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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专栏主义嗔-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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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篇章截然相反的方向——这回柳托夫走向了巴别尔。
  
黄雯 爱情道理
“我想,我是一个被漏掉的罐头。可能是从流水线上被同伴挤下来的,或是装箱后在运往目的地的路途中不小心掉下来的。于是,看着远行的同伴,我只有沉默和困惑。我时常穿着时髦的服饰,在假定的马路上走来走去。对着台下一片漆黑,玩弄我的眼神。在临近闪烁的聚光灯下,尽可能骄傲地抬着头。我喜欢这个职业,正如我喜欢爱情一样……”
  黄雯。女,模特,兼写专栏,著有自传式小说《蝴蝶飞不过》。黄氏爱情理论总是一套一套,自成一家,既揉和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又有逻辑的严谨,读起来像极了要给所有心智未发育成熟的青春男女作心理咨询一般,着实价值伟大,深受读者欢迎。对女性作者来说,对美女模特们来说,这该算颠峰。
  
拒绝同居
男女婚前同居老人们一向反对,大多数年轻人硬是不听,非要住在一块以示对老一代人落伍观念的反抗。而以我曾有过不长的同居体验来看,同居生活极为不靠谱,这倒不是因为听了老人的话,变得懂了事,完全是因为从个人自私的角度考虑。
  试想一对男女相爱了之后,很快就住到了一起,你适应我,我适应你,磨合好长时间,为了维系关系,相互都把自己的个性收敛起来以配合对方。爱情的初期,每个人都抱着美好的期望开始生活,可最后几乎都是被小摩擦、繁琐的细节弄得爱情千疮百孔。好不容易适应了彼此,却由于没了新鲜感,面临分手的局面。磨合了半天全都白磨了,还分别丧失了个人最初的完整性,恢复自我且要一段时间。
  据我观察,二人世界的情感利益始终没有一个人的利益大,除非两个软弱的人互助式的爱情联盟,这种联盟式的爱情互相影响着形成一个牢靠的整体,是利益的集大成。除此之外,稍微健康的人、完整的人、和谐的人总是会被二人世界的纠缠,彼此奉献地失去自我。
  而同居生活就如面对一个空的垃圾场,二人勤奋地往里制造各种垃圾,同时把它当作宝贝一样爱惜着,不愿割舍。习惯是害死人的东西,叫人活得很没出息。
  另外,只要有点心眼的男人女人选择同居而没有结婚,就说明自己还惦记其他人选的可能。也许“第三者”觉悟提高了,变得客气了,即使喜欢上了同居伴侣中的其一,多半也不太愿意插一杠子。由于对方的同居事件太过正式,自己跑去搅和,很不恰当。“潜结婚”状态让同居者失去选择其他人的机会,以为和结婚没什么两样,这是“第三者”修养提高的表现。而被抛下的人,感觉甚至比结婚后离婚还要糟,就像刚吃了一半的馒头,被别人抢了去。结婚了被人抢走了,至少在之前那“馒头”算二人吃完了的。
  还有,同居生活很大程度上存在着自我欺骗心理,二人世界营造的虚拟安全感,的确在一段时间能够安抚自己的焦躁心,可相继而来的同居琐事和摩擦,二人为了适应彼此贡献的心力和精力,这些代价早已超过了那点虚拟的安慰,对比起来十分不划算。
  而婚姻和同居终有不同,一个代表责任,一个老觉得是在游戏,不明白的是,既然想要玩游戏,就好好的一个人玩,干吗带着个“累赘”,既玩不起来,还累得个半死!
