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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不可不知的49个史记人物-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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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脑海里 
  飘来荡去。老人家,您的老家也在代地,您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汉文帝说得兴趣盎然,冯唐的回答却平淡至极:“唉,据我所知,您说的这个李齐没有传说的那么厉害,和廉颇、李牧等人比起来,他只能算是个无足挂齿的小不点。”看到自己的偶像被眼前这个老头贬得一文不值,汉文帝惊讶地说:“凭什么这样说呢?证据!证据!”冯唐接着说:“我的祖父在赵国时,担任过统率士兵的职务,和李牧有很好的交情。我父亲从前做过代相,和赵将李齐也过从甚密,所以知道他们的为人。”汉文帝听完冯唐的述说,非常高兴,喃喃自语道:“可惜我偏偏得不到廉颇、李牧这样的人做将领,如果有这样的将领,我难道还忧虑匈奴吗?”冯唐的回答更加出人意外:“恕我直言,陛下您即使得到廉颇、李牧,我想您也不会任用他们。” 
  亲民的汉文帝终于受不了了:我屈尊和你这个糟老头谈心,是为了让史官写花边新闻用的,你他妈倒好,反而当众教育起我来了,给你四两颜色你居然想开染坊!汉文帝大怒,愤然回宫。过了好久,估计是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就让人把冯唐叫了过去,责备他说:“你为什么当众侮辱我?难道就不能私下告诉我吗?为什么?为什么?” 
  也该冯唐老儿走运,过了不久,匈奴人大举侵犯,势不可挡,局势令人忧虑。病急乱投医,一念之间,他突然想起了那个不会说话的冯唐,就派人把他叫来追问:“当初你怎么知道我不能任用廉颇、李牧那样的高水平将领呢?能给我个理由吗?”终于抓住了说话的机会,这可是冯唐早就考虑好的问题。冯唐说:“据说古时君王派遣将军出征时,会跪下来亲自为远征的将军推车毂,边推边说,国门以内的事我决断,国门以外的事,由将军您裁定。有了这样的信任,在外的将军才会舍生忘死,奋勇杀敌。我的祖父说,李牧在赵国边境统率军队时,把征收的税金自行用来犒赏部下,朝廷从来不干预。因此李牧才能够在北面驱逐单于,在西面抑制强秦,在南面支援韩魏。而眼下呢,我听说魏尚做云中守,他把军市上的税金全部用来犒赏士兵,还经常拿出个人的钱财,宴请手下,因而形成了很强的凝聚力,匈奴人闻风丧胆,远远躲开,再也不敢靠近云中郡的边关要塞。但是,前一段云中郡郡守魏尚仅仅犯了错报多杀敌六人的小罪过,陛下您就把他交给法官,削夺他的爵位,判处一年的刑期。因此,我断定陛下即使得到廉颇、李牧这样的将领,也无法重用!” 
