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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大皇商-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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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他在程家活的那样压抑,无非是背负着孝道和责任四字,可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父亲到底想不想要他来尽孝呢?程家要不要他来担这个责任?或许他能离开家,两个人都能更开心一些。
    想到这里,程维哲的目光不由变了又变,末了,他问杨中元:“小元,你将来就打算留在这里,守着这个小面摊过活吗?”
    他会这样问,因为他自己都不打算留在雪塔巷,更何况是从来不肯低头服软的杨中元,他了解杨中元,就像杨中元也同样了解他。
    就算十几年未见,但一同长大的情分是半分都不会少的。
    杨中元笑笑,有些顽皮地问他:“哦?那小程老板,是不是也要留在雪塔巷呢?”
    程维哲没说话,笑着看了他一眼。
    他们都心知肚明,雪塔巷只是他们未来的开始,他们可以从这里学习很多东西,可以让自己更加成熟,也可以一起扶持,打拼出第一笔财富。
    无论怎么样,杨中元这一刻真的异常感激上苍。
    前半生的二十四年恍如过眼云烟,无论是幼时的富贵荣华还是后来的艰难困苦,那些年来丹落和帝京的生活塑造了如今的他,给了他最好的爹爹与最棒的朋友。
    “我们,明天开始,努力挣钱吧!”杨中元跟程维哲并肩看着外面灿烂的晚霞,不由自主踌躇满志。
    落日时分,散了一天热力的太阳也褪却了满身金衣,它躲进层层叠叠的云朵里,害羞地红了脸颊。红彤彤的晚霞染红了百姓们归家的路,雪塔巷里家家烟筒都冒着炊烟,只要深吸一口气,便能闻到让人直流口水的饭菜香味。
    这个大梁最平凡的一天,杨中元开始了在雪塔巷第一天的生活,而程维哲做了一个改变他们未来的决定。
    无论怎么说,这繁忙的一天即将要结束,而新的一天,眨眼之间便会到来。

☆、第023章 前奏

第二日一大早,程维哲便领着杨中元去了位于蓝鹤巷的早市场。这里离雪塔巷并不远,步行约两刻便能到了,因为来得早,市场里人并不多,长长的一条街上显得空空荡荡。
    程维哲显然许久都没这样早起来了,一边打着哈欠一边问:“你要买什么?张师傅经常买的那几家我都认识,以后你要是一个人忙不过来,我让张师傅帮你带也是成的。”
    跟程维哲不同的是,杨中元倒显得神采奕奕,一点都看不出来昨夜很晚才睡下的样子,他有些担忧地走到程维哲外侧,怕他看不好路被人碰到:“蔬菜倒是其次,我主要是得买活鸡与辅料,现在铺子就我一个人,只能先做这一样试试看。”
    “鸡鸭的话,我知道有一家的非常好,我们过去吧。”程维哲思索片刻,终于在清晨凉爽的微风吹拂下清醒过来,带着杨中元径直往早市场最后一排走去。
    炖鸡汤,选用一年生的土鸡最好,用山药枸杞文火慢炖一个时辰,出锅便能香气扑鼻。这间小小的铺子,他想要主打的便是招牌鸡汤银丝面,那用最新鲜的鸡汤入味,必然是最好吃的。
    市场最后面都是卖活禽鱼肉的摊子,这边百姓很多,但肉食也并不是人人都吃得起的,因此卖鸡鸭的只有两家,却一个在大东头一个在大西头,谁都不碍着谁。
    程维哲带杨中元去的是西边那家,杨中元大老远就看见他家笼子里有四五只三四斤的土鸡,旁边还有两只雪白的大鹅,这会儿正欢快地叫着。
    那摊主眼见,一眼就看到正朝他走来的程维哲,忙扬声招呼:“哎呦小程老板,今个您亲自买菜来啊?”
