    少年连忙点头,再没有比小红更能融化人心的萌物了:“当然,小红是世上最可爱的小姑娘。”
    小红咧开嘴笑,是夸奖是贬低。小红姑娘能感觉得出来,虽然她还不是很明白。可见,人天生喜欢赞美,这一点从小就能看出来。比如小孩儿能感觉得出来你喜欢她,喜欢她的她也就喜欢你。浑身散发黑气的,小孩儿就明白,噢这是不喜欢我,遂知道要离得远远的。
    见小红笑得直冒粉红泡泡,顾汝中更加移不开眼:啊啊啊,小红真是太招人喜欢了,一定要偷回家。偷回家!
    噢,福王心里确定这个已经不用逗了,将来随便勾一勾手指,小丫头片子就能把这小子勾到手,而且还准是个被勾到手就死心踏地的少年。福王心想,可惜唯二俩嫡出的闺女都嫁了。否则一定派个女儿来把这小子给勾走,让小丫头片子哭天喊地去。
    小红再一次确定,这个长得很好看很好看,有一点胡子的“老爷爷”十分不可爱,于是小脑袋一扬。冲顾汝中伸出嫩生生的小手:“舅舅,抱抱。”
    被小丫头片子用眼神无限嫌弃的福王:哼!果然小丫头片子都是不招人喜欢的存在,就像他闺女小时候一模一样,只有长大后才会慢慢娇软可人。
    福王是不会承认,他不懂得怎么哄小姑娘的,所以他一直被女儿嫌弃,一直被亲戚家的小姑娘所不喜。
    “好,殿下,您别吓着小姑娘,她还小,万一夜里作恶梦怎么办。”顾汝中也“嫌弃”地看一眼福王,然后挤眼看萧霄,那眼神的意思是“你爹咋这样”。
    萧霄:……
    “父王,小姑娘是要哄的,是要捧着才会朝你露出笑脸的,你这样吓唬小红,她更加不会亲近你了。”萧霄太明白他家父王了,特喜欢小姑娘,偏不懂怎么哄。小男孩儿也就算了,武力直接碾压,可小姑娘行么,当然不行了!
    福王:“我分明就在哄她!”
    萧霄:……
    顾汝中:……
    晏修棠在旁边乐得不行:“哈哈哈哈……皇帝舅舅说得对,福王舅舅是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多讨厌的一个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着表情都快要笑裂掉的外甥,福王打心眼里觉得儿子、外甥和别人家孩子都十分令人心塞。甩下这几个小破孩,福王决定,他还是和弟弟联络一下感情去吧。
    福王绕开闹哄哄的正堂,往花园后的厢房去,还没到厢房前就遇到了他弟弟,吴王进来是为醒酒,这酒还是福王这当哥哥的亲手灌的,结果就把人灌个半醉。不过,吴王似乎站在这里已有一段时间,福王看着有些不对,怎么他这弟弟满脑袋雪花,像是压根没进屋醒酒似的,且身边没伺候的人:“阿徐,你这干啥呢,怎么不进屋去,喝了酒更不能在外吹冷风,万一着了风寒,回头宗正们该掐我了。”
    本来,福王还有话说,却忽地收声,在他说话的时候他弟弟的目光一直没动过,只落在一个地方。循着吴王的视线看过去,福王看到的是这样一个画面,沈端言在园中蹲着身子,跟一个小男孩儿说着什么,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生得十分玉雪可爱,圆不溜丢的小脸蛋看着就招人手痒。
    沈端言只是在逗小正太而已,小正太迷路了呀,可爱可爱可爱死了,圆滚滚的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活脱脱的就是一只圆滚滚的滚滚啊!黑白分明的眼睛,白雪一样的皮肤,乌丢丢的头发,如果换个性别的话,白雪公主她妈大概要生的就是这么一个女儿。
    而且,他居然叫“姐姐”,叫“姐姐”有木有!