  终于有人指出了对付匈奴的办法,汉文帝大为高兴,当天就让冯唐拿着汉节出使前去赦免魏尚,重新让他担任云中郡郡守,并任命冯唐做车骑都尉,掌管中尉和各郡国的车战之士。 
  汉景帝即位后,冯唐被外放到楚国做丞相,也许是水平不高吧,不久他就被免职。 
  【个性点评】 
  我第一次知道冯唐这个名字是在上初中的时候。夏天的黄昏,伴着满天彩霞,我坐在黄河古道的破船上诵读《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年少的我已经可以粗略地感受其中动人的美。相对来说,“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就显得有些生涩了,我对照着注释,最后还是没有彻底弄明白为何“冯唐易老”。从此,“冯唐”在我心里就是一个古怪的典故。后来读到苏东坡的“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之时,因为依然不求甚解,我再次与冯唐糊糊涂涂遭遇,模模糊糊感觉到,冯唐一定是个大人物,不然为何会被那么多优秀的作家提起。 
  后来才知道冯唐的故事。他的故事平淡无奇,在我看来,其中缺乏打动人心的力量。如果说冯唐的故事还有那么一点出彩之处的话,那就是冯唐的犯颜直谏,犯颜直谏在当时似乎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仅仅如此,和年龄无关。 
  冯唐的故事后来被人误读,最出名的误读就是王勃。他的一句“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将冯唐的形象引入歧途。其实,“李广难封”和“冯唐易老”根本不是一回事,“李广难封”是造化弄人,“冯唐易老”仅仅自然规律,“难封”的李广最后自杀,“易老”的冯唐却照样弄得汉文帝下不来台。写那篇文章时,王勃还小,他把冯唐故事的精髓归为“人生易老”,显然是“为赋新诗强说愁”,“少年不知愁滋味”嘛,可以原谅。 
  苏轼毕竟是大家,“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用典就极为贴切。那时苏轼尚以有罪之身被贬他乡,因此,他盼望朝中有人能像冯唐一样犯颜直谏,他更盼望皇帝能有汉文帝的雅量,早一天派人来为自己昭雪。 
  所以,年龄不是冯唐出名的理由。   
  高渐离:你死了,秦始皇交给我吧(1)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吞并六国,一统天下。此时距荆轲刺秦王失败已经六年。六年来,秦始皇始终难以忘怀这件事,于是开始大规模地搜捕燕太子丹的门客和荆轲的朋友。这些人纷纷逃亡。 
  荆轲的朋友高渐离为躲避秦王的追杀,改换姓名,受雇于人做杂役。主人家堂上常常有客人击筑,高渐离彷徨不能离去,每每指摘说哪儿好哪儿不好。主人听说后,召高渐离上堂击筑,满座称善。 
  高渐离想,久隐贫贱之日没有尽头,于是退下,拿出匣中的筑,穿上见客的好衣服,更换容貌上堂。举座皆惊,纷纷用平等的礼节迎接他,奉为上客。高渐离击筑而歌,满座宾客无不流泪而去。 
  这一次现身,使高渐离恢复了以往的名声,成为上流社会争相延请的上客。名声传到了 
  秦始皇耳朵里,秦始皇也是一个音乐爱好者,明知道高渐离是荆轲的好朋友,是一个漏网的危险分子,还是把他召到了身边。 
  为了随时能听到高渐离的筑声,秦始皇弄瞎了高渐离的眼睛,让他随侍身边。稍稍离秦始皇近一点,高渐离筑中置铅,再近一点的时候,高渐离举起灌满铅的沉重的筑扑向了秦始皇。像荆轲一样,盲眼的高渐离并没有能扑杀秦始皇。高渐离隐忍数年,就是为了今日这毫无把握的一击。 
  引荐荆轲的田光先生曾经评价荆轲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不知道满目黑暗的高渐离,当他举筑扑向秦始皇的一瞬间,是哪一种勇敢之人? 
  荆轲是卫国人(今河南濮阳一带),高渐离则是地地道道的燕国人(今北京西南一带)。二人的友谊是从荆轲游荡到燕国之后发展起来的。 
  高渐离是一个杀狗的屠夫,善击筑。筑是一种自宋代以后就已经失传的乐器,1993年长沙渔阳墓重新出土,木质五弦。《汉书?高帝纪》中有关于筑的形制的描述:“状似琴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故名曰筑。”其音悲亢激越,恰恰符合荆轲和高渐离出没于燕市之中的心境:“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二人友谊的第二次记载是易水岸边的筑、歌合奏。 