    程维哲笑笑,快走两步冲他摆手:“没有没有,我陪弟弟来的,他也要在我们巷子做生意,您家的活鸡最好了,我特地领他来您家看看的。”
    摊主笑道:“小程老板就是会说话,不愧是做过教书先生的人,小兄弟,你要什么样的土鸡,我这里都有,个顶个够沉。”
    杨中元眼睛一闪,对他说程维哲做过教书先生这事走了心,却没问,只道:“老板,程哥介绍您这家,肯定您家是最好的。以后得多多麻烦您,我那个小面铺子不过是糊口,一天大概要一到两只活鸡,您给挑一年生的,三日后就开张,大概每日卯时正过来,还得麻烦您给杀好。”
    听到他每天都要一两只,摊主眼睛立马亮了起来,忙道:“好的好的,我们这里都管给杀,小兄弟放心好了,鸡血都给你留好,内脏也一样不缺,包你满意。”
    他说完,又看了一眼程维哲,又说:“小兄弟,你是小程老板的弟弟,我也给你个实惠价,十八文钱一斤,我保证给你足了称,你可以去问问,这早市场我家到底是什么口碑,绝对短不了你任何东西。”
    杨中元忙点头,拉了一把程维哲道:“那是肯定的,程哥说您好,那您家肯定好,要不他也不能介绍我来不是?行,咱们就定十八文钱一斤,那我三日后再来。”
    程维哲也跟着补了一句:“那必须的,我还要多谢老板给个实惠!以后有亲朋好友再开店,还介绍来你这家。”
    摊主日日在这北市场营生,会说话的很,见他们二人这样利索,想了想,不由道:“小兄弟,你看这样,我每日辰时初都要去雪塔巷的两家饭馆送货,你要是信得过我,我就给你说杀好了送去一两只,保准是当天宰杀的,省的你来回跑,但是价格的事你可别跟人讲,要是都卖给别人这个价,我就要亏本哩。”
    这样,杨中元就有些拿不准了,他扭头看了一眼程维哲,见他冲自己眨眨眼睛,这才放心道:“行,那真是太方便了,多谢老板。”
    因为有程维哲领着,杨中元这一路都很顺利,定完最重要的活鸡,他又去了程维哲经常买菜的摊子,定了每日二十斤青菜,只要当日最新鲜的,小白菜油菜油麦菜,无论哪个都好。而铁棍山药与葱姜蒜他则直接各买了二十斤,这个不怕放,可以直接买了回去存着。
    剩下调料就更好说了,反正有程维哲在,杨中元以,口气各种都买足了数量,够铺子用好一阵子了。
    这一圈转下来,杨中元忍不住买了好多菜在手里,打算晚上先用后院那个灶台,给爹爹和帮了大忙的程维哲做一顿好吃的。
    等到他们从菜市场回到雪塔巷,正好陈叔帮忙请的泥瓦工也到了,杨中元忙招呼他在前面垒灶台,自己则去后院帮父亲做早饭煎药。
    定的米面都已送来整齐码放在空着的正屋里,索性这屋里凉,正是方便了杨中元存放食材。
    当天晚上,杨中元用最简单的食材,做了一顿令程维哲和周泉旭胃口大开的佳肴,简单的两半笋丝清爽可口,配上用蜂蜜腌制的新季莲藕简直是夏日里难得的美食。这两样小菜杨中元都用井水冰了才上桌,口感自然极好。
    一人一碗试手艺的茄丁拉面,切成细碎小块的长茄和肥瘦相间的肉丁伴着弄弄的汤汁,满满铺在杨中元手工赶制的拉面上,面条用鸡蛋和井水发的,杨中元手劲很足,揉了整整两刻功夫,才开始在面案上抻面成型。
    他这手艺是特地学过的,抻面的时候仿佛若行云流水,微黄的面条在飞扬的白面上轻舞飞扬,甩出华丽的弧度,因为是吃茄丁面,所以杨中元并没有抻成最细的银丝面,却更有较劲,陪着肉味十足的茄丁卤汁,香得程维哲一连吃了两大碗。
    因为下午他都在忙着定其余食材和铺子的东西,所以时间有些仓促,但他手艺过硬,短短时间里只用一碗面两个小菜征服了另外两个人,算是他的本事。
    要不是只有一个灶台,杨中元能再抄两个热菜出来,吃饭的时候一直感叹:“家里灶台太少,限制我发挥,等前面的泥砖干了,我给你们做更好的。”
    周泉旭这是第一次吃儿子亲手做的饭菜,要知道杨中元小时候连衣服都不用洗,更何况做这油烟杂乱的灶台工作,但儿子这一手手艺确实顶尖,他一边吃着,一边不由心酸起来。
    如果不是实在生存艰难,一个曾经的富家子弟怎么能学得这样出色,他心里越是难过,吃着这一晚香气四溢的茄丁面就越不是滋味。可当着程维哲的面,他却又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
