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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面对面的杀戮-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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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其不可分。理想可能幻灭,但那是因为你走错了摄影棚,不熟悉剧本,而不是因为你拒绝出演,不愿说过火的台词。战场上的士兵(像有名越战老兵那样)叫出“好家伙,这可不是拍戏”,实际上是想说“这出戏我可没见过”。T。凯利,其访谈收奥托·雷拉克,《非是金戈铁马——海军陆战队在越南:口述实录》(堪萨斯,1992),页267。就着战场上极端暴力的嘲,士兵们就可以编织出一个个故事来,这样他们自己的戏份也会更有趣些,这都很寻常。着力强调战争之美——凝固汽油弹爆炸时的颜色、钢制品金属的光泽、坦克给人的孕妇的联想等等——注意力就不会只限于焚尸的恶臭、难愈的伤口、碎尸的凶残。从大量战争文学和影视作品中汲取的欢仪和想象,使士兵们得以把自己重塑成英雄的模样。恐惧、焦虑、疼痛:这些在他们再熟悉不过了。但激动、欢欣和满足也同等重要,而且先就要想象自己已然手起刀落,杀人无数了。第二章武士迷思    
    


第二部分:武士迷思武士迷思 1

    叫我如何能生活在这帮温良和婉    
    或将过气的英雄中,而不哭泣?    
    说是独角兽倒也合适。他们正淡入两大传奇    
    只有在那里,愚笨和骑士的一套才有人捧场;    
    傻子和所谓的英雄反倒能获得永生。    
    基思·道格拉斯,“运动者”,1943基思·道格拉斯,“运动者”,写于1943年,收道格拉斯,《诗全集》,泰德·休斯辑(牛津,1987),页110。    
    艾恩·卢埃林·艾德里斯(一战澳大利亚武装部队骑兵)、理查德·希拉里(二战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和戴夫·纳尔逊(越战美军狙击手)都以“武士”自居。尽管少有共同点,他们对往事的梳理和解读却凸显了三种不同的战争迷思。    
    1914年加入澳大利亚武装部队,从列兵做起的艾恩·卢埃林·艾德里斯(朋友都叫他“杰克”)个子不高,皮肤粗糙。他从没获得提升,也没得过任何奖章。在加利波利[土耳其加利波利半岛东北部港市,地理位置重要,是首都伊斯坦布尔的门户,1915年英法澳新联军通过这里进攻奥斯曼帝国,双方均死伤惨重——译注]时,他曾负过伤,目睹了盟军对比尔谢巴[以色列中部城市,位于耶路撒冷西南——译注]的围攻,也曾参加了在加沙的战斗。他于1918年退役,此前已三负重伤。战后经年,他包装了自己的步兵和狙击手经历,使之成为澳大利亚家喻户晓的武士神话。    
