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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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已过,是非功过,由不得他一个下人来置喙。这对戒指的意义太过重大,由他来传递,都稍显亵渎。
当年北京城里一场大雪,从此恩断义绝。林辰碧带走的,除了一个身上流淌着两人血脉的孩子,就只有这一对戒指而已。见证着当年那些惊心动魄的往事。
她知道程曦恨她,恨她自私,恨她这些年的钳制,明明尽不了身为母亲的责任,又要霸占着母亲的位置,所以程曦不愿意爱她。但是,到最后,真正守住那一段陈年往事的人,真正一意孤行地坚持到现在,一直留在那段旧时光,留在那个一家三口的梦里不肯离去的,偏执而可恨的人,只有她而已。
程则钧有他的权力他的宏图,程曦有未来的广阔天地,而她,想要的得不到,秦家百年基业如何兴盛,于她,不过是一片荒芜。
程曦是她儿子,懂她意思。所以收下了那对戒指。
“替我和小鱼谢谢她。”
…
s大开学早,路边草叶尖上的积雪还没化干净,学生就已经纷纷返校。林郁回学校的下午就上了两节课,程曦去他教室外面接他,他身材挺拔,穿了件驼色的大衣,围着格子围巾,站在那些带着啤酒瓶底眼镜的理科生里,更加显得鹤立鸡群,林郁一眼就看见了他,赶紧走得一点,朝他走了过去。
白小胥不爽地哼了一声,虽然态度恶劣,也没扔下林郁,而是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你来了。”林郁看他眼睛里带着笑,自己也开心起来:“我们黎教授今天说我对超弦理论的理解很深刻。”
“真厉害。”程曦摸了摸他的头,揽住他肩膀:“饿不饿?”
“有点饿。”
“带你吃饭去。”程曦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跟着晏斯梵在他住的酒店里呆了半个月,两个人说话也算熟稔:“白小胥也来吧。”
“我要吃南仲远做的饭!”白小胥看林郁一副心思都在程曦身上,一点也没有秋后算账的意思,顿时十分不爽,要求高得很。
“今天可能没机会了。”程曦态度挺好:“阿南失恋了。”
林郁惊讶地看着他。
“那廘战……”
“阿南这段时间大概没办法做饭了。”程大少爷当作没听到廘战的名字,带着他们走到停车的地方:“我带你们去吃点别的,小鱼想吃什么?”
“可是,”林郁低着头思考了一阵:“廘战还是每天都上线打游戏啊。”
“这说明他比较敬业。”程曦耐心好得很,替林郁开了车门:“意大利菜怎么样?”
“什么什么……”巨型电灯泡白小胥花了半天时间才搞清楚,追着林郁问:“为什么一会是廘战一会是南仲远,他们有关系吗?他们是一对?”
林郁心不在焉地点头。
“他们是同性恋!”白小胥大惊失色。声音过于大了点,还好是物理学院的学生都有点不太关心八卦,听到的人也只是多看了他两眼而已。
“我和小鱼也是。”程曦云淡风轻地补刀,挑起眉毛:“怎么?有意见?”
别看白小胥背着程曦骂人渣骂得勇敢,其实对于能和他心目中的大魔王晏斯梵做朋友的程曦,他还是有点畏惧的。
“没意见……”白小胥郁闷地缩了回来,小声嘟囔:“可是林郁是我朋友啊。”
他的逻辑是:林郁是我朋友,所以同性恋的事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别人是同性恋的话,我还是要惊讶一下下的。
白小胥被程曦“开解”了,林郁却一直若有所思,坐在车上还一直垂着头思考,等车到了江边,忽然恍然大悟地说了一声:“我知道了。”
程曦开着车,笑了起来:“小鱼知道什么了?”