  
讨论爱情的思维方式
一群人聚会,话题东扯西拉,最后一定会绕到关于爱情。
  女人描述起爱情总是容易主观,也就是“我是这样经历过,我认为……”的语气,以个体的叙述接替共性。奇怪的是,这些个体宣泄一点不干扰你同她一起达成情感(或情绪)共识。
  有幸参与了男人聚会,窥视了男人间的爱情命题的讨论,则大不一样。
  男人之间平时里不大聊起关于爱情,仿佛一认真聊便会遭致同性的嘲笑。爱情内心倾诉留待独自玩味,有机会聊起,一定是当作主旋律认真讨论的。
  男人的思维客观,比如“我是这样经历的,我认为……但是……”,在描述自己的爱情故事和观点上,一定是有所保留和试探性的,不像女人之间的一泻千里。由于客观性,他们会将观点和感官体验小心翼翼地搁在台面上,以供大家探讨和审视。与绘声绘色地描述个体情感比较,他们更爱探讨爱情共性,并在享受共鸣乐趣上再挑选各自所需。与女人还不同的是,他们在此过程中少存有交换的态度,自己的命题尽管在台面上被驳得千疮百孔,回家后独自修修补补也不愿在同性中相互交换。这是男人思维的顽固不化,却理智和现实。
  男人谈起爱情永远不如女人信手拈来,所以老显得笨手笨脚的,步态蹒跚。但是作为女人,我喜欢男人间的距离感和关于共鸣的讨论。女人总爱过于关注自我或者表演滥情,这种行为在这个时代已成为女性炫耀的标志了。


  可惜的是,爱情高手的女人却远没有男性作者描述爱情容易流传百世,问题就在于两性思维的差异上。女性的自我专注和容易滥情往往抑制了自我审视的弹性思维,缺少冷静旁观的客观视角。纵使一个女人在爱情炼炉里百般锤炼,璀璨生辉,丰富得一塌糊涂,却不能将此记录在案。关键就是缺少男性作家的他观能力,这是女作家的悲剧。
  女人是享受爱情的,而男人喜欢审视爱情。
  女人更易成为虚无动物,男人则是适于创作的异类。
  只能说,女人的快乐在前,男人的快乐在后。原因是男人在创造价值后得到快乐,而女人在享受快乐之时早已将价值抛于脑后。
  一旦一个女人参与了真正的创作,她便成了异类。
  而所谓“中性”的特例,总是女人遭殃。一个男人拥有了女性敏感,他可能成为艺术家,受人赞扬;而一个女人拥有了男性的强悍和理智便成了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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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是爱情催化剂
奇怪的是,我的爱情总是伴随着一丝挥之不去的伤感而来,这造成自己总是喜欢一张忧郁但表情稳定的面孔,忧郁说明他天赋善感,一定是对爱情敏感之人,稳定的表情说明他有控制情绪和意志力的能力。忧郁也是要讲究点寸劲儿的,一点没有,显得大大咧咧有点肤浅,太过了,就如在酱缸里腌得太久的茄子,失了味。我对看起来苦兮兮的男子兴趣不大,那种把忧郁当个摆设成天挂在脸上的男子,会让我躲闪不及,总想告诉他去多晒晒太阳。
  即使碰到一个乐天的、颇有喜剧性格的男人,与他相处时,我也会时常捕捉他稍纵即逝的那一点伤感特征。在我眼里,一个成天乐呵呵、身形健康、没心没肺的乐天男人在相处细节上偶然流露出的伤感气质十分的迷人。与此相反,一个天性忧郁、多虑、多思的男子平常在生活中却表现得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同样也被赋予了他多样化的人格魅力。这样的男性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因为有着足够的丰富和叫人猜度的诱惑力,与他恋爱一定不会感到乏味。
  二人交往在经过激烈地碰撞之后,不可避免地自己总陷入伤感情绪之中,行动的果决和多虑的思绪矛盾地行进着,促使谈起恋爱的人身心疲惫,很多时候让人想产生放弃的冲动。可更多的时候,这伤感倒可以成为恋爱中的催化剂,如果对方有着与你一样的敏感特质,他会因为你拥有这份对爱情的困顿意识和担待心,而越发留恋你,不为别的,正因为你们有着共同的气质元素的结果,叫自己的内心不忍舍弃起来。