    从艾德里斯的早年家教看不出他日后会成为作家。1889年他生在悉尼,由父亲带大(他幼时母亲就去世了),童年在维多利亚州的断山地区度过。祖辈是威尔士人,早年父亲就常跟他讲亚瑟王和欧文·都铎的传奇故事。他14岁离家,入伍前做过一系列营生,给矿石化验师当过助手,出过海,在牧场当过帮工,又贩过牛,做过伐木工,挖过猫眼石,也曾靠猎杀野牛过活,此外还勘过矿,潜水采过珍珠等。随后爆发的一战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负伤返回澳大利亚时,他便立志要当一名作家。他的第一本书于1927年面世,到1979年去世时共出版了48本著作。他有很多书探讨“勇士”的问题。其中第一本名为《沙漠纵队》(1932),是由他一战期间翔实的日记铺衍而成的。1942年2月,日军轰炸了达尔文,艾德里斯即呼吁读者拿起武器,准备日本的入侵。1942年到1943年间,他又写作了《射杀》、《冷枪》、《伏击日本佬》、《游击战术》、《临死》和《侦察》等书。其中《冷枪》一书直到现在还被在新南威尔士的辛格尔坦陆军营用作新兵的训练教程。    
    在书中,艾德里斯着力称颂两件事:拼刺刀和打冷枪。有时他也把两者联系起来谈,比如他在《每日电讯画报》(1929)的一篇文章中便写到自己一次先瞄准了一个留着八字须的土耳其人,开枪后立刻冲过去,“大吼着,要去刺他,揍他,扑在他身上,甚至把喉管都扯出来”。当然,更多的还是一大群人端着刺刀一齐拼杀,那场面要壮观得多。在1917年3月14日的日记中,他用骇人的文字记下了这样的情形:“这是最让人兴奋的时刻”,    
    ——我们一个接一个,跃过仙人掌,迎面等着的是土耳其人的刀尖,六对一。这是近乎疯狂的杀戮。我们的一个人跳向最近的土耳其兵,拿刀猛刺下去,又跳开,接着又是好几刀——有的边跑边发出厉声的长叫,有的惊颤于刀锋相交又是一阵骂——土耳其兵一个踉跄,喘着粗气,紧咬牙关,圆睁了双眼,随着刺刀见底,只闻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还带着哭腔。    
    这种方式颇合艾德里斯的意,打斗双方是平等的,又都敬重对方是条好汉。在《临死》(1942)中,他记述了两场极为血腥的刺刀战。其时土耳其士兵一投降,澳新士兵就笑出声来。土耳其人先是“狂吠”,继而竟“放声大笑,而胸口仍气息未定”,原来澳洲兵也都“气喘吁吁,把枪往肩上一搭,(向土耳其人)示意大家都是朋友”。“愕然的”土耳其兵任由澳大利亚人握住自己的手。“还有什么人会这样做?”艾德里斯问道,“死战了一整天……刀锋就要触着人了,紧接着却笑了起来,而那边心跳到嗓子眼的关口,却发现命居然保住了。”士兵是嗜杀,甚至残忍,但双方武器相当,也彼此敬重。    
    艾德里斯钦佩的第二种人是狙击手。他自己就曾是名枪法精准的狙击手,毫不费劲地把在澳洲内地悄声潜近野物的本事用于搜捕活人。在他眼中狙击手才是独行侠,“随时准备出手,取敌人首级”。在《冷枪》书后,他附了份半自传性质的东西,里面说到自己一次特别精巧的“搜捕行动”,狙击了一名贝都因人[在阿拉伯半岛、叙利亚和北非沙漠中游牧的阿拉伯人——译注]。扳机响起,那人应声倒地。他上前检视尸体:    
    往下看去,像只坠地的鹰,压倒了一片大麦;但我没有悔意,反倒满心骄傲,在一场公平的战斗中我取了这壮汉的性命——我完全有理由骄傲,因为这人既比我年长,又较我强壮,他从小所受的教育就是视战斗为男人的生命,是一种壮丽的运动。一名经年出没荒原的游击队员,熟悉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却倒在了一名陌生人的脚下,而他来自一个和平的国度,而且从军不过只三载!    