“廘战和我说过,他们一定会分手的。”林郁很认真地告诉程曦:“我那时候跟廘战分析说酒精中毒会导致幻觉,也会造成情绪冲动,所以醉酒之后的事不能相信。廘战跟我说不用担心,他和南仲远在一起不会很久的,他们会很快分手。”
整件事情里,看起来似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南仲远站在优势,进可攻退可守,再不济也有南家的雄厚财力供他出国旅游一场艳遇排遣失恋心情,颓废个两三年,又是一条好汉。
但是秦陆却是一直冷静地,等着分手的那一天。
究竟是谁更残忍,已经说不清了。
林郁知道这些事,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程曦也不准备让他知道,他还记得那个小理科生振振有词地跟他说:“真爱是最好的东西,不要随便放弃……”
但是白小胥显然没有这个觉悟。
“哎,他们为什么分手啊?南仲远做饭那么好吃,秦陆傻吗,干嘛和他分手。”白小胥伏在林郁座椅靠背上,不解地追问。
在白小胥这种吃饭比天大的人眼里,像南仲远这样做饭好吃的人大概就是男神了。
程曦觉得是时候通知一下晏斯梵了。
但林郁的反应却出乎他们的意料。
“秦陆跟我说的理由,是因为家世的差异,和价值观的差异。”林郁认真地跟白小胥解释:“但是在我看来,谈恋爱的事情,跟物质没有关系。如果会因为物质而分手,就不是爱情。因为谈恋爱只要两个人还活着就可以,秦陆赚的钱都可以养活两个人了,虽然南仲远的店在亏本,但是,只要他好好学习经济学,应该可以做到盈利的……”
白小胥听得一愣一愣的,但毕竟是能进物理系的学生,理解能力不错:“咳,你就说他们不是真爱就行了。”
“其实也不一定是因为这个,”林郁秉着理科生的严谨,认真地告诉白小胥:“恋爱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可变量很多,有时候也会出于保护对方的考虑,而不愿意走到最后。但如果可以的话,还是要坚持,因为真爱是很好的东西。”
程曦在一边听着,勾了勾唇角。
…
易云攸说,林郁真正打动他的,是那句“真正勇敢的人,是懂世故,而选择不世故的人”,
那么,林郁应该是,知道爱情有多难,却仍然选择爱情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网游文快完结了,大家有想看的番外就说一下,我再决定写什么番外。对了,某种会导致我被关进去的要求,就不要提了。
☆、第105章 约会
虽然南仲远没空;但是程曦带他们去的意大利餐馆还是颇让人满意的,装潢很有文艺气质;地中海风格的四角穹顶;灯光柔和;还放着优雅的钢琴曲。整个店堂也没几张桌子,大厨是意大利人,上主菜的时候还出来跟他们打了招呼;只不过白小胥吃鹅肝吃得正high;脸都快埋到盘子里。
白小胥这种人,你是没办法指望他自己反省发现自己是一只巨型电灯泡的;非但如此,他一边嚼着三文鱼一边大肆点评:“程曦,你找的店不错,比那个变态上次带我去的意大利餐厅好多了。”
林郁对他一直对某个“变态”充满敌意的行为十分不赞同,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
程曦也不恼,顺手把手机放了下来,手臂支在桌上,十指交叉,笑得温文尔雅:“你说的变态带你去的是哪里啊?”
“也在这附近……这里是靠近静安寺是吧”白小胥趁着晏斯梵不在,大放阙词:“他骗我说有好吃的,带我去那个酒店,就是楼好高的那个,结果那个餐厅叫什么莱昂纳多达芬奇,里面还放一堆油画,简直太装逼了,菜也不好吃,就樱桃还不错,我都没吃饱。那种华而不实的地方只有暴发户才会去的,好好一个餐厅,起个画家的名字,是不是还要往菜里面放颜料啊……”
程曦一直面带微笑地听他对晏斯梵口诛笔伐,听了半天,然后把桌上的手机拿了起来。
“阿梵,都听到了?”