  不得不说,伤感和忧郁赋予一个人性感的魅力,没有人会认为一个大大咧咧、头脑简单、成天傻乐傻笑的木讷者有不可抗拒性感的。丰富的内心世界加上对外界事物的敏感神经,让一个处在现实世界的人,时常无法掩饰地暴露出内心的真实来,真实和现实不符,矛盾便产生了忧伤、抑郁的情绪,而那一刻无意流露的表情让人心动,成了你心中无法抹去的印象,于是爱越发强烈了。
  可是滥用忧郁“范儿”的男人在世道上也颇为流行,就看你是不是火眼金睛,内心有足够的丰富,眼力有足够的敏锐才能识别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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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里的恋爱
在这座城市谈恋爱很少出现暧昧和磨磨唧唧的状况,年轻人自尊心都强,缺乏耐心,一碰到犹犹豫豫的情事,很快就想放弃算了。谈恋爱就怕犹豫,要不接受,要不拒绝,一犹豫就会把两个人拖成“肉虫子”打架,累的腰都直不起来,真是害人害己。
  前年春天同一个偶像派青年作家谈了场恋爱,其人浪漫又多情,同时又不乏北京人特有的直接、果敢的性情,最主要的是,我们都响应三次见面如没掉进情网,今后也都只能做朋友的理论。我喜欢有自信的男人,个人认为自己是骄傲的女人,他率直的性格和一点迅速的鲁莽打动了我,我们都对吊人胃口的爱情极为反感。
  当然,这样的爱情多半无法长久,最终得有一人沦陷,对方经验丰富,比我年长,以我大大咧咧的性格特点用大意失荆州为喻实不为过。为了不把自己拖成个北京怨妇(北京怨妇最大的特征:胡搅蛮缠、作割腕跳楼状、成天挂着黑眼圈、脸上老一副刚被泪水风干的表情),赶紧收拾心情开溜,尽管心里痛苦万分,在人前在他面前还要谈笑风生,故作洒脱。奇怪的是,本来是故作,没多久还真就洒脱了。看来,人的自我修复力和健忘症还真伟大。
  我一向对有才华、年轻、有优越感的男子容易动情,仿佛这是一种催情剂,一旦碰到这样的男子,我就腿软,心跳加速,他再深情而主动地追求我的话,我能立马昏厥在地。去年非典之后,荷尔蒙囤积,碰到一才华横溢的青年音乐家,一起享受几天魔幻般的爱情,有一刻为这幸福的瞬间,竟然想到了死亡。其后悲痛欲绝,理由是对方还有个没有分手的女友,在其后的几个月内,我为这魔幻的几天写了一部疗伤的短篇和无数的呻吟诗,极近绝望和压抑的边缘,堪称有史以来最为痛苦的一次爱情经历。
  过后很久再回头分析,原因更多可能来自非典作怪,我那在非典期间担惊受怕的心脏和神经,在这次爱情里找到了一个释放点,其热烈的强度在我清醒之后,着实把自己也吓了一跳。
  奇怪的是,人只有对得不到的、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印象深刻,这造成我们的坏毛病——遗憾产生爱情,这样的爱情实际水分很多,经不起推敲。而逆来顺受、容易得到的爱情多半不会珍惜,我也懒得叙述。总之,爱情就是“贱人游戏”,这一点管它哪座城市的人都一样。
  
三次约会足矣
在网上看到一个美国女孩写的文章,文章抱怨现在美国年轻人谈恋爱有种潜规则使许多美国人内心紧张不已。所谓潜规则便是男女约会三次后,很快就要确定下来将来彼此是做恋人还是做朋友,或者不再往来。因此,他们对待每一次的约会都很小心谨慎,都要在约会前准备充足,打扮完美,并且男方必须开着车去女方家里迎接,要去有情调的餐厅共进晚餐等等。可能在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讲究时间和效率已经成为习惯,于是在恋爱中用这种约会三次便定稿的快捷方式颇为盛行。当然对一些爱情慢热的男女,此方式有欠妥当,时常会给一些人带来内心紧张和遗憾感。
  而反观中国年轻人的恋爱状况时,我倒十分赞同这种“三见”的恋爱理论。中国人特有的含蓄美德大多时候使年轻人的恋爱变异成为“半吊子”的爱情,从相识、欲推还迎到接受恋爱需要半年或一年,真正热乎的好在一起的时间也就一两个月,却最后需要花上一年的时间纠缠着分手,好不容易分了手,又得用上至少半年的时间疗伤。得了,听上去就能把人累个半死。中国的年轻人在爱情面前总是思想得太多,正如李敖说过的“他们互相认识是那样不容易,偶尔相识了,又笑得那样的少”。