  荆轲出发前往秦国行刺秦始皇,燕太子丹及其宾客在易水之畔为荆轲送行: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这就是著名的易水送别。像燕市之上一样,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变徵之声撼动了每个送行者的身世之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千古悲歌,更是令人血脉贲张。 
  荆轲的行刺,在六名刺客之中,规模最大,成本最高,准备最周密,牵涉的人数最多,然而最终没有成功。 
  易水送别之前,荆轲和燕太子丹之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荆轲在等一个同行的人,因此迟迟不出发。太子丹很着急,而且怀疑荆轲是不是变卦了,于是请求先派秦舞阳入秦。面对太子丹这种明显的不信任态度,荆轲大怒,在斥责了太子丹一顿之后,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在秦朝的森严大殿之上,荆轲被秦始皇击伤之后,笑骂着为行动的失败自辩道:“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句临死之前最后的自辩,证明荆轲像以往所有的刺客一样,仍然是为了“报”,报答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只不过和以往的刺客相比,荆轲的心机更深:活捉秦始皇,劫为人质之后,逼迫秦始皇和燕国订立互不侵犯的契约。从本质上来说,荆轲并没有超越以往刺客的水平。 
  只有到了高渐离替荆轲复仇的时刻,刺客,才展现了它最深沉的内涵。高渐离只是燕国的一个狗屠,从头至尾也没有参与到燕太子丹和荆轲的事情中来,他和整个刺秦事件的关系,只是在易水送别的时候,用筑给荆轲伴奏而已。燕太子丹于他无恩,秦始皇于他无仇,他只是一名旁观者。 
  然而,这名旁观者,却是荆轲的音乐“知己”。燕市之上的酒酣合歌,不需要言辞的诉说就已经灵犀相通。与其说荆轲和高渐离燕市之上旁若无人的相泣是因为因不合潮流而苦恼,是怀才不遇的发泄,毋宁说是出于人性的自然表露,对人生无常的悲婉和慨叹。在这种人性的自然表露中,两人借助音乐和酒肉结成了“知己”。这是真正的“知己”:地位平等,心有灵犀。 
  因此,只有到了高渐离,他的行刺才彻底成了和权势者,和“知遇之恩”毫无关系的一种行动,它不为权势者所用,它只对真正的朋友和“知己”效忠。这一行为也超越了刺客惯常的“义”的范畴,还原为一种最简单的友谊。是的,它仅仅只是一种动人的友谊。 
  【个性点评】 
  在司马迁记载的刺客中,高渐离是最奇怪的一个刺客。只有他的行刺没有直接的动因。 
  你看司马迁记载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每个人都是为了一个权贵才去行刺的,只有高渐离,因为和荆轲的知己关系,在荆轲死后,才执著地继续行刺秦始皇。这样的朋友,别说在中国古代少见,到了今天,更是凤毛麟角,或者说一个都没有。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多么张扬人性的时代,又是一个诞生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的时代啊!连那时候的人喜爱的乐器都是那么奇特。如果生在春秋战国,我一定要去学习筑这种既可奏乐又可杀人的乐器。   
  瞽叟:一个党性最强的瞎老头儿(1)   
  瞽是盲,叟是老头儿,瞽叟就是瞎老头儿。上古的时候,中国人起名字多么简单,一个瞎眼的老头儿干脆就直接叫瞽叟。这个优秀的传统直到现在还被日本人继承:生在河边就叫渡边,生在松树下就叫松下,生在泉水边的大儿子就叫小泉纯一郎。现代中国人反而抛弃了这个美好的传统,取名也紧跟形势:文革,跃进,红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最流行的名字。 
  瞽叟是三皇五帝之一的舜的亲爹。舜还有一个名字叫重华。重华就是眼睛里面有两个瞳仁的意思。这个家庭真是太奇怪了,当爹的眼睛瞎了,做儿子的却每只眼睛里有两个瞳仁!舜的母亲早死,瞽叟就给舜娶了一房后妈。瞽叟和舜的后妈又生了一个儿子,叫象。象等于是舜同父异母的弟弟。在这个重新组成的家庭里,舜的地位最低。象桀骜不驯,后妈理所当然不喜欢舜,十分嚣张,而舜的亲爹瞽叟呢,更绝,他讨厌舜到了日日夜夜想把舜杀掉的地步! 