白小胥的话戛然而止,叉子上的牛排“吧嗒”一声,掉在了盘子里。
那瞬间他的表情简直是太精彩。
“……我都听到了。”手机里传来晏斯梵慵懒的声音:“真巧,我现在就在那个只有暴发户才会去的酒店,你们在addomus吧,等我吃完这份加了颜料的烤龙虾就过去……”
白小胥脸上的表情已经是万念俱灰了。
“你……”他瞪着程曦,简直是痛心疾首,程曦不为所动,悠然自得地耸肩,他只好去瞪林郁。
林郁正在努力把牛排切下来,程曦顺手把他盘子拿了过来,一块块给他切好。林郁腾出手来,发现白小胥在瞪自己,满头雾水:“怎么了?”
“这个人渣欺负我!”白小胥怒指程曦:“他竟然联合那个变态一起暗算我!”
“程曦不是人渣。”林郁神色严肃起来:“而且你一直歧视有心理疾病的人是不对的……”
程曦切好牛排,摸了摸林郁的头。
“我早告诉过你的。”他对着怒发冲冠的白小胥笑起来,薄唇带着笑意一字一句地说:“打扰人恋爱,是会遭天谴的。”
…
白小胥被晏斯梵拎走的时候,已经上了甜点了。白小胥同学大概是抱着被人欺负了要吃回来的心态,在晏斯梵到来之前,马不停蹄地吃了两份三文鱼,一份鹅肝,还有半份牛排。可惜大业未成,他还没把程曦钱包里的钱吃掉一小半,晏斯梵就到了。
白小胥这人就跟炸毛的猫一样,虽然自己也是个没谈过恋爱的童子鸡,但是整天一副“我很懂人情世故我是恋爱专家”的样子,自我感觉良好得很——当然他也只能唬一唬林郁了,后者对人情世故和恋爱都是一窍不通,经常被他的馊主意唬得一愣一愣的。
晏斯梵一到,看了这场景,简直是又好气又好笑。
addomus里面都是西式的两人桌,灯光音乐气氛无一不是最好,隔着桌子和长颈玻璃瓶中的玫瑰,两两对视,简直是约会的圣地。也只有白小胥,硬在两人侧面加了一张椅子,而且点了满桌食物,吃得正欢,晏斯梵到的时候他正在对付一份牛排,三文鱼都已经干掉两盘了。吃得热火朝天旁若无人,还要林郁给他递盐罐,怪不得程曦对他这个巨型灯泡忍无可忍。
林郁看见晏斯梵,惊讶了一下,“啊”了一声,没叫出晏斯梵的名字。说了句“圆周率”。
“晏斯梵。”晏斯梵也不恼,自报家门,翘着一边唇角笑:“白小胥一定跟你说了很多我的坏话。”
“才没有。”白小胥简直要掀桌而起,好在他神经大概还没粗到无药可医——当然也可能是舍不得桌上的食物,他只是重重地拍了下桌子:“我说的都是实话,你自己说你是不是精神分裂哎唷……”
晏斯梵像揪住一只猫颈后的软毛一样,捏住了他的后颈,白小胥怕痒,连忙一缩,晏斯梵已经把他从椅子上拎了起来。
“走了。”晏斯梵懒洋洋地和程曦打招呼,手上捏着白小胥的力道却一点不减,白小胥又痒又暴躁,整个人扭来扭去,挣脱不了,把自己扭得像根麻花。
“对了,”程曦一边给林郁倒酒,一边还不忘补上致命一刀:“他刚刚在车上的时候,还说你肯定是个同性恋,因为不敢出柜所以心理扭曲。”
“我哪有说不敢出柜哎哟放手,放手……”白小胥属于就算被掐住七寸还不安分的那种,晏斯梵稍微加重了力度,他被捏得筋酥骨软,大叫:“有种你捏一辈子哎哟我错了……”
…
虽然无关人等白小胥已经被清理出场,但是两个人之间,也只是林郁认真吃着东西,程曦替他把额前头发别上去而已。
“头发有点长了。”程曦俨然是照顾林郁的保姆一样:“等会带你去剪头发。”
“嗯。”林郁安静地点头。
“剪短一点好了。”程曦玩完他头发,手指仍然在他耳廓上流连:“把耳朵剪出来。”
薄薄的耳廓,被他轻捏了两下,轻易就红了,红也红得跟玛瑙一样,烫手。林郁茫然地抬头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捏自己的耳朵。
餐厅灯光柔和,坐在自己对面的人,看着自己的目光,永远都是这样充满信赖,带着温暖,带着光芒,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彻底侵占。