    “噢,你是宜州知府的孙儿。”宜州知府姓董,这孩子依稀记得叫董西还是董南什么的。
    “姐姐,我叫董楠,楠木的楠。”董楠年方五岁,入学已有两年,很是通得一些道理,所以看起来十分彬彬有礼。
    越是这样懂规矩知进退的小孩儿越招人,熊孩子再长得好,也刷不来脸的。沈端言这会儿满心想的是,我一定要生个这样的儿子,白雪公主她妈要个什么样的女儿她不管,她就知道如果非要有个儿子的话,她想要这样的。
    “那姐姐带你去找你祖父好不好,放心,姐姐不是坏人。”沈端言多嘴地解释一句。
    董楠比她明白好不好,这里是王侯亲贵云集的宴会,重重侍卫把守,拐孩子的坏人要是进来了,那才叫羊入狼群呢。不过董楠很贴心的没有说出来,嗯,是为了不让这个姐姐尴尬,乖乖伸出手放到沈端言掌心:“好,谢谢姐姐。”
    嗷,被这么大的小朋友叫姐姐什么的,活像大冬天里吃火锅,大夏天里吃冰棍,爽到心有木有。顿时间,沈端言有种想把女儿卖掉,就为挣这么个女婿的冲动,当然,只是一时冲动而已。
    董楠:这个姐姐看起来脑子不是很好,嗯,脑子不好的人更应该好好对待,因为天爷爷对她已经够不好了,我们再不对她好点,她就太可怜了。
    福王:我说弟弟,你告诉我这有什么好看的?
    吴王:我说哥哥,你没感觉到这一刻,端端身上发散着灿灿光芒么。
    若是……若是吴王妃还在,若是他的儿子也顺利活下来,该有多好,也应当像这一幕一样静好吧,只是世间哪有若是,就如同没有如果一样。吴王本就是个文青,这一点沈端言从来没看错,吴王此刻正满脑子文青思维。感性得一旦说出来,连吴王自己都要起鸡皮疙瘩,更别说其他人了。
    “我说阿徐,别说我没提醒过你,这是沈观潮的闺女。”话外音:倘若你是想挖墙脚,也得想想沈观是不是个好相与的,再者沈观潮的闺女本身就不是盏省油的灯,更何况我看着沈家女婿也不是个好搞的。
    “哥哥,你想太多了,睹景思人罢了。”吴王此刻还真只是循着这一幕情景想起吴王妃,吴王与吴王妃恩爱甚笃,没儿子的时候宁可抱养一个义子,也不肯纳妾收房。后来好不容易怀上,却一尸两命,为这,吴王简直快自己把自己给文青死了。
    呵,还说我想太多,那眼睛赤果果的一点遮掩没有,什么睹景思人,谁信你。你这会儿纯粹是自己还在骗自己,诶,咱老萧家难道真有抢人媳妇的传统不成,先高祖、高宗都有这爱好。不过这真不是什么好爱好,高祖、太祖就为这事被诟病到现在,皇帝滑要被诟病,你一个王爷,还不得被言官们给参成筛子。
    福王决定,如果吴王再沉迷下去,就给人提个醒去,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
    #我妈太喜新厌旧了#
    #福王爷爷不喜欢我,不喜欢我的都是坏人#
    #吴王的g点真是诡异啊诡异#
    #爹,你再不努力的话,我妈就要被抢走了#
    #嗯,妈被抢走了,爹会不会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呢#
    #如果这样的话,好像也不是不……不行,妈也只能属于我一个人,为什么要给吴王#

正文 第一百章 胆大心也细,手高眼也高

真不是福王爱东想西想,实在是老萧家有挖人墙角的优良传统,高祖太祖这爷俩先不说,就说最近的高宗皇帝,也就是先帝。福王和皇帝陛下的亲娘就是抢来的有木有,虽没成婚,可三书六礼都过,只等成婚,偏在上元节灯会上被先帝一眼相中,那还等什么,抢来就是。
    谁能想到那二流子后来能做皇帝啊!
    谁能想到那不着调的家伙居然是嫡次子啊!
    谁能想到那抢人家亲的无赖竟肯以皇后之位许之啊!