  在我看来,中国人的恋爱观总是意识大于意欲,头脑分析强于心脏搏动,导致谈起恋爱顾虑重重、身心俱疲,缺乏享乐精神。之所以炮制出那么多的“肉虫子打架”似的情侣,最大的原因在于恋人在面对爱情的伤害时缺乏担待之心,前怕狼来后怕虎,于是把一个很简单的二人见面后是否发展成一段恋情,加诸太多外来因素,搞得身心世界极为复杂和混乱。试想,一对有自信并成熟的男女第一次约会,相互不用言语,彼此便能瞧出个大概,再经过一个晚上闲扯,多少对将来交往的方向会有个模糊的印象。第二次再见,也顶多是为了更明确地求证这个印象,真要是投了眼缘自然开始无数次的见面,发展下去了。第三次的约会几乎显得有些多余。至于所谓爱情的慢热分子,不是性情愚拙者就是对待见面缺乏责任心和认真态度,我从不相信,人的荷尔蒙分泌是走循序渐进、慢步爬山曲线的。
  是做朋友?做恋人?还是陌生人?无论是行哪个方向的可能性,见面三次足矣!
  是荷尔蒙的亢奋反应还是普通友情的吸引力,我相信是个正常的年轻人,见面两次就应该有本能的确定。假如你约会了一男子或女子后,对其人思前想后分析利弊半天,对不起,还是赶快放弃算了,因为那不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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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歇斯底里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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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实话,我十分不喜欢恋爱时的自己,那个处在恋爱中的失去冷静、疯疯癫癫、多愁善感、疑神疑鬼,表现得有点神经质的女孩儿仿佛不是我本人,那个我与正常情况下的本我特性背道而驰,很多时候,当我作为旁观者审视那个恋爱中的我,老有种正瞧着一个中了毒而痛苦挣扎寻求解脱的小姑娘的感觉,而旁观的我瞧着“她”却束手无策,一点办法也没有。
  恋爱中的人总有点中了邪的味道,平常时的自己清醒、安全、冷静、客观、容易沉默,一旦恋上了某人之后,整一个大变身:激动、情绪化、失眠、少安全感、患得患失,偶尔还表现出平时我极为唾弃的小女孩的任性毛病。每当意识到这样的特征出现后,心情便郁闷得无以复加,仿佛平常隐藏特深的某些病态预兆,在恋爱中全都被无限的放大了许多倍,什么狂躁、焦虑、抑郁症,时而亢奋,时而低落,相聚时欣喜若狂,一个电话没有接立马陷入绝望伤感等等,这些表现完全符合一个患有神经官能症病人的症状。
  更重要的是恋爱的二人世界往往在经过最初的激情之后,很快就遵循着惯性自然滑入彼此争夺主导性、主控权的“战争”之中,无休止的拉锯争夺,直到彼此精疲力竭、弹尽粮绝,拖着疲惫的身躯各自逃匿。光明的“战争”有悖个人尊严和面子,那就来暗的、阴的,所谓“冷暴力”在恋爱游戏中最见成效:不闻、不问、不理、不言、突然失踪、突然出现,这一切看似被动消极的恋爱方式,可以将另一个坠入情网的傻瓜一夜间送进疯人院中。
  恋爱是残酷的,只要年轻人的身体足够的强壮。追求纯粹的恋爱境界,必定要经历一段时间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施受过程,谁叫我们的相遇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力比多”效应?并且我们越是强壮,越是有富足的精力,越是会残酷地爱着对方。我们知道,我们相互是爱着的,却身不由己地彼此折磨,甚至我们看到对方在痛苦,昧着良心却依然出现一丝胜利后的快感。而失去控制的一方也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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