    他知道儿子无论现在多自立自强,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得,却不愿意让程维哲知道他曾经入宫为奴。虽说这个事情并不怨他,但被亲生父亲这样对待,真的很让人难以启齿。
    而杨中元,也确实是不想跟程维哲说实话。永安宫那个地方,不是你努力就能活着出来的。因为落差太大,曾经的富贵荣华转瞬即逝,他曾经低三下四给高阶宫人赔笑脸,给管事们洗过衣服打过水,犯了错误挨打都不能说疼,就算再累,也得把所有活计都做完。
    他自己并不为自己当时的行为为耻,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偏偏不想让程维哲知道一丝一毫。
    毕竟,那跟年幼的他,已经是天差地别。
    他知道如今的自己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但还是想让程维哲的记忆里,有自己最快意鲜活的那些年。
    那个他失去了的,再也找不回来的,美好的童年。
    陈叔介绍的泥瓦匠手艺非常好,趁着夏日天气炎热,两天的功夫前面灶台已经干透,杨中元便把买好的碗橱和大案台摆进铺子里,然后清洗干净了所有的面碗与小菜碟,他买好了品相极佳的香菇与枸杞,把调料分门别类放到竹罐里摆在案台上,一个崭新铮亮的面铺子便跃入眼帘。
    他把后院那个小铁炉子架到灶台旁,又添了一口圆锅,这才架了凳子,一个人晃晃悠悠把程维哲给他写的招牌贴在铺子正门上方。
    等贴好了招牌,他这才下了凳子,一个人抬头仰望那个霸气十足的面字。
    程维哲的字大气磅礴,尤其是狂草,随着年龄渐长,如今的这一手字已经比他幼时强了千百倍。他父亲是秀才,在杨中元的心里,他早晚都会考取功名,然后成为年轻有为的朝臣。
    可是现在,他守着一个看起来并不太赚钱的茶叶铺子,每日都悠闲度日。
    想到他,杨中元这才发现程维哲好几日都没来了,也不知道这两日在忙些什么,连茶铺子也未去。
    原本他想去茶铺子问问的,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就是迈不开腿往隔壁走去,于是犹犹豫豫的,两天了也没问出一句话。
    这正是百姓们下了工往家赶的时候,许多人是茶铺子的老顾客,见了杨中元便会问一句什么时候开张,杨中元索性就站在门口,一一笑着答了明日开张,请大家多多过来捧场,第一日不收钱的。
    而不认识他的人,也会好奇问一句开的是什么买卖,杨中元于是把店里的招牌顺口报出来,然后请人家一定要来尝尝。
    他选的时间好,这半个时辰就一直在铺子外面吆喝,等到金乌渐渐降的到西边的云层里,这才口干舌燥回了后院。
    李大夫的药确实不错,周泉旭连着吃了三日脸色就好多了,因为每日跟儿子一起生活,他人也精神一些,偶尔坐在院子里,还能帮他清洗食材。
    杨中元关好铺门,回到后院时就看到他爹在清洗小油菜,于是忙说:“爹,晚上我给你炒个香菇油菜,保准你爱吃。”
    周泉旭笑笑,抬头望他,温和道:“我们家小元手艺最好了,等明日开了张,一定宾客盈门。”

☆、第024章 萌芽

这几天忙得很,杨中元晚上早早睡下,周泉旭吃的药里面有一味安神的,因此父子俩一宿好眠,双双睡到第二天破晓时分。
    直到外面天蒙蒙亮时,杨中元才迷迷糊糊清醒过来,刚一睁开眼睛,便听到外面有人叫他名字:“小元,小元快醒醒。”
    杨中元一个鲤鱼打滚坐起身来,扭头看爹爹还未醒,便趁着依稀晨光,伸手一捏倚在床边的粗木棍子,轻手轻脚掀开蚊帐下了床。
    他们家前铺后宅,中间的那一片院墙可并不是太高,这大清早的有人声音如此清晰传过来,那肯定是在院子里无疑。
    可他铺子里外锁了两道门,旁人要进来,那便只能翻墙头了。
    杨中元皱起眉头,握紧手里的棍子,打开偏屋的门栓,推开一条门缝闪身来到院中。
    这会儿天色已经微微有些亮了,稀薄的晨光把小小的院子照得一片清明,杨中元揉揉眼睛,根本没看见任何人站在这里。
    这要是旁人,还住在死过人的屋子里头,准保得吓得哆哆嗦嗦,可是杨中元胆子够大,他只是皱起眉头,想要四处搜寻一下。
    就在这时,声音又起:“小元,我在这里!”