    最后,皇后生的长子无风无浪从太子做到皇帝有木有,当然,这个无风无浪是需要打个天大的折扣的。今上能做皇帝,纯粹是能力出众,城府出色,再加上惯会择友而从,按沈端言的说法,简直就是老天爷给他开了挂。
    说完先帝,就要再说说今上了,今上倒没抢人亲,只是直接抢了某个堂弟的媳妇而已。今上这辈子啥都做得相当出色,唯独这一点,被御史言官及史官写了又写,说了又说。今上还特理直气壮——这么不安于室的妇人,哥哥帮你收下,省得成祸家秧子。
    当皇帝的都这样,宗室王公抢亲抢人的也不少,福王心说:我当初还觉得王婉芫挺不错呢,我敢抢嘛我,连心眼都不敢动。但凡是沈家的人,还是多考虑考虑吧,长安沈家有个姑娘就是在洞房里被抢走的,那姑娘性烈如火,头天晚上忍着没发作,第二天晚上直接泼桐油放火烧屋。
    什么?你说不值得,拜托,那姑娘现在都还活得好好的,虽已白发苍苍,却是儿女成群,生龙活虎。至于抢她的那家人,好在没烧死人。也就不敢再声张,至于烧坏的屋院字画银票什么地的,那只能自认倒霉。
    福王趁着萧霄他们几个去找沈端言和小红时,凑到顾凛川耳边:“嘿。我说小子,你那媳妇可要看紧点,小心人惦记。”
    顾凛川斜睨福王一眼,往梦境里寻思了一下,直接俩字脱口而出:“吴王吧。”
    福王:……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聪明,让我们这些老人家还怎么苟且偷生。
    “你倒心宽,要说我弟弟可比你还招小姑娘喜欢些,你就不担心你媳妇被我弟弟收服?”福王说完,心想完了,我是来宁拆一座庙。不毁一门亲的,怎么说着说着又往毁亲上去讲。
    在梦境中,顾凛川没看错的话,沈端言再嫁便是吴王,诞得一女二子。亦是女在长,子在次。别问为什么杀了妾室又伤了庶出子女后,再自杀的沈端言为什么还能好生生活着,这点并不难解。妾与庶子虽不说是草芥,但正室总归是正室,再有沈观潮那死人也能说活的本事,还有永嘉、淳元两代帝王的偏袒。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但是“顾首辅”自有“顾首辅”的自信,不是对自己魅力的自信,而是对能力手段的自信:“倒不是心宽,男欢女爱虽禁不住,但因有人惦记我便怒憎恶,岂不轻看了自己。更看轻了言言。”
    话外音:我的言言,我是相信的,吴王么,我也会处理的!
    老子好不容易摆脱梦境,你还要来插一手。我要什么也不干,那可真是泥捏的面揉的,一点脾气没有。请务必相信,在梦里做过首辅的人,在现实里只会更胆大心也细,手高眼也高。
    “顾首辅”这会儿脑子里刷屏的那行字是——想都别想,想都别想,想都别想!
    要说“顾首辅”从梦里学会了什么,唯一学会的就是要多与沈端言说话,尤其是心里想的,以及遇上的事。而且,他这也是投桃报李,沈端言也是有什么话有什么事都直接与他说的。
    所以,“顾首辅”都没多考虑,把福王和少年们送走后,转个背就跟沈端言说:“言言,你可知吴王慕你?”
    沈端言闻言有点窃喜,任谁被人莫名其妙喜欢都有点偷着乐的,不过窃喜之外,更多的是:“哪儿来的呀,为什么啊。如果非要挑个叔叔辈的,要喜欢也喜欢福王那样的,难得年纪不小,却跟萧霄似的烂漫纯粹。”
    虽说顾凛川很想说福王也烂漫纯粹不到哪里去,不过把话咽下,省得将来还添个福王要料理。不过,倒很能从沈端言的喜好上看出来,她会希望有个什么样的夫君,希望有个什么样的儿子,反正不会是他这样的。瞬间,顾凛川觉得自己任重道远,虽说那更趋于他的本性,以及他所希望自己成为的人,但是一个人已经作出的改变,就算想再改回去,也是很难的。
    默默地琢磨片刻,顾凛川觉得与其那样,不如就保持现在这样。不是他怕麻烦,而是倘若变成那样,与萧霄福王何异,他可不希望沈端言从他身上看到别人的影子。如果真那样的话,他会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嗯,是又一次成为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喜好这种事,每个人都不同。”顾凛川想半天,方才斟字酌句地说出这么句话来。
    沈端言:“好罢,以后我避着他点。”
    其实吴王确实是个好对象,偏沈端言觉得文青到忧郁气质的份上,时不时一身颓废实在有些危险。文人里边,这种是最可怕的,阴沉沉的气质,郁郁然的神情,时刻像在某个角落就要伸出手来把人掐死似的。
    不怪沈端言爱脑补这个,现代电视剧里,变态杀人狂大部分都是这号类型。
    所以,沈端言窃喜片刻后,就十分苦恼。吴王这样的,只能让人越想越愁人,毒草再毒,好歹毒死人之前还光明正大着来,那种阴着来的,怎么防只怕都防不住,这就和没有千日防贼,只有千日做贼那道理是一样一样的。
    “倒也不必,刻意回避并非上策,你从前如何以后还如何便是,其他的……有我。”顾凛川眼珠子一转悠,就活像有什么好计策冒从眼珠子里转悠出来一般。那眼神blingbling的能让人看出闪闪光芒来。
    与毒草谋,果然让人省心呐,沈端言在阴谋诡计方面,是绝对相信毒草的专业水准的。所以顾凛川一说有他,她就认为这件事可以到此为止,不用再说下去:“对了,福王说奉陛下命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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