    


第二部分:武士迷思武士迷思 2

    在这里,艾德里斯强调的仍是技术,是格斗双方的对等,是身为战士的无上荣光。正如顺着刀锋滴落的鲜血,两个死命战士之间的“贴身近斗”将成为他们最后的救赎。艾恩·艾德里斯,“生平断忆”,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藏;《沙漠纵队:一澳大利亚骑兵在加利波利、西奈和巴勒斯坦的战地日记》(悉尼,1932),页252,1917年3月14日条;“一棵澳洲孤松的悲惨记事”,《每日电讯画报》,1929年11月12日,页5;《游击战术》(悉尼,1942);《临死》(悉尼,1942),页82—83;《我们非打不可吗?》(悉尼,1939);《冷枪:附专章记录作者一战经验》(悉尼,1942),页52及97—98;贝弗利·艾利,《艾恩·艾德里斯传》(悉尼,1995),页89。    
    艾德里斯长于写作,而理查德·希拉里的地位更多来自他的战士身份。二战中他虽没获过勋章,但在23岁去世时,他已是百万人钦敬的对象、击落了五架德机(另有三架也大致可以确信被击落)的王牌飞行员。他的自传于1942年面世,此后八年间共售出200000本。拉弗特·迪克森曾评论说,从他身上可看出战时“青年的美丽、勇武和高贵”。阿瑟·凯斯特勒曾为他撰文“一个神话的诞生”,艾里克·林克勒特也赞誉他“属于全体国民,是时代的楷模,足以表明我们的复兴”。一如一战中的鲁珀特·布鲁克,希拉里也为“他那代人”辩护,不以为他们“缺乏信仰”,同时“用自己的言行”证明“其德行无须外物支撑”。    
    希拉里的家庭背景对他日后成为英国男人的象征至关重要。他的出生使他日后或能成为一名空军飞行员,也为他赢得了向来怀古、浪漫的英国大众的喜爱。同艾德里斯一样,希拉里也出生在悉尼,但三岁时就被双亲带到了英国,在什鲁斯伯里上学,后来进了牛津大学三一学院。生就一双蓝眼睛,鼻子长得“极可笑”,一张大嘴总是嘟着,一副运动员身材,整一个英伦漫画里典型的英雄胚子。加入大学空军中队不久,他就“蓄起了长发”。理想幻灭后逐渐倨傲起来,甚至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英国宣布参战后,人皆认为像他这样背景和经历的年轻人应该为国效力:他果然主动请缨,加入了空军。开始虽不太顺,但他最终凭自己的飞行技术赢得了战友的尊敬;可不久,1940年8月10日发生的事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航向。飞机被击落后,他在英吉利海峡漂浮了好几个小时。后终于被人救起,因大面积烧伤在医院呆了数月,接受痛苦的外科整形手术。可他心灵的创伤至死也未能消除。住院期间,他开始构思自传《最后的敌人》(1942),在创作过程中又重新拾起了爱国热情。    
    与艾德里斯一样,希拉里也道出了一种武士神话(在细微处与前者稍有不同)。他把前者笔下白刃战的血腥换成了空战中鲁莽的荣光和赤裸的品德。在一碧如洗的高空,没有道德败坏,也没有卑污猥劣。个人技术又一次有了展示的空间。“打仗就该像这样”,是两个男人的单挑。一定惊心动魄、个性十足,却又出于公心。傲慢的希拉里不屑与“武夫”为伍(“我不会满足于坐在远程火炮后面,算计怎么才能打中六十英里以外的敌人,”他说,话语中满是自负)。相反,他的手下败将都该有头有脸,体格健壮,有常人的感情:他年纪轻吗,是胖是瘦?第一次执行任务时他自问。他死时念叨的会是他的“元首”吗,还是一心挂念自己是个男人?这第一次杀人没有使他失望。“我知道,说到底自己是对的,”他回忆说,“他死了,而我还活着;差一点死的就是我;即使那样也只能认命,因为这里面本没有什么对错。”只有战机驾驶员“才能干干净净地送人上西天”:没有极度“个人化的体验”(譬如步兵),也用不着孩子气地要“毁灭一切”(那是轰炸机的事)。与他们都不同,战机驾驶员每次都像是在决斗,要的是“冷静、严谨、不带感情”。在这场游戏中,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即便血流如注也不能苟且,也要有尊严。“死要有死的样子;不能浑浑噩噩;战机驾驶员更是如此,”他这样作结。1942年1月,希拉里又回到皇家空军继续服役,但不到一年就牺牲了,死于一次训练演习。拉弗特·迪克森,《理查德·希拉里传》(伦敦,1950),页Ⅷ,8,11,42及82—87;理查德·希拉里,《最后的敌人》(伦敦,1942),页16及120—122;阿瑟·凯斯特勒,《瑜伽信徒、政治委员及其他篇什》(伦敦,1945),页49;阿瑟·凯斯特勒,“一个神话的诞生:以此纪念理查德·希拉里”,《地平线》,7卷40期(1943年4月号),页227—243;艾里克·林克勒特,《冒险之道》(伦敦,1947),页73。    