程曦捏住他下巴,凑过去吻了他。
就算最近常常被程曦这样突如其来地吻,林郁还是有点惊慌失措。他在这种事上似乎永远是新手,每一次都慌张得屏住呼吸,青涩得不像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但他的味道,却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甜蜜。
灯光旖旎,连音乐似乎都暧昧起来,这个吻似乎带上了点其他的意味——十分危险的意味。
林郁紧张地揪着自己的裤子,这已经成为他这段时间被“袭击”的习惯性动作了。缺氧,头晕,心脏像淹在汽水里,无数的气泡争先恐后地往上冒、往上冒,意识变成了氢气球,轻飘飘地飞起来。
又是在窒息边缘被放过了。
像从天空回到喧闹的人间,耳朵里嗡嗡地作响,血液全集中在了脸上,烧得皮肤都微微疼了,眼睛里水汽弥漫得有点看不清了。
被啃咬得微肿的唇,带着水雾的眼睛,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眼神。
是比桌上的提拉米苏可口一百倍的宝贝。
不过,也只能到这里了。
“还是不习惯吗?”程曦摸了摸林郁的头发。
“还……还好。”出身书香世家,对于讨论这种事自然不是很擅长,林郁被问得局促起来,本能地靠向自己熟悉的领域:“不过,如果大脑经常性地缺氧的话,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导致记忆力下降……”
程曦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语言习惯了。
…
吃完饭出来,天已经擦黑了,外面景观树上的霓虹灯像流星一样,元宵灯节,到处都是火树银花,天色是朦胧的黑,又下了小雪,程曦替林郁打着伞,自己肩头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
虽然林郁做起实验来温度掐得分毫不差,但是自己在生活里却连什么时候添衣减衣都不知道,所以林妈妈给他准备的冬天的衣服都是羽绒服,偏浅色,柔软的衣服,衬着林郁总是一本正经的表情,有点忧国忧民的味道。
程曦送林郁回了寝室,中途还有人电话约他出去喝酒,他笑着拒绝了。那人大概这辈子都没遇到程曦态度这么好的时候,挂电话的时候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送到楼下,林郁站在楼道口。
“你要回去吗?”他问程曦。
也只有程曦,听得懂他询问的意思。
“我要回酒店去了。”程曦跟他交代自己的住处:“学校我不准备回了,我辍学了。”
林郁顿时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辍学……”他努力斟酌着词句,不让程曦觉得‘受伤’:“辍学是不对的,人要不断地学习……”
程曦摸了摸他的头。
“嗯嗯,我知道。”程曦耐心地跟他解释:“但是学校已经没有我想学的东西了,其实社会上也能学到很多东西的,是吧?而且我现在是事业期,不是学习期了。”
林郁半懂半不懂地接受了他的答案。
“但是,你还是要住在安全的地方。”林郁告诉他:“二十岁才算是完全成年,酒店的环境太乱了。”
程曦笑了起来。
“说到这个,”他声音温和地问林郁:“小鱼留学的事情,都办好了吧?”
☆、第106章 初心
林郁露出了局促的神情。
“其实;mit的事……”他似乎不知道说什么好;而且他也不擅长掩饰。
“我知道;小鱼想拒绝offer。”程曦眼神温柔,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