    这声音忒熟悉了,杨中元循着声音望过去,却见挨着茶铺子那边的墙头上,一个模糊的人影正冲他招手,他突然松了口气,无奈道:“阿哲,你爬那么高做什么?”
    虽说看不清面容,但程维哲的声音杨中元十分熟悉,是断然不会认错的。
    “小元,你不是今天要开张?赶紧起来准备准备。”程维哲招手让他过来,整个人稳稳地趴在墙头道。
    杨中元有些疑惑,他凑到墙根下,仰头看着程维哲:“要准备什么?我已经把招牌都贴好了,待会儿送食材的过来了,我就可以直接熬汤,然后站在门边吆喝就是了。”
    程维哲听他语气里满满都是理所当然,不由觉得好笑:“你啊,谁家开张不是敲锣打鼓的,闹的热闹点才能引人来看,我就知道你想不到这个,鞭炮都帮你买好了,挂在房檐下的红绸红花就用我铺子里的就行,怎么也得弄得喜庆点啊。”
    杨中元一呆,趁着天色并未明朗,暗暗红了脸。
    他只知道自己东西好就能卖得出去,可到底并不懂如今市面上做生意的门门道道。宫里生活虽说艰难复杂,却也相对简单。他还真的不知道,铺子开张得大操大办一番。
    “还好有你,我这几天忙的,都忘了这个事情。”杨中元压下心中的感激,忙谢了程维哲一番。
    “好了好了,咱们还说那些见外的话做什么,你快些给我打开铺门,我帮你把红绸挂上。”程维哲想要伸手捶捶杨中元的头,却发现墙头有些高,他根本够不到。
    杨中元白他一眼,却主动举起手,跟他碰了碰拳头。然后他跑回偏屋拿了钥匙,麻利去开门。
    说话的功夫,周泉旭也醒了过来,他披上外袍出了院子,笑着同还靠在墙头的程维哲打招呼:“小哲,你今个来的这么早,辛苦你了。”
    程维哲忙笑着摆手:“泉叔太客气啦,我昨天就在茶铺子歇的,也才起来没多久。”
    他虽说是再跟周泉旭说话,但目光都放在正开门的杨中元身上,见他已经开好了铺子后门,忙撂下一句:“泉叔待会儿见。”便跳下梯子往前面跑去。
    北城大多都是寻常百姓,早晨起来都很早,上工的上工,去城郊种地的种地,总之每日清晨是最忙碌的,雪塔巷有几家小餐馆都做早食生意,所以来往人流自然不少。
    杨中元这间小小的面食铺子,自然也是要从早开到晚的,不如趁人多的时候打打招牌,等客人们尝过杨中元的手艺,还真不怕以后再也不来。
    程维哲之所以这么着急叫他起来开店,就是想让他早早准备好,等客人上门,直接便能有热汤面吃,多好。
    这会儿还不到卯时,天也刚刚褪却暗沉沉的夜色,依稀有些微光从天际透出来,让人能隐约看清脚下的石板路。
    这个时候的雪塔巷异常安静,杨中元打开铺子沉重的前门,迎了抱着一大捧红绸的程维哲进了门。
    “你早一天不来同我说,早起还在外面傻叫,真不知道是聪明还是笨。”杨中元嘴里念叨他,却麻利接过红绸跟程维哲一起挂在铺子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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