    社会等级另一端(代表着武士神话稍微阴暗的一面)的例子也有,戴夫·纳尔逊,越战时的狙击手,就是这样一位。“那次在越南,我是全身心投入,”他说。他的理想是要当全越南战场最好的狙击手;先后有72人成了他的枪下鬼,再加上“千”步穿杨的本事,自然没的说。    
    纳尔逊的父母从小按军人标准把他养大。他的父亲是名二战英雄,多次受过表彰,战后在巴拿马丛林训练学校任军士长。纳尔逊六岁就学射击,八岁便打死了平生第一只鹿,12岁起就参加丛林演习。父亲和玩伴们在餐桌上讲的战争故事,他听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1967年纳尔逊17岁,而其父却因战时的伤没有好正在弥留之际。这时他决定,是走向战场的时候了。父亲去世数月后,他就报名参了军。    
    


第二部分:武士迷思武士迷思 3

    开始时,越南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让人激动——当然,成为一名狙击手后一切都变了。之所以做这个决定有两点考虑。第一,他不喜欢受人指派,那样在一个群体中便没有了独立性。而当一名狙击手几乎可以随心所欲,这种不受约束的生活他一直很倾心。第二,也最关键,就是他发现普通步兵不可能按自己对战士的理解行事。他称许的“武士气质”讲究的是“尊重对手”,并认为“杀害平民,失去自制,或丢弃日常生活谨守的准则,都是错的”。他还说,“武士应持的理念就是杀人,要斩钉截铁,不能拖泥带水,要讲求高效,手起刀落或枪弹出膛之际不应带怨恨,要讲人道。”但在越南作步兵,没法有这种良心上的顾忌。纳尔逊很快就发现,自己他不得不手刃平民:第一个作刀下鬼的是个小男孩,因为正有队军车从一边开过;另有一次,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中弹的女孩在自己面前死去,眼中充满了对他的仇恨。当一名狙击手就不同了,每个目标都是该杀之人,这样就可以放心地“抠扳机……每干净利落地撂倒一个都是项不小的成就。”真正的武士从不滥用生杀大权。纳尔逊从不愿意被迫参加近乎疯狂的交火。正相反,他的职责是冷静、镇定的报复。用纳尔逊的话说就是:“这些人的生死掌握在我手上,因为透过步枪望远镜瞄准的是我,抠动扳机的也是我。”与之相对的是如何面对死亡:他总是跟自己讲,要是负伤,一定拼死相争(比如在树后放冷枪时,他会把自己绑在树枝上,这样一旦受伤就只有继续抵抗直至牺牲)。“只要能接受你自己的死,”他解释说,“杀起人来效率就高了,因为你已经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在纳尔逊,当狙击手是惟一可以贴近自己理想、做一名正直武士的出路。    
    但当狙击手的快乐没能持续多久,就终止于他执行第二轮任务时。当时他被指派负责一伤亡惨重的小分队,不得不射杀一名美军战机驾驶员。那人的飞机坠毁,连肚肠都摔了出来。按战士准则,这枪应该打(凡正直战士都应杀死受重伤的同仁,结束其痛苦);可他却因此被同业会开除了,因为他们心中的武士性格要更有更多的“平民”气质。“大家都静下来,后退了几步,”纳尔逊含泪回忆到,“他们都不理解……都盯着我看,好像我的所为不可理喻……我的理念他们无法接受。”归根结底,纳尔逊表现的是一种职业“武士道”。在成批征召的军队里,旧式的军事道德已被完全抛弃:新兵只有保持缄默。越南(纳尔逊总结说)“给了武士概念以致命的一击”。自此,他“从俗”了,也即杀人时怀的是仇恨,是报复心,是沮丧。戴夫·纳尔逊,其访谈收J。汉森、A。欧文、迈克尔·麦登,《相似处:士兵见闻及现代战争口述实录》(纽约,1992),页13—28。    
    上面三人都自称战士,也都依据战争记忆衍生出了属于自己的武士神话。一个是离家千里的爱国作家,快意于白刃战中野蛮的肉体接触。一个是孤傲的理想主义者,因为鲁莽的空中决斗而离奇负伤,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还有一个在一场肮脏的战争中,做着关于“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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