  舜的性格很温和,即使在遭一家人厌弃的情况下,他还是谨守孝悌之道,对后妈和弟弟也很够意思。只是每天都得警惕着被亲爹谋杀,也真够累的。 
  这种家庭环境反而成就了舜的大名,二十岁就以孝闻名天下。他在历山耕作的时候,历山的农民本来相互之间常常侵占土地,为此发生过无数次械斗,舜去了不到一年的工夫,历山的农民不仅让给了舜很多田地,而且相互之间也不再侵地,大家和和睦睦的,一心只顾发展农业生产。在雷泽打鱼的时候,雷泽的渔夫们也互相礼让,不再争夺最佳的捕鱼位置了。去黄河边制作陶器的时候,黄河边就不再出产假冒伪劣的陶器了。去夏地跑买卖的时候,夏地的商人们也都不再缺斤少两,而是童叟无欺。这都是出于舜巨大的道德感染力,甚至不管舜居住在哪里,大家都纷纷慕名前去和他作邻居,以至于一年就成了一个村子,两年就成了一个镇子,三年就成了一个大都市。 
  舜的名声很快就传到了最高领导人尧的耳朵里。尧的年龄这时已经很大了,该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了。尧的儿子丹朱顽劣,尧不想把全国人民交到他手里受罪,于是大臣们就推荐了舜。出于慎重起见,尧对舜的道德品质进行了考核。考核的方式很奇特,尧把自己的两个漂亮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舜,又派自己的九个儿子去给舜当助手,同时赐给舜几件细葛布的衣服,一架古琴,还给舜盖了粮仓,送给舜许多牛羊。总之,一切都按照未来接班人的待遇来培养。 
  按说父以子贵,儿子如果顺利接班,父亲就是当仁不让的太上皇了,瞽叟应该善待儿子,即使没有能力帮助他,起码也不能添乱,造成家庭矛盾,家丑外扬毕竟也会影响到舜的形象啊。可是瞽叟这个父亲太奇怪了,他竟然寻找一切机会要追杀舜! 
  有一次,瞽叟借口谷仓的房顶需要修补,让舜登上房顶,自己和象在下面递湿泥。瞽叟事先偷偷地围着谷仓堆满了干草,这时就纵火烧房。眼看火苗快舔到了脚底板,舜急中生智,挟着两个又大又宽的宽边斗笠,像鸟儿张开了两只翅膀,从高高的谷仓顶上飞了下来,一落地马不停蹄地就逃开了,躲过了一劫。一计不成,瞽叟又生一计。这次是让舜去挖井,等他挖得够深的时候,瞽叟和象一起往井里填土,想对舜实行活埋战术。没想到舜早有准备,事先在井的侧壁挖通了一条通向外边的暗道,这时感觉到泥土劈头盖脸地倾泻下来,赶紧钻进暗道逃跑了,又躲过了一劫。 
  瞽叟和象把井填满后,以为舜已经被活埋了,手舞足蹈地庆祝起来。象说:“瞎爹啊,当初是我想出来的这个主意,论功行赏,舜的好东西都得归我。”瞽叟和后妻没办法,只好和象分家。象把谷仓和牛羊给了父母,自己搬进了舜的家里,把娥皇、女英两个嫂子据为己有。舜在外面躲了一会儿,偷偷潜进家里,进门就发现象正在大大咧咧地弹那把古琴。舜不动声色地走到象面前,象一看舜居然没有死,大吃一惊,尴尬地说:“哥哥啊,我好想好想你啊,想到你死了就闷闷不乐,只好弹琴排遣。”舜讽刺地说:“是吗?你可真够兄弟呀!” 
  即使九死一生,舜还是饶恕了父亲和弟弟,待他们像平常一样。 
  考核了几年,尧对舜很满意,在舜递交的述职报告上批示道:“舜的两个老婆虽然贵为公主,却被舜调教得毫无骄傲之色,上敬公婆,下敬兄弟,很守妇道;我的九个儿子也和舜相亲相爱,从来没有红过脸。第一步考核通过了,封舜为皇太子。” 
  第二步考核可就比第一步难多了。当时天下有四个非常凶恶的太子党,都是前国家领导人的高干子弟。一个叫浑沌,到处结交盗贼,组织了最大的黑社会,行凶作恶,杀人如麻。一个叫穷奇,喜欢散布谣言,诬陷忠良。一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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